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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墟花园庄东地M54墓主身份探究

2018-09-10张玥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丝路艺术 2018年3期
关键词:墓主殷墟安阳

张玥(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花园庄位于安阳市西北小屯村南,是殷墟内的重要遗址之一。2000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此发现10余座商代墓葬,其中便有M54,在工作队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后发现M54并未被盗,且面积较大、保存完整、出土遗物丰富。有关该墓的资料主要见于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发表的发掘简报《河南安阳市花园庄54号商代墓葬》一文,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的发掘报告《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一书。现在学界对M54的探究主要集中于对具体出土文物进行的研究,而对于M54墓主身份的研究只有何毓灵的《殷墟花园庄东地M54墓主再研究》一文,因此对于M54墓主的身份探究还有很大的空间可寻。本文即从M54发掘报告入手在结合其他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M54墓主身份进行进一步探究。

一殷墟花东M54概况

殷墟花东M54位于安阳殷墟花园庄东村大约100米处,东距洹河100米,南距殷墟宫殿宗庙区防御沟50米,东南距甲骨坑H3约50米,北距殷墟大型“凹”字形建筑390米,西北距妇好墓500米。该墓是殷墟发掘至今发现的第三座保存完整的高级贵族墓葬,前两座墓葬分别为妇好墓、郭家庄160号墓。

M54是方向正南北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口小底大。墓内有红褐色夹杂黄白斑点的五花土作为填土。墓底四周有南高北低的熟土二层台。底部中央偏东处有一北高南低的长方形腰坑。该坑中部向东与一长方形浅坑相连。墓内一椁一棺,已腐朽,但板灰痕迹清晰。木棺位于椁室中部偏东,管内底部铺满朱砂。墓内殉人15个,殉狗15条。M54出土随葬品极为丰富,共出土各类遗物600余件。有铜器、玉器、石器、陶器、骨器、蚌器、竹器、象牙器、金箔、贝等,其中又以铜器和玉器为大宗。

判断墓葬年代最主要的是要考虑墓葬的地层关系以及墓葬中出土器物年代。从地层关系看M54年代上不晚于殷墟二期晚段。从墓葬出土器物年代上看:在陶器上,M54属殷墟文化二期偏晚阶段;在青铜器上,相对年代上M54晚于M5但早于M269与M160。因此结合地层关系与器物年代的综合判断,M54的年代应属于殷墟文化二期偏晚阶段,其绝对年代应相当于祖庚、祖甲时期。

二、殷墟花东M54墓主初探

M54属殷墟文化二期偏晚阶段祖庚、祖甲时期的墓葬,因此墓主人生存的年代也基本上属于祖庚、祖甲时期。墓主人生活年代已经确定下面本文将从M54的墓葬面积,殉人、殉牲情况,墓主骨骼情况,墓主骨骼中元素含量情况,随葬青铜器、玉器情况,铭文考释,出土花椒考证七个方面并对比殷墟M5与郭家庄M160、小屯M18三座已出土的完整墓葬对墓主身份进行进一步探究。

(一)墓葬面积

殷墟时期墓葬大小基本能反映墓主人身份、地位的高低。在当时工具仍较简陋的条件下,构筑墓穴仍不是十分容易的事,需要消耗一定的社会资源。能够支配多少人力、物力恰是墓主生前或其家族地位的标志。

M54为竖穴土坑墓,墓口南北长5.04米,南北两头南宽3.3米北宽3.23米,墓口面积约16.6平方米,墓底长6.03米,墓底南北两头南宽4.4米,北宽4.15米,墓底面积达26.5平方米[1]。在已被发掘且没有被盗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中,妇好墓墓室面积22.4平方米[2];郭家庄M160墓室面积13平方米[3],小屯M18墓室面积 10.6 平方米[4]。

单从墓室面积看,M54墓口面积仅小于妇好墓面积,且从墓底面积看M54面积甚至已超出妇好墓面积。因此M54墓主身份地位较高。

(二)殉人、殉牲情况

从殷墟墓葬发掘情况可知,当时殉人、殉牲现象较为普遍。殉人、殉牲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墓主生前地位的高低。墓主只有生前拥有相应的地位,才能在死后有人畜为其殉葬。

M54共有殉人15个。填土中两个;其余13个个体可分为三组,南二层台内出土3个仅余部分残碎的头骨和下颌骨后头骨骼皆不见的个体,保存极差无法观察颈骨的创伤情况;棺椁之间底部出土殉人6个,骨骼保存极差多数仅存头骨和上下颌骨残片;二层台底部出土殉人4个,其中1个位于西二层台底部,剩余3个位于东二层台底部。15个殉人中5个男性,4个女性,其余6个因保存较差或年龄较小无法准确判断性别。殉人中多数为青壮年,只有两个未成年人。M54中还有殉狗15条,主要葬于填土中和二层台及腰坑内,其中填土内殉狗最多。殉狗有些殉狗肢体不全,而有些则较为完整,部分殉狗的颈部还系有铜铃。殉狗一般都平躺四肢舒展,明显是死后摆放而成。

对比妇好墓中共出土的16个殉人,15条殉狗;郭家庄M160共出土4个殉人,3条殉狗;小屯M18共出土5个殉人,2条殉狗。从殉人与殉狗看M54墓主身份也只是略低于妇好,而高于郭家庄M160与小屯M18墓主。

(三)墓主骨骼情况

一般来说殷商时期的大规模墓葬因墓室空间较大与大量的青铜器锈蚀,墓主骨骼都不会被保存下来。而M54骨骼却被部分保存下来,据此我们可以据此了解更多关于M54墓主自身的情况。

从M54残存的墓主骨骼看,下葬时墓主头朝北,俯身直肢,依据墓主牙齿磨耗和耳状关节面判断,墓主年龄为35岁左右,依据墓主头骨壁较厚、下颌圆枕明显,盆骨残片显示的特征来看墓主应为男性。且据骨骼情况看,墓主生前受过以下几处创伤[5]:第一,墓主左侧肱骨下方有一创伤,应为墓主生前所形成的由刀斧类锐器打击而成的砍伤。第二,墓主左侧肱骨距远端12厘米处有较浅的锐器砍痕,中下部另有两道锐器砍痕,且这三处砍痕均未见骨骼自我修复痕迹,表明砍痕形成与墓主人死亡之间的时间很短。第三,墓主左侧肋骨中前部有明显的锐器砍伤痕迹。第四,墓主左侧髂嵴下结节之间有一矛戈类刺兵器造成的穿孔,穿孔穿透骨骼,直达骨骼内部约2厘米处,且骨骼内部骨质已经疏松,是被创伤所造成的炎症感染所致。左侧股骨上部后面有一钩兵或砍兵所形成的锐器伤痕,创伤基本平行于地面,形状前尖后粗。从创伤部位看,当时可能伤及墓主的股动脉,造成流血不止以致墓主死亡。第五,墓主右侧第一跗骨(脚掌骨)前部有明显长期跪姿形成的痕迹,俗称“跪踞面”,即脚部放在臀部以下,脚趾向前而跪。这显然属于长期的生活习性所致。殷墟时期人们跪坐的形象不仅为发掘出土的玉人肖像所证实,而且在当时人骨上也可辨识出因长期跪坐形成的骨骼变形。

依据近些年兴起的人骨中元素分析。M54墓主牙齿内锶同位素比值与殷墟本地锶同位素值有较大区别,明显高于殷墟当地动物、小墓墓主等的锶同位素比值[6]。基本可以认定,墓主不是殷墟当地人。再依据墓主骨骼中的氧同位素18O进行了检测,发现墓主骨骼中的18O比值远大于殷墟本地[7]。又因为18O的含量有靠近海洋增多、靠近内陆减少的现象。所以亚长体内18O含量偏高,说明其有可能来自于距离海洋较近的地方。

综上所述可推断,墓主应为年龄35岁左右的男性,曾长期生活在距海洋较劲的地区,生前采用跪坐方式,并久经沙场以致身上形成大量伤痕,且最终因在战争中受重伤而死亡。

(四)随葬青铜器、玉器情况

随葬青铜器、玉器的多少在殷商时期也能反映户墓主生前的地位高低。

M54共出土青铜器265件(未计入铜镞、铜泡),占随葬品总数的45.9%。其中青铜礼器40件,占青铜器总数的15.1%,其中包括觚9件、爵9件。目前出土青铜礼器最多的妇好墓共出土青铜礼器210件,其中觚53件,爵40件;郭家庄M160共出土青铜礼器41件,其中觚10件、角10件;小屯M18共出土青铜礼器24件,其中觚5件、爵5件。因此,在青铜礼器特别是青铜觚爵的出土上看,M54墓主身份与郭家庄M160墓主身份相当,仅次于妇好墓墓主妇好。在青铜兵器上M54出土的兵器共161件(未计入铜镞)占总数的60.7%其中包括象征着军事权利的青铜钺7件,是目前已知出土青铜钺最多的墓葬。

从玉器看此次M54共出土222件玉器,其中157件是串饰类玉管,即是不将玉管计算在内,M54所出土的玉器数量也达到了67件。至今为止殷墟玉器以妇好墓出土最多为共755件,郭家庄M160出土玉器33件,小屯M18出土玉器11件。可见从出土玉器角度看M54墓主地位也是仅次于妇好墓而高于郭家庄M160以及小屯M18的。

因此从出土青铜器、玉器来看,M54墓主在当时应是一位军权及地位都很高的贵族。

(五)铭文考释

墓葬中出土器物上有时可能会刻有铭文,这些铭文可用于判断墓主人姓氏、地位、国别等信息。

M54出土的青铜器中,青铜礼器共40件,其中有铭文为27件,占全部礼器的67.5%。墓中出土的8件鼎上6件带有铭文,M54:172因锈蚀模糊只能辨认出“亚?”,M54:167同样因锈蚀铭文十分模糊,但不像“亚长”这可能是青铜器礼器中唯一一件铭文中没有“长”的青铜礼器”。出土甗1件,有铭文“亚长”。觚共9件其中3件有铭文“亚长”。爵9件,2件因破损有铭文但不清晰,2件铭文“亚长”,5件铭文“长”。出土方斝、方尊、方彝、铜觥、牛尊、方罍各1件,除方罍外其余皆有铭文“亚长”。铜盂、铜簋、勺各2件,铜盂2件皆有铭文“亚长”,铜簋无铭文,勺1件有铭文但较模糊[8]。

出土的青铜乐器为一套3件铜铙,铜铙鼓内壁皆有铭文“亚长”。出土的青铜兵器中钺共7件,其中6件皆有铭文“亚长”位于其炳部。出土的铜矛共78件,其中50件有铭文“亚长”。铜戈73件,其中41件有铭文“亚长”。卷首刀3件皆有铭文“亚长”。车马器中弓形器6件,1件上有用绿松石镶嵌的铭文“亚长”二字。除此之外M54还有工具类以及杂器的出土但都无铭文[9]。

据上文统计除因锈蚀、残断无法确认有无铭文的青铜器外,共有131件青铜器上铸有铭文,占全部青铜器的48.8%。这些青铜器铭文:第一,种类十分单一,除编号为M54:126铜戈上的“”及编号M54:167的铜鼎铭文虽不清晰但却明显不是带有“长”字外,其余铭文全为“亚长”或“长”。这种单一的铭文在以前发掘的高级贵族墓中是很少见的。第二,除青铜礼乐器外,众多青铜兵器甚至车马器上有铭文,也是在以前发掘中没有见过的。且以绿松石镶嵌铭文的现象也是首次发现。第三,铭文位置不统一,刻写铭文位置变化多样。特别是方尊颈部外侧刻有铭文,铭文铸于器身之外的做法殷墟时期发现的也较少。

从以上铭文情况可知,M54墓主应为“亚长”,关于“亚”的含义具体到M54中学界倾向于认为“亚”是一种官职,“长”应为家族姓氏姓,因此“亚长”应该是“长”姓家族首领。而关于“长”姓,甲骨文、金文中都有相关记载。《甲骨文合集》27461记载:“其侑长子,惠龟至,王受佑。”(殷墟文化三期)这时“长”姓家族曾向商王献龟。胡厚宣先生认为“安阳本地并不产龟”[10]且在甲骨卜辞中关于入贡龟甲的记录中最多是来自南方,因此“长”姓家族这时期可能生活在南方。

(六)M54出土花椒考证

经考古发现M54中有大量碳化的植物种子,且主要铺撒在墓主人身下和附近地区。经鉴定这种植物即现在的食用花椒。这种葬俗在商代北方地区为首次发现,并且是该葬俗时间最早、地理位置最北的发现,意义非常重大。

花椒在我国利用历史很早,《诗经》、《楚辞》、《山海经》中均有关于花椒的记载。花椒可作为烹饪时佐料使用,也可作为中药材使用。但在两汉之前,花椒的主要用途概括起来可分为敬神与祭祀、避邪与养生、熏香与清洁三种[11]。依据考古出土资料分析我国先人利用花椒的历史至少可上溯至商代。而墓葬中使用花椒有着以下特点:墓葬年代基本上为春秋至西汉时期;墓葬基本位于淮河流域以及南的湖北、湖南等地区,到汉代远播至两广地区;基本上多为花椒单出或与朱砂一同出土,花椒出土的位置集中放在棺盖上,棺内底,棺内贴身四周,或棺外底,墓葬的年代越早,这种规律性的现象就越明显[12]。故这一葬俗更多流行于南方楚文化圈内。应该包含有特殊的丧葬涵义,如避邪去凶的作用,交通神灵引导灵魂的作用[13]。且从随葬花椒的墓葬多为高级贵族墓来看,随葬花椒应该是我国先秦两汉时期南方较为重要的一种丧葬习俗。

因此M54墓主用花椒随葬,应该是其家族或其故乡葬俗的一部分。虽然“亚长”死后葬于殷墟,但他的墓葬中还保留有其家族或家乡的传统。

三、结语

通过前文的分析大体可勾勒出一个M54墓主的生前形象。M54墓主为“亚长”,大致生活在商代祖庚、祖甲时期。“亚长”可能为来自南方的“长”姓家族首领,其家族的主要活动区域应为南方,且“长”姓家族在商周时期始终地位较高,并受到当时王的喜爱。殷墟时期,在商王朝统治中心区域内有很多方国,他们臣服于商王。战时经常带领方国军队,在商王的统一号令下进行征伐。“亚长”应该就是其中的统领之一。象征兵权的青铜钺在该墓中出土7件,以及余件铸有“亚长”铭文的戈、矛都说明“亚长”本人居于武职要位手中握有很大的军权。且从“亚长”身上多处受伤可以看出,“亚长”生前久经沙场,身上留有大量伤痕并最终在战场上身负重伤而死,死时约35岁。“亚长”死后被葬于殷墟,但其墓中还保留有北方的家族丧葬习俗。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花园庄54号商代墓葬》,《考古》2004年第1期。

[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五号墓的发掘》,《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郭家庄160号墓》,《考古》1991年05期。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小屯村北的两座殷代墓》,《考古学报》1981年第4期。

[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5-77页。

[6]赵春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安阳殷墟出土人骨中的元素含量》,《分析仪器》2009年第6期。

[7]何毓灵:《殷墟花园庄东地M54墓主再研究》,《三代考古》2013年00期。

[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9页。

[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1页。

[10]胡厚宣:《殷代卜龟之来源》,《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河北教育出版社,1988年。

[11]姚智远、徐婵菲:《先秦两汉花椒的用途及文化含义》,《农业考古》2008年第1期。

[12]曾京京:《我国花椒的栽培起源和地理分布》,《中国农史》2000年04期。

[13]姚智远、徐婵菲:《先秦两汉花椒的用途及文化含义》,《农业考古》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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