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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视域下“为官不为”现象的成因及其治理

2019-03-29王羽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2期
关键词:党风建设为官不为治理

王羽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重拳出击反腐,使贪腐之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面对如此高压的反腐态势,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为保自身官位,确保“不犯错误”,导致“为官不为”的现象有所抬头。究其根本原因,仍是腐败的问题,因此要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划清权责界线,加大追责力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关键词:党风建设;政治生态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2.066

1“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1.1能力不足不能为

“不能为”就是“不会为”,这类干部是在工作能力方面出了问题。一是在其位,却不明白岗位职责,不清楚自身责任,一味地等着上级分配任务,否则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对待工作漫无目的,没有主动性。二是自身想要有所作为,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但由于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分析不透彻,不会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在面对新挑战时“新的方法不会用,老的办法行不通”,导致事半功倍,收效甚微。三是自身能力不足,没有多大实权,在出现任务分配不均衡的情况下,“能者多劳”、“不会为者不为”的情况层出不穷,导致不为者长期处在懒散无为的状态。久而久之,丧失了“为官有为”的能力,产生了本领恐慌,越是不为越不会为。四是对上级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学习的不够认真、理解不够清晰,对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研究不够深入,眼睛只向上看不向下看,对基层的实际情况缺乏调查研究,导致工作难开展,收效低。五是明知自己能力不行,仍旧不思进取,工作中不用实力说话,而是用“嘴”办事,滥竽充数没有作为。

1.2动力不足不想为

“不想为”可以理解成“不愿意作为”,这是在工作的动力方面出了问题。这类领导干部大多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精神上的“钙”。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党纪党规,规范了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等作风方面以及选人用人的制度要求,一切权利要求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一来,一些为官者觉得手上的权利再无油水可捞便产生了“当官没劲”的消极懈怠思想,做事往往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工作上没有动力和激情,更缺乏积极进取、迎难而上的奋斗精神。还有一些干部工作缺乏主动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怕苦怕累不愿给自己“添麻烦”,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求工作“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少数领导干部奉行“中庸主义”,担心有所作为会得罪他人,因此遇到问题时推诿扯皮“打太极”,只想做个“老好人”、“太平官”,工作走形式、做样子,讲究一团和气。

1.3担当不足不敢为

这类领导干部是在责任担当方面出了问题。在其位不谋其事,工作中没有责任心,更没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担当精神。在现如今大力打击贪污腐败的大环境下,许多领导干部“避责求稳”,害怕犯错误干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一些领导干部对中央出台的相关纪律法规认识不深刻,认为纪律是约束他们开展工作的枷锁,以此作为他们不干事的借口。一些干部工作中顾虑太多,处事谨小慎微,是非面前不敢开口,遇到矛盾装不知道,害怕得罪他人也怕树大招风容易树敌,就容易出现“为官不易”的消极思想。一些干部担心在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下,有所作为的同时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被曝光公开,更多的是得到负面的批评,出力不讨好,因此对一些棘手的问题或挑战退避三舍,到处讲困难,能推就推。还有一些干部奉行“圈子文化”,为拉拢人脉,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对所谓的“自己人”无原则的迁就。这些都是缺乏担当精神的表现。

2“为官不为”现象产生的因素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为官不为”的现象被住显在阳光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说道:“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为官不为”的问题就像一种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去治疗的慢性病,其形成的原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2.1主观内部因素

(1)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部分干部只是看重自身官位,没有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本色。做起实事怕担责任,工作中将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比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党和国家的事业还要重要,为求自保不犯错而选择不做事。一些领导干部失去了可观的利益收入,就没有了做事的动力和热情。工作只喊口号不做事,对待上级的检查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推三阻四,对待群众的反对意见左封右堵。

(2)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水平低下。少数干部由于自身素质不过硬,缺乏学习能力和主动性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领会不深刻、不透彻,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遇到新的问题束手无策,无从下手。有些干部是因为不善于用创新的思路和方式开展工作,碰到难题不会变通,生搬硬套经验理论,导致解决办法和出现的问题之间“驴头不对马嘴”。

(3)领导干部责任擔当意识不强。部分领导干部为了明哲保身,奉行“少干少错”的工作态度,面对问题和挑战逃避责任,规避风险。为了不得罪他人,害怕有所作为会触及他人利益,有些干部选择做“太平官”,该严惩的事情放松点,改按规定的事情通融点。长此以往失去了承担责任的意识和勇气。

2.2客观外部因素

(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激励机制存在问题。随着党中央加大治吏力度,持续推进反腐工作,使领导干部的薪酬待遇更加透明化,但薪酬待遇与实绩不相符的问题依旧存在。由于一些领导干部的收入与其付出不成正比,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对干部的考核机制较为笼统,形式单一,对考核对象的个性化需求考虑较少,与实绩结合的不紧密,对干部在工作中的作为起不到正面激励的作用。

(2)用人导向存在偏差。一些单位和部门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存在人为因素占上风的问题,凭人情、将照顾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有些单位在任用问题上过于注重理论考试的结果,忽略了对实践能力的要求。还有一些地方的领导能上不能下,在位不作为或者工作岗位上“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占位现象也是层出不穷,这使得许多埋头苦干的干部没有出路。

(3)问责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对“不作为”的现象欠缺重视,对此的问责轻描淡写,犹如隔靴搔痒。在界定“不作为”的概念上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制度要求,有些干部或上级单位认为不作为的问题只要现阶段对工作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就不算大事,不予追究。由于这种不作为的现象就好似潜伏中的癌细胞,一旦发作将更为致命,因此要如何加强监管,如何在这种坏种子还没有生根发芽之期及时将剔除是一个关键问题。

(4)权责边界模糊。一些单位存在职权交叉、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出现工作上推诿扯皮的情况。权责边界不明确,不能做到将责任落实到人,在一定程度上给了领导干部自由决定的空间,易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追究缺乏明确方向等问题。

(5)网络舆论压力过大。信息时代的来临,使得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变得透明,但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一方面,发生在某些领导干部身上的个别事件被网络渲染和发酵后,以偏概全,容易将其负面影响扩大至整个干部队伍。还有些大胆作为的人因为一个小失误在被舆论抨击时将他之前的功绩抹杀的一文不值,同时对领导干部道德绑架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3“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

3.1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首先要从领导干部自身思想着手,解决他们精神 “缺钙”、思想“贫血”、行动“乏力”的问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其宗旨意识。其次,相关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机制,定期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将党性学习融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把红色教育作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再次,要利用好各项教育资源,依托党校、干部培训学院或机构,加强党建工作的开展力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树立模范带头典型人物,组织号召大家听模范的成长故事,学模范的先进事迹。突出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融入群众的真实生活才能做好父母官。

3.2建立科学的责任机制

首先,制定党员干部权责清单,规范办事流程,避免工作内容、权利职责的交叉和不透明,要结合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的权责范围,用制度和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严格按照责任制度办事,做到人人有责、事事有主。其次,健全领导干部实效考核机制,加大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的有机统一,灵活运用多种多样的考核方式,可以适度放宽群众对政府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评议的参与度,努力做到全面客观的掌握干部的实际表现,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运用好考核结果,对肯作为、敢作为、能作为的优秀人才加大选拔任用力度,对不作为的庸官予以严惩。同时建立合理的容错纠错机制,为“愿为”的干部减轻心理压力,让他们不再因为怕踩红线而不敢为,为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容忍失败”的为政氛围。

3.3强化监督问责力度,严格纪律约束

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其监督职责,发挥其纪检监督的作用,对领导干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部门管理“散”、工作推进“慢”、应付差事“懒”、闲来无事“庸”等在其位不谋其事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严惩,绝不姑息。其次,在加强舆论监督的同时,要引导和要求大众媒体进行客观公正的对监督情况进行报道和反映,不混淆视听,不以偏概全,向大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让群众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有些官员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上只说不做的现象出现。再次,要对不作为的问题做好预防工作,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时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核实一起处理,在对待“为官不为”的事情上绝不拖沓,严格按照相关惩处规定问责,及时切除不让癌细胞扩散。

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入新时期,要建设健康有序的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政治支持,迫切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有作为、敢作为、能作为的干部队伍。因此,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是干部队伍脱胎换骨的一次重生,也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障的重要一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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