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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探析

2018-09-10曹露

环球市场 2018年16期
关键词:公司治理党组织国有企业

曹露

摘要:如何加强公司治理结构中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成为国企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党建改革创新所必须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在调研山东省属企业党建工作现状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从准确把握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原则;提升履职规范化水平,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机制;提升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的能力四个方面提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全面加强党的核心作用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党组织;对策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经济成分。一直以来,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是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中独特的政治资源,是发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企业科学化、现代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国企改革。这一阶段的工作,实质是国企党组织、党建工作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实行企业制度创新、领导体制创新,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创新,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先进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如何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上找到了契合点。

随着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显得尤为重要。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亦会提出了“省管企业党的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省管企业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因此,如何加强公司治理结构中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中得到全面有效的贯彻落实成为国企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党建改革创新所必须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的必要性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独有的政治优势,是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也是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国有企业党组织肩负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政治职责,现代法人治理结构肩负着国有企业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职责,二者职责不同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促进国有企业在改革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的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的需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党在自身建设发展进程中必须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在国有企业中,党组织要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建设制度的要求,强化政治职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展进程中进一步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党章规定,国有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发展目标,促进经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保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企业中落地生根;积极参与到企业“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中,领导企业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在公司中,必须严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发挥组织作用”。因此,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要牢固把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内涵,明确靶向,进一步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

(二)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同时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亦会提出了“省管企业党的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省管企业改革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指明了加强国企党建的正确方向,体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国企改革科学规律的深刻把握。

二、省属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結构中发挥核心作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为国有企业发展打造了一支有战斗力、有理念、有创新的新时代人才队伍。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和发展,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生存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省属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核心作用现状

一是落实了法定地位,明确的将企业党建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二是理清权责边界,制定了三会一层议事规则。结合国内外公司治理先进经验,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议事管理制度。理清了企业党组织权责,同步融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理顺领导体制。三是完善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全国固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省属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实现了“双肩挑”的管理形式,健全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落实了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公司重大工作部署、工程项目招标、大项开支、干部任免及涉及群众利益等重大问题上,明确由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依照程序作出决定,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公司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呈现出组织化、制度化和具体化。

(二)省属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核心作用中存在的问题

1.政治核心认识不到位。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原则已经被企业广泛认同,在具体实践中这种认识依然不足。对于“政治核心作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具体实行的理解比较模糊。比如有人把党组织地位的认识等同于领导核心,党组织在企业全面介入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严重阻碍了公司治理中自主参与市场的竞争性。另外则认为政治核心就是发挥党的政策理论上的导向作用,即仅仅从政治理论上发挥作用,不干涉企业经营中的各项活动,这种情形直接导致了党政之间“两张皮”现象的发生。

2.一是黨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程序不规范。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问题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表现。然而《公司法》中明确规定董事会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决策机构。也就是说在企业内部,同时存在两个目标相同,对公司重大问题具备决策能力的组织,在缺乏明确规章制度和程序保障的前提下,两个主体必然会发生职能间的矛盾。二是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职责定位不到位。目前,在很多企业中对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明确的职责定位,通常采取的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形式或者通过党政联席会的形式参与到企业决策。在实际的决策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与董事会决策有出入的现象。

3.不同类型的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具体办法仍需探索。根据本次调研,山东省36家省属企业在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融合发展程度依然不高,党组织发挥自身核心作用的时候面临阻碍依然很多。尤其是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企业资本成分相对复杂,三会之间关系的处理和国有控股资本在企业中的发展受限。具体实施办法仍然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要想实现国有控资企业现代化发展,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依然需要不断完善公司章程、细化流程,实现标准化、制度化、流程化发展。

三、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准确把握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原则

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是公司坚持的首要原则。一是进一步厘清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并形成公司制度,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程序,明确界定党委会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董事会研究决定事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等;公司所有重大议题,全部提交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并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充分酝酿和会前沟通。二是发挥党建优势,加强党委常委会建设。把党组织职能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分别从党组织的设置、地位和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和公司法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和权责界限、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设立、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和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公司法人治理主体成员的关系及双向流通机制、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权限、党组织的监督和纪律检查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和阐述,进一步推动公司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化、制度化和具体化,建立党建与公司改革发展工作的深度融合机制。三是指导推动权属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党委层层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进章程要求,在完成公司层面章程修订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业务拓展、划转对接、工商变更等工作进展,指导推进权属企业修订公司章程。

(二)提升及职规范化水平,完善制度规范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公司法》以及有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党委常委会、董事会和总裁办公会的议事规则,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要求,清晰界定党委会和各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与职责,明确了议事范围,规范了会议决策程序。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保障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的制度设计。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滥用职权和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党内监督要与出资人监督、审计等专业职能部门监督、纪检巡视监督、职工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增强企业监督工作合力。对“三重一大”规范、决策、执行等环节进行检查,使廉洁自律和防止利益冲突意识在每个人的头脑中深深扎根,切实发挥党组织对国企改革发展的监督保障作用。二是突出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党委常委分别协调督查有关业务,与经理层及时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

(四)提升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的能力

首先,聚焦“两学一做”,加强思想建设。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突破项目工作,做到基层党组织书记人人有项目、肩上有责任,积极创建党建示范点。

其次,聚焦规范实效,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体系。企业内部要强化党建制度体制梳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全年党建工作;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督促检查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的督促检查体系。逐渐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水平,提供制度支持。

再次,聚焦强本固基,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党组织规范化水平,实现企业自上而下细化、量化基层党支部的职责和任务,从支部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工作标准、活动组织等五个方面制定标准,做好党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党建品牌的总结提炼工作,促进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党支部成为促进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开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6年10月12日01.

[2]薛俊武.充分发挥党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J].企业文化旬刊,2017(11).

[3]杨长校.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更好融入企业发展--浅谈党组织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作用[J].决策与信息旬刊,2015(06):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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