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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报要览

2018-09-23

领导决策信息 2018年31期
关键词:万州专项资金重庆市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民间投资追赶超越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教育、科技、国资等部门要定期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专项对接行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方向、渠道和方式。各级政府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应积极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军工企业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发挥陕西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省军民融合相关专项资金作用,对民营企业参与的军民融合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要加大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初创三年内中小微企业给予无偿补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策划、技术研发、设备购置、财政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民间投资创新发展最大限度的支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实施数字化提升行动。依托智能制造“万千百十”工程,在重点传统产业大力推广使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快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业务协同等环节的集成应用,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全面提升重点传统产业数控化率和智能化水平。依托两化融合“个十百千万”工程,组织300户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培育100户两化融合标杆企业,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培育若干个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万企上云计划,支持企业将数据中心、业务系统、设备等向云上迁移,推动传统企业“入网上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

支持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对挂牌孵化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挂牌成长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挂牌中小企业板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平台等形式,带动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年累计在1亿元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新增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开放平台协同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优化开放平台体系。支持铜梁、潼南等市级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争取大足工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经开区,推进万州经开区扩容。争取尽早设立涪陵综合保税区和果园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江津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重庆铁路临时口岸、万州机场正式对外开放,探索推动果园港申建多式联运综合开放口岸,推进丰都港、万州新田港水运口岸开放,争取在渝布局生物制品和首次进口药品口岸功能。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运量标准,无经济效益的口岸作业区域。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针对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智能化改造的企业,按照智能化改造设备采购费用的15%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针对采取融资租赁进行智能化改造的企业,按照融资租赁年利息的7%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补贴期限2年。市级补贴资金在2018—2020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智能终端生产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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