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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 助力精准脱贫

2019-06-11侯儒

奋斗 2019年9期
关键词:第一书记驻村贫困户

侯儒

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才能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2017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强调要进一步把第一书记这支队伍选派好、管理好、使用好。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一类革命老区,延寿县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而“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则是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抓手。

一、“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成效显著

“第一书记”是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创新的一种扶贫模式,这一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鲜事物,而且作为一项政府政策,直接体现了政府和基层社会之间形成的互动模式。2015年,黑龙江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联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文件要求,共选派116名中省直机关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黑龙江省延寿县共有46个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选派至此的“第一书记”在强化党建工作、精准识贫、寻找产业发展方向、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夯实党建,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自延寿县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各驻村“第一书记”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八个先锋岗”作用,积极开展组织生活,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发展年轻党员,坚定不移地夯实党建工作。例如,崇和村“第一书记”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并重新修订了村党支部的决策和议事程序,进一步完善党务工作的管理制度;文化村“第一书记”注重年轻党员的培养,同时尊重老党员的意见,认真听取他们对文化村党建工作的想法,并积极向村民宣传扶贫计划和惠农政策。“第一书记”通过加强党建,不仅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更提升了党组织的号召力。

精准识贫,科学规划明确方向。延寿县各驻村“第一书记”带领支部成员逐户核对认定,与贫困户对接,确保基本情况信息精确。在建档立卡基础上,对贫困户致贫原因进行对策分析,科学规划脱贫方向。例如,三星村“第一书记”带领村干部集中走访三星村112家贫困户,摸清脱贫对象信息,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为三星村未来发展制定脱贫计划;兴山村“第一书记”在全覆盖走访贫困户基础上,编制完成“兴山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对贫困户精准脱贫提供实践指导,确保脱贫致富“一个都不能少”。

扶持产业项目,破解增产增收难题。延寿县各驻村“第一书记”根据本村地理位置特点和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富民产业项目,按照国家扶贫政策和上级党委部署,为产业发展探索新模式,为产业项目落实拓宽新思路。例如,长志村“第一书记”积极推动养蜂产业,扶持肉牛养殖专业化;富星村“第一书记”打造村域产业链,建设绿色榨油厂和传统酿酒厂,带动27户贫困户参与其中,实现每户增收2000多元;延寿县百春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六团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以及村“两委”的共同努力下,于2018年6月正式成立,极大提高了水稻育秧大棚的使用率。

扩大宣传,既扶志又扶智。通过驻村扶贫工作实践,延寿县各驻村“第一书记”普遍认识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思想意识,要坚持扶志扶智增强内生动力。例如,长志村“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十分重视教育扶贫,关心留守儿童问题,带领长志村留守儿童到哈尔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让孩子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激发学习知识的内生动力;新民村“第一书记”带领村党支部创新党建载体,依托“互联网+党建”,组建新民村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开辟新的服务方式,为村民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开阔村民眼界和视野。

注重民生发展,为群众竭诚服务。延寿县各驻村“第一书记”自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以来,主动为村民排忧解难,帮助村民修缮房屋、改造泥草房、修建文化活动室、建设文化广场等,不仅切实解决村民的民生问题,也极大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例如,胜利村“第一书记”为村民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实现每户安装水表,24小时不间断供水;富星村“第一书记”带领驻村工作队,为富星村4.1公里巷道实现全部硬化,建设了400千瓦的光伏发电和休闲广场,同时对村里自来水老化管线进行更换,解决村民用水难的问题。

二、多策并举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在乡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责任是配合乡村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个别村干部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方面的原因,导致在扶贫工作中,村“两委”与“第一书记”分工不够明确,职责不够清晰。因此,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

作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中对驻村干部职责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使“第一书记”以及其他驻村干部全力聚焦主业,集中精力将工作重点放在熟悉村情、精准识贫、规划方向、宣传政策、发展产业等方面,按照相关工作职责,协助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注重思想能力提升。延寿县现有省市县三级帮扶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因不同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教育背景以及工作阅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分析问题、解决困难能力的差异。应结合实际工作,注重提升“第一书记”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能力,以便更好开展工作。一要加强理论学习。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第一书记”责任感,丰富最新政策知识,坚定打赢精準脱贫攻坚战的理想信念。二要建立交流制度。各驻村“第一书记”通过不定期开展经验分享交流,让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推广优化。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可邀请驻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举办驻村工作方法、沟通交流技巧、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问题的讲座培训。

完善管理保障制度。驻村扶贫干部所肩负的责任重、压力大,“白+黑”和“5+2”已经成为工作常态。今后应健全体制机制,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渠道,不断提升驻村工作实效。一是强化派出单位的管理责任。派出单位一方面应定期听取“第一书记”汇报,协调指导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生活补助真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在项目、资金、政策以及对接企业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帮扶能力。二是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可在年度考核基础上,增加民主测评和日常工作检查,在考核内容上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的考核管理制度。三是重视运用考核结果。“第一书记”的考核结果应客观公正及时反馈给选派单位,表现优秀的应作为干部提拔、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达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效果。

加强一般贫困户脱贫力度。当前,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户有相对较多的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因此可将一般贫困户的脱贫工作作为切入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贫方式。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可以将土地交给儿女种植或者参加种植合作社等专业组织,如有一定劳动能力,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展庭院经济或者特色养殖。因学致贫的贫困户,可以争取免除贫困学生中高职教育的学杂费,并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因缺土地致贫的贫困户,可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因缺乏技术致贫的贫困户,可以联系扶贫部门进行培训。因缺乏资金致贫的贫困户,可帮助联系银行等金融贷款机构进行贷款。因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致贫的贫困户,要积极引导教育,实现由“补血”到“造血”的转变。

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交汇期,我们应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为契机,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作用,调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各行业领军人才、致富能人、回村知识青年和其他优秀人才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筑牢基础。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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