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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70年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与历史启示

2019-01-06吴桂韩

统一战线学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民族区域民族团结少数民族

吴桂韩

摘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实现了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启、推动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恢复并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世纪之交实现了与时俱进,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创新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达到了新高度。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主要成果集中体现在:科學阐明了我国民族领域的基本问题,系统回答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新中国70年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历史启示在于:开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新境界,必须处理好坚持和发展、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的关系,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以深邃的历史视野和宽广的世界眼光看待民族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新中国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19)04-0030-17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实现了民族理论的与时俱进。学界对我国民族理论研究高度重视,形成了一系列成果。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时,学界对民族理论进行了集中研讨。金炳镐认为,中国共产党在民族六要素理论、民族问题包括“一个发展三个关系”理论和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理论等方面都有重大理论突破。吴敏、中和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突破包括“一个发展、三个关系”,把发展引入民族问题概念。张建新认为,伴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在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践中,中国民族理论的指导思想、研究对象、基本问题、核心原则、政策目标和研究方法逐步确立,日渐形成中国民族理论的特色。赵继伟、孟婷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初步形成于邓小平的民族理论,丰富充实于江泽民关于民族的重要思想,完善于胡锦涛的民族发展观,深化发展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由于既有研究成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与历史启示进行全景式梳理和系统归纳还比较欠缺,本文以新中国成立70年为时间跨度,梳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发展与历史启示。

一、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顺应历史潮流、扎根中国大地、体现人民意愿的理论和政策,形成和发展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为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启、推动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在完成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历史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要矛盾和民族关系新变化,进一步发展了新民主主义时期形成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社会主义时期我国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把民族区域自治确立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石。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举反帝反封建的旗帜,以致力于推翻一切剥削压迫制度、实现全体人民翻身解放和当家作主为己任,把解决民族问题作为整个革命任务的一部分。党的二大在制定第一个政治纲领时,初步提出了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方案。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确立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根本原则,提出了少数民族可以建立自己的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内的生产力,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语言文字,改善国内各民族的关系,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倾向,培养提拔当地民族干部等重要思想。特别是红军长征时期,我们党在与少数民族频繁接触过程中,更加充分地把民族纲领政策付诸实践,特别重视民族问题和做好争取少数民族工作。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团结动员各族人民共同抗日,并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开始系统研究国内少数民族问题、开展少数民族工作。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要求在已解放的民族地区特别注意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明确提出承认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逐步充实和明确了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政策。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深入总结了新民主主义时期民族纲领政策思想,为新中国进一步制定科学的民族纲领政策奠定了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出发,坚持慎重稳进方针,注意按照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同情况,积极稳妥从事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各项工作,诚心诚意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方式并在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共产主义干部,广泛持久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克服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特别是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民族理论和政策,对顺利完成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全面恢复并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历史任务,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方面的国情,彻底澄清和纠正了民族领域“左”的错误,科学概括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特征,极大地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处理民族问题理论和实践的正确认识,果断推动了民族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领导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国内外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全面恢复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正确理论,果断摒弃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继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和实践,彻底否定极“左”路线下提出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观点,反对以搞阶级斗争的方式处理民族矛盾。党和国家从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高度重申民族区域自治符合中国国情并以法律的形式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固定下来,从法律上正式确认我国新型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内容,科学指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总体上属于人民內部矛盾,明确提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同时,强调要研究民族特殊性和地区特殊性,照顾少数民族利益,大力培养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了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大统一,我们党继续强调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

(三)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世纪之交实现了与时俱进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敏锐把握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变化发展,科学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怎么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明确把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创造性地把增强民族凝聚力作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提出了“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等重要思想,深刻阐明了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实质上是政治斗争而不是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民族理论,为世纪之交民族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武器。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站在历史和全局发展的高度,科学把握时代特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在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把民族问题作为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把维护世界和平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应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利用民族问题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复杂形势。我们党深入分析民族问题的内涵和特征,突出强调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国家的最高利益,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时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处理好民族问题必须注意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同时,我们党创造性地提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强调各民族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加强合作、和睦相处,实现共同繁荣和进步,并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核心,把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解决其他各种问题的基础,作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迎来了加快发展的新机遇。此外,进一步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把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干部作为一项事关大局的工作和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把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作为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四)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创新发展

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立足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把民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鲜明主题、根本道路、根本任务、根本途径,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深刻阐释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科学内涵和重要地位,创造性地提出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各民族群众的“四个认同”等重要思想,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推向前进,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日臻成熟和完善。

党的十六大以后,我们党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认识。我们党科学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工作的主题,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加快发展是解决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此外,我们党还科学阐释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涵,提出要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进一步提出了各民族一律平等,强调不仅包括法律上、政治上的平等,也包括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平等;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要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强调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五)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达到了新高度

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眼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际的结合上,深刻阐明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本国情和重要优势,深入分析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以及面临的时代课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正确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科学提出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要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飞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深入研究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对民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判断民族工作面临新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同时,我们党科学阐释了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本内涵;深刻总结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核心要义,强调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深刻分析了我国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新趋势,强调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深刻指出了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创造性地提出了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突出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我们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明确提出了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此外,我们党提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必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无论是少数民族干部还是汉族干部,都要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人民为念,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二、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主要成果

70年来,我们党紧密联系各个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科学分析和回答民族工作面临的时代课题,在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过程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形成了涵盖民族工作各个方面的重要理论观点。

(一)科学阐明了我国民族领域的基本问题

我们党在探索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观点分析中国民族问题,对民族领域的基础性问题进行科学阐释,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正确观点,科学揭示了我国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一是根据我国民族结构特点,认真总结民族识别工作实践经验和学术界研究成果。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正式提出:“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

二是指出我国56个民族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在我国5 000年文明发展史上,曾经有许多民族登上过历史舞台,这些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56个民族。

三是指出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称,是各民族共有的大家庭,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履行平等的义务,禁止任何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

四是指出中华文化是包括56个民族的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是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基因。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和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文明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明,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发展壮大的强大精神力量,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民族的思想文化各有千秋,只有姹紫嫣红之别,而无高低优劣之分。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育而不相悖,不让一个民族认同本民族文化是不对的。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也是不对的。要把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

五是指出我们伟大的祖国是56个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靠56个民族共同开创。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国家,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我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奋斗历程,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非凡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在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各民族大家的梦,也是各民族自己的梦,必须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六是指出我国历史演进的特点造就了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錯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特点是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

七是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多民族、多文化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是我们国家的一个重要优势。

八是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注意全面地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普遍性是指民族问题在世界上广泛存在,涉及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当今世界主要矛盾的始终。长期性是指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民族的消亡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只要有民族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复杂性是指民族问题往往与诸多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就我国民族问题而言,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世界民族问题更复杂,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国际关系以及人权问题等。国际性是指一国内部的民族问题往往会引发国际性的问题,甚至导致国际关系变化。重要性是指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社会稳定、边防巩固、经济发展和国内各民族的团结。

九是指出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的共同性日益增多、差别性日益减少,但还不是实现民族融合、民族消亡的阶段,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我们既不能忽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也不能人为地扩大民族差别,既不能持消极论、无所作为,也不能犯急躁病、胡乱作为,而是要以交往交流促进交融,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

十是指出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大是大非、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思想渗透的能力。

(二)系统回答了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问题

70年来,我们党始终立足基本国情、紧扣时代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把握历史方位,紧紧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一是不断深化了对解决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提出民族问题仍然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总问题的一部分,强调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毛泽东指出:“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我国少数民族有三千多万人,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居住地区广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他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里面,情况是复杂的,国民经济原来又很落后,要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们的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很好地处理我国人民内部的关系——特别是工人阶级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很好地处理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领导制定了正确的政治路线,强调“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指出民族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一个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民族工作有很多问题要提起注意。邓小平指出:“中国的资源很多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包括西藏和新疆。如果这些地区开发起来,前景是很好的。”他还明确提出,解决民族问题要立足于实现真正的平等,不仅要在法律上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而且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各项事业,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切实享受到平等的权利。

在世纪之交,我们党进一步强调,民族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大问题,是关系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大问题。江泽民明确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标志着我们党对民族问题内涵认识的深化。1992年,他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深入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民族工作形势。他强调:“我国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人口近一亿,陆地边疆绝大部分地区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自治地方地广物博,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四。全国的绝大多数县、市都有两个以上民族共居。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我们必须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的局面,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保证。”1999年,他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深刻分析国际形势和国外民族问题教训。他强调:“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什么事情都办不成,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无从谈起。这些年来,我们在前进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风险,有政治领域的也有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有来自国内的也有来自国外的,但我们都顶住了,保持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国五十六个民族始终同心同德、紧密团结。在跨世纪发展的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把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为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和各级党政组织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强调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2005年,胡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强调:“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进一步阐述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特殊重要性。2014年,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他对我国基本国情作了进一步阐发,指出:“民族地区是我国的资源富集区、水系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集这么多的‘区于一身,足以说明民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只有了解了这个‘家底,才能真正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懂得民族工作有多重要,做好民族工作有多不容易。”

二是不断深化了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最终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能够有效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在1992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科学论断。他指出:“我国民族工作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最基本的经验,就是我们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之后,我们党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科学内涵的认识。2005年,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我们党领导人民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他指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这一论断明确指出了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体现了我们党在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上的高度道路自信。

2014年,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首次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涵进行概括。这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精辟概括不仅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而且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

环顾当今世界,要找到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十分不易。70年来我国民族工作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持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指导,在于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解决好复杂民族问题、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必由之路。这不仅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在解决民族问题上的高超政治智慧,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强大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也为当今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三是不断深化了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认识。

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美好夙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神圣职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根据少数民族群众的愿望,经过同各方面协商,从多种社会形态并存的实际出发,采取不同步骤和方式,在民族地区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解决了少数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和剥削问题。毛泽东强调,中国各民族的广泛团结是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要把赞成民族团结还是坚持民族分裂作为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首要政治标准。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各民族的具体情况,在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左”倾错误的基础上,强调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明确把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确定了许多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邓小平指出:“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在西北、西南和其他一些地区,那里的生产和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国家应当从各方面给以帮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副在20世纪80年代,我们党正式提出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概念。1988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把团结和进步有机统一起来。此后,历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都强调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1992年,江泽民在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既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则。”“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同全国其他地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的振兴同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是密不可分、互相促进的。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和共同繁荣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个政治问题。”1999年,江泽民在第二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同志必须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作为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

2003年,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是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05年,胡锦涛在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了“两个共同”的科学内涵及其辩证关系,并首次对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内涵、地位和作用进行全面阐释。他指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这一重要论述科学阐明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系,为我们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2014年,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要求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习近平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華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反复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他强调,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加强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同时,他提出民族地区是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主战场,必须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四是不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认识。

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重要前提。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旧中国遗留下的民族矛盾和隔阂十分突出,很多民族之间还不团结。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党和国家通过派出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组织边疆少数民族各阶层人士到内地参观、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等方式,有效地改善了民族关系,增强了各民族对新中国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同时,我们党领导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民族调查和识别工作,取消、更改了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对少数民族带有歧视、侮辱性的地名、族名和其他称谓。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几十个解放前不被承认和处于无权状态的少数民族前所未有地成为祖国大家庭里平等的一员。在彻底废除一切民族压迫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党确立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将其载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变革,推动我国民族关系翻开了历史新篇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反复强调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特别是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并要求经常检查民族关系情况,做到发现问题、认真处理。1956年,他在《论十大关系》中专门谈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早两年已经作过一次检查,现在应当再来一次。如果关系不正常,就必须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1957年,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在一部分地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还严重地存在,必须给以足够的注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作出了“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民族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科学判断。1979年,邓小平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进一步发展国内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提高全党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同时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教育全党努力完成党在民族工作中的任务。”此后,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宪法精神、形势发展以及各族人民愿望,把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原则。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把民族关系作为我国政治和社会领域必须认真处理好的五大关系之一,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进一步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内涵的本质特征,将“平等、团结、互助”进一步拓展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进入新时代,我們党充分肯定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强调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要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

70年来,在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的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深化认识,最终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并将其作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指导原则。实践表明,“三个离不开”是从历史和现实相统一的高度对我国民族关系作出的精辟概括,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

五是不断深化了对民族区域自治内涵的认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而且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区域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70年来,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民族区域自治内涵的认识,突出强调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在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创新方面,我们党与时俱进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旗帜鲜明地强调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我们党突出强调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集中统一与区域自治、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有机结合,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强大的制度优势,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完全正确的,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解决世界民族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此外,我们党还提出不把经济搞好,民族区域自治就是空的;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关键在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思想。

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方面,从各个历史阶段的实际出发,我们党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52年,我国公布实施了带有法律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我国宪法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固定下来,这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方略。1984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以基本法的形式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法律保障。这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对于促进民族地区发展、边疆稳定和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1992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和健全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制度。1999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任何时候都要正确把握维护国家统一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国家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民族自治地方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健全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制,维护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为了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开始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工作。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2003年,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要抓紧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细则,把法律的一些原则具体化,确保这一法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05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同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都提出,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在坚持中创新、在完善中发展,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落实好,加强对规范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法规和制度的研究,加强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建设,修订完善有关民族工作的法规条例,完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经过7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截至2016年底,我国现行法律257件,其中有80余件涉及民族事务;现行有效单行自治条例139件,单行条例797件。这些法律法规为发挥法治对民族关系的引领作用、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是不断深化了对做好民族工作原则方法的认识。

民族问题有相当的敏感性和复杂性,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和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处理不慎或不当,就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冲突,引起社会动荡、政局不稳。做好民族工作,必须格外注意把握原则方法。其中,最主要的是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早在1957年,毛泽东就提出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理论,并将其运用到民族工作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更加强调要注意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贯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既不能把不是民族问题的问题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也不能把民族问题不当作民族问题来处理。對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并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突出强调:“在日益扩大的民族交往中,各民族群众有一点小磕小碰都是难免的,处理起来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一些事件后,是什么事就说什么事,该依什么法就依什么法,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统统往民族问题上靠。内地在维稳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法,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切忌把一个民族整体作为防范对象,那种简单化、伤害民族感情的做法只能是为渊驱鱼、为丛驱雀,效果适得其反。”“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反对‘两种主义的问题,从共同纲领到现行宪法都作了规定。大汉族主义要不得,狭隘民族主义也要不得,它们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大汉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产生民族歧视,狭隘民族主义错误发展下去容易滋生离心倾向,最终都会造成民族隔阂和对立,严重的还会被敌对势力利用。当然,人民内部、同志之间真正能上升到主义层面的分歧并不多,要防止无限上纲上线,把‘两种主义变成内耗工具。要各去所偏、归于一是,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他还强调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有不少是由于群众不懂法或者不守法酿成的。这些矛盾和问题,虽然带着‘民族字样,但不都是民族问题。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不能因为当事人身份证上写着‘某某民族就犯嘀咕、绕着走,处理起来进退失据。”

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同时,我们党也十分警惕国际敌对势力和国内极少数分裂主义利用民族问题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并强调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一问题。此外,我们党还强调民族工作是党的特殊群众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注重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做民族工作既要见物,更要见人。

七是不断深化了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的认识。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也是维护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要解决好我国的民族问题,首先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没有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一个多民族国家要实现团结统一是不可想象的。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在政治上就有充分保障。这一点,各民族的同志都要牢记在心。”。70年来,我们党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与时俱进地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其一,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民族工作切实管起来,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坚持好、健全好民委委员制度,强化地区和部门间的民族工作协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民族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健全和完善各级政府的民族工作机构,选派得力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并注意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要全面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继续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其二,在加强教育方面,历来高度重视在各民族干部群众中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同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真研究党的民族工作的歷史经验和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世界民族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努力掌握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其三,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强调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带领群众努力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增强民族团结和创建文明新风。

其四,在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提出要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同时,强调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论出身于哪个民族,都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通过自己的模范作用,影响和带领本民族和各民族群众,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我们党还提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首先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我国的民族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识和把握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八是不断深化了对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认识。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从实际出发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搞好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保证,在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骨干作用。70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加大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力度。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在《对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周恩来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中也明确指出:“既然是民族区域自治,就要培养民族干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强调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邓小平明确指出:“要树立一个选拔民族干部的标准,注意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干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能不能搞好,关键是干部问题。对思想作风正派,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又有突出工作表现和一定资历的同志要大胆提拔上来,甚至放到很高的领导位置上来。”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进一步指出:“民族干部的状况又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各级党委要以更大的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和各种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既要在数量上有计划地扩大,更要在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上下大功夫;既要注意选任一批能在九十年代起骨干作用的干部,更要注意选任一批跨世纪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这是一项事关大局的重要工作,应作出规划,分步实施,做出更显著的成绩,以保证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保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前进。”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揭示了民族干部状况与民族发展水平的内在联系。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提出,要把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强调“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干部是重要桥梁和纽带。许多事情他们去办,少数民族群众更容易接受;关键时刻他们出面,效果会更好。”针对目前少数民族干部结构不尽合理、政工型干部偏多、专业技能型干部偏少、具有适应市场经济和复杂环境能力的干部少以及梯队不完备、急用现找现象突出的问题,他还强调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长期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保持干部队伍合理结构;要造就优秀知识分子队伍,重视民族地区知识分子特别是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骨干培养;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大胆使用,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

由此可见,我们党历来从事关民族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局的高度,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各个时期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思想。7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培养下,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无论从量还是质上都有了根本改变,不仅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奠定了主要的人才基础,而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重要的人才基础。

三、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历史启示

70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民族理论,实现了民族理论的与时俱进。民族理论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重大成果,为我们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新境界提供了许多深刻的启示。

(一)必须处理好坚持和发展、一脉相承和与时俱进的关系

我國民族理论的每一次创新发展都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结果。实现这个结合,必须把民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中来把握来谋划,必须把民族问题置于社会总问题中来分析来解决;深刻研判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对我国民族关系带来的重大影响,深刻分析各个时期我国民族问题的新情况新表现,准确把握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阶段性特征和时代任务;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分析和观察民族问题,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70年来我国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历程启示我们,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一系列重大成果中所蕴含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坚持和继承,是对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准确把握,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始终坚持。在新的起点上,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也要求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顺应时代潮流、紧跟时代脉搏、把握时代特点,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探索新规律、取得新发现、形成新认识,及时对民族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各族群众现实生活中和思想认识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正确回答,推动我国民族理论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

(二)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群众都为我国历史发展和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重大贡献。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让各族群众都过上好日子,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崇高使命所决定的,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所决定的,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必须不断顺应各族群众的新期待,科学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推动各民族共同开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70年来我国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历程启示我们,推动实践基础上的民族理论创新,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动摇,主动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注意我国民族众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紧紧围绕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把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好,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必须以深邃的历史视野和宽广的世界眼光看待民族问题

长期以来,民族问题成为国际斗争的一个焦点问题,民族矛盾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民族冲突成为世界动荡不安的一个突出表现。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问题不仅成为矛盾冲突的重要诱因和根源,对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且对国际社会和世界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在当今世界,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存在不容忽视的民族问题。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从历史大视野和世界大格局中去加以分析和研判。习近平指出:“当前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这一战略判断锚定了中国所处的时代坐标,为我们观察世界民族问题和我国民族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70年来我国民族理论创新发展的历程启示我们,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新境界,必须深刻认识世情国情的发展变化,善于运用历史的、世界的眼光和思维去观察、分析、研究民族问题,准确把握中华民族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对民族关系的深刻影响,准确把握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对民族关系的深刻影响,准确把握世界范围民族问题的基本态势和我国民族问题的发展趋势。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注重汲取古今中外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使民族理论创新发展既立足中国国情,又体现时代精神;既体现中国特色,又富有世界眼光;既不断指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推进,又为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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