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适用

2018-09-20宋振宇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5期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宋振宇

摘 要: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社会主义道德中的重要标准,它是由道德力量与社会力量产生的。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有很多法律功能不完善的地方,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弥补这种瑕疵造成的缺陷。今后,需要进一步规范诚实信用原则,使其在民事诉讼中对法律的保障发挥作用。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社会主义道德;制度化;规范化

现代社会中,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无论在社会生活方面,还是在法律层面,都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有很大的影响,特别在民事诉讼的审判过程中人们对诚实信用原则十分重视。时至今日,生产力提高,市场经济高度发展,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道德在解决民事糾纷审判中起重要作用,诚实信用原则的良好运用,有助于在司法领域中民司法程序建设。

一、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1.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纠纷中不可或缺

我国在公法中没有明确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法律规定,但是在公法约束形式以外的司法领域,还需要运用诚实信用原则的理念来对司法程序进行约束,将诚实信用原则引入公法领域,对案件裁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案例审判中,法院、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员在参与案件中必须严于律己,在审判过程中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比如对法官约束表现在判决上,应该像天秤一样,做到公平合理,不徇私舞弊;对于当事人约束表现在案件上,不弄虚作假,不恶意欺诈;对参与审判不同阶段的工作人员约束表现在,诚实守信,不恶意串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履行自己相应义务。规范诚实信用原则,在未来,对于推动社会道德的发展是有益的,有益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而进一步改革,推行以人为本,改造社会。

2.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适用范围

在我国,根据目前的司法解释,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的运用可以影响到法官的无限制裁量权。但是不能将其作为定罪量处罚的法律依据,目前诚实信用原则,还是在社会主义道德层面发挥作用。实际上,除了公法的约束外,还需要私法的理念和原则制约,将私法领域所采用的原则,结合公法领域的司法定罪量刑,即要求法院以真诚、善良、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待双方当事人,对案件裁量具有重要意义。

3.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实际应用

目前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很多案件中都产生积极的作用,比如在恶意诉讼方面,起诉完全是因为其嫁女讹钱。比如虚假诉讼中,行为人为了骗取保险金,与第三方串通而发起诉讼,企图通过法院的裁判文书获得赔偿,诸如此类的例子非常多,除了当事人在违法犯罪过程中由于主观因素缺少诚信以外,法官和其他参与诉讼的人员,也应该严以律己,良好运用法律武器,公正、公平进行参与辩护和审判,将由于诚实信用导致的案件审判异常扼杀在摇篮中。还有很多案件都体现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法律审判的整个过程中。将社会主义道德因素与法律融合,并运用到实际案件中,有助于司法程序公正合理,规范诚信信用原则,使社会充满正义,保证正能量在社会中传播,有利于社会秩序稳定发展。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局限性

诚实信用原则目前没有相对严谨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适用的主体在某些案件中相对狭隘,诚实信用原则于法律而言更为抽象,如果上升法律原则,则缺乏具体的引导,就没有明确的规则和实际操作性,诚实原则的功能机制有助于确保诉讼程序功能有序进行,公正合理,防止权利滥用。同时由于诚实信用原则自身的特性,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与法律相比导致诚实信用原则产生方式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现方式不同、调整范围不完全相同、评价尺度不同、权利义务的特点不同。诚实信用原则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要素。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规范和调控方式。

三、完善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

多样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文明建设,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完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法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约束判决中的不公平、公正现象。提高公民及单位的法律意识,进一步维护、强化、实现道德规范,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们和谐生活。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有助于调节社会关系,在公法以外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标准,提高立法质量,尽量避免法律出现漏洞。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律具有推动作用,法律对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保障作用。

四、结语

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在多元化的社会规范体系中,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产生“一切向钱看”的错误观念。完善诚实信用原则在有利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恪守诚信原则对于企业而言,有助于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对于国家而言,诚信可以保障社会经济秩序顺利运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尤其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相结合,更有利于社会稳定性建设,保证社会正常秩序,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由于社会主义法不健全留下的空白,诚实信用原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社会主义法的不足,由于法的局限性,无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可以由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补充,诚实信用原则在调整社会关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每个人都是社会组成不可或缺的一份子,都是感知和传播诚信的载体。

参考文献:

[1]胡云腾.《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参照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第1版.

[2]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

[3]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第3版.

[4]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

[5]宋慧青.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7.

[6]赵伟.诚实信用原则研究[D].山东:山东大学,2006.

猜你喜欢

诚实信用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化建设
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探讨
狂犬病Ⅲ级暴露规范化预防处置实践
高血压病中医规范化管理模式思考
法治视野中的非制度化生存论析
满足全科化和规范化的新要求
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