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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大民生支出预算监督的思考

2018-11-17

山东人大工作 2018年4期
关键词:惠民民生资金

财政预算是政府施政最重要的工具,体现政府的战略意图和政策重心。夯实预算收入基础,科学规范分配财政资金,编制好财政预算,就等于定好了收支的“盘子”。而有关民生方面的预算支出,则是政府回应社会关切的重点和亮点。近年来,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分量越来越重,这既是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政府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的重要表现。随着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向民生倾斜,各级人大对民生支出预算管理的监督也需要转换思路跟上步伐。

一、目前民生支出预算管理的特点

近年来民生支出预算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改善民生与促进经济实现良性互动。各地政府均把经济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把改善民生作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和动力。民生事关百姓福祉,在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民生事业是经济社会稳定的基石。二是收集、报送、反馈民生信息的渠道有序拓宽,民生政策的制定由原来的由上而下逐渐转为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同时进行。深入分析掌握的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把握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成为主要的民生支出预算立项依据。三是民生预算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民生支出重点保障了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民生财政资金的使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更加注重“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民生支出预算的实施大多伴随政府内部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民生项目绩效评审、盘活存量资金、预决算公开等财政管理措施。四是惠民政策的制定更加精细,更容易落到实处,更加关注群众多方面、多层次需求,更加注重创新方式方法。五是民生内涵不断拓展,保障与改善民生大格局逐渐形成,民生问题多线并重、统筹施策,与其他领域相互衔接、环环相扣,民生政策整体效应显现。

二、民生支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有的地方政府民生责任意识较弱,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很多民生问题并不是政府要不要作为的问题,而是如何作为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应当解决政府缺位的问题,政府要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切实履行责任,防止怠政懒政。

(二)各个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相互交织,使得政府在选择民生支出预算项目、制定民生政策等方面难以取舍。民生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列出优先次序,保证民生底线支出,把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优先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三)民生支出预算制定关乎困难群体切身利益,但是他们往往对此缺乏话语权,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可以通过网络问政或者百姓参会的形式,以高效的信息渠道,让群众参与政府决策,政民互动,形成理性表达、良性互动的氛围。

(四)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部门职能交叉,一些民生投入缺乏统筹性和集中性,致使财政资金易被分散浪费。同时民生资金从项目申报、立项,到资金配套、拨付、使用和后续监管等,环节比较多,贯穿全程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相应的民生资金应归并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在改善群众生活中的导向作用。要加强对民生资金安排使用以及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评估和考核,确保资金和项目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降低行政成本的政策措施。

(五)民生方面的科技创新项目容易被忽视,科技创新服务民生力度不足。一些民生方面的专项技术应当放到大众创新、创业中,应用到离老百姓生活最近的地方,应用到“最后一公里”。科技预算应当与国家宏观政策相衔接,应结合实际民生需要。

(六)有的地方对惠民政策宣传不深入,群众知晓率不高,惠民政策内部循环很难落地。受基层干部素质、精力等因素影响,有时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偏差。落实惠民政策需要业务费用、人力成本,有时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为行政成本占用政策资金提供了借口。

三、加强人大民生支出预算监督的几点建议

(一)在民生支出预算编制方面。对现行民生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将执行到期的政策取消,内容重复的政策合并,补充增加新实施的民生政策,分类分级列出民生政策清单,让群众一目了然。畅通便民服务渠道和民意表达渠道,对政策咨询、生活服务、监督投诉三大民生服务职能进行整合,对民生事项的办理单位、时限要求、专办督办等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对信息咨询、投诉求助、生活服务等功能进行拓展,对民生服务网络进行延伸,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民生服务信息渠道。邀请群众有序就民生管理向政府提出建议,并做好信息的分析整理工作。充分做好民生支出预算编制依据的审查和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合理设定预算项目和指标,使预算既符合实际需要,又切实可行,提高民生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预算安排应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强化预算预审工作,拓宽公众参与民生支出预算的渠道,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预算编制可以由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提前介入,扩大公众参与度。民生支出预算应当让群众看得懂、可监督,向群众全面、及时、详实地公开民生支出预算,在表述上更加形象生动、具体精准,让普通群众看得懂政府把钱都用在了什么地方,确保民生资金落在实处、用在实处,切实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在民生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加大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的调控力度,督促相关部门提高预算执行率和支出均衡性。加强重点民生支出进度考核通报,保障各项重大民生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地。要正确处理财政支出合理增长与保障改善民生的关系,将更多财力投向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促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强化民生资金保障力度,坚持民生支出预算为先,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拓宽民生工程资金筹集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形成稳定多元的筹资机制。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盘活的存量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等领域。关注困难群体,提高特定保障群体待遇水平,发挥民生资金的“兜底”作用。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持续建立执行长效机制,发挥民生工程最大效益。将补助类项目政策标准、申请流程、受益对象等信息向群众公开,补助类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规范工程类民生项目监管,严格落实招投标、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强化质量监管和责任追究,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工程。

(三)在民生支出预算审查方面。每年在民生支出预算草案编制前,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行业专家和群众对重点民生支出、惠民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每年选择部分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政策持续时间长的民生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随同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开展重点民生支出预算和政策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时,应结合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等,对有关民生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专题审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加强预算执行督查,监督民生项目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要充分利用预算联网平台,加强对民生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借助该系统全面取得财政预决算数据,提升人大对预决算实时审查能力和信息化水平。通过对海量数据分析,准确掌握当年民生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通过预算监督,推动增加民生支出预算,加大民生投入。民生审计应当注重倾听民声,关注惠民政策制定是否合理,执行是否到位、效果如何,民众的实际感受是审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严肃查处资金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惠民政策取得实效。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审计部门要将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通过审计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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