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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零售行业新租借准则IFRS16适应性分析

2019-03-15黄怡婕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9年1期

黄怡婕

摘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早在2016年1月13日就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租借》,其简称为IFRS16,并决定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启动。由于我国的会计准则目前处于一个国际化的趋势背景之下,IFRS16的提出使得我国的租借准则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本文以IFRS16为基本准则展开讨论,IFRS16的实行会导致我国零售企业的财产出现负债率过高、产权比率不断上升等状况,对此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发现我国零售行业的现状,对出现的状况研究应对措施。

关键词:零售行业;新租借准则;IFRS16;适应性分析

租借作为现在新兴的一种活跃市场交易的方式市场,它被交通业、零售业、酒店业、电子移动行业和能源行业等租用成为营业场所,并且被各大企业广泛的应用和使用。但是简称IAS17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借》,却一直被诟病,原因就是在经营租借的情况下,承租人会因为不确认租借财产,无法承担相应的债款,所以导致最后出现了所说的“外表合资”的状况。从各行各业的经营租借数据来看,有的企业发展前景非常好,比如说航空和零售行业只有大约六分之一出现在财产负债表之中。面对出现在IAS17上的状况时,简称为IASB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分别在2010年和2013年中前后发布了两次租借搜集意见稿,最后定于2016年1月13日正式决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借》,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一、目前我国零售行业新租借准则IFRS16的主要变化

(一)租借与效劳意识

IFRS16完整地保留了IAS17中对租借的概念,但是在这其中对关于“控制”的概念做了简单的修改,主要强调了的是在对某一项条款辨认财产时的“控制”。与此同时,租借行业和效劳业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IFRS16的规定下,一项条款不管是对效劳业抑或是租借业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决定了一项活动到最后是否属于租借的标准。通过对于租借以及其效劳的判断标准,来判断在使用财产的期间之内承租人和客户是否可以合理的控制财产,招租人和提供效劳的人员是否有权利用去代替条款中的财产主动承担效劳。如果承租人在控制财产的时候,招租人抑或是提供效劳的人员并没有代替财产的权利,那这就是财产租借; 相反的就是效劳。

(二)招租人

在根据2013年发布的搜集意见稿的反响意见中,IASB并没有对招租人这一概念有大幅度的改变。反响意见基本指出了现行的招租人对披露企业财务状况较为容易理解和处理,并且在坚持本金效益的原则基础上。所以,IASB对招租人的概念没有做出较大的修改,也就是招租人(不包括租借公司)与现行的准则基本保持一致。

(三)承租人

在IFRS16的规定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模式将会被引入进一个“单一会计模式”,也就是说承租人不再承担对租借业务的工作,并且区分好经营租借和合资租借的概念及之间的关系,把所有的租借业务工作都要按照“合资性租的赁”工作来进行反复的确认和衡量。在单一的会计模式下,承租人都应该在财产负债表利用租借业务工作所形成的财产和负债反复确认。但是,有几个情况除外,例如短期租借,这样的租借期一般都是少于12个月的,还有就是有的租借低价,在全新的时代当中还存在价值低于5000美元的租借价值。比如办公家具、打印机等设备。

二、我国零售行业新租借准则IFRS16适应性

(一)我国当下的零售企业经营情况

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增长,国内的居民水平收入也在持续的增长,人口的城镇化比例也在不断地攀升,促进了我国内的零售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零售经营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我国的零售业基本是以综合的百货、购物中心、大型的综合超市等为主要的经营方式。据我们所知,零售行业一般是需要大量的经营场来实施经营活动,一般采用自由和租借两张手段取得。通过查阅苏宁股份等五家零售行业巨头的数据,各行业在2015年的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很多的行业几乎都选择经营租借的方式来获得一部分经营门店和相关场所的经营权。

(二)IFRS16对我国零售行业的影响

新租借准则会对大量的零售行业的经营租借活动反映在了财产的负债表上,从一方面来说不仅是增加了财务报表信息的透明度,还会让财产和负债出现大幅度的增值。租借的财产和负债都会增加零售企业的财产负债比上升和零售行业的产权比率上升。这些变化都会使得行业偿还债款的能力不断下降,导致对零售行业的债务条款出现较大的影响,最后使得零售行业的合资难度和本金普遍增加。

三、我国零售行业新租借准则IFRS16的应对措施

(一)保持资金的一定流动性

在一般情况下,因为租借的合资优势和灵活的经营方式,普遍深受交通行业、零售行业等的喜爱。但是在新租借的准则下,针对承租人不再划分出经营租借和合资租借两张方式,而是把其处理成为一条适用于财产和租借的负债,大幅度的财产和负债都会使得零售行业的财务风险不断增加,合资的能力不断下降、合资的本金不断提高。通过这些迹象都可以表明出经营租借的合资优势早已不存在了,在了解了行业的资金灵活性状况之后就更需要对资金的充足需求量进行快速运转,行业利用租借的方式就可以来满足自身融合资金的需要。

(二)重新调整战略决策,合理规划租借条款

在零售行業的业务中,到底是选择购买财产还是选择租借都是零售行业的重要决策,零售行业通常都会利用相关的程序来进行战略实施。新租借准则都无法避免的就是两类方式的利润和本金状况,所以,零售行业还是依据原来的程序工作的话,就会出现错误的判断及决策,所以,零售行业还是需要重新调整和获得行业的战略实施。假如在确认租借方式的时候,也就需更加充分地考虑租借条款的具体安排,选择对自己行业最有利和最有发展前景的租借方式。

参考文献:

[1]俸芳,张苗苗,廉怡楠.新租借准则IFRS16在我国零售行业适应性研究[J].会计之友,2018(02):49-53.

[2]狄晓钰.国际租借准则(IFRS 16)的变化、影响及利弊分析[J].经贸实践,2018(19):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