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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阶段高校资助工作体系革新

2018-10-09宫飞

陕西教育·高教版 2018年8期
关键词:教育公平

宫飞

【摘 要】现阶段高校的资助工作已全面摆脱单一的物质资助阶段,建立健全了与大学生资助相关的一系列政策体系;不仅纳入高校资助范围的学生对象种类更加健全,而且资助资金的来源也更为广泛和稳固。在中央、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断加大,资助资金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高校资助工作也产生了诸多急需解决的事项,诸如“道德危机”“假贫困生”“人情资助”以及高校资助的成本、效率问题等。大学生资助工作不仅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更是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应该予以高度重视。

【关键词】高校资助 教育公平 资助工作革新

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基石

为解决“有学上”的问题,2007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1](以下简称《意见》)。自该《意见》实施以来,各地方政府、各类高校积极响应、落实,逐年增加的资助资金与资助政策使“有学上”的问题从生存模式转变为发展形态。

高校资助不仅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惠民政策,同时也是践行社会公平落实在教育领域里的延伸。教育公平渗透在高校资助领域大致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受到资助的机会是否均等。另一部分是资助是否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实现。笔者认为前者更为引人关注或者说更为直接,而后者才最为重要,因为高校资助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有学上”,就是为了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现实中由于资助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导致资助制度在运行时产生了一些有悖于公平的理念,也正是这样的理念使得教育公平的最终目标未能取得较大的成效。

高校资助工作的现状

依据《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内容,仅2016年受到资助的高校在校生为4281.82万人次,资助总金额为955.84亿元,资助种类包含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共计11个门类[2]。《报告》充分说明了近年来我国高校资助工作的发展规模与资助资金量的庞大及其所呈现的上升态势,但却不足以说明教育公平结果的成效。换言之,就是很难说明高校资助是否分配公平与是否促进教育结果公平这两个问题。笔者结合实际工作感受及国内外主要理论学说,将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事前与事后的角度一分为二地进行阐述。

1.高校资助的分配问题

(1)人情资助、关系资助呈蔓延态势

由于现阶段高校资助的模式是由省一级政府的教育厅(局)以划账的形式将款项分配给各個高校,高校再依据获得资助的具体名单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资助金转账到具体的学生账户。如此一来,能否进入所在高校的资助名单便成为学生们最为关心的议题。就高校资助工作而言,对于贫困生的认定主要有两个关卡,一是需要申请资助的在校生必须提供一份由所在地民政行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二是需要通过由辅导员等成员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的投票。

对于上述的第一项关卡,由于资助金的划拨并不需要学生生源地政府的直接投入,因而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证明事项上未能做到公正与严谨,有的部门会更多地考虑地方利益或为人情或为关系,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具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证明。从高校资助工作的实际出发,正是由于此项关卡所应具有的意义大打折扣,才使得高校资助工作举步维艰。上述第二道关卡,即由辅导员及班级成员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符合申请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民主投票。该项关卡在发挥一定民主作用的同时,也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评议组成员的投票反映出申请者经济困难与否的本质。但是由于其教育与管理者本位的出发点,加之申请者作为一个理性自利的个体,往往会虚报和夸大经济困难状况以达到尽可能争取到资助金或争取到更多资助金的目的[3]。

(2)高校资助的效率急需改善

伴随着我国2020年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与现阶段高校扩招带来的经济困难大学生人数扩大的现象。高校资助工作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更肩负着维系和保障社会安定的责任。现阶段高校资助工作依然维持着较为传统、保守的工作模式。传统的高校资助模式不利于应对日趋扩大的经济困难大学生群体,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正如上文所述,高校资助工作已经从生存模式转变为发展模式,高校资助工作的效率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国家教育成本的问题。高校资助工作的量在扩大、质在提高,势必将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时间成本。因此,通过建立健全资助信息平台来解决高校资助的效率问题已迫在眉睫。有学者对此也作了相关专题研究,从所调查的数据中发现:约有20所中央直属高校未完全建设高校资助网站;而在其余100所中央直属高校中,仍有接近半数高校虽然建立了资助信息平台,但多数拘泥于形式并不具有相应的功能[4]。

2.高校资助的事后问题

(1)高校资助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高校资助宣传工作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高校资助政策、资助形式、受资助条件等的宣传;二是对高校资助效果、励志故事的传递等榜样宣传。当前高校资助宣传工作普遍存在相对强调政策宣传而轻视甚至忽略资助成效宣传的问题。高校资助赖以存在的根本不是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或者贫困大学生的出现,而是育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换言之,就是所有类型的高校资助工作的展开,应无一例外地围绕“育人”这一核心理念。但现实中,无论是在事前或事后的宣传工作中,高校资助工作看起来更像是在扶贫攻坚。当然扶助、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但它并不是全部的资助工作内容,也不能代表高校资助工作的全部。

(2)高校资助正面临“道德危机”

“道德危机”一词较早出现于经济哲学领域,由美国经济学家阿罗(Kenneth J.Arrow)提出。随着社会的市场化、功利化,道德水准的滑落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早在20世纪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曾提出过经济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但其收效并不乐观,在功利趋势的影响下“道德滑坡”最终演变为“道德危机”[5]。高校资助本身既带有经济性,又带有救助、辅助色彩,同时还具有一定的社会参与性。因而在功利趋势的影响下,高校资助所面临的“道德危机”也并非笔者危言耸听或有意而为之。

笔者认为从高校资助实务的角度出发,高校资助所面临的“道德危机”应当作广义理解。一是“道德滑坡”,即受资助的大学生群体愈来愈多地存在“等、靠、要”的懒惰心理,为了满足虚荣心购买、消费高档产品的现象比比皆是;二是“道德危机”,即少部分申请者为了获得资助或者为了获得更多资助而弄虚作假[6]。受资助者的“道德滑坡”可以定义为一种风险存在,这种风险在一定意义上也可以演变、发展成为“道德危机”,最终导致教育的失败。高校资助存在的前提与根本任务是为了更好地育人,而时下高校资助工作对于风险的干预尚处于疲于应对的状态,再加上法律素养、法制教育的缺失,最终使得其在处置“道德危机”时显得捉襟见肘。

育人为本理念下的高校资助工作革新

2010年7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同时强调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7]。从教育的战略利益角度出发,高校资助不仅要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还要将受资助的学生培养成政治素养过硬、心理健康、道德高尚、心怀感恩和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因此,高校资助工作必须融入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涵,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不断推进改革创新。

1.制度完善与人文内涵建设

(1)完善教育资助法制建设

完善教育资助法制的意义不仅在于使高校资助工作有法可依,还可以减少人治的弊端。现阶段关于高校资助的相关法律法规仍处于相对空白阶段;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条文中可以找到与教育资助相关的条例,但由于立法本身的局限性,而并未规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方法。

自2007年国务院印发有关资助的《意见》以来,高校资助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生采取分门别类的方法,细化资助项目、内容并兼顾物质贫困与心理贫困。虽然该《意见》的实施大面积、大范围地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但是作为制度本身依然存在不足之处。具体而言,就是对于资助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要求以及不利后果的责任等未作明确划分,因而给人情资助、关系资助等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高校资助法制化的完善,一方面利于高校资助工作的开展,能将责任具体化,还有利于弘扬社会正义理念;另一方面,能够约束不同主体之间的趋利行为,减少资助过程中道德危机发生的几率。因此,笔者呼吁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高校资助相关事项的行政法规、规章,从而为践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做好法律保障。

(2)严守审核第一关

“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道理放在高校资助工作领域,意思就是再好的资助政策、再完善的资助法制体系,仍然需要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主体才能将资助工作做好。现阶段由于关系资助、人情资助的蔓延,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份由其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并不是一件难事。这样,一方面真假贫困生全部都顺利进入各个高校的审核环节,在资助金有限的前提下、在家庭经济情况没有实际调查的情况下,显然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对于高校而言,申请的学生都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即在都能提供全部贫困证明材料的情况下,高校并不比地方政府或者民政部门更加有办法区分哪个学生的家庭更加贫困。

笔者从有效解决第一关审核的公平与公正角度出发,呼吁教育和民政部门能在高校资助工作领域互相协助、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毕竟高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而非行政。

(3)加大诚信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投入

教育资助的意义远比物质资助深远,其高尚之处就在于对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格塑造,使其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行,养成自尊自爱自力的品格,以求达到全面、健康、发展的目标。相比于单纯的物质资助,教育资助的重点与难点就在于精神资助。高校资助工作中精神资助又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考量:从育人为本的角度看,诚信教育是资助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大学生正处于“三观”的认识、培养与定型时期,而社会中的不良思想冲击着大学诚信体系的构建。因此高校必须不断加强大学生诚信体系教育,完善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全面发展”的角度看,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在于社会实践,大学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增加对社会的了解,同时培养综合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高校应当积极探索和健全与知识学习相结合、道德品质树立相结合、综合素质提高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着力推进受助贫困大学生的社會实践效果。

2.创新高校资助工作模式

我国高校资助理念应从生存型提升为发展型,其中资助工作理念的提升是贯彻落实国家高等级人才培养新要求的具体体现[8]。笔者从现有高校资助工作模式效率低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成本不断增加,教育资助成效宣传力度不足,资助形式缺乏多样性,滋生“等、靠、要”之不良风气等方面提出革新建议。

(1)加大成效宣传及励志典型的示范作用

一是在大一新生入学前加大资助政策及资助方案的宣传力度,使新生对国家教育资助的政策、方案了解得更加透彻。同时,应在广大农村尤其是经济贫困人口占比大的地区普及性宣传,以达到获取资助信息资源层面上的公平。二是在大学生中宣扬受资助大学生的优秀事迹、励志路程,不仅要感染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体,同时也要感化其他大学生群体,最终将高等教育的资源使用最大化。

(2)建立健全高校资助信息化平台

随着高校资助种类、工作内容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发展,高校应建立健全资助信息平台,提高教育资助的效率,减少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的浪费。同时,应避免拘泥于高校资助信息平台功能的形式化,除了公开教育资助政策、方案及年度资助结果外,还应注重信息平台的管理与功能开发的规范化、科学化。

(3)转变高校在校生受助的被动性

一是要转变大学生受资助的被动性,高校应当增加勤工助学型资助的种类与范围,为受资助的大学生提供可行的实践与思考的机会,从而让更多的贫困学生能在自主、自力中理解教育、理解人生、理解资助育人的理念。二是通过两个长假实行精准家访,通过常态化的家访不仅可以从现有模板化的贫困证明中走出来实际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还可以通过了解其生长生活环境、家庭成长背景等信息,为后期的个性化思想教育打下基础。

大学生资助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事关脱贫攻坚和共享发展理念的落实。高校资助工作的发展革新之路需要学生、教师、教育管理者乃至国家法制层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全面地为党、为国家培养出高素质创新人才,才能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2]教育部:《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3]黄建美、邹海贵:《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道德风险与道德教育》,《中国高教研究》2013年第5期,第87-90页。

[4]曲绍卫、范晓婷、曲垠姣:《高校大学生资助管理绩效评估研究——基于中央直属120所高校的实证分析》,《教育研究》2015年第8期,第42-48页。

[5]肖群忠:《道德危机的拯救与文明大国的崛起》,《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49卷第1期,第11-15页。

[6]贾明超、范正祥、陆斌:《“育人为本”资助理念视角下的高校资助工作探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6期,第70-72页。

[7]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8]黄燕、王林清、马彦周:《参与式资助: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新阶段》,《思想教育研究》2011年第8期,第99-102页。

作者单位:西安医学院 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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