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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识形态”说到“事件”说
——试论伊格尔顿文学观的变与不变

2019-02-20李永新沈玉洁

关键词:伊格尔顿意识形态本质

李永新,沈玉洁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伊格尔顿是当代西方文论界中最为杰出的文学理论家之一,作为英国左派的中坚力量,他一直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注入新鲜血液。从马克思主义角度看来,伊氏是研究现实政治与意识形态的重量级专家;从文论角度出发,他又是一位出色的理论阐释学者。谈到伊格尔顿的文学观,首先令人想起的是“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生产”“一切批评都是政治批评”等著名论点,为何进入新世纪,他又写出《文学事件》一书,回顾虚构的内涵,并频繁提出“文学是一种行动,一组赋权的策略”的观点呢?这是老调重弹,还是旧瓶新酒?

伊氏做了如下解释:《文学事件》有意回到纯文学理论的时代,因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理论,已经被其他一些理论,诸如后殖民主义,后现代主义等取代,而文学是什么,这个老掉牙的问题,依旧没有答案。如果说40岁的伊格尔顿为了突出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在《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将文学不自觉地解构了——文学如同杂草一般被其他势力摆布,只是一个功能性而非本体性概念,文学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本质,那么过去了近三十年,在《文学事件》中,伊格尔顿力图还给文学本体应有的尊重,毕竟我们不能处于“理论之后”,因为理论使反省的人生成为可能。伊格尔顿希望文学能完成一次更为艰难,但也更富意义的反思。跨越近半个世纪,伊格尔顿作为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其文学观从文学意识形态现象的揭示转向将文学视为事件行动的实施,完成了一次更为深刻且开阔的思想变化历程。

一、文学本质论:从意识形态生产到结构化的事件

如今,“本质”一词似乎摆脱不了人们对它的第一不良反应,在后现代主义更加明显的不屑一顾中,甚至成了某种“形而上学”的代名词。然而,自古希腊以降,尤其在近现代文学界,包括美学界中,“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一直是多方争论的焦点,谈及此话题,我们无法回避伊格尔顿。早期的伊格尔顿坚决反对文学的“本质主义”,认为就存在层面而言,并没有什么“共同特征”或“共同性”可以作为文学的本质,文学是不可固定的意识形态的具体生产,是一种历史性的、功能性的概念。而到了后期,伊格尔顿试图说明的是,我们不能因为归纳不出文学的所谓“共相”的本质就否定其实体存在,认识论上的本质并非文学存在的前提条件,伊格尔顿转而强调文学的本质存在,因为唯名论不是实在论的唯一替代。正是由于人们各自站在唯实论和唯名论的立场上看问题,才会同时存在文学的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有鉴于此,伊格尔顿尝试性地提出一种新的基于策略的文学事件观,而事件观与意识形态观并非没有关联。

(一)作为意识形态生产的文学

毋庸置疑,“意识形态”作为伊格尔顿学术话语中的标志性概念与核心范畴,其理论地位早已被大家公认。“他几乎可以轻松地将‘意识形态’与任何一个概念组合起来,创造出‘文本意识形态’‘生产方式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等伊格尔顿式的用语”[1],在理论构建和现实论战中挥洒自如,在不时回响“意识形态终结”声音的后现代,很大地恢复并增强了“意识形态批评”的力量。

在伊氏眼中,意识形态不只是一种自觉的政治与阶级观念,它同样属于“文本科学”的范畴,尽管后者在学术界只被用来描述伊格尔顿20世级70年代的学术阶段。早期的“文学生产论”即伊格尔顿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以意识形态为关键中介与核心范畴,建构的关于文学文本的存在方式与结构过程的学说模型,他认为文学的对象是意识形态,文学没有本质,如果非要说有,那么文学是意识形态形式和再加工。此模式的提出十分有力地反驳了经典的“文学反映论”,是伊氏后来提出“文学没有本质”的主要理论来源;同时,详实具体描绘下的结构与运作文本的方式,也成为伊格尔顿反思文学与现实关系并建构文学事件观的重要原材料。

审视伊氏早期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尤其是文学生产的相关论述,我们会发现,他综合了威廉斯、马舍雷、本雅明和布莱希特的理论精华,创造性地用动态客观的眼光看待文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联系,既反对只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种文学政治学的实践,又反对脱离现实的形式主义的纯文学结构。正如伊格尔顿指出的:“文学可以是一件人工产品,一种社会意识的产物,一种世界观;但同时也是一种制造业……艺术首先是一种社会实践。”[2]65伊氏坚持文学的物质性和它在存在论上的个别性观点,他所反对的文学本质,是磨灭了事物特殊性的泛化、空洞以及唯意志性的本质,不存在纯粹的脱离社会历史语境的文学本质,文学从来就与权力、价值等交织在一起,伊格尔顿力图摒弃那种非历史的、非语境化的、纯粹抽象的文学本质观念,这与他早期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相辅相成。

我们可以通过伊格尔顿早期创立的审美话语理论,进一步理解文学的本质意义。在伊氏的理论体系中,文学意识形态本来就是美学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而在1990年出版的《审美意识形态》导言中,伊格尔顿如此阐述美学的双重性:“美学一方面自由地表达了对具体的特殊性的关注,另一方面又表达了似是而非的普遍性形式”,“一方面植根于日常生活经验的领域,另一方面又详细阐发了自然的自发的表现,并把它提高到复杂的知识规则的水平”[3]23-32。可以这么说,伊氏既不满于英国经验主义美学注重身体感性而牺牲总体的理性,也反对德国古典美学倾心于形式化的感觉领域而贬低直觉,正如欧陆文学理论与英美文学哲学,二者并不必须形成非此即彼的对立局面。彼时的伊格尔顿心中已有取舍,不愿让文学的本质意义深陷两派争论的漩涡,只是还未能提出涵盖全面的概念。

(二)作为事件的文学

2012年,伊格尔顿出版了一部艰深的文学理论著作:《文学事件》(The Event of The Literature),乍一看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如果抓住书名“event”(注:“事件”或可译为“发生”)这一中心,我们不难发现,伊格尔顿重新拾起了这失宠的文学本质理论。他自信地总结道:本书提供了一种对文学,至少是当代文学实质上意味着什么的合理解释,这也构成了伊氏最新的文学事件观。简要言之,文学的概念,在中世纪时期实在论与唯名论此消彼长的论战历史进程中逐步得到承认,而文学的本质——文学性的存在也逐步被认同,到18世纪末,文学从一个神学意义上的“天意”,逐渐发展为一个形式与内容并存、具象和共相兼有的实体。文学也许可以用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概括总结出包括虚构性、伦理性、语言性等五特征,但更适合被看作一种策略,一种广义上由目的决定的结构化的过程,即事件。

伊格尔顿首先从“名实之争”的批评与新解入手,在将古今学术界种种有关文学本质的探讨进行区分与阐释后,重新提起文学的本质:文学在存在上是个别具体的,但为了在思维中“升华”到具体,有必要采用一些抽象或普遍的概念,也就是说,为了认识事物,抽象出普遍性是必要的,文学是一个由具象到抽象,再由普遍回归到特殊的过程。共相也是世界的组成部分,而不仅是理解世界的捷径。在这种唯物主义版本的人类本质当中,存在论上的个别性与认识论上的普遍性并非截然对立。故此,所谓的伊格尔顿从存在论上的反本质主义到认识论上的本质主义的转向,其实不过是关于同一事物的不同层面所作的一体两面的阐释理念。伊格尔顿采用了一种温和的本质主义新观点——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理论,以某种交叉重叠着相似性的复杂网络代替铁板一块、板上钉钉的唯一永恒定义,顺利地将我们的讨论层次从个体单元转换到普遍范畴。伊氏基于经验上的而非理论上的分类范畴,给出构成文学共相的五特征:虚构性、道德性、语言性、非实用性及规范性,依次举证它们的合理性之后又一一将其推翻——此五特征实为文学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伊格尔顿想表明的是:他并不提供一个快狠准的文学定义,而更像是一些指南或标准,只用来帮助人们认识当他们在谈论文学时,他们实际在谈些什么。因为,世界上并不存在关于文学的精确定义。

对“虚构”进行更为深刻的分析,伊格尔顿进一步阐明将文学的实质抽丝剥茧。一方面,文学的虚构性与非实用性之间有一定联系。虚构作品不涉及真假判断的非实用眼光使其与现实疏离,从而也就减轻了文学对现实负责的部分重担,这是文学脱离桎梏的有效途径;同时,虚构不可能是凭空假想,原材料必然来自现实社会,这就使作品处于它们的生成环境的边界之上,从而保证文学一定意义上的非功利的实用性,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与亚里士多德关于“诗与历史”的思考类似,虚构与摹仿相同,更容易成为普遍性意义的载体,“诗是一种比历史更富哲学性、更严肃的艺术,因为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而历史却倾向于记载具体事件”[4]。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被伊格尔顿当作文学哲学中最前沿的虚构理论,在对“述行行为”的阐释中丰富了虚构的内涵。述行行为即文学上的言语行为,用于强调在言语行动中完成了什么,与描述世界的“叙言行为”相对,包括诅咒、发誓、祝贺、问候、威胁等一系列范畴,比如当你说我打赌的时候就是在打赌。同“述行行为”一样,虚构也是一种与其言说行为本身无法分割的事件,将自己伪装成一篇报道,实际上是一种辞令。最终,摹仿、假装相信、述行行为、虚构都是人类反思自身存在的另一种行动,在本质上都具有实践价值。

仔细分析伊格尔顿对虚构概念的阐释,有助于我们改变目前对“概念”或是“词汇”一词的“物化论”误解,概念不应该是建构主义认识论口中的阻隔在我们与现实之间的准物体,而应坚持将其看作一种行动方式。借用安东尼·吉登斯的社会学词语——介于结构和事件(或行动)的“结构化”(Structuration),伊格尔顿将20世纪的理论流派,包括美国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符号学、现象学,还有精神分析进行了细致精彩的两类划分:一类将作品视为客体对象,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结构;一类将作品视为行动的事件,通过分析两种处理文本的方式,探讨文学文本究竟是如何行动的。而实际上,文学作品的悖论之一就在于:在不可改变性与自我完成方面是“结构”,而在永恒运动中自我完成,在阅读行为中实现自己是“事件”。文本,本身就是一种结构化的策略。

二、文学功能论:从意识形态伪装到存在即目的的实践

伊格尔顿始终坚持文学本质存在的价值,关键目的在于反驳以下观点:理念化层面架构的所谓定义、范畴、概念的不明确,直接导致它们完全失去效力。对事物的本质或共性的清除,会软化该物质,使其驯服于力量的统治,被抽干内在意义的同时,也就变得完全无意义了。因此,在《文学事件》第一章结尾,伊格尔顿提出:一直以来,哲学家都在本体论层面讨论本质主义——把它看作关乎事物内在实质的问题。但如果换成从伦理的路径切入呢?就人类自身而言,如果人的“本质”就是他身上可爱的地方呢?伊格尔顿将后结构主义和后理论主义作为唯名派的最新代表,足以体现其运思方向:不花过多精力纠缠在传统的文学本质的玄学探讨,而是强调本质不应只被当作本体论的问题看待,它更应该是伦理学的,并深深扎根于人类生活。比如,所谓人的本质的东西,即人之可爱之处。伊格尔顿否定了文学的五个特征构成文学本质的可能性,正是因为通常有关定义的探讨往往会误导文学真正的运作方式与实际意义,这是伊氏最想扭转的情形。这样,我们的讨论自然也就从文学的本质论转到文学的功能论。从被意识形态决定的文学,到逐渐能够自我决定的新事件,文学的功能就在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事件观中。

(一)被决定的文学

与《文学事件》徐徐道来的论述方式截然不同,《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中,伊格尔顿在导言部分就带给我们“文学被意识形态左右”这一深刻又有些消极的观点。文学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本质的主权从托马斯·阿奎那供奉的上帝,逐渐被文艺复兴以来的“人”的意志所取代,在尼采的权力意志中到达顶峰后,又被各居其位的话语、结构、文化、语言、权力、欲望等所罢黜,历史还在延续。处在意识形态根深蒂固的世界,文学积极的自我决定的力量被隐去,伊格尔顿准确无误地放大了文学被现实制约,甚至被决定的情状,“文学并不在昆虫的意义上存在着,构成文学的种种价值判断具有历史可变性且与种种社会意识形态有密切关系……涉及某些社会群体赖以行使和维持其对其他人的统治权力的种种假定”[5]。这种权力隐秘而顽固,20世纪以来的各派文学理论,或多或少都沾染了此类毛病。

对于文学的虚假功能占用文学本质的看法,伊格尔顿使用了文学的“杂草”之喻。不同于水稻、小麦之类的定义,只要园丁出于某种目的想清除,任何植物都可能是杂草,文学也是如此,难以用虚构性、想象性或非实用性等词语框定,它可以是人们出于某种理由而高看的任一作品,难怪伊氏不止一次在著作中给这些术语画上了隐形叉号。伊格尔顿批判如今对文学本质的各种误释,正是为了不让文学的功能被虚假的本质定义所误用。如果说反本质主义正如解构主义一般,只是抹杀了关于事物的真正内在之物的存在,那么如今的本质主义对于文学本质的解释,则在否定真正本质的同时,为其披上一件华丽的虚假外衣,用以遮掩各自的政治实践企图。文学可以是宗教、是信仰、是意识形态的传声筒,唯独不是自己,这正是伊格尔顿反感之处。其实,文学的本质与功能一体相连。如果能给出不完全被社会意识形态左右的文学的新概念,我们或许能重新定位文学的真正功能,而这正是伊格尔顿近年来尝试的方向。

(二)自我决定的文学

虽然,脱胎于意识形态生产的上述前提,使文学不可能从现实世界以外的角度对其进行根本性的批判,这种与自身无涉的态度就类似于费什所说的竭尽所能跳出自己的皮囊,或者揪着鞋带把自己拽起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文学作品诱使我们进行自我批判的可能性。伊格尔顿宽容地表述道:文化和信仰体系只有模糊的边界和模棱两可的范畴,“消解的力量可能来自规范与习俗内部,特定生活形式能够生成指向自身之外的力量,甚至最终指向自身的全盘瓦解”[6]115。这也是伊氏格外喜爱虚构的重要原因之一——以虚拟之名抵抗严酷宿命的真实,允许自己在事物的内围,而非外围进行反思。尽管被众多现实历史因素约束,文学作品的典范意义却在于,它并不是简单的历史经验、意识形态、制度规则、生产模式、其他文学作品等外在力量的直接反映,而是能够利用这些决定性材料形成自己的逻辑,以一己之力脱胎成为复杂的新事件。也就是说,文学文本同样积极地加工加诸自身的原材料,在此过程中生产自己,自我建构。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来说,文学作品近乎完美的自律自足性,内含伊格尔顿对人类存在现状的美好构想。只要比较一下文学作品和人类个体的自我决定方式,我们就会发现二者的自由都不缺乏制约因素,而文学之所以有时被当作人类自由行动的典范,原因就在于将制约化为己用,铸成自我建构的基石的力量,显而易见,艺术在这方面往往能因其理想化的展现而胜过人类存在。“自律”一词的真正含义是“自我立法”,即文本创造出自身的必然性,遵循自己建构的逻辑,忠于自我施加的法则。通过自我立法,艺术作品建立起一种“自我支配的总体性”,这种总体性表现为作品的各个组成部分服从于形塑它们的法则。所以从政治上说,艺术作品更接近共和政体而非中央集权。

因此,文学的存在本身即目的,它的本质即功能。这句伊格尔顿躲躲闪闪想讲了很久的话,在《文学事件》的近末尾处才被他正面揭示出来:“倘若我们拒绝在事物的功能和它的存在本身之间进行错误的二选一,我们就无须死守形式主义者的立场,为了把文学的物质存在拉到聚光灯下,必须将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悬置起来。这就如同假定只有把物体本身‘去实用化’,我们才会把注意力转向该物体的物质性,也就是说将它从自身的工具性语境中抽离出来,才能意识到它本身的存在。”[6]230在伊格尔顿看来,这是一种既不科学,也无必要的教条主义做法,就像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关于坏掉的锤子的论断:一把损坏了的锤子比一把没有损坏的锤子更是一把锤子。然而,“诗意地栖居”的核心观念之一本应是意义和物质性的共生,事物的物质密度与其实际活动本不必对立。

伊格尔顿明确指出:“文学作品代表一种实践(praxis)或者行动中的知识,类似于古代的美德,就实践而非理论意义而言是一种道德知识……就像美德一样,其目的在于自身,只有在文学指称的表演中,也只有通过表演文学才能实现自身目的。”[6]72在伊氏看来,文学是同美德相似的“实践智慧”,完成了有德性的行为,自然就展现出自身的美德,文学的目的不在外部,就在文学之内。值得注意的是,“实践”“praxis”这一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用法,意思是一种自由的、自我实现的改造世界的活动,是人性的本质,而非包装香肠之类的行为。写作是人类救赎自身的一种持续努力,与其认为文本是现实派生出的次要产品,仅仅是行动的错位或隐喻,不如将其看作“臻于完美的行动”更加合理,正因如此,经典的文学作品得以摆脱压迫真实行动的拙劣与偶然,形式和内容水乳交融,其乌托邦属性也起到调和语言和现实的作用。文学在自我形成中实现了自身的本质论与功能论、道德论与实践论的统一。

三、伊格尔顿的文学观: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文学论

国内最早研究伊格尔顿的学者马海良曾说:“总体来看,现实关怀和政治效用是贯穿伊格尔顿学术事业的根本动机和中心路线,这个不懈坚守的中心使他能够在借用各种理论资源时,做出灵活的取舍、调整、改造乃至及时的自我检讨”[7]。这句话道出了伊格尔顿的文学观,甚至学术观的根本态势——理论与实践相互依托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是伊氏第一部系统介绍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著作;《瓦尔特本雅明或走向革命的批评》中,他明确表示自己身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阵列;而就在前几年,伊格尔顿在访谈中再一次表明:自己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而非“后马克思主义者”[8]。

有学者曾对《文学事件》的内容进行过提纲挈领的概括:“真实世界和文学之间是一种基于行动的实践关系,文学具有本体价值,它在伦理学意义上参与了对世界的建构,文学从事的道德工作及其具备的伦理学价值在于其对专制力量的反抗。”[9]若延续伊氏以意识形态为核心范畴的思考,我们也可以说:意识形态作用于文学,使文学始终处于对现实的改造实践中,但同时文学也以自己的审美方式解构意识形态,反抗意识形态带来的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对人们的麻痹与压迫,这依旧是我们熟悉的伊格尔顿式马克思主义论调。伊氏还在事件说中频繁提到维特根斯坦的一个概念——生活形式,在他看来,这就是马舍雷笔下的意识形态,这足以让那些认为其已经抛弃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文学与意识形态紧密相关的激进视角的批评家们停下刚要落在纸上的笔。无论是从人类存在、政治效用还是文学本体的视角来看,伊格尔顿都是一个初心不改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家。

(一)基于人类存在的文学观

关于“人”的话语,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一直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马克思看来,创造历史并拥有历史的是人,现实中活生生的人,而历史,只是人在追求目的时的活动。伊格尔顿也将这种以人为本的观念贯彻进他的文学理论中,认为在马克思看来,我们的理性推理和肉体生命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人类的某种天性赋予我们能力,也只有当我们自由意识到这些力量就是目的本身,而非用来达到任何功利性目的的工具之时,才能说是最好的人性。文学作品在这一点上恰是如此:不屈服于外部霸权,忠实于自己的存在法则,自由地决定一切。在此意义上,文学作品可谓人类自由的实用模型,这也是伊格尔顿如此看重文学作品,包括艺术作品的原因。

出发点是个体身体,这是伊格尔顿基于人类存在的文学观的首要表现。可以说,伊格尔顿早年的“身体政治学”是马克思的唯物劳动美学的发展,马克思通过对劳动与商品的辩证分析,揭露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身体早已异化”这一根本性事实,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身体的全面解放,这一观点也为伊格尔顿将审美视作“政治意识形态植入身体的中介”提供了基础。如今,借助梅洛·庞蒂有关人类身体的现象学,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伊格尔顿如今关于身体的观念发展。身体本身是一种实践,实践是身体的生命,这与行动中的语言是文学事件的生命是一个意思,就组织自身以实现某种目的而言,我们也可以将身体看作一种策略。身体的物质性存在是它与世界的关系,是我们存在于世界之中的形式,而非将我们与世界隔开的屏障,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到约束,但在此栖身之地我们才得以遭逢彼此、超越限制、建构文明,这一点身体和语言达成了共识。

追求人类幸福的目的地,一直是伊格尔顿,这位马克思主义者的终极诉求。早在几十年前,伊格尔顿就借弗洛伊德之口大抒心中愤然之气:“一个迫使众多成员忿忿不满并迫使他们揭竿而起的文明,既不可能也不应该永世长存。”[10]伊格尔顿看重精神分析学说,不仅因为此理论将身体视为文本,或是关注无意识的力量,更在于弗洛伊德将作者、读者,包括整个人类还原为病人后表现出的怜悯与愤怒,这种逼不得已的反抗极富马克思主义色彩。而如今,伊格尔顿依然秉持上述信念,就其文学观而言,伊氏认为文学艺术这种非实用的形式终将归于实用的名下。或者反过来说更为妥帖:实用(必然王国)一定会被非实用(自由王国)所取代,后者简直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希望,理想的未来一定会从必然性的奴役中解放出来,通过阶级社会枯燥乏味的实用主义叙事积累起来的资源,终将会为我们所利用,这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断“无产阶级诞生于资产阶级之上,且终将利用后者压迫前者创造的财富将大多数人从苦役中解放出来”如出一辙。未来幸福且可期,并非是仅能在文学作品中实现的乌托邦幻想。

(二)注重政治效用的文学观

伊格尔顿对政治的关注同样将其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表露得明白无疑。长久以来,大多数人对于政治的忽视是伊格尔顿的隐忧,在这一点上,伊氏完全同意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政治的动物”。在他看来,资本社会的最大威胁就在于,使世人认为:政治与每一个非政界的普通百姓无关,甚至“政界”这个词本身就试图逃避与“世界”实为一体。伊格尔顿忠于谈论文学政治,这几乎成为学界共识,翻开他的每一本著作,“政治”从来不会在其中缺席。畅销书《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的最终章以“政治批评”结尾,《文学事件》正文的最后一段话的开头依然是那个经典的问题:“究竟何为政治批评?”可以说,政治与伊戈尔顿同体相连,通过比较伊格尔顿多年来对政治的谈论方式,我们能够体会其文学观的更新变化。

在早年的《审美意识形态》中,审美被看作政治意识形态植入身体的中介,甚至,审美就是政治。伊格尔顿在“导言”中直截了当表明:“美学范畴在现代欧洲思想中僭取了重要的地位,因为美学在谈艺术时也谈到了其他问题,这些问题乃是中产阶级争夺政治领导权的斗争的中心问题。”[3]27-32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这本书中,伊格尔顿指出了伦理与政治的关系,“它(现代伦理学)忘记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伦理学是政治学的分支,是有关和谐生活的问题,以及在全社会达到幸福和宁静生活的问题”[11],而这正是如今伊氏将之与道德、目的、功能等概念紧密联系的范畴。借助亚里士多德的“伦理观”,伊格尔顿将自己的“政治”过渡到“伦理”的语境中来。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政治,伊格尔顿反对伦理(道德)与政治各行其是的“现代伦理思想”,而是回归亚里士多德的“与他人共享的政治与社会生活”。这种政治是如同水和氧气一般,生活中的政治,与城邦的稳定繁荣,与城邦内的每一位公民的幸福生活密切相关。可以说,政治就是我们的生活。

(三)关切文学本身的文学观

对马克思主义来说,文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与经济学、哲学,美学分庭抗礼的关键一环;对身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伊格尔顿来说,文学是反抗现实压迫的据点,到达美好未来的阶梯,施展理论才华的舞台。如果将伊格尔顿几十年来的学术道路进行一个整体梳理,我们会发现他一改犀利风趣的论战文风,转而耐心考究某个核心概念并系统建构理论体系的情况,并非在《文学事件》中第一次出现,伊格尔顿始终坚持:敌视理论通常意味着对他人理论的反对和对自己理论的健忘。《批评与意识形态》等著作出版的上世纪七十年代,是伊氏批评理论生涯中最具理论意味和系统思辨色彩的时刻。通过正面阐释马克思主义文学与美学理论,伊格尔顿正式开始结构“文本科学”的历程。

《理论之后》将文学边缘化的立场,很难讲清文学本质的复杂纠葛,也许只有在文学的论题下才能充分地探讨,于是才有了《文学事件》,伊格尔顿对文学理论的重视在后者中随处可见。当斯坦利·费什等人错将认识论中的本质主义放进了存在论语境中时,伊格尔顿明确指出他在不必要之处看到了解释的必要性,而又在需要解释的地方未能看到需要,在坚持解释的异质性的同时,相信反思的可能性,从而致力于费什不屑一顾改造的世界。伊氏明确地划清自己与费什的界限,理论并非在解释过一切后又颇为自得地将其清零的炫耀知识的资本,这是后者所谓古怪的实用主义者的做法,天生的行动派伊格尔顿从来想要做的,就是让理论能在实践层面改变世界,这也是他对文学理论几十年来如一日的信念坚守。

更重要的是,与庸俗马克思主义传统批评轻视文学形式的做法不同,伊格尔顿一直试图给予形式更高的地位,他认为文学的形式和内容并不能用简单的二元论来表述,尽管二者在理论上可分,但在实践中是融为一体的。早期的伊格尔顿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的“形式与内容”章中就有过相关论述,虽然内容决定形式,但形式反作用于内容,从不居于被动地位,形式不能被随便当作脱离社会历史语境的纯形式主义的附庸,而是“三种因素的复杂统一体”:相对独立的形式历史、“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结构结晶”以及“一系列作家和读者之间的特殊关系”[2]24。意识形态生产文学,不仅指其作为文学的原材料决定整体结构,更强调决定文学的形式,这也就是伊氏在《批评与意识形态》中涉及的“审美意识形态”。

到了《文学事件》中,伊格尔顿依然坚持:文学是一种形式和寓意无法明确区分的作品类型,形式与寓意在分析的时候有区别,但在存在层面没有区别,策略就是在形式与内容的边界之间的持续摆动。形式本身就是道德或者意识形态的母体,可以看作一种赋形,为了把握纷繁芜杂的世界,人们必须为实际不具有特定意义的质料赋予意义,而赋形令其具有特定本质。正如雕塑的材料都是石膏无差,能将它们区别开的是彼此不同的形象。在此种意义上,文学的形式与本质勾连。文学作品对现实的对应更多体现在形式上:作品通过作为独特的个体存在与自我决定的形象,成为人类自由本质的化身。

四、结语

纵观伊格尔顿多年的学术话语,从“意识形态说”到“事件说”的文学观发展过程,体现出他对意识形态,包括其他社会现实因素的更加动态全面的看法。意识形态不止“保证和维持人们对于现实的‘误认’,以便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成为可能”[12],有些意识形态也是丰富有益且能产的;文学虽为现实意识形态所约束,但仍旧能够向我们揭示超越现实的可能。毕竟,文本本身就是行动,依据自己的策略与世界构成一种问答模式,重要的并非答案,而是回答与反应的行动本身。文学在伊格尔顿这里最终需要与现实挂钩,产生效用,它是一种享受自身、利用自身、批判自身、面向未来的具有各种可能性的行动。审美实践的更高层面是道德实践,这体现出伊格尔顿不变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也符合我们对他的既定理解与期望。

伊格尔顿文学观的这种变与不变与他所处的时代大环境联系密切,自法国而起蔓延全欧洲的“五月风暴”、近年来日益失意的左派运动、后现代的理论传播,都对伊格尔顿的学术理论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既推动他论战焦点的变换与思想动向的更新,也坚定了他贯彻马克思主义批评方法论的根本决心。虽然伊氏的文学观不免存在着政治性过强、行文论述中偶尔模棱两可的不足之处,但总体说来瑕不掩瑜。伊格尔顿对马克思主义及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深化与创新,对资本主义的揭露和对后现代主义的批判,对中国文学理论界的启发与引领都有极大帮助。在人们陷于理论与实践、本质与反本质、功能与自律等简单二分法的困境时,伊格尔顿以“结构化的文学事件”之名,在弥漫着解构气息的后理论时代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增添了全新的可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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