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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2018-12-08冯诗棠

新商务周刊 2018年12期
关键词:保险业助推贫困地区

文/冯诗棠

初探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文/冯诗棠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

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不可少的战略。本文首先介绍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意义,分析了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环境,并围绕新时期我国保险业如何更好地助推脱贫攻坚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保险业;脱贫攻坚;对策建议

精准扶贫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保险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帮助人们管理风险、减少损失的重要手段,是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我国保险业应充分发挥自身体制机制优势,着力提升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能力,积极增强保险业在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

1 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意义

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必须要创新扶贫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实现精准扶贫和社会帮扶有效对接。在脱贫攻坚的“冲刺期”保险业在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

1.1服务脱贫攻坚是保险业发展的新任务。“金融扶贫,保险先行。”作为金融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扶贫在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方面具有的重要作用,通过参与贫困地区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风险管理职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保障人民生活、助推实体经济良性发展。

1.2保险业发展为助力脱贫攻坚提供新动能。保障是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一,与扶贫开发有着内在联系。如果没有保险保障,贫困人口容易因病因灾致贫返贫。保险业可以充分发挥其经济补偿、社会管理、信用管理、资金融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参与扶贫开发,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兜底保障,构筑脱贫致富的风险防范屏障,为扶贫开发设置安全阀和稳定器。

1.3参与脱贫攻坚给保险业发展带来新机遇。随着扶贫开发的不断深入,贫困地区的保险需求呈不断增长趋势,脱贫攻坚重点人群已成为保险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核心服务对象。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要求,保险业必须主动融入并服务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自身经营与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相结合,为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助其脱贫,进一步拓展保险业发展空间,增强保险业发展后劲。

2 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环境

2.1保险业助脱扶贫攻坚的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自觉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这一大局。通过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大病保险、民生保险,创新支农融资方式,助推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初步形成多层次的保险扶贫模式。二是初步构建农险防范因灾致贫防护屏障。三是大病保险有效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四是提升特色产业带动脱贫能力。五是拓宽民生教育扶贫覆盖面。六是积极探索保险扶贫典型模式。

2.2保险业助脱扶贫攻坚当前存在问题。保险业在助推脱贫攻坚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保险的应有的职能,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保险扶贫”认识不够。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农村的村民思想观念落后,保险普及程度和认可度低,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群众,对待风险损失,选择听天由命;部分贫困地区政府职能部门对保险在社会管理等方面功能的认识很不到位;保险机构缺乏把握政策能力,难以同步制定适应地方政府的扶贫政策变化和扶贫项目开发。

(2)扶贫推进工作受限。大多数贫困村因地理位置偏僻、交通落后、自然条件恶劣、劳力力外流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保缴费能力弱和保险意识低。同时,精准扶贫工作最终要实现贫困人口自我发展,需要各方面长期持续运营,形成整体合力。

(3)扶贫激励机制欠缺。由于商业保险机构先天的逐利性和短期偏好,其“保险扶贫”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扶贫模式仍然处于推广阶段,保费规模不大。政府应该根据具体实际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加强对扶贫的支持力度。

2.3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面临的政策环境。2013年底,我国相关职能部门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机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国家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保险业助推扶贫攻坚备受关注。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探索拓宽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范围。2015年,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体制机制优势,履行扶贫开发社会责任,全面加强和提升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能力,助力“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3 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险业应该根据战略需要提供强有力的保险支撑。围绕保险业助推扶贫攻坚当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发展重点,主要提出以下四点对策建议。

3.1建立健全保险扶贫机制。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建立保险精准扶贫长效宣传推广机制,综合运用相关主流媒体、保险机构网点以及村镇、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开展保险扶贫服务政策宣传,提高贫困人口对精准扶贫保险服务政策的认识;及时总结精准扶贫保险服务工作中的成功案例、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以示范的榜样作用带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对保险的正确认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保险意识。

3.2健全产品支撑体系。要充分发挥保险的信用功能,要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协助参保的贫困人口更便利地获得的小额贷款资金。不断扩大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提升贫困地区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抗风险能力;要做强特色农业保险,充分发挥特色农业保险对贫困地区丰富的特色产业资源的保障作用。

3.3创新扶贫服务机制。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建档立卡投保农户标注识别,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险数据的精准记录、数据提取和统计分析,实现保险信息与建档立卡信息对接;建立脱贫攻坚保险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保险公司内网、保险助推脱贫攻坚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交流平台,通过不定期工作简讯、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动态跟踪交流保险扶贫工作进展。整体提升贫困地区社会管理水平。

3.4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保险监管部门要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保险业扶贫工作积极性;地方政府要将保险纳入各级扶贫规划和政策支持体系,发挥保险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要争取扶贫政策支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并合理运用扶贫资金,优先购买扶贫特惠保险或用于贫困农户的保费补贴,确保扶贫制度的可持续性。

3.5加强保险扶贫队伍建设。保险公司要成立助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置专门扶贫部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保险扶贫的业务协同发展;要加强贫困地区保险人才培养,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分支机构职工福利,为贫困地区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专业人才;要积极开展扶贫干部保险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保险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运用保险发展经济的意识和能力。

3.6建立保险业与扶贫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搭建扶贫开发大数据与保险业信息共享平台,准确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防灾减灾、病情病因等情况和保险需求,实现保险与扶贫无缝对接;要建立保险业与扶贫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搭建扶贫开发大数据与保险业信息共享平台,准确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防灾减灾、病情病因等情况和保险需求,实现保险与扶贫无缝对接。

[1]杨畅.农村金融服务覆盖深度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14.

[2]李兴来.论财险企业的社会管理职能[D]. 山东大学, 2015.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课题组.吉林保险业参与精准扶贫的路径研究[J].吉林金融研究,2017.(7).

冯诗棠(1988.3-),男,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保险学教师,研究方向: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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