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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治理问题研究

2018-10-09张译丹范姝韵

时代金融 2018年23期
关键词:信息共享大数据技术

张译丹 范姝韵

【摘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随之而来的大数据技术对人们生活的各种方面都带来了冲击,其中就包括税收。基于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税收工作中这一想法,本文通过对大数据时代进行税收将会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推动政府部门完成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税收这一目标,从而达成节约纳税人时间成本这一目的,并对相关部门培养专业人才提出了方案。

【关键词】大数据技术 税收治理 信息共享

一、引言

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治理目前并未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究其原因,不只在于大数据技术应用上的难题,也在于一些公信力的缺失,纳税人会考虑通过互联网纳税的安全问题。随着互联网知识的普及,人们越来越重视网络上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对于不了解网络的人,他们会认为网络是洪水猛兽,不信任网络上的任何东西,这也为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治理提出了挑战。

二、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人担心隐私权泄露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变得越来越困难,相比之下,人们在日常使用互联网的时候不会太过在意,但是一旦涉及金钱,人们就会对个人信息看重起来,所以人们会抵触使用大数据技术纳税,因为人们担心自己的相关信息会通过大数据技术暴露出去,进而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以此同时,大数据技术在很多方面相通,比如通过搜索一件东西,当下次打开浏览器时,这件东西会时常出现在浏览器首页,这就涉及个人隐私权是否被侵害问题[1]。

(二)纳税技术应用力量暂时不足

虽然现在已经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都实现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但是纳税方面迟迟没有技术实现是因为没有足够的人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使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税收的普遍设想是做出手机应用,在手机上轻松纳税。但是这其中有个问题,进行软件编写的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税收方面的基础,这就大大减小了做出这种软件的可能性,这个问题目前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三)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

我国税收分不同种类,税务机关也不同,这些税种由不同部门收缴。但在大数据技术现实应用时,为方便纳税人使用,必然会只开发一款软件就能实现收缴不同种类的税,这就要求政府不同部门必须进行合理分工,信息共享,但就目前而言,政府不同部門依旧各司其职,依旧是一个部门处理一项事情的格局,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大数据技术在缴税方面的应用进程[2]。

三、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治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在大数据时代,法律法规有时候显得不那么健全,尤其在隐私权保护上。虽然在今后的互联网发展中,数据共通是趋势,但是如何共享,通过什么方式共享却应该由人民自己说了算,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在这方面涉及很多,这就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所以必须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对泄露数据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大力处罚,对泄露数据的定义为:私自共享用户的个人数据,或者私自对用户使用电子产品的按键习惯进行监测等,这些行为都需要被严厉处罚。同时要实现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税收工作中,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保证纳税人数据不会外露,若是纳税人个人信息泄露,不但要追究泄露者的法律责任,更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的数据安全,只有让人民用的放心,才能让人民接受大数据技术在缴税上的应用。

(二)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我国目前编程人员有数百万,软件开发公司也很多,但由于税收的特殊性,不允许政府部门将这种软件进行外包,只能招募编程人员进行软件编写,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技术、编程技术以及相关税法知识,这种复合型人才极其稀缺,大大延缓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税法方面的进程。这也为政府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首先,进行编程人员的公开招募,因为编程工作更为复杂,也更为繁琐,导致编程自学相对困难,现今存在的编程人员中,大多都已经接受过专业知识的训练,在编程方面不会存在太大问题。其次,在招募到技术过硬的编程人员后,对这些人员进行税法知识教育,这相对来说较为容易,有了人才储备,才能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税收工作。同时这些人才可长期在政府部门中供职,因为开发出来的软件也需要经过维护以及更新,这些人才可以很好胜任维护更新等任务,且这些人员也处于政府监督之下,不会对纳税人的信息进行盗用或转卖,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纳税人对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担忧。

(三)加强部门间协调工作

要想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税收工作中,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各部门间的统筹安排,只有在政府各部门间能够做到协调工作,才能为技术人员提供更好的编程环境,才能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大数据技术在缴税过程中的便捷之处,才能让纳税人真正节省缴税过程中的时间成本,而如何在政府各部门间进行协调就成了以上问题解决的基础。例如,在税收中,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系统,而车船使用牌照税属于地税系统,但是对纳税人来说,这两种税收间的联系很大,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就要求国税和地税部门能够更好地进行数据库的合并和协调,在纳税人购置车辆时,国税部门能够及时将车主的信息提供给地税部门从而达到车主能够同时缴纳两种税的目的,这就是使用大数据技术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最终目标。而要达成这一目标,就要求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能真正做到数据共通,资料共享,但是这种部门间的统筹协调难度很大,这其中涉及的数据库程序编写相对来说较为容易,但是对服务器的维护保养工作涉及不同部门间的人员责任划分以及事故追责体系,这更加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目前我国准备在明年三月份完成国、地税的合并工作,这可以很大程度上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结论

经过以上资料查找以及分析可以发现,要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税收工作面临困难很多,而要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税收过程可以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培养大量复合型人才以及加强政府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来实现。因此政府部门可以按照以上提出的解决办法来实现使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税收,并可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其余的政府相关工作中,真正实行便民、利民和惠民这一政策。

参考文献

[1]贾宜正,刘建,谷文辉,高瑞.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治理问题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7,22(05):17-23.

[2]梅月华.关于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及相关税政管理体制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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