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企“双积分”交易正式启动
2018-12-06
7月2日,工信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2018年第34号公告, 公布了2017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核算报告。
同一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通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已经上线。也就是说,中国乘用车企业“双积分”交易正式启动了。“双积分”政策是指《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该政策于2017年9月正式发布,并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按照政策规定,油耗积分不达标的企业,可以通过其自身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消、关联企业间转让、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等方式抵偿归零。不能抵偿归零的企业,需向工信部提交产品调整计划,设置达标期限。在其负积分抵偿归零前,对其油耗不达标产品,不予列入车型公告,也就意味着不能对外销售。
燃料消耗量积分又称油耗积分,自2016年起开始考核。2016年,企业油耗正积分为1174.86万分,负积分为142.99万分。
根据最新公告,2017年,中国境内130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469.29万辆,油耗正积分为1238.14万分,油耗负积分为168.90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9.32万分。其中,有56家企业油耗积分为负,属不达标企业,另外74家企业达标。由于政策规定新能源汽车积分从2019年开始考核,目前尚未有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负积分。
在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的乘用车企业中,有5家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超过10万分,它们分别是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其积分分别是22.33万分、21.93万分、14.36万分、12.55万分、11.17万分。同样有5家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在10万分以上,它们分别是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四川一汽丰田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其负积分分别为-28.78万分、-15.99万分、-15.45万分、-14.30万分、-14.12万分。
为促进“双积分”政策实施,工信部已于6月28日上线了“双积分”交易平台。企业可在平台上展开油耗积分转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等活动。具体的交易形式包括竞价交易、定价交易、定向交易三种,交易价格政府不予干涉。其中,油耗积分只能在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间通过定向交易的形式完成转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可通过以上任意三种交易形式完成。
根据通知,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时间截至9月30日。也就是说,有2016年度、2017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的企业,应当在2018年8月31日前通过交易平台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负积分抵偿报告,并在9月30日前完成负积分抵偿归零。
此外,政策还要求油耗积分和新能源积分均为正积分的企业,不得受让油耗积分、购买新能源积分。油耗积分或新能源积分为负积分的企业,可通过交易平台购买积分,且其发布申报、有效应价积分的累计量不超过自身负积分数量的1.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