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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制度关系初探

2018-09-10王洪礼

环球市场 2018年2期
关键词:相互关系人力资源管理

王洪礼

摘要:劳动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具有重要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相关劳动法律的具体实施也有积极作用。研究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之间的关系,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着重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实现共存,进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进一步法治化和规范化。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法律;相互关系

我国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虽起步较晚,但近些年来也蓬勃发展,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和社会整体法治意识的提高,依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也成为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要求。二者间关系并非是完全对立冲突的,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从宏观上监督、引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则必须符合相关劳动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二者和谐并存有利于促进就业,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一、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制度的定义

人力资源管理主要是指用单位为了提高自身的社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员工管理方法的总称。人力资源管理是单位必备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对企业员工的入职、管理、培训、解聘等有关企业管理活动,其目的是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遵循我国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各企业和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在于调整规范雇主和员工之间劳动关系,因而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签订中有十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这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最重要的法律基础。

劳动法律制度主要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代表的规范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二、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关系

总体来看,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制度呈现出由冲突对立到相互促进的和谐发展关系。劳动法律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劳动法律是否应当为人力资源管理留出相应的自由空间。在我国相关劳动法律颁布的初期,法律中一些强制性的规定打破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中的一些真空,导致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制度之间呈现出一种对立性态势。这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着强资方、弱职工的情形,劳动法律虽然给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留有一定的余地,但还是以倾斜弱势的职工一方为基本原则,毕竟当时劳动法律制度的侧重点还在于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被雇佣方的合法权益。不同的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则是实现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二者的交流、进步对我国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合理化产生积极影响,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二者逐渐开始进一步融合、发展。

二者间关系由对立阶段到融合阶段的过渡,可以看作是一个国家的法制意识、企业自主意识觉醒的发展阶段。在对立阶段时期,国家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对企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为进行限制和引导,还可能会用采取一些其它的行政强制措施。如当劳动者的合法按权益被侵害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起诉。在融合阶段,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企业对劳动法律已比较熟悉,而且这时社会发展更需要的是员工的效率、企业的效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也会更加侧重于在法律框架下增强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于是二者的有机融合也就成为了必然趋势。劳动者的权益和企业的利益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有所冲突,但并不是“零和博弈”,而是互相促进、互相发展。

三、如何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法律和谐共存

首先,管理层必须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管理人力资源的能力。法治理念是法治思维的基础,HR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人力资源的能力。对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HR来说,只有自觉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才能真正地做到人力资源的法治化管理。所以,在当今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领导干部遵守法律具有更重要、更现实的意义。一个对法治内涵不甚了解的管理层不可能有法律意识,也就谈不上运用劳动法律制度推进企业人力资源健康有序发展。

其次,企业的相关员工管理制度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完善。职工和企业间属于民事契约关系,这意味着利益将会是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唯一纽带,只有完善了员工相关制度,如使用成长性薪酬制使员工能够更积极地参加工作;而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则使其没有后顾之忧,这样员工才会以更大的激情投入到生产中去。同时,科学合理的企业绩效考核制度也可以在遵守劳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推出,有利于用工更好的为企业生产效益服务。

第三,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劳动法律制度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负面影响,限制了企业的自主权和生产活力。但是,企业仍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让人力资源管理在符合劳动法律的同时避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所以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必须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观念,科学的管理人力资源,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发生。这样不仅能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进而提高企业自身经济效益。

总之,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和谐共存有着现实的依据和需求。我国劳动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律在制定时充分考虑到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怎样得到维护,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也是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以实现最大的企业经济效益,二者之间的核心还是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和谐共存关系。

参考文献:

[1]王絮微.试析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和谐共存[J].管理观察,2015(9).

[2]董保华.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关系[J].现代人才,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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