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钉钉子精神擦亮监督“利剑”
2018-12-05
浙江人大 2018年10期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某省。除了公开的检查活动,检查组还不打招呼,派出了一支小分队到一些沿海排污口进行抽查。与公开的行程所见所闻相比,在一个抽查点,检查组看到了另一番景象:喷涌的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从管道直接排入大海,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如果检查组只满足于听汇报、被安排,真实情况很可能被遮蔽,检查结论也很可能失真。
“不打招呼”式检查,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并非首例。今年上半年启动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除了事先安排的行程,检查组还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多个地方的多个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矿山等进行了抽查,发现了多起违法行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中,检查组还打破常规,不留情面,对多个地方和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点名。
高质量的立法有赖高质量的实施,高质量的实施有赖高质量的监督。执法检查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这把“利剑”起不起作用,关键在于能不能找准真问题,抓住真问题,解决真问题。这就要求执法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擦亮这把监督“利剑”。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经常“红红脸”“出出汗”,甚至该亮剑时坚决亮剑,才能提高监督实效。来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