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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生育比奖励二孩更可取

2019-04-08吴元中

民主与法制 2019年12期
关键词:育龄妇女生育率管制

吴元中

2018年6月29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陕西省2017年人口发展报告》,指出2017年全省“二孩”出生大幅增加,较2016年增加6.84万人。自“全面二孩”政策出台以来,全省出生人口增加明显,但也出现了育龄妇女逐年减少、妇女初婚和初育年龄呈现不断推迟的趋势,妇女生育意愿也有所下降,未来出生人口增长后劲乏力。《报告》还提出了包括适时全面放开计划生育在内的几点建议。

应当说,报告分析的情况在预料之中。“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虽然各地出生人口增长明显,但这在相当程度上归功于受传统影响较大的高龄夫妇。在这些早年想生却受政策限制不允许生、终于赶上“二孩”政策末班车得以抢生“二孩”的高潮过后,生育与人口出生就会回归正常。确如报告分析的那样,90后等正常育龄妇女,不仅普遍上学时间长、结婚和生育年龄推迟,而且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观念已在他们心里落地生根,不易改变了。等这波“二孩”潮过去,人口增长乏力是难免的。

而且,相比于近来经常听到的奖励“二孩”呼吁,《报告》提出全面放开计划生育管制,也显然更可取。这不仅在于,放开生育管制带来的自然人口增长,会比奖励“二孩”的方式给国家节省下大量开支(或避免造成财政收入减少),更在于符合治理之道,增进政策理性化。

>>视觉中国供图

众所周知,当前的生育率过低、不能满足人口更替需要现象,并不是像西方国家那样,是在自由生育的基础上发生的,是人为管制的结果,是在限制生育的大潮下发生的。虽然近年放开了“二孩”,但时至今日,大局仍然是实行人口控制而不是自由生育。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人口增长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现象,说明生育管制制度已经产生副作用,乃至对社会发展造成阻碍、与社会要求不相适应了。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应当重新审视并及时调整不合时宜的政策,而非置不合理的政策于不顾,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用劳民伤财的方式寻找人口增长的空间。

虽说奖励“二孩”政策也会产生刺激人口增长的结果,但与计划生育的人口控制、生育限制性质是相抵触的。毕竟,限制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而不是鼓励生育、刺激人口增长,才是计划生育制度的实质。而鼓励生育措施是与人口控制大目标相矛盾、相冲突的。这样的反其道而行之,显然是荒谬的。如同没有限速30km/h就对达到该极值者奖励、允许出境时携带两万元人民币就对携带该数额的人进行奖励的道理一样,“二孩”作为准许生育的底线,再生育就属违法行为,也没有对这种生育底线行为进行奖励的道理。不是合乎道理的行事,而是树立内在冲突行为模式,乃至大家都习以为常,感觉不出有什么不对劲,更会带来人们不理性、思维混乱、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的深远危害后果。

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当前的生育率过低,既然现行的生育制度仍然是控制而非自由生育,要理性解决该问题,就应当首先反思和讨论管制生育制度是不是还合适、有无必要。也只有在限制生育政策退出历史舞台、实行生育自由后,如果生育率仍然偏低,达不到人口更替需要,讨论奖励“二孩”、提高生育意愿等问题才显得正当、有必要。还是先好好正视和讨论计划生育制度本身的存废以及与时俱进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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