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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商业步行街消防设计分析与探讨

2018-10-21陈小溪

装饰装修天地 2018年15期

陈小溪

摘 要:总结了新版建筑消防规范实施后,商业步行街设计与以往设计的变化之处。从步行街的定义,防火分区,疏散要求等几个方面,对室内商业步行街的消防设计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商业步行街;疏散宽度;防火分区;防火卷帘;安全疏散

1 前言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模式的兴起,体验式消费在实体商业运营中占据了更大的优势。但步行街作为融合了多种功能的综合体,同时也具有了火灾荷载大、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的特点。本文以某商业广场为例,从设计的角度探讨了室内步行街相关的消防安全问题。

2 工程概况

某商业广场本为多层公共建筑,占地面积49482.89㎡,总建筑面积873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300㎡,地下建筑面积6000㎡。

本项目是由商业步行街、零售集合店、宝贝王、次主力店、超市、健身、电玩、影院、餐饮等业态组成。地上4层(局部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4m,其中一二层层高为5.3m,三、四层层高为5.1m,五层层高为2.9m,地下室层高为5.2m。建筑总平面布置如下图所示:

3 消防相关设计

3.1 步行街的概念定义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发布之前,并不存在“有顶棚步行街”这一概念。原有的商业综合体设计,如果严格按照原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情况下, 多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的面积为5000平方米。另外, 在实际项目中, 由于中庭的面积越来越大, 形状也越来越不规则, 防火卷帘的使用逐渐暴露出可靠性较低的问题。在之前的商业综合体的消防设计中,多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的方式,来解决大型商业综合的消防问题。

新版建规颁布并实施后,对有顶盖的步行街设计要求做了明确规定,下文以某步行商业广场为例,针对室内步行街的消防设计中的难点和疑点,进行分析和探讨。

3.1.1 步行街长度要求

根据建规5.3.6条的规定,步行街长度不宜大于300m。然而在步行街长度计算方式的解释中,是多动线还是单动线没有明确,尚存诸多理解。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条件,由于步行街另外两条支线中,没有步行街两侧商铺的主要出入口,可不定义为步行街的主要通道。同时,灭火救援时,多增加步行街口部,有利于消防人员更加便利的进入到建筑内部实施救援,故该项目目前按照单动线来定义步行街的长度,本项目步行街长度不超过300m。

3.1.2 步行街两侧商铺要求

根据建规5.3.6条的规定,对步行街两侧商铺有如下要求:

(1)步行街两侧建筑向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范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小于9m;

(2)步行街两侧的商铺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且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

(3)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维护构件的耐火极跟不低于1.00h,并宜采用实体墙,其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當采用防火玻璃时,其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不应低于1.00h,当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4)相邻店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

在本项目中,两侧商铺间距首层为9m,二至四层为16m,满足间距要求;店铺面积均不超过300m2。由于业态及建筑分铺限制,部分步行街两侧商铺超过300m2,设计中将此类商铺按照主力店设计,疏散与步行街分开,并确保主力店对步行街开口不大于9m。商铺面向步行街一侧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包括门窗),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相邻店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设置宽度不小于1.0m,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按照给排水消防要求,局部实体墙上设置了消防栓。

4 防火分区设计

4.1 防火分区面积

在新版建规颁布之前,按照原有防火规范的要求, 除首层营业厅外, 建筑在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情况下,每个防火分区允许的最大建筑面积为5000m2。在设计中,大部分室内步行街中庭通过挑空楼板将各层相互贯通, 形成了一个巨大中庭,按照规范要求,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时若超过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用防火卷帘将各层的开口与回廊进行分隔,同时由于各层步行街建筑面积超过5000m2,每层还需进行防火分区划分。如果利用防火卷帘分隔, 必须增加大量的柱子, 这无疑会极大地破坏建筑设计的效果。

新版建规颁布以后,对于室内步行街在满足楼板开口比例、自然排烟口面积等要求下,在权威部门消防专家的意见看来可被界定为半室外空间,其安全性高于疏散走道、楼梯前室甚至避难走道。故对步行街的体量,仅通过步行街长度的要求来进行控制,放宽了对步行街防火分区面积的要求。而步行街两侧的主力店铺面积,任然应该按照建规的要求满足防火分区面积的要求。

4.2 防火卷帘宽度要求

新版建规6.5.3条要求,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防火卷帘宽度的要求,对商业步行街内部空间效果提出了挑战,如果采用实体墙过多,会严重影响商业界面与顾客体验。为达到既不影响空间效果又能够完成消防分隔的目的,在本工程中,采用防火卷帘和橱窗相结合的模式,来达到主力店入口部分空间的连续与完整。

5 安全疏散

根据《建规》5.3.6条第5款:“步行街两侧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应靠外墙设置并宜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直接通至步行街;首层商铺的疏散门可直接通至步行街,步行街内任一点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60m。”

本工程在设计中,尽量使大部分的楼梯均为靠外墙设置。但由于建筑体量较大,为了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中心部位不可避免的需要设置一部分楼梯。二层以上的主力店需要使用中心部位的楼梯进行疏散,疏散至首层时,首层的主力店与二层以上主力店以及地下室部分均需要向步行街借用疏散距离。因为步行街两侧的商铺之间都采用符合规定的防火墙分隔,面对步行街一侧采用符合标准的防火玻璃与窗户喷淋保护措施,故认为首层步行街为安全区域,同时位于中心部位的楼梯可以进入步行街进行疏散,这八部楼梯均满足到达最近室外安全地点的步行距离不大于60m。

综上所述,通过新版“建规”的颁布,对设计步行街的消防设计进行了明确,但针对具体设计案例,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思路和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消防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