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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晴雯的性格悲剧

2018-11-28

文学教育 2018年30期
关键词:晴雯小红丫头

张 燕

在《红楼梦》里,晴雯被列于“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首页。这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又很显要的位置,正像正册的首页一定非钗黛莫属一样。我们都知道,关于十二钗的判词是打开《红楼梦》总体构想的钥匙,它最能体现曹雪芹当初对某一个人物在总体群像中的地位和最终归宿的设计,而前八十回无疑又是这地位、命运和归宿最切合作者初衷的具体体现。《红楼梦》一名《金陵十二钗》,这表明作者旨在为一群女子树碑立传,即写“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大悲剧。曹雪芹将其置于“又副册”之首这一显要的位置,足可见作者对晴雯的高度重视。通过初步研读,我认为作者在对晴雯人生悲剧的建构中倾注了自己的哀惋和血泪,寄寓了丰富的文化哲学意蕴。因为“小说从来都是形象的哲学。在一部好的小说里,其全部哲学都融汇在形象之中”。

一.身为下贱 心比天高

晴雯原是贾府奴隶赖大家买来使唤的丫头,后来赖家把她孝敬了贾母,贾母又转给宝玉使唤,成为怡红院的大丫头。虽然晴雯比一般小丫头和仆妇们有些体面、权势,但她仍不过是服侍公子小姐的工具。一旦“服侍”的价值没了,按规矩或者配与小厮做生产小奴隶的工具,或者干脆送人市上去发卖,其总体价值与猫儿狗儿只是数量的,决无本质的不同。总之,这些丫头并不被看作是“人”,但晴雯偏偏很少奴性,她的意识中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是一个人“人”,因此她不能忍受欺凌与侮辱,不能甘心充牛做马,她以丫头的卑贱地位,处处显示着小姐一般的自尊。宝玉在第五回太虚幻境翻看钗册时,打开第一个便是晴雯的,那判词上写她“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这“心”和“身”的无法弥合的距离,与封建等级森严的大环境,就构成她命运的悲剧性矛盾。

在第八回晴雯一登场,就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惊喜。当时,宝玉醉酒回到怡红院,来到自己的卧室,看见案上的笔墨。晴雯先接出来,笑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了笔就走了。哄得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这时宝玉也想起了早起的事来,因说道:“我写的那三个字在那里呢?”晴雯笑道:“这个人可醉了!你头里过那府里去,嘱咐贴在这门斗上,这会子又这么问!我生怕别人贴坏了,我亲自爬高上梯的贴上,这会子还冻的手僵冷的呢。”晴雯的这一出现,马上给人一种干练、麻利、直言快语的感觉。虽然在主子面前,却毫不低声下气,而是敢于抱怨,发牢骚,说出自己心中的不满情绪,决不拘泥虚伪。这使她在众多的婢女中脱颖而出,初露锋芒。

说到底晴雯也只不过是大观园中一个地位低下的丫鬟,却虚妄地追求着一种不切实际的平等,也就形成了她洒脱泼辣、无所顾忌和浑身是刺的独特性格。如在第三十七回,有这样一段对话:“(秋纹说)‘太太越发喜欢了,现在的衣裳就赏了我两件……晴雯道:‘要是我,我就不要!若是给别人剩下的,给我,也就罢了;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这段对话表现出晴雯为了捍卫奴婢的自尊,决不能容忍比“一样这屋里的”袭人还要低一等的心理,也流露出她追求人格平等的要求。这朦胧的人格平等的思想,时常下意识的支配着她的言语和行动,引发着她那“爆炭”般的性子,一碰到她认为不平之时,马上就会爆炸开来。

在追求人格平等的道路上,不论对谁,都不轻易放过。如在第三十一回中晴雯失手跌断扇骨,受到主子宝玉的烦躁责备:“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户,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这样的话在别的丫头身上,可能激不起多少情感的波澜,可是对她来说就不同了,因为恰与她“心与天高”的人生追求相左,与她的心灵敏感区相撞,便立即爆发出不平的抗争,反唇顶撞道:“……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她说得何等尖刻,顶得何等泼辣,完全忘却自身的地位。

对于晴雯,其身为奴仆的卑贱地位与追求“人性”的高傲性格,二者是矛盾的、不可调和的,这就注定了晴雯的这些挣扎和反抗,必然是悲剧的。

二.风流灵巧招人怨

晴雯在大观园中公认的美人,正是因为她的美丽,使她自恃过高忘了自己的身份。她的心情品性甚是正直高洁,绝无奴颜媚骨。她为人处世正直无畏,刚直不阿,容不得虚伪作假的阴微卑贱。看不顺眼和看不惯的事,她都会给予反击和讽刺,说的话容易得罪人,让人觉得她十分刁钻刻薄,这样的性格让她不知道冒犯了多少人,招来多少怨恨。

怡红院里一直郁郁不得志的小红,无时不满怀着向上爬的欲望,只是苦无机会。有一次,王熙凤叫小红去拿一个荷包,小红得了高级主子的差遣,便得意忘形起来。晴雯见了冷笑道(二十七回):“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她兴头的这个样儿!这一遭半遭儿的也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上才算好的呢!”

晴雯说这些话,只不过是逞一时之性,实在没有任何作用与目的。她说过了,就会马上忘记。但对于一心想钻营的小红,估计不会轻易忘记,或许会时刻记住。后来,小红得宠于凤姐,她就可能找机会向凤姐诉说晴雯的过失,以报复自己昔日所受到的奚落。

晴雯失手跌断扇骨(三十七回),受到宝玉的责备时,当听到袭人讲到“原是我们的不是”的时候,她马上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来了!”竟然将袭人与宝玉同领警幻之情的隐私毫不顾忌地都捅了出来。

是忌妒吗?不!她只是得理不让人,一方面也因为不能忍受人类的虚伪与邪恶,所以才不留情地揭穿袭人的疮疤,使袭人羞得无地自容。她的直率的性格,直接刺伤了袭人。

还有在第七十四回里,王夫人等为寻找十锦春意香袋而抄检大观园时,除了探春赏给王善保家的一个响亮的耳光外,每个人都敢怒而不敢言,连最厉害的凤姐,因碍着邢夫人的面子,也默不作声,而晴雯却能勇敢地挺身而出,当场痛击王善保家的狗仗人势的作为。

由此,让我们不禁感叹:晴雯多么勇敢,勇敢得使人击掌赞叹!在她的心里容不得一点肮腔、丑恶和冤屈。她敢于鄙视乘机向上爬的小红,她敢于嘲笑一天到晚梦想当小老婆的袭人,她敢于痛击那狐假虎威为非作歹的王善保老婆。

但在畅快之后,也使人轻轻的叹息:这个被娇纵惯了的善良少女,太无知,太任性了!因为她不明白每一个权势的建立,必有一个稳固的后台。而起来反抗的人,大都是一些被权势压迫透不过气,又没有力量抗议的无路可走人。鲁迅先生曾说过:“人生最痛苦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当时她得到喝彩,但是彩声过后,又有谁能替她共负起这严重的后果?她要独立承担,但又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承担。她得罪了王善保家的,同时也开罪了邢夫人、王夫人,她怎能再见容于这个人事复杂的贾府?于是这个纯洁勇敢的晴雯,就很快地在狂风暴雨中被毁灭了。

她毫无顾忌的随意作为,都使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淋漓舒畅。但同时也让人感叹:她就像黛玉一样毫不懂人情世故,她心中也洁净得容不下一丝丑恶,不平则鸣。她从不考虑自己是否有高鸣的权力,就任性地高鸣。所以她的生命,就陪葬在她的鸣声中。

晴雯的一生中始终贯穿着反抗的个性,她从不把传统道德加于女子的精神枷锁置于心上。她口角富于机锋,因爱憎分明而喜怒必形于色,几近黛玉却又比黛玉多了泼辣,这与传统道德所倡导的女子应温顺贤厚相背离;她心高气傲,决不因地位低下而乞怜于人,颇似尤三姐却又比尤三姐多了坚韧,这与传统道德倡导女子的“妇者,服也”的论调相乘谬。所以她越是积极地反抗那个社会的道德规范,她就越容易受到那个社会道德维护者的残酷镇压,最终背上莫须有的“狐狸惑主“的罪名而夭逝。

晴雯心比天高,风流灵巧,宁可玉碎,不肯瓦全;她的生活方式包含着很多否定当时现实的价值,具有了美。曹雪芹极为欣赏晴雯光彩照人的个性,大约缘由就在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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