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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后的行业管理探讨

2019-01-08镇江市运输管理处王晓平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18年13期
关键词:许可机动车经营

镇江市运输管理处 王晓平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私家车保有量呈井喷式剧增。截至201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亿辆,其中汽车2.17亿辆,载客汽车达1.85亿辆。2017年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多达3 352万辆,其中新注册登记汽车达2 813万辆。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也推动了汽车后市场产业的发展,汽车维修业作为汽车后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调整,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调整要求,重点推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5个方面的工作,其中,落实取消了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许可,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等。因此,转变行业管理思路,创新行业监管方式,推进维修业转型发展,成了行业管理部门势在必行的工作。

以江苏省镇江市为例,2014年9月《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镇政发〔2014〕32号),决定取消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以外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因此,镇江是继广东珠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城市。

在汽车维修服务等市场需求中,机关、事业单位招标采购及4S店加盟等事项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资质有硬性要求。因此,镇江市运输管理处向镇江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改办”)反映了相关问题,市审改办函文批示:“企业主动申请的,可以依照许可条件办理许可证,同时要加强对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监管标准不能降低,防止出现质量安全事故”。至此,我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不再作为企业开展维修经营的前置审批事项,转变为一项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行政服务事项。

1 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通过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随着我市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维修许可业户总量呈减少趋势,2016年~2017年减少趋势尤为明显,其中,一、二类企业户数量变化不大,三类企业户数量在2015年~2017年急剧减少。截至2017年底,我市在工商注册登记中经营项目与“机动车维修”相关的业户已达1 600多户,其中许可业户546户,即未许可业户数量在1 000户以上,占到许可业户的65%以上。

表1 2014年~2017年镇江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业户数量表(单位:户)

从机动车维修市场整体服务能力来看,2017年全市总维修量达119万辆次,基本上满足了本地区的机动车维修需求,但是,镇江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内存在着服务质量不高、管理水平粗放、诚信意识不强、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经营项目单一等诸多问题,因此,针对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发展特点,探索创新科学有效的行业监管和综合治理方式,促进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成为行业管理部门亟待改善的工作。

2 行业管理部门应对举措

自我市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以来,市运管部门积极转变行业管理思路,一边探索全新的管理方法,一边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为保障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桥梁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开展许可企业的资质审查工作,确保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对未按期申请换发许可证的企业依法注销许可证件。通过表1可以看出,近2年来已注销业户达100多户。

(2)深入开展信用评优活动,按照省信用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不断完善优化考核,使得信用管理成效逐步显现。信用等级已成为评判维修企业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2017年度我市共评出AAA级信用企业49家,AA级93家,A级121家,B级4家。

(3)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对维修企业维修生产安全监管的同时,增加了监管频次和监管内容,重点加强对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和大中型客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3 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后,汽修市场带来的结构变化

从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取消后的数据分析,我市专项维修业户出现了迅猛的增长,主要原因有3个方面:原先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业户,如缺乏维修停车场地的门面店,纷纷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开展维修经营;原来在维修企业的机电维修人员或涂装人员,自己掌握了一部分客户,纷纷自立门户;由于维修企业的税率较高,而专项维修业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消许可后,有部分业户注销了维修许可,转而注册专项维修业户,降低了纳税额。

综合上述原因,由于维修企业的业务大量流失,主修技术人员的离职,招工难就成了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维修业务量普遍下滑的情况下,企业的用工成本却在逐步上升,使得一些维修企业的经营勉强维持,甚至出现难以维持的局面,其中,市场定位于中低端品牌的4S店和综合性修理厂,所遭受的影响和冲击最为严重。

再就是,因大量专项维修业户涌入机动车维修市场,不仅导致了机动车维修市场的供求失衡,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主要原因是,这些经营者缺乏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无法准确把握市场,仅以低价格作为主要竞争要素,导致维修中偷工减料、缺项漏项、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机动车维修质量,甚至危及到道路行车安全和他人财产安全。

4 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弱化

我市自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后,机动车维修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维修服务和质量保障方面,许可企业或规模企业大多重视消费者反映及诉求,建立了投诉受理机制,能合理有效地处理投诉问题。而“路边店”等没有许可的业户往往缺乏投诉受理机制,甚至对投诉置之不理,消费者权益一旦受损,到行业管理部门举报投诉,而行业管理部门又难以调解涉及此类经营业户的投诉案件。问题根源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屈指可数,因此,行业管理部门对“路边店”等没有许可的业户也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基本要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必须遵循这一要求,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必要前提。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须在企业取得许可的前提条件下,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对其实施监管。许可主要依据《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等,根据申请业户经营规模和维修车型对其进行资质分类,审查业户是否符合相应资质类别的开业条件等。然而,法律法规中关于行业实施监管的条款内容少,且涉及到监管无许可业户的条款更是少之又少。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及江苏省都在不断完善机动车维修管理的标准体系,先后出台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 774)、《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规范》(DB 32/T 2665)、《机动车维修业节能环保技术规范》(DB 32/T 2706)等一系列标准,标准涵盖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设备工艺技术等多方面的内容,但暂未被法律法规引用,不具备强制执行能力,只能作为行业指导书,在行业监管中难以真正起到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作用。因此,亟须加快完善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将相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内容纳入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 充分发挥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作用

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开放机动车维修市场,是时代发展的趋势。然而,多年来行业管理部门通过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对维修企业服务能力评级,确定企业资质类别。且许可评级已在社会和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招投标,保险公司选择事故车辆维修“直赔定点”合作单位、确定赔付率,都以维修服务资质为基本条件,同时也是消费者鉴别维修企业的服务能力、选择维修企业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取消后,维修企业的服务能力和资质等级将无评判标准,无从体现维修企业的优胜劣汰,但许可取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种形式下,只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对维修企业评级分类工作。通过行业协会对管理混乱、经营不规范的会员强化教育,严肃查处假冒伪劣配件、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会员清退机制,推进行业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5.1 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信息技术已经被广泛运用于各行业领域,机动车维修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引发了一系列行业新问题和新矛盾。面对层出不穷的问题和矛盾,现行法律法规条款等已经显得滞后,而法律条款的立改废释等工作需要一定周期。在法律法规的“空窗期”,行业管理部门与协会达成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实现行业管理向行业监督、监管的转变。

相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实施行业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在高度市场化的机动车维修行业,行业协会已成为行业管理部门、消费者及维修经营者各方之间的桥梁纽带,是实现政府治理,促进行业自律、良性互动的重要力量。行业协会在规范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最有话语权和影响力,应积极参与制定出适应新形势下的行业规范标准,用以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达到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目标。

5.2 推广应用信用管理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目前交通运输部也在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交通省”的创建工作,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也已经全面启动。行业管理部门和协会应借势发力,要在推动机动车维修信用体系建设上有新作为,需要全力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1)利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及时披露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红黑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增强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在保险公司“直赔定点”选择、“事故理赔率”确定、“招投标”竞争等事项上,确保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受益并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者选择该类企业,协助信誉高的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维修消费环境。

(2)依托机动车维修行业信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违反自律守约的企业实行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向有关部门通报等惩戒措施,形成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社会共同发力的行业监督、监管格局。

(3)根据机动车维修行业特点,科学设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创新评价方法,提升信用评定结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在客户满意度调查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借助汽车维修电子维修档案系统,打通车主对企业的评价渠道,形成车主真实评价、评价引导消费、消费约束企业、企业重视车主的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后,如何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是维修行业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以江苏省镇江市为例,分析了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后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结构的变化及许可取消后带来的行业综合治理能力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广信用企业等管理建议,真正落实好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这一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未来还需要更进一步研究机动车维修行业在新形势下的监管方式,构建科学的现代化行业治理体系,为合法诚信经营的维修企业创造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为机动车维修市场朝着良性化方向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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