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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妹闹上法庭,房屋保管费该不该要

2019-04-25孙守铸

妇女 2019年3期
关键词:委托妹妹房子

孙守铸

妹妹出国深造,委托姐姐照顾老父亲和房子,并承诺只要姐姐照顾好父亲,将来就把房子送给姐姐。然而,父亲因翁婿不和回老家独住,姐姐对父亲疏于照顾。气愤之余,妹妹催姐姐一家从她的房子里搬出去,姐姐却向她讨要9年的房屋保管费。为此,一对亲姐妹反目并闹上法庭……

妹妹出国深造,托姐姐照管房子和老父

姜萍和姜霞是一对同胞姐妹,老家在山东菏泽。姜萍时年40岁,姜霞比她小4岁。小时家里穷,父母却坚持供姐妹俩读书。姜霞刚升入初一时,母亲患病离世,留下不少债务。姐妹俩想辍学打工帮父亲还债,父亲坚决不同意。为了回报父亲,姐妹学习很刻苦。后来,姜萍考入一所师范院校,毕业后到济南一所中学教书。姜霞考入济南一所名校,毕业后进入外企工作。

工作两年后,姜霞在济南按揭贷款买了房,并把父亲从老家接来居住。多年来,父亲含辛茹苦,一直没有再婚。想到父亲的付出,姜霞觉得一定要让老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2009年,姜霞得到赴美国深造的机会。当时她的房子还有十多万元房贷没还完,而到国外还要有不小的费用,还起房贷有些力不从心。思来想去,她决定找姐姐帮忙。

第二天,当着父亲的面,姜霞对姐姐说:“我要出国读书,将来时机成熟,可能移民美国,这套房子我不舍得卖,你帮我打理着,只要你和姐夫能把咱爸照顾好,如果我不回来了,房子就归你!”姜萍爽快答应:“好吧,这房子我帮你照看着。”姜霞眼圈红了:“姐,咱爸都60多岁了,你多替我尽尽孝!”“照顾好咱爸也是我的责任,放心吧!等你出国后,我就搬过来和爸一起住,我那套房租出去,也多个收入。”

姜霞提议房子的事情签个协议,免得以后有些事说不清。姜萍嗔怪道:“你还信不过姐吗?这世上除了咱爸,就咱俩最亲了!”“姐,不是说亲兄弟明算账嘛,咱虽是亲姐妹,你就不怕我现在说的话将来不认账?”听姜霞这么说,姜萍笑着说:“好,签就签!”

于是,两人签了一份“房屋委托保管协议”,协议中写明:自2009年8月起至2013年12月止,姜霞出国读书期间,委托姐姐姜萍全权管理房产相关事务,包括还贷、出售、租赁、抵押等,支出和收益由姜萍管理。

签完协议,姜霞登上了赴美的航班。到了美国,姜霞每周都和父亲视频通话一次,见父亲和姐姐一起生活得很好,她也就放心了。

姐姐未尽到赡养义务,妹妹决定收回房子

2010年7月的一天,姜霞再次通过视频联系上姐姐,说想和父亲说话,谁知姐姐神情不自然地说:“爸想家了,非要回老家住一段时间,我拦也拦不住。”当时姜霞并没多想,她觉得父亲离家乡久了,回老家看看也是情理之中。

然而,让姜霞不解的是,父亲回老家都半年多了,姐姐也没把他接回来。姜霞给父亲打电话,父亲闷闷不乐地说:“我一个人过着挺自在,就不麻烦人家了!”

听出父亲的语气中透着不满,姜霞打电话问姐姐:“咱爸咋不愿和你们一起生活呢?”姜萍叹了口气说:“咱爸和你姐夫脾气不合,两人都看对方不顺眼,我夹在中间难做啊!”姐姐的话让姜霞心里沉甸甸的。当初她和姐姐签协议,也是出于对姐夫的不信任。父亲宁愿一人住在老家,也不愿和姐姐一家生活,其中一定有隐情。

接下来的假期,姜霞回国到老家看父亲。那天晚上,姜霞陪父亲边喝边聊。几瓶酒下肚,父亲的话渐渐多起来,叹着气说:“妮儿,你爹为这个家受了一辈子苦,吃的喝的从来不挑不拣,就恨那些势利的人啊!”

原来,父亲觉得大女婿这个人很不厚道。比如有一次,女婿从外面回来,带回半瓶没喝完的五粮液。饭桌上姜萍把那半瓶剩酒拿了出来,结果被女婿拦下,给他换成了二锅头。老人气愤地说:“不过是喝剩的半瓶破酒,还藏着掖着,我才不稀罕呢!”姜霞终于理解父亲不愿和姐姐一家住下去的原因了,从父亲口中她还得知姐姐已经几个月没给父亲生活费了。

姜霞给父亲留下一笔钱当生活费,然后去济南看姐姐。得知姐姐又贷款投资了两套房。姜霞故意说:“还贷手头紧,咱爸那点生活费也没法给了吧?”姜萍听出妹妹话里的不满,忙解释说:“等我缓缓,咱爸的生活费一定给!”

2014年,姜霞完成学业顺利留在美国工作,她最不放心的仍是老家的父亲。这几年姐姐买了几套房子,对父亲的照顾却越来越少。最让姜霞生气的是,姐姐坐拥几套房产,却一直住在她的房子里。姜霞想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租金用来当做父亲的生活费,可她多次催姐姐从她的房子里搬出,姐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

保管还是委托,亲姐妹闹上法庭

2017年国庆节期间,姜霞再次回国,郑重地和姐姐谈房子的事情:“姐,你们一家该从我的房子里搬出去了,我想把房子租出去或卖掉,所得的钱给咱爸养老,希望你能理解。”

看到妹妹下了逐客令,姜萍不高兴地说:“妹妹,你在国外挣的是美元,还缺那点房租钱吗?姐是有几套房子,可还贷压力很大,借你的房子住住又怎么了?”姜霞想到他们对父亲的怠慢,一股怒气蹿了上来:“姐,咱们可是有言在先的,如果这些年你对咱爸尽到孝敬义务了,我把房子给你都成,可你看看,咱爸现在过的是啥日子,一个人在老家孤孤单单……”

姜萍听了,话里也有了火药味儿:“咱爸打小就偏向你,该多尽义务的是你,你跑到国外躲清静,让我一个人管咱爸,他那个倔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和你姐夫合不来,我能咋办?”姜霞语气坚定:“我不能多在他老人家跟前尽孝,就在物质上多尽些心意。我希望你们从我的房子里搬走,不能再等了!”姜萍也撕破了脸:“要我搬出去可以,但我有条件,一是把我替你还的房贷还给我;二是我替你保管了9年的房子,得付我保管费!”“房贷我会一分不少地给你,可你住了我9年的房子,省了房租不说,还让我付你保管费,你好意思说出口?”两人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随后,姜霞委托律师把姜萍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姜萍一家搬出她的房子。姜萍对妹妹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姜霞偿还她代为支付的房贷,并支付保管费8.8万元。

2018年3月28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姜霞的代理律师提出,当初原告让姐姐搬到自己的房子里,是为了方便照顾父亲,只能是暂住而不是保管,不存在保管费。姜萍拿出当初签的“房屋委托保管协议”,认为自己不但替原告还房贷,还尽了打扫卫生、照看房子等义务,履行了保管责任。

到底是保管还是委托,取决于两人签的那份“房屋委托保管协议”。从协议中不难看出,原告让姐姐做的并不仅是照看房子的卫生和安全,还有还贷、出售、租赁、抵押等跟房子有关的事,这个范围已超出照看房子的范畴,属于委托合同。姜萍超过协议约定的期限仍然居住在原告的房子里,属于侵犯原告对房子的居住权和使用权。

5月6日,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被告姜萍一家须一周内搬离,无权要求原告支付保管费,但办理房子相关事务的合理支出,包括代为偿还的贷款,原告应在被告搬出后予以偿還。

判决书下达后,姜萍没有提起上诉,一对亲姐妹的争议也画上了句号。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说,平时出远门,请亲友帮忙照看房子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保管或委托。如果只是想让人帮忙照看房子的卫生和安全,选择保管较合适。如果房子还有未还的贷款等事务需要处理,选择委托比较恰当。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保管还是委托,最好都能够事先约定期限和报酬,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编辑/纤手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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