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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困境与出路

2019-07-01雷芳胜

今日财富 2019年16期
关键词:问责制财政支出问责

雷芳胜

众所周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是我国财政绩效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财政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过程中,存在权威性较低、透明性较差和法律不完善等问题影响财政管理未来的发展。本文根据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现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主要指的是政府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根据政府设定的预算目标,制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进行合理的应用。一般情况下,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资金的合理预算中,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发展现状

从一般角度来讲,财政绩效问责是财政绩效评价与问责制定的综合产物,两者之间的存在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实施问责制度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其评价结果是进行问责制的有效依据。目前,从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发展现状来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遇到一些困境,影响追责的效果,基于此,需要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问责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困境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整体质量较低

一般情况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高低对应用于问责的效果具有一定的影响,绩效评价结果是应用于问责的主要依据。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整个质量不是很高,主要原因是因为,相关的评价标准不合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的主观性较强等等。基于以上原因,降低了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质量,影响了追责的主要凭证,同时降低了绩效评价结果在社会中的权威性。

(二)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意识较低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对加强我国财政管理具有积极的影响,但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工作重视程度较低,在工作过程中并没有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没有认识到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性。就目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方向来讲,主要集中在对政府人员进行奖赏和惩罚,并没有将其与绩效管理进行有效的结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性。由于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意识较差,导致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了财政追责的进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就目前我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现状来讲,有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条例,导致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时,工作人员往往会根据财政支出的表面现象进行绩效评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绩效评价的质量。又因为法律条例的不完善,导致财政支出绩效在进行评价时,由于缺乏法律条例依据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其严重影响了问责的进度和效果。

(四)绩效问责的主体单一,客体责任不明确

其中绩效问责的主体单一指的是在进行问责时,主要以同体问责为主,同体问责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财政领域中的相关管理部门,而异体问责不仅包括国家高级部门,还包括社会公众和社会媒体,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泛,两者相比较而言,同体问责的效率较高、阻力小且成本低。但是由于我国财政部门原有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比较严重,进而降低了同体问责的效力。而客体责任不明确主要体现在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中,没有明确责任客体的责任,降低了问责制存在的意义,同时影响了问责制的问责效果。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出路

(一)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整体质量

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是保障问责制有效实施的有效依据,基于此,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非常重要。为此,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数据进行高质量的搜集;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及时了解时代发展的趋势,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专业的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公平性,降低主观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客观的评价,从而提高评价结果的质量,提高评价结果的权威性。

(二)加强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意识

帮助相关部门树立正确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意识,提高领导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重视程度,在对财政支出进行评价时,应该深入了解财政支出的具体内容。建立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理念,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管理进行有效的结合,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中,为问责制度的实施,提供有效的追责凭证。此外,扩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打破现有的局限。

(三)完善相关法律条例

完善的法律条例是保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主要保障,在进行追责的过程中,能够减少一定的阻力,提高追责的效率。基于此,相关部门应该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进行不断的完善,对预算绩效问责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使预算绩效问责能够有序的实施。同时,还应加强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对财政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过程和结果进行有效的强有力监督,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四)对责任的主体和客体进行明确

首先对责任的主体进行明確,进一步完善异体责任的问责制度,理清责任同体与异体之间的关系,使绩效评价结果在应用于问责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对两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问责。此外,在进行绩效结果评价的应用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人大在问责中的作用,使其完善问责制度,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于问责的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保障问责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结语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国财政部门的管理,对财政支出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于问责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效率,为此,文中对改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问责的策略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为推动我国财政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依据。(作者单位:厦门市恒璟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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