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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法艺术的美学思考

2019-05-24李小雅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书法艺术美学传承

李小雅

摘 要:汉字在演变、使用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书法艺术。早在东汉时期,人们就开始了对书法的美学的探讨,并逐步发展出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具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如今,书法不仅是我国的文化瑰宝,对世界文化宝库而言也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书法所体现的独特美学进行阐述,以期让更多人了解书法的独特之美,促进书法的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书法艺术;美学;传承;发展

实用性是书法历经各朝各代时比较明显的一个特征,它服务于每一个朝代的统治阶级,记录着中华民族的发展以及朝代的更迭。甲骨文是汉字最早的书法艺术形态,被先人们用于记录生活中的事物——器皿、服饰等,后期还被用于占卜。纸张的诞生让汉字书写迎来了发展性的转折,其书写形态在造纸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越来越丰富,出现了篆、隶、真、行、草等,而这意味着汉字书写在保持实用性的前提下演化出了艺术性。大量史实证明,书法既是各朝各代领导者用来歌颂功德、树碑立传的工具,也是劳动人民记录生活日常、表达自身情感的重要方式。总而言之,在我国历史发展中,书法艺术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

一、书法艺术所蕴含的美学

(一)书法所体现的生命之美

汉字是具有生命之美的静止艺术形式。书写汉字时,通过合理运用各种书写技巧就能让其体现出筋、骨、血、肉、气等内容。其中,“筋”是书写笔画时的连贯,筋脉之间的通达,能够让字体更显韧性;“骨”是指书写有力,是汉字的基础与支持,能够体现字的架构与挺拔性;“血”是指水墨,水墨具有多种变化,能够赋予汉字神采,让其体现一种神韵和整体感;“肉”是指字体的圆润性,在“骨”的基础上让字更有质感,不至于太瘦,显得筋骨毕露;“气”是联系“骨、肉、筋、血”的媒介,它属于书法家的精神世界,是其精神力量与情感的具体表现,居于“骨、肉、筋、血”之上,让汉字具有生命之美。在书法审美中,“气、骨、筋、肉、血”是品鉴的基本标准,笔画的直与曲、方与圆、肥与瘦的各种结合不仅让汉字拥有了生命的力量,更让书法具备了艺术性和对应的价值性。

(二)书法所体现的自然之美

书法不仅可展现书写者的情感,还能通过字体的“气、骨、筋、肉、血”等元素贴合于自然,让自然之美跃然于纸上。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流传于世,在于其书写过程中能够“独擅一家之美”,做到了“远近相须,播布研精,调和笔墨;锋纤往来,疏密相附”。象形文字是汉字的起源,先人们在创造文字时会以自己的社会经验以及所见所闻为基础,因此最初的象形文字都取之于自然。当由特殊笔画构成的汉字上升到艺术层面时就是艺术与自然的融合了,也正是如此,中国书法艺术才有了信手拈来、字体出神入化的美感。

(三)书法所体现的中和之美

在中国书法中,“中和”之美是最高的艺术展現,它着重于对客观事实的反映以及主观意识的结合。“中和”,顾名思义,恰如其分,做到适中,也就是国人们所说阴阳调和。“柔思”是书法美学比较注重的内容,例如颜真卿的《争座位帖》有一定的矜怒之气,而他的《祭侄文稿》则多了一分中和之美。对于书法家而言,心境、情绪都会直接影响到其艺术境界的展现。书法外在审美方面比较讲究平正安稳,且文字形式是书法表达情感的直观载体,所以,书法会通过字的结构、线条与生活中的某些事物进行结合,体现自然之美。“中和”之美还可分为两种形态,一是阳刚之美,二是阴柔之美。阳刚之美要求书法有一定的“笔力”,书写时如行云流水,体现刚劲、大气磅礴的意境;而阴柔之美注重柔婉、细腻,要求字形圆润、曲直变化自然。虽然“中和”之美分为了两种形态,但它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真正能够体现价值、达到最高境界的书法要能做到“刚柔相济”之态,让字体婉转且刚劲,这样才是“中和”之美的精髓。

(四)书法所体现的形神之美

书法是一门具有代表特征、最为抽象的艺术,它没有固定的“形”。汉字书写过程中,不同的笔画线条构成的字具有不同的结构和形状,而且字“形”还会根据字体而变动,例如楷书、篆书、行书等。而书法的形神之美是指通过结构、笔力、气势等赋予汉字精神的力量,同时以“骨肉血筋”为基础展现出汉字的形态之美,两者结合相互影响下达到“形神兼备”的境界。古语有云:字如其人。人们往往能够通过书法去判断、了解一个人的思想和品行,这是因为作者创作书法时往往会将自己的情操、情绪倾注其中,如此一来,书法才会更生动,有了一定的意境、神采,呈现出形神之美。

二、书法中所蕴含的“真”美

书写是书法艺术表现的基础,而且所书写的汉字必须有可读性和书写性。对此,我们可分为两点进行探讨:一是大部分人能够看懂、欣赏,例如隶、楷等正书体和行书书法;二是其他书法家能够理解、欣赏,如篆书、草书甚至狂草等字体。如果除了创作者没有人能够看懂某种书法,那么它又有什么意义呢?在书写层面,欧阳中石教授曾经开玩笑地问:“中国画能以书法形式展现,那书法能以画的形式表现出来吗?”某些现代美学研究者和西方人将美术化、符号化的东西称为书法,然而它根本没有可读性、书写性甚至是汉字性,根本就不是书法。

书法的风格、字体形态要经过一定时间的演变才能形成,通常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很多人用尽了一生去写书法。有些人说五十岁是书法家的起点,还有人说没有三十年的积累不成书法,虽然这些说法有一定的绝对性,但事实大多如此。书法学习需要时间、经验以及情感的累积,忍受长期枯燥的研磨,等到挥洒自如时再展示成果。对于书法学习者而言,时常参加一些书法比赛有拔苗助长的态势。当今书法展厅虽然有很多作品,看起来很热闹,但大多数只是徒有其表,不具艺术精神。

书法艺术不是临摹艺术,需要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创造。书法学习有对应方法,而且非常严格,例如古人讲临摹分为单勾、描红和双勾等方法,现在某些书法老前辈还坚持双勾的临摹方法,只为能更好地继承古法。若想真正走向书法创作的道路,需将现代名家之作、古代碑帖等当做临摹的内容,孜孜不倦地汲取其中精华,就犹如蜜蜂采蜜一样,久而久之就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书法艺术形式。不过,书法比较讲究“路数”和“家数”,好在我国书法教育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已经趋于完善,无论学者是本科还是博士后都有对应的教育方法与策略,基于此,我国书法艺术才能更好地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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