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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研究

2019-02-19王晓红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3期
关键词:考核办法业绩考核财务指标

□王晓红

一、引言

对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方面。通过设定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开展客观、公正的考核,可以准确判断企业的实际经营水平和经营成果,考察评价经营管理者的工作成效和个人贡献,帮助企业分析产生经营差距的原因,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整体经营效益,实现最终战略目标;同时科学地评价企业经营业绩,还可为出资人任免经营管理者提供重要依据。

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始终把经营业绩考核作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同年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1],十余年间四易其稿,后又于2016年12月12日印发了最新的考核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2](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国资委的考核对象虽然是中央企业,但很多地方国有企业也参照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的相关规定,探索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考核方式。

教育部目前虽然只针对直属企业出台了《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教育部考核办法》),针对高校企业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但始终把高校企业的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在2015年6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要加强绩效考评。学校要加强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他独资、控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要制定经营业绩评价办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防范企业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

因此,无论是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不断规范完善来看,还是从教育部对高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要求来看,或者从企业管理自身需求来看,高校作为高校企业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应在宏观上对高校企业整体把握、全局掌控,在微观上加强对高校企业的管理,依据高校企业特点探索出适当的经营业绩考核方式。

基于此,本文从高校企业有别于中央企业和教育部直属企业的特点出发,构建出适合高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并开展实例分析研究,希望对高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提供借鉴。

二、高校企业的特点

高校企业与中央企业、教育部直属企业相比,虽然具有很多共性,如都具有相同的公司管理、运营流程,都有一定的盈利性要求,都要求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但是高校企业还具有有别于中央企业、教育部直属企业的特殊性,那就是高校企业与高校联系密切。作为利用高校自身优势兴办并不断发展壮大的高校企业,通常凭借自身独特的人力资源和科研成果优势,将经营的重点聚焦在高新技术产业[4]。因此高校企业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外,还在教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促进高校学科发展等方面展现着特殊的优势和使命。

高校企业作为高校教育资源的有力支撑,为高校培育创新型复合人才提供条件。大学科技园里的孵化器、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等为高校师生提供大量的实践机会,便于教师拓宽、深化学科知识,丰富教学内容;便于学生将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不断融合,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同时,高校企业拥有人才、技术、资金、资源等优势,在实现科研成果转化的同时,可以充分了解科技前沿的发展现状和趋势,促进交叉学科的相互渗透融合,有助于形成新的跨学科学术领域,从而带动学科发展,增强学科竞争力。

因此,高校企业不仅仅是单纯的市场竞争主体,更是集教学、科研和产业化服务为一体的经济实体。

三、目前高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03年以来,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形成了以《考核办法》和《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5](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主的两大考核体系。教育部也不断通过各种文件强调企业考核的重要性。高校对高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大多秉承了国资委和教育部的考核办法或要求。由于未考虑到高校企业集教学、科研和产业化服务为一体的特殊性,高校企业在实际经营业绩考核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过于偏重反映经济效益评价的财务指标。修订前的《考核办法》以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总资产周转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财务指标为主要考核指标。2016年12月正式印发的《考核办法》虽然针对企业功能、类别提出了分类考核的方法,突出考核重点,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对主业处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适度调整经济效益指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权重,合理确定经济增加值指标;对于公益类企业,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但是在确定三类企业的经营业绩总体目标时,仍是以确定企业年度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等财务指标为年度考核指标。

《实施细则》中的30项财务绩效定量指标和管理绩效定性指标中,财务指标数量达到22个,并且对每项财务指标和权重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8个管理指标,只规定聘请专家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对于如何打分评价,则没有给出具体详细的标准。

因此,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作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依据的高校企业,目前采取的评价指标中以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居多,非财务指标数量较少,且难以量化衡量[6]。对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的过分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高校企业集产学研为一体创造社会效益的这一特殊性被忽视。过分偏重反映经济效益的财务指标,一方面容易导致利润操纵行为;另一方面也容易助长高校企业经营者急功近利的思想和短期投机行为,使他们不愿开展可能会影响当前盈利水平而对企业长期发展有利的科研投资,造成我国目前研发支出效率不高的现状[7]。长此下去,将对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发展非常不利,更会影响企业的长期战略发展。

(二)财务指标衡量确定标准不合理。《教育部考核办法》规定教育部直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按照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值的标准确定。国资委《考核办法》规定年度考核基准值根据企业考核指标上年完成值、前三年完成值的平均值和外部因素、行业对标情况综合确定。虽然《考核办法》在企业纵向比较确定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对标的横向指标确定思路,但因提出的时间比较晚,还未大范围执行。目前高校企业执行较多的依然是“不低于上年实际完成值或者前三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的考核办法,缺乏与行业内相关公司的横向对比[8]。另外,高校企业在科研成果转化、产业化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科技经费投资对远期产出贡献更大[9],对近期反而可能因为项目原因出现利润大幅降低等极端情况。而目前的指标考核体系容易出现“鞭打快牛”或者“优惠蛮牛”的情况,既不利于考核的公平、公正,也无法客观反映高校企业财务指标受产学研项目影响的特殊情况。

(三)社会效益评价中没有体现高校企业产学研结合的评价要求。《考核办法》依据主营业务、核心业务范围不同,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针对公益类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实施细则》中的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包括战略管理、发展创新、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等8个方面的指标。《教育部考核办法》针对出版企业提出了诸如“重大教材出版项目完成情况”、“精品打造”、“行业地位”等一系列社会效益指标。但是,上述评价指标均没有涉及能体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高校企业产学研特色的评价内容。

四、解决高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主要问题的总体思路

(一)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高校企业作为特殊的国有企业,不但承担着普通的生产经营活动,还兼具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公益事业、国家重大需求推动等职能。因此,在对高校企业开展经营业绩考核时,不能简单地把经济效益作为考核企业经营业绩、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的唯一指标,而是要在综合考虑高校企业特点的基础上,将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效结合,科学地考核企业的综合经营业绩。

(二)指标考核标准以横向、纵向比较及内部非正常经营影响因素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实施细则》财务定量指标的考核标准主要依据行业标准,采用了横向比较的方法。《教育部考核办法》中的财务指标主要根据企业历史标准,采用了纵向比较的方法。横向比较会忽视企业的历史因素,纵向比较容易出现“鞭打快牛”或者“优惠蛮牛”的情况。因此,建议通过横向、纵向比较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考虑企业内部非正常经营影响因素的影响情况,综合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指标。

(三)强化产学研结合等体现高校企业特点的考核指标。对高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评价,除了反映一般企业共同具有的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外,还应考虑高校企业的产学研一体化特点。高校企业通过产学互动、校企结合的形式,把教育与科研、行业生产等活动和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同时实现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对高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应重点考虑其作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服务社会实践基地相结合的评价指标。

五、构建适合高校企业特色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鉴于当前高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构建适合高校企业特色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就显得格外重要。

(一)分级考核的管理模式。通过教育部十几年企业规范化建设,目前高校对企业的管理形成了以资产经营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多层次、股权清晰的管理架构。在此基础上,高校应继续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对高校企业应采用分级的考核方式。

高校应在宏观上把握对高校企业的考核思路及考核目标,并对学校直接出资形成的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他独资、控股企业等一级企业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再通过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他独资、控股企业来贯彻高校的总体考核思路,对其下属独资、控股企业开展经营业绩考核,最终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分级考核方式。

(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构建。根据平衡计分卡的战略思想,结合高校企业的特殊性,构建4个一级考核指标和16个二级考核指标,综合反映高校企业的盈利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内部控制能力和社会贡献能力,如图1所示。

图1

2.指标权重确定。指标权重采用层次分析法(AHP)进行确定,将所要评价的指标进行两两配对比较并打分,以评分构建判断矩阵,并求出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λmax和对应的特征向量W,W就是由同级要素的权重所构成的权重向量。计算公式为:

经过计算,得到各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

表1 各评价指标权重

3.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前提,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评价标准,才能有据可依,有具体的对比尺度实施考核工作。

财务指标可以以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每年编写的并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10]中优秀值为评价标准。每项财务指标的基本分为100分,每提高1%增加1分,反之则减少1分。在计算财务指标时,应剔除当年影响财务指标计算的非正常经营影响因素,如企业当期消化的以前年度潜亏、专项研发支出以及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等特殊影响因素,使财务数据如实反映企业的正常经营状况,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稳定性。

非财务指标评价采用综合判断分析法,通过专家组评议打分确定。专家组一般由至少7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或行业从业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考企业历史情况及其他同类企业情况对企业当年的非财务指标进行综合判断打分。非财务指标评价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非财务指标评价标准

注:1.每项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最多扣100分。

六、指标体系实证分析

选取某大学资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取得相关数据,结合构建的指标考核体系,对该公司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实证分析,详见表3。

从盈利能力看,未剔除企业非正常经营影响因素前,该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考核成绩为116.55分,远远超出2015年水平(102.74分);但在剔除非正常经营影响因素后(2015年不存在非正常经营影响因素,因此考核成绩不受影响),2016年的实际考核成绩(99.96分)反而低于2015年。

从发展创新能力分析,虽然该公司2015年、2016年两年的科研投入均超出国家平均水平,但2016年因非正常经营因素影响减缓了科研投入,导致2016年科研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3.86%)低于2015年(4.05%),同时2016年研发项目数和在培大学生数量占比都有所减少。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构建的指标考核体系更能体现企业的综合财务状况和经营方略,考核角度更全面、方式更科学,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企业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为高校考核和选派管理人员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表3 2015~2016年某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分析评价指标

七、思考与建议

本文构建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是针对高校科技企业、适合高校企业特色的考核体系,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体系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但是由于大部分高校企业的历史数据是保密的,因此不能更大范围地开展实证研究,下一步将继续跟踪研究某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数据,开展持续研究以进行校验。

考核不是目的,是手段。高校应充分考虑高校企业的自身特点,建立适合高校企业特色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地对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得考核评价工作既能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又能促进企业将近期经营目标与远期规划有效结合,最终实现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以及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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