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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互宝看保险业发展

2019-04-30刘思悦

智富时代 2019年3期

刘思悦

【摘 要】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金融业的变革日新月异,作为金融体系重大分支之一的保险业也在与时俱进,从传统的实体的以缴纳保费获取损失补偿的保险事业,发展到如今新型的多形式的基于互联网的保险。由于我国保险业本身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之处,加之新型保险的各种优势对传统保险业的打击,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陷入了一个瓶颈。以支付宝蚂蚁金服推出的“相互保”产品,以及向“相互宝”的改变,正是保险业尚不完善的一个表现,保险业的发展需要突破哪些关卡,这就是我们需要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相互宝;保险业现状;保险业完善

一、相互宝产品推出背景

2018年10月16日,支付宝蚂蚁金服联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重磅推出“相互保”产品,作为一款面向蚂蚁会员的互助型健康保障服务,实现大病保障低门槛、高透明、还能互助共济。只要芝麻信用分在650分以上(60岁以下)即可0元享受保障额度为30万元的互助保险,获得包括1恶性肿瘤在内的100种大病保障,在他人患病产生赔付时2才参与费用分摊,自身患病则可一次性领取保障金。9日内“用户突破1000万,上线余月,用户数达2000万。与此同时,该产品在11月27日升级为“相互宝”,不再由信美承保,并强调其不是保险而是基于互联网的大病互助计划。新“相互宝”还推出了一系列权益升级,包括2019年度用户分摊金额188元封顶,如有多出部分由蚂蚁金服承担等,并指出:原“相互保”用户可以选择直接加入“相互宝”。

二、相互宝产品推出分析

从“相互保”到“相互宝”的转变,虽然是由于“相互保”嫌存违规问题而下架,但实则是传统保险业与新型保险间的一个角逐。银保监会强制信美人寿推出退出虽然有保险界利益的纠纷,但无可否决,这也是出于保险行业安全稳定的考虑,相互保险本身的风险就不可估计,未来一旦出险太多,或者出现大批量的用户退出,那这份损失只能由保险公司承担。虽然有蚂蚁金服共同分担,但是银保监会的管辖范围仅限于保险公司,这就意味着未来真正出现赔付危机时,银保监会只能强迫保险公司履行责任,因此,相互保险对保险公司而言,风险是巨大的,很可能在未来引发保险行业的动荡。

向“相互宝”的升级,性质发生了转变,已经不再是保险,只是一个互助性组织。保障规则和运行规则基本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其优点同“相互保”一样,没有变化。由于有188元的保险费的封顶,这一项业务能够通过重大风险测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保险合同。

数据也证明,老百姓参与计划的意愿并没有降低,相反,“相互宝”的推出将进一步冲击着传统的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的经营与管理面临着巨大的威胁与挑战,也意味着新技术发展下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业的优势与创新,传统保险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优化与完善。

三、我国保险业的存在的问题

从“相互保”到“相互宝”的转变,正暴露着我国保险业务发展尚有不完善之处,以及新型保险业务对传统保险公司的冲击。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桎梏,自身存在着瓶颈。结合我国几十年来保险事业发展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不足:

(1)国民对保险业信任度不足。

保险在我国的整个金融产业的发展中来看相对滞后,国民认可度及保险产业的参与人群、普及程度,以及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其中,广大国民对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信任度不足,是其中很关键的一个原因。而這一点,与保险公司自身管理上的漏洞有着直接的关系。保险公司对其销售人员的培训、监管不到位,导致销售人员为了一时的销售业绩,欺瞒投保人、顾客,未将保险条款做准确的说明,或是故意隐瞒某些对投保人可能造成风险与损失的条款说明,导致投险人对保险条款理解不透彻,一旦出险,理赔不到位,投保人利益受损等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国民对国内保险业口碑不高。

(2)区域发展失调。

从全国整体来看,我国不少地城差异性还不能消除,发达的沿海城市在资金、技术、人才、保险思想意识,及保险支出上,均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所不能及的。在经济金融业发达的城市,国民的保险意识相对较强,对保险业务的关注与了解也更加完备,相对对保险公司有一个系统客观的评价,对保险业务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而对于那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国民的保险意识极其薄弱,而保险本身资金投入较多,对生活水平一般的家庭本身会造成一种困扰,若再出现任何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不一致之处,极有可能形成对保险业的误解,进一步阻碍保险业在各地的均衡发展。故,若继续照这样趋势发展,区域发展失衡会加深地城间的利益冲突,最终会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保险业的生存发展空间越来越小,拖拉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速度。

(3)同质化现象严重。

我国国内有上百家保险公司,而彼此间,在经营管理和营销方式、保险产品与服务对象、经营理念等方面几乎是如出一辙,尤其是各保险公司之间保险产品上的差异性不够明显。这样会导致销售人员在有限的市场内抢夺保险人的现象,从而降低服务质量。同时,为争夺保险资源,相互间的恶意竞争现象也时有出现,这也是阻碍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保险业发展,不应该是个保险公司互相打压,此消彼长,而是客服同质化,各有特色,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4)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不完善,执行力不高。

经过多年对保险业的建设,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相继出台得保险法律法规也越超完善,但其中依然还存在着很多缺陷。第一,保险监管的内部关系虽设有银保监会,但是它保险机构职能关系并不明确,未能形成强力有效的监管体系。第二,保险业监管工具单一,保险监管手段不健全。我国主要的保险监管是外部监管,虽然也有自我内部监管,但由于缺乏自我管理约束的机制,内部监管只是空设部门。第三。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的保险立法依然有一段路要走,特别应着手于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唯有从制度上,法规上,形成有力的监管体系,规范保险业务的进行,保险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