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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城市社区农园的历史发展探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9-01-10何疏悦熊星朱阳张蕊

戏剧之家 2019年35期
关键词:都市农业

何疏悦 熊星 朱阳 张蕊

【摘 要】在城市文明史早期,社区农园多以菜园的形态出现在各类规模的私人住宅中。近现代,社区农园开始与城市的关键历史节点演变进程同步发展并不断自发调整。本文对代表性的国内外城市社区农园的发展历史进行探究,对比分析了中国、日本、美国、德国及其他一些国家的城市社区农园的社会背景和规范化制度建立到完善的异同,指出社区农园既是传统农业形态的城市镜像表现,也因为基由不同的农业传统生长出差异化的地域特征。研究结论针对于我国社区农园的困境,分析了未来我国社区农园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政府可以借鉴成熟国家的社区农园系统的运营,迎来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与现代城市的全新机遇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都市农业;城市生产性景观;社区农业;城市农业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35-0201-03

在城市文明史的早期,农业形态就已出现在城市内部。在古希腊及古罗马的石砌建筑组成的古老城市中,富裕阶层的住宅就设有了Atrium (中院,中庭)及Peristylium (周柱廊,周柱中庭)等庭院空间。而在此类中庭的深处,普遍设有Xystus (菜园),用以种植果树及蔬菜。直至今天,日本京都的住家中依然可以看到廊庭或是“坪庭”(迷你庭院),在它们的内部往往也同样设有菜园。著名的大德寺内的枯山水庭院,其深处就有一角菜园[1]。

到了近现代,菜园逐步转变形式,开始与城市共存。世界各国也对其有了不同的称呼,英国称“Allotment Garden”,美国称“Community Garden”,德国称“Kleingarten”,荷兰称 “Volkstuiiitje”,法国称“Jardin Communautaire&Jardins familiaux”,日本称“市民农园”,我国一般将其称为“社区花园”或“社区农园”。作为一个自发或有组织生长在城市内部的农业空间,在世界范围内,它们即使出现在不同的时期,生长于不同城市社会背景之下,也以各自独有的轨迹,和城市的文明共同繁荣。

一、城市社区农园的重点地域性历史发展特征

(一)中国:农业生活传统和城市经济发展的自然叠加

在中国古代,与城市社区农园直接关联的是传统的园林景观。中国古典园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诗经》有载:“囿,所以域养禽兽也。”《说文》记载:“园,树果;圃,树菜也。”中国古典园林的雛形形成于奴隶社会。在其三个源头之中,“台”具有神秘的色彩和宗教的性质,“囿”与“园圃”则属于农业生产的范畴。由此推论,在早期园林的建设中,约占三分之二的功能是用以满足生产需求的。此外,从“囿”与“圃”的甲骨文字形来看,它们几乎都是直接提炼了早期农业生产的劳作场景,由此可见,中国早期的园林形式与农业生产活动有着密切的关联(图1、图2)。

唐朝是我国最早出现计划性城市农业活动的朝代。这一时期,洛阳城的“天街”宽百步,长八里。中间是皇帝专用的御道,道旁栽种着石榴、樱桃等果树作为行道用树。都城长安的宫城之北的禁苑中有葡萄园、樱桃园和梨园。除此之外,禁苑也是供应宫廷果蔬禽鱼的生产基地。

到了北宋,城市农业日见繁荣,皇家开辟的八卦田(正八边形的平坦田地)是用不同颜色的植物在田地上勾勒出道教的阴阳鱼图案,土台外围均匀分布着八条放射状田埂。八卦田的记载最早出现于明代,据《西湖游览志》记载:“南山胜迹中有宋藉田,在天龙寺下,中阜规圆,环以沟塍,作八卦状,俗称九宫八卦田,至今不紊。”而《宋史》则记载了北宋时藉田播种的九种农作物是稻、黍、稷、秫、粱、大豆、小豆、大麦、小麦。在皇家园苑、城市街道、市民庭院中都有农业活动的存在[2]。宫殿附近的“宫孺地”则被用于种植农作物,进行农业试验。除国都外,中小城市也到处分布有农田,宋人张耒描述当时黄州城中的农业经济情况“江边市井数十家,城中平田无一步。土岗瘦竹青复黄,引水种稻官街旁。[3]”

到了清代,根据《红楼梦》中描写的府院宅景,果树、蔬菜等生产性作物与观赏性花卉植物一同出现在不同等级的场所庭院中,如大观园。其中,对“稻香村”场景描写也反映了当时的贵族阶层“身在城市,心怀田园”的审美情致,农业景观和谐地存在于各类私家园林中。城市与农园在我国城市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直有着共存的渊源。

(二)日本:法规制度体系下的持续稳步建设

日本是城市农业形态成熟较早的国家之一。在日本,城市社区农业景观的合法表现形式为市民农园。日本市民农园总面积较小,但可供租用的数量较多,且多为五年内短期租用,这与欧洲的差异很大。而在土地性质的界定上,欧美国家一般将其归入城市绿地范畴,而日本则明确列为农业用地。

日本最早的市民农园始建于二十世纪初。一战与二战期间发展停滞,在二战后的修复时期,市民农园才陆续在基础经济复苏后的日本各地涌现,城市建设关注度的一部分也重新转移至城市农业。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全境已经有了163家市民农园,而在进入80年代后,这个数字则猛增至一千多家。

1989年,日本通过《特定农地贷付法》,允许小面积的农业用地结合短期的条件向市民租赁。1990年,《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通过,至此,完整的市民农园法律制度雏形初步形成。1999年,《食品·农业·农村基本法》通过,强调了发展市民农园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在2002年通过的《构造改革特别区域法》中,将《特定农地贷付法(1989)》和《市民农园整备促进法(1990)》作为一种特例,允许地方公共团体和农协以外的个人开辟和使用市民农园,合法地方团体则可以把空闲的、抛荒的或难以耕作的土地开辟为市民农园。

(三)美国:基于区域性差异化的间歇性发展

美国第一批城市社区农园(Community Garden)出现于1893年至1897年大恐慌时期的底特律,其目的是为了缓解城市粮食的匮乏,将城市边缘空地租借给失业市民进行农业种植,但是,恐慌期结束之后,这种仅仅作为满足穷人粮食需求而采取的临时性的城市农业行动,由于缺乏更深层次的动机,很快在重新繁荣起来的城市里消失了。

进入20世纪,一些有识之士注意到了快速工业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弊病,开始担忧“过度城市化的灾难性社会后果”。人们开始倡议将农业种植引入学校,建立全新的城市公民精神,保护城市化中的乡村价值。1914年,美国联邦教育部成立“学校和家庭园艺局”,在学校内推广开展农业种植课程的全国性运动。由此,农业关联教育的社會理念构成,城市农业也由此与美国的基础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实践关联。二战期间,胜利农园(Victory Garden/ War Garden )运动出现在大小城市中。据美国农业部(USDA)统计,在胜利农园建设鼎盛的1944年,超过2000万个地块共计生产出了当年全国所需的44%的蔬菜。虽然随着战争结束,胜利农园运动也逐渐衰落,但是由此培育起来的城市农业活动的传统,深深影响了此后几十年的城市发展理论框架体系。

1970年前后,新建的城市中,市区人口下降,富裕阶级郊区化,城市中心区涌现大量空地,长期无视生态环境的工业化发展开始显现出一系列的弊病,社区矛盾激化,犯罪率上升,城市社区农园出现了新一轮的复兴。一些民间组织和非盈利组织团体带领社区居民将一些遗弃的市中心土地重新开垦,改建为生产性的社区菜园加以使用。与以往由政府发动或慈善机构组织的城市农园运动不同,这些更多是以一种自下而上、平等民主的方式生产的城市农园。由此,真正意义上的现代“社区农园”开始在美国的土壤上扎根生长。

1976年到90年代中期,美国政府关注于社会基层的行动,农业部先后启动了园艺能手计划(MGP,1972)、教育和培训综合法案(CETA,1975-1983)以及城市农园计划(UGP,1976-1994)等。1986 年,美国建立了第一个CSA农场。如今,美国已经有近3900家CSA农场。随后,更多的非盈利组织和社会团体开始关注城市社区农业,更多的资源和网络相结合,城市社区农业也获得更好的发展契机。1979年成立的美国社区园艺协会(ACGA),为全国各地涌现的数千项目提供资源和技术支持。一些城市也启动了更具有地方适应性的本地城市农园计划,西雅图市政府从1974年开始实施P-patch社区农园建设计划,迄今全市已建设完成了90个地块。费城、纽约和旧金山等城市也相应成立了全市城市农业的长期管理及建设计划[4]。根据ACGA的数据统计,到1996年年末,全美有6000个城市社区农园。在数量增加的基础上,“城市社区农园”的概念得到了扩展,提供园艺疗法的机构农园、学校农园以及监狱农园等类型都被囊括进来,美国的城市社区农园由此开始进入了更宽泛的发展建设期。

(四)德国:基于城市资源再生机制的全民政策

德国最早出现的城市社区农园,起源于中世纪德国的Kline Gordon。这一时期的德国人将种植蔬菜、花草、栽培农作物作为日常生活和乐趣的一部分,在大庭院中划出一小部分作为园艺用地。19世纪初,德国政府开始尝试为每户市民提供一小块荒地,鼓励市民自行开垦,实现一部分家庭农业生产的自给自足。到了19世纪后半叶,德国政府正式出台建立“市民农园”体制。1919年颁布的《市民农园法》,成为世界范围内最早制定的市民农园法律。1921年,德国政府设立全德市民农园协会。在二战期间及战后初期经济复苏时期,市民农园在维系国家最低限度的蔬菜、水果、粮食生产与供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世纪后期,德国市民农园开始拓展与农业相关的营造管理措施,例如为市民提供体验农家生活的机会,让久居城市拥挤空间的市民有机会得以体会种植的乐趣。政府经营市民农园的方式也开始由生产为主转向以体验和休闲为主。1986 年德国建立了“托柯楠堡” ( Topinambour ) ,是在苏黎世附近的第一个为市民农园成员提供蔬菜采摘收获的集体农场。在1983年修订的《市民农园法》中,显现了市民农园经营方式及其发展策略方面的变化趋势,修订后的《市民农园法》明确规定,德国所有的城市都有义务向市民提供市民农园,建设目标定为:不低于10%的居民拥有自己的市民农园。目前,全德的市民农园总面积已达3万公顷,承租者达83万人。

(五)其他国家:经济—环境—社会系统的耦合尝试

在欧洲,20世纪90年代遍及英国的小型有机农场建立了“箱式计划”(Box Schemes),这些有机农场给预订服务的人们提供标准的箱装产品配送。在瑞士,20世纪70年代成立了农民—市民联合组织“Les Jardins de Cocagne”。在丹麦西部的巴里特斯考农场,自1999 年开始以一种叫作Aarstiderne的组织方式为超过100个家庭配送定量的份额,它是一个以互联网为运营基础的有机食品配送服务。在意大利,当地市民将美国的CSA社区农园模式引入后改称为GAS,并于1994 年建立了第一个GAS市民农园。到了1996 年,GAS 的全国性组织在意大利成立,目前已经建成超过600家GAS农园。在葡萄牙,市民将他们的市民农园模式称为“Reciproco”。在葡萄牙国内已经有了52个乡村行动组织帮助农民与城市居民建立对接的供销关系[5]。法国的市民农园体系被称为AMAP。[6-7]。

二、新城市建设语境下我国社区农园的困境和发展机遇

今天的纽约已经拥有超过1000个社区农园。在德国柏林,城市中农园的数量已经超过了30000个[8]。而有着极端密集城市形态的香港,也成功实现了45%的蔬菜需求由城市中6%的土地生产所满足[9]。目前全球最权威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已经将促进可持续农业及有机食品发展的设计因素列入了评价范围[10]。在经济、技术均进入飞速发展的今天,世界各地的城市依然基于各式各样的缘由,竞相张开双臂拥抱社区农园。

(一)社区农园的城市实践发展和理论体系定位的困境

中国的城市社区农园仅就现阶段而言,对于城市结构、公共空间的直接影响还相对有限,但是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已经较为显著。在我国的城市中,部分社区农园甚至成为了引发社会矛盾的要素,成为了经济水平较低区间的景观空间符号,代表了社会经济和社会权利在城市的不同区间的分化。这与西方城市出现的可食地景、城市永续农业及城市连贯性生产性景观[11]等向城市社区农业发展的理论存在很大的差异。当前的城市社区农园在一定程度上还未能对我们的城市形成深入到文化、价值观、社会经济发展的规范化可实施层面的影响,也缺乏可以对城市发展起到明显助力的推动能量。

(二)传统城市农业智慧的继承和再生

在中国,未来该领域的研究界定与发展,与西方城市的自主组织管理机制不同,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这就需要综合评估城市社区农园与当下中国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乃至城市精神文明空间塑造的关联度。结合世界各地的经验,梳理出适合我国城市脉络的社区农园存在方式。日本和新加坡的建筑结合农业景观、香港的屋顶种植园分片承租政策、巴塞罗那农业种植园的贫民改善计划、美国的社区农园结合社区教育等,都是可以用以提炼针对我国城市的适应性规则的成功借鉴[12]。

如果我们能够绘制出社区农园与城市其他节点在未来能够建立并有效运转的复杂关系网络,并且合理度量这一网络可能对未来城市架构所产生的价值,社区农园对于今天城市结构的意义,才有可能获得上至政府规划设计部门,下至普通城市民众的“感性认同”。假以时日,这种转化为下意识的认同感才能升华出中国传统农业文明在今天城市全新的积淀。

三、结语

城市社区农园無论以何种方式演变,归根结底是传统农业形态在城市中的镜像。从始至终,中国的兴衰荣辱始终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今天的城市,兼具农业生产外形与特质的社区农园依然顽强地生活在城市社会生活的各个空间里。正是这些遍布世界各个国度的“有农社区”的不断生成、破坏、建立及完善,才使得今天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对社区农园有了最为朴素的认知甚至人文情怀[13]。对于一些城市农业系统运营成熟的国家,它们有着完善的法律,以及协会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支持,它们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可以为我国未来在相关城市建设领域的实践与探索提供很好的借鉴帮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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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曾雄生.析宋代“稻麦二熟”说[J].历史研究,2005,(01):86-106+191.

[4]李良涛,王文惠,Weller L等.美国市民农园的发展、功能及建设模式初探[J].中国农学通报,2011,27(33):306-313.

[5]Martignoni J.智利农业谷的生产性景观[J].刘秋子译.景观设计,2011,(06):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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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Bohn K, Viljoen A. The Edible City: Envisioning the Continuous Productive Urban Landscape (CPUL)[J].Field,2011,4(1):149-161.

[12]Palassio C,Wilcox A. The Edible City: Torontos Food from Farm to Fork[M].Canada, Coach House Books,2005.

[13]石嫣,程存旺,温铁军等.印度农民的有机农业技术、组织和制度创新及对我国的启示——基于印度卡纳塔克邦的田野调查[J].生态经济,2010,(11):1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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