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文明拒绝谩骂 乱言无助法治

2018-11-19孙治

公关世界 2018年9期
关键词:药酒毒药天堂

孙治

一、事件的起因

2017年12月19日,身为从事医药和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三家公司法人代表的董事长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网帖(鸿茅之茅本为茅草之茅,不是鸡毛之毛。名字都没有搞清楚,就来下定论。不由人不怀疑其为民请命的严谨性和真实性),并将该文分享到微信群,网站点击量2241多次,微信好友250多次,微信群有849次访问,朋友圈有720次访问,被分享的应该难计其数。2017年12月22日,三天内因“鸿毛药酒来自天堂毒药”的网贴导致经销商和消費者退款退货约达肆佰多万元,为防止进一步遭受商业侵害,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谭秦东“定论鸿毛是毒药”严重损害了“鸿茅”的商业信誉,对企业的经济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如果任由肆意定论这种行为在社会漫延,今天是毒药,明天就可能是毒肉、毒米、毒面、毒茶、毒油、毒菜、毒海鲜等等,将对美丽天堂内蒙古及全国各省区的食品经济带来灭顶之灾,是对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破坏。

这一事件应该引起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理性思考,在人人都关注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的今天,如果任何人都可以肆意冠名xxx食品是毒品,xxx药品是毒品,给食品和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给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每一个企业的建立都要付出巨大的成本,每一个品牌的建立都倾注着几代人的心血和不懈努力,每一次市场拓展都充满着挑战和风险。企业发展会有问题,也一定会有问题。如何对待这些问题,需要合适的渠道,法治的环境,更需要理性的对待与包容。

缘于此,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关系协会认真梳理了“鸿毛药酒来自天堂毒药”事件不同各方的发声,寄希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各方能够以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消除偏见,公正认识,理性分析,将此事件依法处理以保证未来同等事件不要重复发生。

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秩序

(一)宪法赋予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也有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和自由的义务,同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每个公民首先要遵循的。大家议鸿茅,我们就来看看鸿茅。

首先,鸿茅药酒是有历史的。创始于清代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至今有三百多年的生产历史。清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山西名医王吉天到包头行医,途经鸿茅古镇,买下鸿茅基酒坊,将中草药秘方配入,发明鸿茅药酒,建议每次用量15毫升,每日两次共30毫升, 不足一两酒量,延续至今。公元1830年,钦定为宫廷御酒。中国共产党七大,鸿茅药酒做为礼酒,贺龙将军赞美并结缘,经常饮用抵御风寒。

其次,藥酒出自中医。《中国药酒大典》全书110余万字,从酒的起源与发展,药酒的起源与发展,药酒的特点和作用,药酒的制作方法,质量鉴定,使用方法做了详尽记载,博大精深,数据详实。自泡药酒在好多地区的餐馆、家庭很普遍。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几千年经验实践总结,自然的成为养生文化在生活中被广泛应用,同时也成为民俗特色而被流传。

再次,要客观的看待食药的普适性,任何食品都具有普适应,但并不是适合所有的人。比如,人类赖以生存的小麦有过敏人群、大米有过敏人群、鸡蛋有过敏人群、花粉有过敏人群等等都是少数,难到因为他们或她们的过敏,而说其小麦、大米、鸡蛋、花粉等有毒吗?从个体的不适质疑其有毒无可厚非,对自己有毒但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毒,对他人有毒的并不代表对自己有毒,如果想指证其有毒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有毒才是正道。

(二)谭秦东定论“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是事实本身还是捏造的事实,这对于公平、有序、良好的市场环境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中医药理论被时间实践检验是科学的,但这一科学一直被西方医学方法论质疑,遭遇排挤和边缘化,中医在主流医学界和领导管理层面话语权被削弱甚至被嘲笑。中医是积分理论,讲的是集成和要素协同配伍;西医是微分理论,讲的是分解和细分找出问题的基本点针对性的解决问题。中医和西医的方法论不同,但目标一致,就是解决人类病痛和维护人类健康。因此鸿茅药酒只要按照功能和主治说明按量服用,就不是“毒药”。有人说“是药三分毒”,任何东西过多过量都有害身体,五谷杂粮、风寒湿毒总是客观存在的,否则人体肝脏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其次,鸿茅药酒是传统的,其配方早已被历史检验。如果按照配方进行生产,“鸿毛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就不成立。但过去不等于现在,现在产品工艺制造环节会不会出问题?如果有异议,最好的办法就是实地考察亲自验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谭秦东董事长(医学工作者)怀疑的出发点是好的,为百姓健康以及维护生命安全是好的,但你真正了解鸿茅药酒吗?

再次,谭秦东文章副标题-中国神酒,只要每天一瓶,离天堂更近一点。不知谭医生,每日喝一瓶出自何处?每日喝一瓶好的白酒,我想大多数人也会离天堂更进,何况是药酒!

如果莫须有的定论鸿茅药酒是“毒药”,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医学工作者,是否构成对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的损害,谭秦东作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法律主体,要不要承担起应有的法律责任?如果任他而言,他又不承担责任,我们有理由担心市场经济秩序正在遭受破坏。

三、主流媒体及政府各部门应先调查有结论后再依法而言

2018年元月25日,经凉城县人民检查院批准对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对谭秦东执行逮捕。同年三月五日,署名程远(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文章《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在法律101、红盾论坛发表。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家主流媒体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三问鸿茅药酒事件”,引发公安部、最高检、国家食药总局等高层关注并下达指示,《人民网》>>《人民健康网》转载了《长江日报》《辨“鸿茅药酒之热”,让“依法”成为关键词》。作者提出的“依法”用之准用之妙可谓绝笔,但在依法的主题下,一边倒的态势是声讨“鸿茅药酒”,似乎忘却了公平公正才是依法的核心价值,也从根本上忽略了作为三家公司董事长及执业医师的谭秦东先生是否有权定论“鸿茅药酒是毒酒”的合法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精髓,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行事,公司依法经营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法律的神圣在于公平公正公开,不会一边倒,无论谁违法都要接受法律制裁,只有如此社会得和谐,市场得秩序,人民得安宁。

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茅药酒公司)广告如有扩大宣传违反《广告法》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必须要承担和接受法律的制裁和惩罚。2018年4月26日该公司做了企业自查整改报告在官方网站发表,是否还有隐晦,政府部门、媒体和消费者均有权监督。谭秦东先生定论“鸿毛药酒是毒酒”而且是来自天堂(内蒙古),是否构成违法,要从事实出发,平心而论。常言道: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尊敬的各管理部门、各媒体、各协会、网上评论家及网友,我们共同做一个测试,如果我们是这个实体经济的当事人,像谭先生这样说你家产品是来自xx的毒药,你会不会做出维权反应,会不会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不会以最快的速度来消除对自己商业品牌的影响。

再次,任何个人、企业、组织都应为建立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尽职尽责,只有如此才能提高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进行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才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管放服”的执政理念。

事件的发展总有其两面性,一方面认识到“鸿毛药酒是来自天堂毒药”事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性,也要看到“事件”处理得当对全民普法有教育意义,同时也可以规范一些意见领袖的言论向法治化方向发展,还可以塑造依法规范运营的国家品牌企业。实现多赢的利好性,这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结果。真心的希望各方为实现和谐的公共关系,让不正当的思想言论在法治社会下彻底破产,消除同情心引发的偏执心态,建立公平公正的法治心态,尽职尽责地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璄与和谐竞争的市场环境而努力。

猜你喜欢

药酒毒药天堂
“毒药”制作坊
天堂
吝啬鬼
药酒你喝对了吗?
药酒,你喝对了吗
藏药骨精药酒治疗骨质增生临床观察
FUNNY STORIES
天堂何在
药酒最好佐餐喝
天堂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