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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时期的戏曲文化政策研究①

2019-01-09罗冠华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关键词:济世雍正科举

罗冠华(复旦大学 中文系,上海 200433)

(中山大学 南方学院,广州 510970)

雍正时期是“康乾盛世”的重要一环。雍正皇帝上台以后大力整顿吏治,肃清贪腐,使官场的风气焕然一新。雍正以他的铁腕建立起他的独裁政治时代。以勤政闻名的雍正皇帝对有才能的官员求贤若渴,但是也经历了不少挫折,“最后得到皇帝完全信任、恩宠不衰的地方官是田文镜、李卫和鄂尔泰。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人都不是科举出身。”[1]既如此,科举出身的官员何以没有获得雍正的完全信任,非科举出身的官员又何以获得完全信任,他们受信任的程度之间有何差异,从中可以归纳出何种规律,成为本文需要思考研究的问题。本文把雍正期间官员是否科举出身和戏曲文化政策的颁布和执行作为立足点,以河南总督田文镜、广西巡抚李绂和浙江巡抚朱轼三位官员作为主要考察对象,②实际上,雍正期间这三名官员的官职变迁、任职地方都不尽相同,也不局限于河南、广西和浙江三省,选取这三位官员及其曾任职的三个省份,仅供本文研究和论述的需要。官职变迁详见下文论述。从雍正朝朱批谕旨等史料文献中探究官员科举出身与否和朝廷戏曲文化政策之间的联系。③朱批奏折有满文、汉文之分,是清朝高级官员以密折形式向皇帝报告工作、传达消息、商议政务的重要渠道。清政府规定,中央各部院堂官、科道官及地方两司以上等职位的大员,才有权具折奏事。具折官员须派员或通过驿递,直接呈进,由皇帝拆阅并用朱笔批谕。凡经朱批者,即称朱批奏折。参见马大正《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M].合肥:黄山书社,1998:7。

一、雍正时期三位官员的戏曲文化政策

雍正爱好佛道二教,推行孔孟儒学和程朱理学,劝导百姓向善。田文镜、李绂和朱轼三位督抚亦遵循朝廷戏曲文化政策禁毁戏曲,宣扬儒家教化思想,纠正地方不良风俗,端正社会风气。

(一)田文镜的戏曲文化政策

田文镜第一次在河南发布禁戏令的时间为雍正三年正月,第二次在同年二月,时间约相距一个月以后,禁止对象为迎神赛会活动中的演戏活动。前者云:“高台啰戏,应严行禁逐也。查得豫省每于集镇冲要处所,扎搭高台,演唱啰戏;动辄三五日不散。戏台之旁开设酒铺饭棚”。[2]后者云:“照得异端邪教,最易煽惑人心,以致乡愚男妇,聚处混杂,不但败坏风俗,抑且阴作匪为,若不严加禁戢,日久酿成祸患,诚非细故。然聚众必有其由,而入教必有其渐,揆阙根源,皆自迎神赛会而起。盖小民每于秋收无事之时,以及春三二月,共为神会,挨户敛钱,或扎搭高台,演唱啰戏,或装扮故事,鼓乐迎神”“查雍正元年九月内,奉旨,直隶、山东、河南等省,禁止神会演戏等事,钦遵在案。诚恐日久玩生,仍蹈前辙,亦未可定。”“如敢装扮神像,鸣锣击鼓,迎神赛会者,地方官不时严查,犯则立拿解辕,照巫师邪术例,分别首从,从重治罪。”[3]

六年二月,田文镜第三次发布禁戏令,囊括对象更广泛:“至于民间搭台演戏,极易招集匪类,贻害民生。……但秋冬报赛田功,小民酬神答愿,礼所不废,情亦宜通;故本部院但禁唱夜戏,不许连日,如有村庄必须演唱者,当豫为禀明地方印官批准,官为稽查,至晚即止,使各散归,管守门户。”“今更访有啰戏一种,并非梨园技业,素习优童,不过各处游手好闲之徒,口中乱唱几句,似曲非曲,似腔非腔音调,携带妻子为囮,经州过县,入寨闯村。”“此等唱啰戏流民,有戏则群聚而演唱,无戏则四散而行窃,甚而聚党成群,商谋劫杀,或伏道旁而害命,强盗瓜贼,即此辈也。”“狱讼从此而繁兴,风化于焉而败坏,言之可恨,法所宜惩。”“倘乡保地方,不行查逐,村民将空房赁与居住,或歇店容留,一经事犯,并邻佑牌甲人等,分别按律连坐。”[3]106-107

田文镜颁布的这些告示反映了河南官府禁啰戏的目的,当地官府一是以严禁啰戏而清吏治;二是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防止流动性很强的戏曲艺人流窜作案;三是在管理方法上设置严苛的规定,如查禁和驱逐啰戏艺人、违者连坐等。

雍正期间,啰戏在田文镜的禁令中屡次被提及,反映了以啰戏为代表的豫省禁地方戏曲在执行过程中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越禁越演的现象。啰戏又名罗罗腔、锣戏、逻逻、大笛子戏等,“是明代中后期产生并在初至嘉庆时期繁荣的中原地区代表性剧种。”[4]罗戏的主奏乐器是大唢呐,流行于河南、河北南部、山西东南部以及山东西南部。罗戏源于“傩”或“傩戏”,由旧时迎神赛会、驱逐疫鬼或举行酬神还愿仪式演变而来,是明末清初地方戏曲的代表。特点是“以演历史袍带戏为主,主要是武打。最初的武打道具都是真刀真枪,而且是武术套路,有大小红拳、长路有马蹄枪、满堂红、三节棍、春秋刀、四十八杆、大小别式、白手夺枪等,台面惊险刺激。”[5]曾在河南演出的啰戏有《佘太君挂帅》《武松打店》《秦琼卖孩子》《西游记》《淤泥河救驾》《斩杨宗保》等①剧目参见赵君.濒危剧种“锣戏”的剧目考察[J].艺术百家,2011(8)。,在通俗戏曲小说剧目的基础上改编而成。啰戏对爱情生活的表演大胆夸张,因此背负伤风败俗的骂名。[2]9康熙间上蔡知县杨廷望《禁戏详文》云:“冬月以至新春三四月间,无处不以唱戏为事……男女杂沓,举国若狂。风俗之偷,莫甚于此,卑职目击心伤,力为严禁。一切清戏、锣腔、尽行驱逐。”[2]乾隆间小说《歧路灯》提及河南开封的戏曲活动时也涉及“山西泽州锣戏”“梆罗卷”等戏曲品种。乾隆间《郾城县志》云:“赛神招梨园,其名啰戏者,最俚鄙淫秽,民间尤尚之,百货俱集,男女杂逐。”“或一村不能演啰戏,众皆鄙之,村人亦自以为耻。”[2]由于统治阶级的禁止,啰戏无法获得肯定,由盛转衰,“到清末民国时,锣戏已陷入低潮。随着锣戏逐渐走向衰落,大部分传统剧目失传,唱腔音乐也随之流失。”[6]然而这种备受朝廷和地方打击的民间演剧活动正孕育着豫剧的前身。

另外,在田文镜颁布禁戏政策以前的雍正二年和三年,皇帝颁布关于戏曲禁毁的上谕至少有八条。②雍正二年和三年的情况,根据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统计,包括雍正二年四月禁止八旗官员遨游歌场戏馆,二年十一月禁丧殡演戏,二年十二月禁外官蓄养优伶,二年禁市卖淫词小说,三年四月禁盛京演戏,三年五月禁江南苏松两府聚会演戏,三年禁止搬做杂剧律例和禁演圣贤之事。此处统计仅为例证之需。另据丁淑梅《中国古代禁毁戏剧编年史》的研究,雍正在位十三年期间,共颁布了二十三条戏曲政策,兹不赘述,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50-69。统治者禁毁戏曲的对象主要为戏曲观众、演出地点、出版发行、表演内容和戏曲性质等内容。其中二年四月、二年十二月和三年四月的三条禁令,其对象都是八旗官员,可见皇帝对官风的重视。③此外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还记载了雍正二年禁市卖条限制戏曲出版,三年五月禁江南条限制百姓酬谢皇恩的形式,二年十一月禁丧殡条和三年禁止搬做杂剧条,限制戏曲表演内容和性质。

(二)李绂的戏曲文化政策

李绂,字巨来,江西临川人,康熙四十八年进士,历经康雍乾三朝,自幼聪明好学。康熙晚期因事被贬,雍正期间多次受提拔,曾任广西巡抚、直隶总督等。他“少孤贫,好学,读书经目成诵。”“雍正元年,特命复官,署吏部侍郎,赴山东催漕。寻授兵部侍郎。”“二年四月,授广西巡抚。”[7]雍正三年,李绂任职于广西,并且颁布上述两条戏曲禁令。同年,他平定匪乱、安定边境有功,却为田李之争所累,调任直隶总督。据记载,当时“绂奏言:‘太平、思恩府界流言安南内乱。有潘腾龙者,自言为莫姓后,其党黄把势、陈乱弹等煽诱为乱。严饬将吏捕治。’……九月,奏:‘瑶、僮顽梗,修仁十排、天河三甿为尤甚,常出劫掠。”“上奖其办理得宜”。[7]10322-10323

精于理学的李绂曾在广西任期内发布告示,维护风化:“访闻粤西傜、僮野性,不知礼教”“嗣后各宜痛革前非,凡女子既进夫门,即守妇道,不许辄回母家,仍蹈覆辙。如敢故违,许左右邻及乡约练保,首报到官,以教令不严罪坐交翁及夫,从重究处。至地方官不实心训化,以致恶俗未改,政事之优劣,亦于此定。左右邻及乡约练保,不行举首者,仍加杖惩。”[8]文中严令禁止的男女唱歌事,实为当时广西边疆少数民族的走婚习俗有关。李绂还从礼乐教化角度出发,禁止丧葬听曲和演剧:“照得吊丧之日,圣人不歌,邻家有丧,舂者不相。盖丧具宜称其家,丧礼惟贵于戚,故居丧听乐,出殡演剧,俱经严禁。今本部院访闻得粤西恶俗,省会兵民人等,一遇丧事,每夜聚众丧家,名曰闹丧,援照陋例,置酒款待,每三五成群,通宵歌唱,甚至掷骰斗牌,恣为不法,以悲哀之地,竟为欢乐之场,伤风败俗,莫此为甚。”“为此,示谕抚属军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凡有丧葬之家,务须以礼分相安,照依朱文公家礼”“倘敢不遵,复蹈前辙,定行严拿,按律重究。保甲邻人,不行举首,一体坐罪。各宜凛遵,毋贻后悔,特谕。”[8]648民间丧戏之炽与丧戏之禁相伴随。广西本地在康熙期间便有关于丧葬演戏有失礼仪的责议,雍正时朝廷对丧葬演戏也有禁令,然而这类禁令即使在京畿地区也大多执行不力,在广西等边区更是沦为一纸空文。①本段论述参见丁淑梅.中国古代禁毁戏剧编年史[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56。

李绂处理政务颇有才干。雍正三年七月,李绂的下属官员广西按察使白洵被弹劾观剧渎职。雍正指出:“外官养戏,殊非好事,朕深知其弊。非倚仗势力,饶害平民,则送与属员乡绅”“有司官员,事务繁多,日日皆当办理,何暇看戏,家中养有戏子者,即非好官。”“事理即便移行,各道府一体钦遵,查照通行,严禁取具各印结,另文汇报,随据按察使白洵,详称本司署内,原有杂唱家僮五、六人,令既为圣主洞察”[9]雍正注意官员的纪律,对待下属渎职看戏的处罚十分严厉,严禁官员由于看戏和蓄养戏曲艺人而影响工作,因此下令勘察广西省内蓄养戏曲艺人的其他官员并驱逐官员蓄养的戏曲艺人。

雍正根据弹劾的奏报对白洵的错误进行处罚,还叮嘱李绂在广西省内严查有类似情况的官员:“白洵终日以看戏为事,诸务俱已废弛。直省府道以上至督抚提镇,若家中蓄养戏子者,著该督抚奏闻,钦此。”“上谕即行,查按察使白洵并通行广西府道以上,严加查禁,并取具各府道,钦遵不敢蓄养戏子”[10]然而,李绂没有急于处罚下属,而是查探了白洵的情况,向皇上说明白洵并非终日看戏,只是由于患足疮而告假十余日。李绂的奏折措辞委婉,颇能掌握说服君主的政治艺术:“自皇上御极以来,励精图治,中外臣工,莫不震动,恪恭声乐宴游,积习渐已改变。而广西穷僻,养戏之官尤少。臣到任后,访闻横州知州刘斌好看戏饮酒,面加戒饬,务欲题参,因该牧悔罪,姑宽已往,又臣赋性迂拙,深恶奢华,到任以来,非惟断绝声乐,亦且从无宴会。通省属员,颇知臣心,各安淡泊。至按察使白洵,臣初闻其家有家僮数人,学习歌唱。然自臣到任后,时加察访,亦未闻其演唱。”[9]他的做法稳当,既分担了下属的过错,为白洵洗脱了部分罪名,又表现了自己和白洵的俭朴,顺着统治者不慕奢华的性格请求宽恕。果然,雍正批阅奏折以后火气渐消,命令白洵觐见,最后把白洵调离原岗位了事。[10]

(三)朱轼的戏曲文化政策

朱轼曾任浙江地方官并且获得“醇儒”美誉。他和田文镜、李绂等地方大员一样,也遵照统治者的意图颁布和执行戏曲文化政策,达到教化地方民众的目的。朱轼崇尚儒家复古的礼仪制度,禁止百姓听戏看戏,接触流行俗乐:“雍正间,朱文端公轼,以醇儒巡抚浙江,按古制婚丧祭燕之仪,以教士民,又禁灯棚水嬉、妇女入寺烧香、游山听戏诸事。是以小民肩背资生,如卖浆市饼之流,弛担门,默默不得意。”[3]107-108田文镜实施的地方文化政策也与之相似,旨在教化士大夫和平民向善,端正风俗:“皇上用人之大道,鼓舞群吏之权宜。臣伏读皇上,首先以厚风俗为要务之谕旨。诚至天子清本澄源之至,论风俗一正,则人心向善,虽椎鲁之夫,皆知变化,况读书科举之士乎?至于不肯恪秉公忠以尽乃职,皇上已洞鉴诸臣肺腑如此,则学习实无益,而况佥邪小人,更不可测乎?此正风俗之所以为要也。”[11]

朱轼也是理学家,研究《礼记》,推崇汉代贾谊、董仲舒和宋代张载、周敦颐、程颐的学说。朱轼提出的文教建议也融合了儒家思想。例如,他认为地方应减少在迎神赛会上的花费,把祠堂等地花费的银两折现为谷物,以备荒年之需。减少赛会和演剧活动能让地方财政紧缩并且储备余粮,也能教化百姓,达到亲族仁孝、风俗醇厚的效果。他指出:“查律有迎神赛会之禁,所以防斗争,节靡费也。”“南方神会,张灯县彩,杂戏具陈,士女观游”,所需费用“皆一呼百应,踊跃争输富室,无所惜贫人,亦不以为苦。臣以为,此等风俗,正可因以为积储计之请”“散给族姓之贫者,秋收偿本,免收利息,广仁人孝子之思,为敦睦亲族之计”“而风俗亦渐登醇庞矣。”[12]另外,朱轼还积极关心浙省建设,致力于水利实业,给地方文化和法治出谋划策。雍正二年到三年,朱轼兼任勘察江、浙海塘的工作,提出修缮建议,获采纳,还被提拔为文华殿学士。四年九月,浙江人查嗣庭因科考题目触怒龙颜。同年九月,雍正往浙江派遣观风整俗使,加强对当地地方文化的管理,朱轼根据百姓法律意识较强的特点,提出增设下属官员:“风俗浇漓,莫甚于争讼。臣巡抚浙江,知杭、嘉、湖、绍四府民最好讼。请增设杭嘉湖巡道。而以绍兴属宁台道。民间词讼冤抑,准巡道审理。”[13]

在雍正时期朝廷提倡雅乐和打击俗乐的时候,这三位地方官为地方文化政策的制订者、执行者之代表。乾隆年间,秦腔艺人魏长生的演出风靡京城,却受到官府的打击,离开京城,又辗转回到四川成都继续演出。明清时期,从官方到民间昆弋并称,宫廷把昆弋大戏视为雅乐,而花部乱弹不登大雅之堂,却深受普通民众的欢迎。“这样的区分表现了文人以及上层社会对不同戏剧声腔的褒贬与好恶。”[14]然而,这样的区分并非表示上流社会完全排斥俗乐,而是“努力保持着文雅的昆曲与更具娱乐性的花部诸腔之间的微妙平衡,在建构并维护昆曲至高无上的文化地位的同时,并没有忘记要到弋阳腔、秦腔或乱弹的演出中寻找快乐。”[14]129

雍正时期流行于河南的声腔有罗罗腔和弦索腔,流行于浙江、湖广的声腔,有昆腔、海盐腔和弋阳腔等。至乾隆时期,花部乱弹兴起,与昆腔雅部争胜。青木正儿《中国近世戏曲史》从文化风尚转移的角度分析昆曲衰弱的原因:“清代文化发展,康熙年间,以新兴之势,学术艺术等虽有规模大者,然其气息上,尤难免为明代之持续者。一至乾隆,清朝基础已达确立之域,同时其文化渐有新意,遂呈与明代相异之特色焉。”[15]虽并未全面指出原因,也有一定的道理。其他关于雍正时地方官府的禁戏政策史料也反映了内廷、堂会、戏园等演剧形式的流行。此时戏曲发展处于康乾之间,在明代戏曲的基础上逐渐摸索和发展清代戏曲的特色。花部戏曲剧种的快速崛起为之提供了充足的营养,在各种演剧形式中,内廷演剧和堂会演剧曾一度主导花雅二部的争胜局势。①本句论述参见武汉大学黄蓓2010年的博士论文《清代剧坛“花雅之争”研究》。花雅争胜的戏曲史意义既是互争雄长,也是互相交流和吸收,[16]而雍正期间的戏曲演出和戏曲政策正反映了此期艺术发展的情况。

二、雍正时期三位官员的入仕经历和党争

田文镜、李绂和朱轼都是雍正时期曾任地方要员的汉族大臣。其中李绂和朱轼都是科举出身,对于传统士大夫而言属出身正途;田文镜为捐纳出身,传统士大夫称之为异途。雍正期间,田文镜和李绂曾有激烈的矛盾,简称“田李之争”,从中可见雍正不惧舆论、注重实干的用人之道,以及君主如何通过吏治收紧权力,维护政权;大臣听命于君王须保持忠心和独立性,而且勿以朋党触犯君威。朱轼为人谨慎宽厚,以德望尊,后为乾隆帝师。

(一)田文镜和李绂的争端

田文镜是汉军正黄旗人。汉军虽然也是汉人,然而在清朝还在东北之时便已经归顺,代代为臣。田文镜不参加科举考试也能踏入仕途。[1]从康熙二十二年至雍正登基前,他以监生授福建长乐县丞,后为山西宁乡知县、直隶易州知州、吏部员外郎、内阁伺读学士等。雍正元年,他因为直言赈灾事,获嘉奖,被授予山西布政使一职。②田文镜在康雍期间的官职变迁参见赵尔巽等《清史稿》第三十四册,列传八十一,卷二九四,田文镜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10337。此时他已经六十岁,不久以后被任命为河南布政使,后来被提拔为河南总督。③田文镜如何受雍正赏识的经过详参蒋良骐《东华录》卷二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0:406-407。赵尔巽等《清史稿》田文镜列传亦有相关记载,北京:中华书局,1977:10337。田文镜任职河南的时间约为八年,期间多次被提拔:雍正五年,他从河南巡抚升任河南总督“加兵部尚书”,旗籍由正蓝旗“抬入正黄旗”,恩宠有加;雍正六年,他从总督升任河南山东的两省总督,清理匪患,处理粮仓的亏空问题;雍正七年,他又升任“加太子太保”“兼北河总督”。[17]雍正九年,田文镜因病乞求休息,获批准,痊愈以后仍回原职。雍正十年,他再次因病乞求休息,获批准,最后病逝。乾隆评价雍正三名大臣云:“鄂尔泰、田文镜、李卫皆皇考所最称许者”,[17]10340肯定了他的政绩。田文镜在河南任职之前已受赏识:“故有吏才,清釐积牍,剔除宿弊,吏治为一新。”[17]10337然而他的管理方式严厉苛刻,为人诟病:“期会促迫。诸州县稍不中程,谴谪立至。”“尤恶科目儒缓,小忤意,辄劾罢。”[17]10337

虽然田文镜深受信任,却和同僚李绂、谢济世等人关系恶劣。事情开始于田李互参。田文镜弹劾黄振国,李绂为之弹劾田文镜,接着是田李互相弹劾,谢济世又弹劾田文镜。由于李绂和黄振国都是蔡珽举荐的官员,雍正又把蔡珽、谢济世划入李绂一方,成为当时著名的朝堂之争。本文为论述需要,简称为“田李之争”,按时间顺序整理如下:

事情起于雍正二年到三年之间,田文镜弹劾下属信阳州知州黄振国、知县汪諴、邵言纶等人“文镜驭吏严,尤恶科目,劾振国贪劣。”[17]10337

四年正月,李绂从广西巡抚调任直隶总督,路过河南开封时,见到被罢免的黄振国,又得知汪、邵等官员皆受冤屈,遂斥责田文镜有意蹂践士人,连章向皇帝弹劾田文镜,指责田文镜性情僻暗、贤否倒置。

李绂又弹劾田文镜的心腹官员张球“居官最劣,文镜反纵不纠”,[17]10337知县张球向汪、邵勒索未遂,便向田文镜诬告他们,田文镜据以弹劾汪、邵。但是雍正已经相信了田文镜,此时并不相信李绂的说法“上先入文镜言,置不问。球先以盗案下部议,文镜引咎论劾。”[17]10337雍正把李绂的奏折掐头去尾递予田文镜查看。田文镜为之上疏,辩解称张球是贤官,自己并非故意苛待黄振国等人,弹劾邵、汪等人只是据实参奏:“臣伏查前参信阳州知州黄振国一案荷蒙……皇上朱批谕旨格外奖赏,臣跪读之下固已受宠若惊,及读至戒臣过于深刻之谕旨,臣益加悚惕,不觉涕泗交流……但似此劣员,臣久已访闻,诚恐未确,又复细加察访,事事确实,有凭有据”“臣惟有据实入告,并不敢故为深刻也。”[11]1田文镜因为对方称张球无赖而判断对方是科举出身。他想把雍正的视线由自己转移到对方,便指出既然汪、邵是同年进士,为其称冤者也会是同年进士,意对方为有朋党之嫌。雍正派遣钦差海寿、史贻直去河南调查此事。他们已查得田文镜的奏报欺君罔上,却由于忌惮田文镜是天子宠臣,便徇私附和田的说法。①“上遣侍郎海寿、史贻直往按,谴黜如文镜奏。”见赵尔巽等《清史稿》田文镜列传。

四年二月,河南省内谣言四起,或者说田文镜容不下士人在河南当官,又说他准备消灭黄振国。田文镜再三上奏辟谣,以黄、汪、邵等人皆为同年科举进士为理由,影射对方为士人结成的朋党,偏袒同年:“豫省内忽造浮言,从此各处纷纷传说,或言臣不容读书之人在豫省做官,或言臣将欲将黄振国致死灭口,如此物论,不一而足。”“臣查黄振国系乙丑进士,并不料臣于本年正月内所参汝宁知府张玢、固始县知县汪諴、息县知县邵言纶”“俱系乙丑进士,在臣实出之无心,而伊等同年弟兄一时被劾,不无徇私袒护,但屡蒙皇上特颁谕旨,解散朋党再三……忽今造此谗谤浮言,欲为同年泄愤,陷臣负君不公之罪,虽臣之声名所系最小而皇上用人之当与否,攸关甚巨,伏乞皇上隆恩,特简明廉明公正大臣来豫,将黄振国、俞汝翼、张玢、汪諴、邵言纶各案一并审明,或容臣将各案官犯卷宗解送赴京。”[11]20-21田文镜又密奏皇上,以李、黄等人为同年科甲出身为借口,辩称他们会结伴攻击自己:“文镜密以闻,并谓绂与振国为同岁生,将为振国报复。”[17]10337“文镜因绂语,先密疏闻,谓绂与振国同年袒护。”[7]10323他指出,将来科甲士人越来越多,一旦他们被参,便将对弹劾者群起而攻之,如果科甲官员再有贪污苟且之事,督抚之臣也断不敢弹劾他们了。对此,李绂辩解称他与其他人并非同党,当时与他同年的科甲进士有三百零三人,且从科甲登第至今十八年不通音讯,黄、邵等人,他不识其面。[18]

同时,李绂根据传闻奏称黄振国在狱中被虐待致死,田文镜驳斥其为伪证:“(绂)因极言文镜贪虐,且谓文镜所劾属吏,如振国及邵言纶、汪诚皆枉,振国已死狱中。”[7]10323田文镜对于黄振国在狱中的情况辩解称黄未死,只是受了轻伤。李绂指责田虐待黄。田文镜辩称李说为伪证,该伤为下属处理不当,刑书叙述有误,黄振国之孙黄忠卫就此事上诉时却捏报为重伤:“黄振国于解省之时,行至西平县地方,偶被车翻碾坏,左手皮破筋伤,于进监之时,尚流血水,每日延医调治。禁卒李玉见其左手带伤,即告知刑房王文辅,随写报呈,呈报祥符县知县俞汝翼。该县详报到医,臣即批按察司拨医加意调治,务痊审解在案。不谓黄振国之孙黄忠衡……辄赴按察司呈控刑书捏报重伤,意在恣其凌虐,似有使令以轻报重、致死灭口之情,竟令承审各官,均罹不白之冤”“明确并取捏报职名去后,兹据两司审明黄振国带伤入监是实。而刑书混为血流不止、饮食不进字样,该县不亲加查验、冒昧率转,亦属情确”[11]5雍正认为李绂说黄已逝是作伪,遂责备李绂和黄振国,袒护田文镜:“绂疏辨,上不直绂,而振国实未死,逮至京师,上更谓绂妄语。”[7]10323其实,田、李的弹劾都有不实之处,李绂误信传闻就为之鸣冤的黄振国未死,田文镜由于不知实情而袒护的张球也是劣员。但是雍正偏向于维护田文镜。田文镜也伏乞向皇帝认错,指出自己为下属欺瞒:“臣亦几无以自白矣,伏乞。皇上俯鉴,其中委屈,出于无可如何之势,并非臣敢于任性过刻致负我。”[11]5

四年七月,雍正仍然借争端批评李绂,说他虽然有才干,但是好辩、量窄、负恩:“据汝此奏,则过在李绂而不在田文镜也,何也?从来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知属吏者莫若上官。汝既非豫省督抚,无举劾之责,彼二员之贤否,实与汝风马牛不相及,有何所据而为如此议论耶?朕意汝当感不当辩,若不能无辩,则是所谓强词矫饰。谚云‘道吾非者是吾师’,不但不宜仍存芥蒂,即行路之人亦当为感泣。有何不可解释,又何故而不可解释?朕于此观汝,纵有大臣之才,实乏大臣之度也。”[10]232说他辜负了自己的提拔:“观汝惟一派好胜争辩,朕甚轻汝乏大臣气度。”“况此系论部饬行之事,何乃具折奏覆,亟当加慎。汝之出处与众不同,实难胜任四字,未必能保优游于林下,恐一败涂地。汝之身家性命,且置勿论,可惜朕一番破格简用之恩也。”[10]235

四年八月,直隶总督李绂奏报塞思黑在他的管辖范围内病故,谣言四起,雍正辟谣此事并非他授意所为,亦并非李绂和看守塞思黑的官员所为。四年九月,查嗣廷文字狱案发。①查嗣廷案始末:查嗣廷出任江西科举考试正考官,所出试题中有“维民所止”句,被雍正认为有怨望和讽刺时事之意,遂兴文字狱,使其革职查问。又有人揭发查嗣廷收受考生贿赂,考官查嗣廷和俞鸿图受到严厉处罚,主考、副考、布政使和巡抚等官员皆受处罚。查案审理后,查嗣廷在监狱病故,又被下令枭首戮尸,连坐多名家族成员受罚为奴、流放、坐牢、遣返原籍等。参见蒋良骐.东华录(卷二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80:467-471。

四年十月,田文镜和李绂分别上疏再次互参。田文镜指出他从未见过李绂却被攻击,实在冤枉:“臣虽愚,未曾读书,然惟知天下之人志秉公忠心向皇上者,即是志同道合之人。非若他人,除同年故旧之外,即视为异己,如李绂者,杨梦琰尚未到任,尚未与臣同办一事,即臣与李绂亦未曾谋面,臣实未解李绂何所见而即知杨梦琰必不得臣之欢心,岂以臣为不公不忠之小人,而杨梦琰为刚方正直之君子,可谓巧于庇护矣。”[11]58另一边,李绂受到田文镜等人的打击“虽孤立而不惧”,铁骨铮铮地对雍正陈述:“皇上知人之明,但臣气质粗疏,不能和平,虽蒙天恩训诲再三,至今未能全改,嗣后臣之所行,倘有错误,迹涉于私,或被他人指摘仰恳,……令臣明白回奏庶臣心迹,得以自明,虽孤立而不惧,如臣果有私心,丝毫不谨,即请皇上置臣重典,以为负恩者戒除”。[10]211雍正欣赏之,也批评道:“虽云孤介自守,不植党援,为人臣者是或一道。然和气一堂,都俞吁咈之风又岂可少。朕意,莫若公正者亲近之,私邪者疏远之。好恶不涉,偏徇是非。不为预拟,心虚认理”[10]242,雍正又道田、李都是督抚,不可恃宠而骄:“汝与田文镜二人实难辜负朕恩。也于此,朕亦颇信得及,但不可恃恩纵恣,须愈加敬谨,方为真不负耳,果若一切行为秉公无私,悠悠之口岂能惑朕听耶?”[10]211提出他要心平气和的建议:“自明气平处事,必当凡于待人接物之际,概以虚平应之,乃为第一要诀。”[10]242

四年十二月,谢济世出面弹劾田文镜贪赃枉法。谢济世也是科举出身,时任都察院浙江道监察御史,才上任三天就弹劾田文镜营私负国、贪虐不法等“十大罪状”。谢济世为科道官员,履行监察职责本属正常,但由于他所奏的内容和李绂弹劾田冤枉黄、汪、邵和包庇张球等事件吻合,引起了雍正深深的疑心,遂怒斥道:“于天下督抚中独参田文镜,朕不知其何心。从前圣祖皇帝见科道官员朋比作奸,互结党羽,潜通声气,网利徇私情,私卖本章,吓诈财贿,荐举悉出于请求,参劾多由于嘱托……此等恶习,深可痛恨。”“诚以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关系甚重。欲正人心、端风俗,必自科道始。科道无私,方能弹劾人之有私者。若恃为言官,可以白简从事,而胸怀诡诈,听人指使,颠倒是非,扰乱国政。此等之人,实天有害于人心世道,为国法之所断不可容。”[19]他认为谢济世必是受人指使报复田文镜,遂把奏章掷还,谢济世仍然争辩。雍正继续发怒道:“若不严刑讯问,则如鬼如蜮之伎俩得行于光天化日之下,人心何由?而正风俗何由?而端乎着将谢济世革职,令大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等严讯”。[19]他盛怒之下还打算将谢济世斩立决。

同年同月,争端再次升级。雍正宣召群臣,在众人面前陈述田李之争的经过,陈述他何以起用田文镜并辩护之,又把李绂犯过的错误一一翻出来,批评他身为督抚,徇私废公、沽名邀誉,又指责他没有把塞思黑病逝于辖地的原因公之于众、导致人们质疑是雍正所为等事:“又如塞思黑自西大通调回,令暂住保定。未几,绂奏言遘病,不数日即死。奸党遂谓朕授意于绂,使之戕害。今绂在此,试问朕尝授意否乎?塞思黑罪本无可赦,岂料其遽死?绂不将其病死明白于众,致生疑议,绂能辞其过乎?”[7]10324四年八月,塞思黑病逝于直隶,这是涉及雍正皇权之争的一桩敏感事件,李绂碰上此事的确不走运,封建君主待臣子的反复无情亦可见一斑。此时,皇帝的宠臣隆科多又给皇帝提供了本案的物证,即李、谢、蔡等人托人给他寄信,请他在皇上面前美言。①隆科多提供物证的事情参见蒋良骐.东华录(卷二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80:468-470。雍正急怒攻心兼疑心重,遂断定李、谢、蔡等人结党陷害田,下令严惩:“‘田文镜公忠,而绂与珽极力陷害,使济世诬劾,必欲遂其私怨。此风何可长也?’复下绂刑部严鞫,狱上,请治罪,上宽之。”[7]10325“七年,又以顺承郡王锡保奏济世在阿尔泰供言劾文镜实受绂及珽指,下绂等刑部。”[7]10324负责审讯本案的官员还给李绂总结了“二十一条”罪状。对田文镜,雍正劝他收敛脾气,不要苛待士人“但近日以来,每闻人论尔,有任性尚气之疵,当深自省察,切以为戒。”[11]1并赐予荔枝等礼物。

雍正在这场督抚互参的风波中逐渐加深了对李、谢、蔡、黄、邵、汪等官员的疑心,以这些科举出身的官员“朋比为奸,互结党羽”为罪名,几次进行调查和审讯,几乎将李、谢斩首。雍正命人押解李绂至法场,引刀就颈,李绂却仍然认为他劾田文镜并无过错,皇帝见他硬气,又惜才,才赦免了他。至此,雍正对士人结党的疑心爆发,是一桩由“田李之争”引起科举出身的官员攻击田文镜等人的“科目朋党案”。②此说参见史松《雍正研究》之九《李绂、谢济世“科目朋党案”》,2009:107页。朱子彦.中国朋党史[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565。

七年六月,余波未平,已戍边的谢济世再次遭受打击。谢济世上次弹劾田文镜以后便被革职,罚往王锡保处军前效力。这时又被王锡保检举他注释《大学》时毁谤圣人思想。雍正斥责道:“前来朕观谢济世所注之书,不止于毁谤程朱,乃用《大学》内,有‘见贤而不能举两’,即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书写其怨望诽谤之私也,其注有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等语,观此则谢济世之存心昭然可见。朕即位以来,于用人之际,至公无私,不惟可以自信,亦天下臣民所共知者。即以田文镜、谢济世二人之事,言之田文镜,在圣祖皇帝时,为内阁侍读学士,朕从未识其面,亦未知其姓名”,“夫以素不识面之人,见其陈言敷政,有益于吏治民生,遂于一二年间擢为巡抚,深加信任,尚可谓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乎?又如李绂、蔡珽与黄振国、邵言纶、汪諴等,结党行私,营求报复。而谢济世奸恶狠戾,听其指使,参奏田文镜贪赃纳贿,任意诬蔑,借直言敢谏之名,行其排挤倾陷之计。……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19]176-180谢济世几乎因此被斩首,后来皇上又从轻发落之。

“田李之争”时间长,过程激烈,结果为田胜李败。根据上文对于文献史料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三个观点:

对于当时的获胜方而言,田文镜因干练有为而受提拔,感激雍正的赏识,坚决推行皇帝的革新政策,深受雍正信任。他从政时间长,深谙官场之道,文字功底强,措辞谨慎委婉,表达效果好,从他抓住对方为同年科甲引起皇上的疑心一事可见其狡猾老练。然而,田文镜出身捐纳而非科举,从自己经历出发,确实轻视和苛待科举出身的官员,造成争端。这也影响了他的身后名,他去世以后不久便遭到同僚的质疑和弹劾。

对于当时的失败方而言,李绂出身科举,弹劾田文镜时仗义执言。他为人聪颖有才华,奏折陈词得体,在这场风波以后还能继续被任用。从田文镜的奏折来看,其措辞老练,滴水不漏。而李绂是当时的著名学者,因其疾恶如仇、孤傲耿介的性格,曾与宠臣年羹尧、李维钧等都有矛盾,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不如田,然而他的口碑、官品、学术造诣都较好。通过争端,李绂给皇上留下好争辩、不踏实、心胸狭隘等不良印象,因此雍正五年以后就转而潜心钻研理学。乾隆期间他一度被重新起用,但是身后的著作又被列为禁限书目。其他被雍正视为朋党的蔡珽、谢济世、黄振国、汪諴、邵言纶等官员更是受罚甚重。谢济世革职戍边以后还被折腾,邵言纶边外充军,黄振国斩立决,蔡珽、汪諴斩监候,蔡珽至乾隆皇帝继位以后才被赦免。③蔡珽在雍正初年曾犯下命案,给统治者留下不良印象。雍正二年上谕,指责有的督抚知法犯法,如蔡珽在四川担任巡抚期间逼死重庆知府蒋兴仁。据蒋良骐.东华录(卷二十六)[M].北京:中华书局,1980:424。然而,谢济世被审讯时问及幕后主使者,他说:“某自幼读孔、孟书,知事上以忠荩,即为孔、孟所主使也”,[20]被拷问时还大呼圣祖仁皇帝,令人敬畏。在这场风波里,我们可以看到历朝士人谏臣冒死进言、以道统干涉政统的文化传统。虽然当时雍正对这群科举士人愤怒至极,一度想破坏规矩诛戮言官谢济世和直臣李绂,无奈谢、李不畏死,只好赦免之。当时这群科举出身的官员因为这场争端而青史留名,成为当时忠直之臣的代表之一,在《清史稿》上也排在田文镜等大臣之前。

对于统治者雍正皇帝而言,他是这场争端的决策者和调解者。雍正出于种种考虑倾向于信任田文镜,他维护田就是维护自己的新政。封建集权君主,尤其是独裁皇帝,对大臣要进行制衡,防止任何一方官僚集团独大,以免朋党威胁君权。从本案亦可见雍正皇帝用人的一些特点。雍正和田文镜都很重视人才,譬如雍正对隆科多、诺岷、岳钟琪、李卫、杨文乾等省级要员的提拔和信任,又如田文镜弹劾不符合要求的下属、推荐成绩优异的官员以及无视地方特权、不包庇下级等。田文镜因其严苛招致了激烈的舆论抗议,然而君王不为所动。田文镜所受责难越多,雍正越是信任,最终舆论的制造者也放弃了。①雍正不为舆论动摇、充分信任田文镜的论述,参见(日)宫崎市定《雍正帝》,2016:106,笔者赞同之。雍正的充分信任换来了田文镜的竭力贡献,他年近七旬才被允许退休。雍正对李谢朋党的处罚则体现了君王对官僚集团的威慑。而且,冷静理智的统治者能包容不同类型的下属,雍正需要田文镜等人情练达的大臣,也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李绂等直言敢谏的臣子。然而与朋党相比,雍正更欣赏“相对独立”的田文镜。②田文镜的独立只是相对于对方李绂阵营而言的,由他袒护下属张球、李绂被孤立等事可见。

关于这场争端的孰是孰非,学界的看法也有所不同。史家评价云:“田文镜与鄂尔泰、李卫同为世宗所激赏,高宗谓二人者文镜为最下,允哉!文镜驭属吏苛急,待士尤虐。绂固以好士得时誉,宜其恶之深,而所争以为枉者,为珽所荐吏。济世又继以为言,世宗疑珽使绂入告,不纳;又嗾济世露章论劾,互相结,务使倾文镜,狱遂不可解,然终未即诛死。高宗嗣服,诸人皆得湔绂,绂复起,济世亦见用。孰谓世宗严?不肯戮谏臣,固明言之矣。”[7]10331-10332这份评价是中肯的。其实封建时期“人治”的特征也促使君主对朝政的处理不一定完全准确,雍正此举对君权的维护压过了对“谁有理”的辨别。雍正在康熙期间的储位之争中,因为暗中与隆科多、年羹尧等人结党而获胜,但也饱受其他夺嫡者结党竞争之苦,田文镜则抓住他最忌讳的事扭转了局面。本案表面上是督抚互参,实际上涉及朋党、吏治、储位之争的遗留和各方利益的博弈。

(二)朱轼

朱轼,江西高安人,康熙三十三年进士,曾任刑部主事、陕西学政、光禄寺少卿和奉天府尹等职。朱轼和李绂、谢济世等人的共同点,一是科举出身,二是崇尚理学。李绂、谢济世都是雍乾时期精于钻研理学的官员兼名人。朱轼历仕三朝,也是康雍乾著名的理学家,学问渊博,乾隆赞赏他学术醇正。

朱轼为人勤俭,较为宽厚,品行端方。他为官清廉审慎,躬亲治事。他从康熙五十六年到五十八年任浙江巡抚,修筑海塘,断狱有功,随后被提拔为左都御史。朱轼在浙江上任伊始,希望通过推行朝廷政策清吏治、正风俗,引导地方百姓崇尚节俭。雍正也很信任朱轼,即位之初便命令他在南书房行走,又任命朱轼为吏部尚书、太子太傅等,还任命他为水利工程的管理者,长期协助怡亲王胤祥治水。他威望较高,曾以保留皇家血脉的威严为由说服雍正放过政敌的子孙,史书曰:“轼以德望尊”,允禩、允禟“二人者既死,吏议奴其子,轼言:‘二人子实为圣祖孙,孰敢奴之?’世宗皆为动容。谅哉,古大臣不是过也。”[13]10264朱轼还曾是乾隆帝师,乾隆即位以后任大学士等职。

三、雍正时期的戏曲文化政策和官员的科举出身

清朝的文化政策和科举文化都属于政府的文教事业范畴。雍正皇帝运用灵活的手段,紧紧抓住这两个方面,把文教管理的权力收归中央朝廷。

(一)雍正时期的戏曲文化政策

雍正是戏曲爱好者,他把戏曲作为教化民众的工具,让地方官推行戏曲禁毁政策,限制俗乐的流传,钳制人民思想,巩固和维护皇权统治。这个阶段的戏曲文化政策反映了社会形势和帝王性格,也表现出时代特点和个人风格。

雍正把戏曲视为宫廷文化娱乐活动的一部分,设立专门的机构和演出人员,这有利于宫廷娱乐和从上到下推行教化。与清朝的多位皇帝相似,雍正也是一名戏曲爱好者。清宫第一座三层大戏楼圆明园同乐园清音阁就在雍正四年建成,可见宫廷演剧的奢华场面和频盛规模。雍正由于欣赏演剧《绣襦记》之《郑儋打子》一出而杖杀优伶,③雍正“杖杀优伶”详见[清]昭梿《啸亭杂录》卷一,2007:4377-4378。“雍正好戏观剧与禁戏惩优的矛盾心态在清代帝王中开始很典型地表现出来。”[21]封建帝王和大臣对待戏剧既沉迷又利用和禁毁的矛盾态度,流露出当时人的感性和理性的矛盾。另外,清朝内廷的戏曲管理机构沿袭明代教坊司的旧制,演出事宜由教坊司女优承应。因女乐有渐废之势,康熙朝另立景山和南府。雍正七年改教坊司为和声署,把女乐改为太监承应。[21]260然而,康乾嘉时期,收集和改编剧本、教习艺人、供奉宫廷演剧等事务都由景山和南府承担。

雍正从统治者的角度出发,以自身为表率,通过禁毁戏曲整顿吏治,培养官员和民众勤俭的习惯。雍正对官员纪律的管理十分严格,对官员参与戏曲活动加以限制,以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朝廷官员勤政自律的形象。即位之初,他便颁布十一道谕旨,严厉训责督抚提督以下文武各官。如上文例举官员白洵看戏渎职被参;雍正三年,整治盛京官员常常演戏饮酒;六年,江西清江县知县牛元弼祈雨张筵演戏被参;七年,驻藏提督周英所辖兵丁演戏被参等事,①雍正六年牛元弼、七年周英因参与演剧活动被参事,详参[清]《清实录·世宗实录》第7册卷71,北京:中华书局,1985:1061。[清]《雍正上谕内阁》七年九月,雍正间刻本。都体现了雍正严格约束下属,勿使其沉迷戏曲的良苦用心。而且,倡导人们崇尚节俭,避免演戏活动劳民伤财。雍正五年,在他五十大寿期间,各地官吏照例准备行庆贺之礼,他却连降两道谕旨斥责他们聚集梨园、喧哗靡费,违者按律治罪;十三年,他再次下旨严禁丧葬演戏,以免靡费过度。

雍正利用戏曲的禁毁进行礼乐教化,然而效果不佳。雍正禁止戏曲演剧活动的铺张浪费,使田、李、朱等督抚在各地颁布和推行戏曲文化政策,体现了统治者崇尚“清真雅正”的风教观。他通过参与演戏娱乐、干涉演剧活动和惩罚艺人,达到肯定雅乐、收编俗乐的目的。②例如巡抚担心看戏被弹劾,遂举出看戏可以学礼数等理由,才被统治者批准:“李某,雍正时人,由军官转至巡抚者。性喜观剧,会有言官具疏劾之,世宗遂谕其明白回奏。李乃与幕府磋商,有谓此事无实据,可云并未演剧者,有谓可以托词酬神者。李闻之,皆以为不可,曰:‘若等不知帝之为人,不可欺也。余意直认不讳。但余本系武夫,不知礼数,观剧可籍以习礼。余又未读书,于前代人物,茫然不知,观剧即可知某为善人,某为恶人,择其善者从之,恶者戒之。且余到任已久,并未尝因私废公,既蒙圣恩垂问,嗣后更不敢观剧。如此且覆,定可无事。’幕府乃本其意,为之拟稿。疏既上,世宗亲批准其观剧,但嘱其不可有误政务,一时遂传为奉旨观剧焉。”转载自丁淑梅.中国古代戏曲禁毁史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262。然而,雍正时期河南、广西、浙江等各地官府在禁毁地方戏时,都出现“禁者自禁、演者自演、观者自观”的现象,③雍正期间官吏汤斌、田文镜的戏曲禁毁情况参见丁淑梅.中国古代戏曲禁毁史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330-331、328。可见朝廷对戏曲的禁毁不得人心。而且,雍正时期的禁戏政策以反作用力促进了戏曲的传播和演变,为乾隆时戏曲的鼎盛做好了铺垫。“禁毁与反禁毁,作为一种激发性的传播方式,构成了清代戏剧地域性发展的一种内在张力。”[21]317雍正还希望通过制订政策提高戏曲艺人的地位,如雍正初年废除乐户和乐籍制度的政策,以此解放山西的乐户、浙江的惰民等堕民,让他们得到与良民平等的待遇。统治者企图收服民心、巩固政权的初衷很好,然而实际效果如何则有待商榷。④对于雍正解放乐户、废除堕民令的效果,学界看法有所不同,项阳《山西乐户研究》认为该政策对乐户的生存没有产生绝对的作用,丁淑梅《中国古代禁毁戏剧史论》也认为它的实际效果不佳,张振涛《冀中乡村礼俗中的鼓吹乐社——音乐会》认为该法令是马后炮。(日)宫崎市定《雍正帝》认为它确实提高了艺人地位,王馗也认为废除乐户令总体而言使梨园子弟获益。各家说法参见王馗.解行集:戏曲、民俗论文选[M].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5:23-25。

(二)雍正时期的科举、吏治和文化政策

1、三位官员的出身

李绂和朱轼同为科举出身,田文镜为捐纳出身,然而雍正理政时不重出身,以政绩评判官吏,既提防科举士人形成的朋党对君权的影响和威胁,又提防捐纳出身的官员过度敛财和腐化,采取不同的办法对双方进行管理。⑤这是一种古代君主的管理手段,在秦汉时期已经出现。

田文镜的捐纳出身并未影响他的仕进。清朝建国即继承了明代的一些常捐制度,如纳资捐监生。顺治时,捐纳的监生、贡生可以参加职员考试而出仕。捐纳出仕制度对吏治产生许多影响,康熙时期频开捐纳使大量非科举出身的人员为官。雍正时期的捐纳事例频开,田文镜的入仕也是如此。如此制度与科举入仕制度相区别,拓宽了统治者用人的范围,在科举之路以外,还可以吸收由于捐纳而得到官职、获得晋升、免除处分、请求封赠的人们,即使属于异途为官也有其利弊。其优点是捐纳出身的官员和科举出身的人才都能获得任用,弊端则是捐纳出身者大多会急于捞回成本。捐纳盛行造成了官员素质下降,多见贪腐现象,其中也出现了一些政绩卓异的高官。如上述官至督抚的三人,只要表现出优秀的才能,都能受到赏识提拔。

对比田、李的生平和仕宦经历,可见田文镜属于前辈。田文镜于康熙二十二年入仕,李绂于康熙四十八年为官,比前者迟来了二十六年,在官场上属于后辈。入仕的时长李绂不及田文镜,却在同年被任命为督抚。雍正二年,田文镜担任河南巡抚的同年,李绂也被任命为广西巡抚,可见这段时期他们两人受皇上信任的程度比较接近。

田、李的入仕途径不同,有正异之分。然而,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入仕,对雍正而言并不重要。田李之争,是儒家和法家之争,是科举出身与非科举出身的官员之争,也反映了统治者和大臣之间、大臣和大臣之间,在价值立场和利益诉求上的冲突。雍正是独裁君主,以法家精神治国,这与其父康熙以儒教治国的理念完全不同。科甲出身的儒臣多信奉孔孟程朱之道,而真的儒理之道却是强调干预君权的。田文镜和李绂都为雍正赏识,都曾官至省级督抚,是同僚也是对手,他们的矛盾也是法儒两种理政观念的矛盾。另外,这场风波也体现了行政官和监察官的区别与利弊。田李的官职性质为行政官,谢为言官。①关于官制的论述,参见吕思勉.三国史话[M].北京:中华书局,2016:36-37。汉以来封建朝廷的官制,行政和监察是两个系统,监察官在职权上可以监察行政官。行政官宜用资历深的人,必须世故稳重,有手腕有技术;监察官宜用资历浅的人,必须锋锐,有初出茅庐的呆气,如汉朝的刺史。然而监察制也有缺点。清朝官制部分继承了秦汉以来的官制,也出现了言官与行政官针锋相对的局面。

本文的三位督抚还代表了此期的三种大臣,一是忠心勤恳、顺从帝意的大臣,如治理河南颇为劳苦的田文镜。二是崇尚理学、希望借明君实现儒家理想的科甲大臣,如李绂。李绂勤于钻研理学,崇尚朱熹、陆九渊、王阳明,这已经为雍正所不喜:“伟岸自喜,其论学大指,谓朱子道问学,陆九渊尊德性,不可偏废,上闻而韪之。”[7]10331-10325雍正也十分敬仰和尊重孔子,但是他对理学名臣的任用远逊于康熙。雍正二年确立祔飨庙庭的先贤,卒于康熙三十一年的理学名臣陆陇其位列于其中。陆陇其曾与人争执谓捐纳出身者当罢夺官,其思想影响李绂等后来的儒臣也不足为奇,这也从意识形态上造成了儒臣和捐官者的矛盾。在讲心性还是讲事功的意识形态之争背后,雍正选择了后者。②雍正对理学的态度参见孟森论述雍乾时期的学术文化之儒学部分,见孟森.清史讲义[M].北京:中华书局,2016:248-249。而且,李绂代表当时一些儒臣欲实践儒家理想。然而统治者要利用的理学并非真道,只是腐朽的部分,如戏曲政策多有涉及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雍正也不可能让科甲出身的士大夫干预自己理政。三是以朱轼为代表,忠心遵旨,学问渊博,也懂得皇帝心意的官员。虽然朱轼和田文镜并不合拍,但是也没有激烈的矛盾,同时也不结党弹劾其他官员。朱轼是科举的获益者和拥护者,③《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1册记载朱轼奏称“臣等窃见今科应试举子人数多,于从前闱中佳卷甚多,皆由我圣祖皇帝教养六十余年。我皇上初登大宝,振兴文教,加意作人,特开恩科,广加各省乡试额数。多士踊跃观光,奋兴鼓舞,故人文若斯之盛也。”然而他比李绂等人更懂得雍正推行儒教的目的,他跟内阁官员张廷玉的路线较相似,钻研理学且兴修实业,不与人产生纠纷,仕途相对比较平稳。

逍遥七绝阵自开创以来,生死二门,三重变化,至此才被诸圣淋漓尽致地演绎出来。东方宇轩看得心潮澎湃,感慨万千,武学之道固然是罔有其极,神妙如斯,也算是有一点小成吧,不知道父亲方乾,未婚妻方碧玲,他们看到会做何感想,他们会理解我此生的个中痴念吗?

2、官员的出身和吏治

古代思想学术的高峰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然而从秦始皇开始,封建皇权在治国时便注重学术文化思想的统一。在社治思想之中有“士大夫不为君用”的传统。历代君主亦有挑拨宦官和士大夫互相攻击的权谋之术。然而,即使前朝已有先例,从雍正元年到雍正四年查嗣廷案发生期间,皇帝对待士人的态度何以从重视变为厌恶,在吏治上为何从信任科举出身的官员变为信任非科举出身的官员?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从康熙开始,科举就成为统治者笼络汉族士大夫的重要手段。康熙提高汉族官员地位,信任理学名臣,开设博学鸿词科,鼓励文人参与科举考试,为国家做贡献。这项制度标志着有清一代文化政策的最终确立。康熙提倡“满汉一体”,废除只用满人为督抚的理政方法,适当使用汉人为督抚。雍正继承和发扬了这些传统,即位之初就重视通过科举吸收人才,任用朱轼、李绂、谢济世等人;使用田文镜、蔡珽等汉族官员为地方督抚并加以约束和管理。雍正重用的汉族高官还有四川督抚岳钟琪、广东督抚杨文乾、直隶督抚李卫等人。

然而,从唐宋到明清的朋党之争可知,科举取士容易形成地域和师门之间的门派关系。清朝的社会形态决定了中央皇权的高度统一。雍正不愿在推行科举时形成如前朝般皇权受士大夫牵制的现象。他即位之前曾经历过严酷的夺嫡之争,对通过科举制形成的官僚集团深恶痛绝。于是,雍正即位伊始便明确严禁科举结党,表示重视科举士人,对科举出身和捐官出身的官员进行有区别的管理。康乾时期科举成为许多文人仕进的重要手段。雍正即位之初,重视官员的科举出身多于捐官出身。然而他最忌惮士大夫通过科举结党,于是从翰林院中解退不安分守纪的科举出身者,给教职人员设立标准,必须考中举人才能担任,降职任用院中原本捐纳出身的官员。④雍正元年科场最忌结党、给翰林院的教职人员设立标准等上谕,参见蒋良骐《东华录》卷二十五,1980:404。

虽然科举给清前中期士风、文风的形成带来很大影响,但是后来科举的竞争逐渐恶劣,科场腐败日趋严重,科举制度走向僵化。乾隆时的财政危机甚至促使朝廷大开捐纳之门。康熙时期,像田文镜、李卫那样既有为官的抱负,又不愿通过寒窗苦读入仕的官员也大多以捐纳仕进,涌现出一些有才干的大臣。但是捐纳出身官员的通病,一是大多在为官以后通过贪腐捞回本钱,譬如田文镜被弹劾贪腐。二是过于鄙视科举出身的官员进而产生矛盾,比如田李之争。对此,雍正也曾进行管理,命令吏部尚书隆科多勘察县级以上捐纳出身官吏的数量,追踪其情况,加强约束:“命诸省总督巡抚,询其为官优劣,保结报部。其他依议查之。若不尽查明,而后日查出,对隐瞒之人,未查出者均革职。”[22]

雍正采取了三种办法处理官员吏治和科举出身的问题。一是既重用科举出身的满族八旗,如隆科多、鄂尔泰等,又重用捐纳出身的汉族大臣,如田文镜、李卫等。二是强调满汉大臣都必须远离戏曲以肃清官员的不良风气,又重用虽是科举出身却能恪守本分的汉族大臣,如朱轼、高成龄等,同时又打击借科举形成所谓“朋党”的汉族大臣,如李绂、蔡珽等人。譬如隆科多向雍正报告对蔡珽弹劾刘尚坚案的调查处理结果时,雍正即使知道蔡珽的弹劾是对的,却还是对他的不近人情颇有微词。蔡珽弹劾知府刘天关之子刘尚坚,经年羹尧审判定刘无罪。隆科多等查明刘天关的确为官恶劣,后来年羹尧再审理此案,判以杖刑,说明蔡珽的弹劾没错。雍正明知如此却仍对蔡珽表示不满,指出:“蔡珽为巡抚后,参年羹尧荐举之人。今王景灏为巡抚后,复参蔡珽荐举之人。若如此不据优劣之实而论,挟私参劾,则朕之官员剩余几人?大失封疆首辅之道矣。”④隆科多处理蔡珽弹劾刘尚坚案参见《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1048页。又如谢济世在戍边期间撰写《古本大学注》,其问学不辍,却被检举毁谤程朱,此案表面上因为文字触犯忌讳,实与朝廷政治斗争有关,被称为“雍乾间文字狱最难解者三事”之一。⑤孟森《清史讲义》指出:“谢济世注《大学》,从《礼记》本,不从朱子《四书集注》本,不用程子所补《格致传》。顺承郡王锡保参奏济世毁谤程朱。”“然世宗则云‘朕观济世所注之书,意不止谤毁程朱……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写其怨望诽谤之私也。……观此则谢济世之心,昭然可见’云云。遂深辩护田文镜之不当参,己之非拒谏,令议济世罪。九卿等议斩立决,后得旨免死,交锡保令当苦差,效力赎罪。此谢济世之幸而不死,后卒释回而以名臣传于世者也。”三是让满族官员监督汉族官员,也利用密折制度让官员互相检举揭发,制造矛盾。雍正在任命汉族高级官员之前会安排吏部尚书或满族高级官员进行考察,为君主的决策提供参考。如他曾命令满族元老、山西巡抚诺岷观察田文镜和高成龄的品行,择一而选。诺岷认为“至观高成龄,其品性稳定,无蜕变之迹,意志坚定”。[22]440雍正根据诺岷的报告和舆论选择了高成龄,他指出:“朕虽未见过高成龄,但舆论瞒不过朕,舆论颇好。”[22]440

3、官员的出身和文化政策

雍正在文化政策的制订实施上不仅对戏曲这方面的文化形态进行约束,也重视对诗词文赋的限制,积极向汉文化传统靠拢。由于儒家学说有益教化,雍正大兴文教时,也推崇理学,扶持和利用其中的陈腐观念为君权服务。然而,由于理学家以天下为己任,维护道统,以道统批评朝政,又对君主集权制度提出了挑战,难以为君主所容。如李绂崇尚朱熹的学说为皇帝不喜,谢济世注解只遵古本而不遵程朱,对理学提出质疑,①谢济世个性强悍固执。乾隆即位之后,他官复原职,很快把在流放期间所撰《大学注》等著作进上,说明所著“遵古本而不遵程、朱”,希望皇帝舍其瑕而取其瑜,尽管遭到乾隆申饬仍坚持刻板印刷所注经书。参见龚书铎.清代理学史(中卷)[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7:106-107。其他崇尚理学的士大夫的获罪,体现真的理学精神引起了统治者的反感。[24]以戏曲禁毁为代表的文化政策和科举文化相辅相成,成为雍正巩固君权统治的管理方法。

最后,如果需要了解雍正时期的戏曲文化政策、吏治和科举的关系也可通过梳理朱批谕旨、密折、笔记史料等文献进行探究。②雍正朱批谕旨的价值原为(日)宫崎市定《雍正朱批谕旨解题》论述,原刊于(日)《东洋史研究》第十五卷四号,1957.3。后收录于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翻译组《宫崎市定论文选集》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241。宫崎市定撰写该文以来,国内的补充研究者参见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M].长沙:岳麓书社,2014:293。雍正期间的科举文化和官员的仕进、文化政策互相影响,在官员的出身、仕途、党争等方面和统治者的教化、利用理学等方面都有所渗透。君王谕旨颁布的戏曲禁毁政策在前,地方官遵从谕旨在后,制订详细的奖惩和烦琐的规定,发布告示,实施文化政策。高级官员用特殊奏折写下机要政务、朝堂斗争和各种消息,秘密呈递皇帝。皇帝通过朱批谕旨进行决策,处理下属矛盾,调和君臣关系,传达圣谕。科举士人对密折制度也有贡献,譬如军机处的职制就体现了汉族官员张廷玉的智慧。

结 语

雍正确立封建君主独裁制,利用奏折政治掌握机密要务,为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把权力归于一身,促使以皇权为核心的清代封建专制主义发展至最高峰。③参见《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译编说明》,1998:14-17;宫崎市定《雍正帝》,2016:180。在吏治上,雍正既注重通过科举吸纳官员,又提防科甲出身的官员形成官僚集团,通过官员互相揭发、文字狱等方法,打击政界党首,镇压朋党之风,巩固新政权;对科举和非科举出身的官员恩威并施、刚柔相济,尽量使每一位官员都直属于君主;较重视汉文化传统,起用汉族官员,怀柔理学名臣。雍正和地方官员接续康熙朝的遗风,合力制订和实施戏曲文化政策,结合文化专制,禁毁不合教化思想的戏曲,又为乾隆朝的大批量政治性禁毁戏曲开路。统治者对戏曲的禁毁从反面说明了雍正时期戏曲仍在发展,通俗戏曲在宫廷民间都很受欢迎。总之,雍正以康熙打造的国家基业为立足点,对文教、吏治皆有所创设,又给乾隆的戏曲文化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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