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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阿拉伯语语法的产生及其主要语法学派

2018-09-04王新婷

世界家苑 2018年8期
关键词:阿拉伯语学派语法

王新婷

摘 要:语法是语言的结构方式和组织规则,它兼具人类共性和民族个性。阿拉伯语语法与汉语截然不同,与印欧系语言相似,属于有明显形态标记的形式语法,具有清楚的逻辑推理思维,即遵循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础模式。阿拉伯语主要有巴士拉、库法、巴格达、安达卢西亚和埃及五大传统阿拉伯语语法学派,其中,巴士拉学派可谓是首创者和奠基人;库法学派在巴士拉学派的研究基础上另辟新径,成为与之并肩而立的第二大语法学派;巴格达学派是巴士拉学派和库法学派的综合者;安达卢西亚学派促使了传统语法学在遥远的伊利亚特半岛生根发芽、异地生辉;埃及学派是巴士拉、库法、巴格达和安达卢西亚学派研究成果的汇总者和评注者,该派学者可谓最多、著作可谓最多。但最著名的还是巴士拉派与库法派,本文主要讲述巴士拉和库法学派。

一、阿拉伯语语法的产生

1.阿语语法研究的开端

阿语语法研究,大约是从回历第一世纪末叶(公元八世纪上叶)开始的,到西伯威写出第一部完整的阿语语法著作,中间经历了大约一百年的时间。关于这段历史,并无详实的文字记载。

研究阿语语法,是在学习研究古兰经的过程中开始的。为了说明这一点,还得从阿拉伯语的本身结构谈起。

阿拉伯语富于词的形态变化。例如一个动词,可以通过加添或变化词缀,通过词根中的元音或辅音的变化等手段,变成不同人称的过去动词、现在动词和命令动词,可以派生出几种派生名词。一个简式动词又可以派生出意义关联的若干复式动词。一个名词,用类似手段,可以表示不同的性、数、格等语法意义。当然,词的形态变化也包括了词的词尾变化。

阿语的尾化比较复杂。尾变主要指名词和现在动词词尾的不同读音,不同读音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事实上,有些名词和某种人称的现在动词并无词尾变化,如 等,但是它们在按照正常语序组成的句子里,并不会造成理解错误。埃及方言里的名词,词尾一般都读成静符,这也可以说明标准语里的尾变并没有太大的实用价值。但阿语的尾变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是标准阿语的重要标志。古代阿拉伯人非常重视尾变的掌握,认为弄错尾变是缺乏修养的表现。

阿拉伯语没有元音字母,元音靠标在辅音字母上的不同音符来表示。伊斯兰初期还没有创制出音符,所以早期的《古兰经》经文认读十分困难,更易读错尾音,而且也为了一些尾音的读法经常发生争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伊拉克南部巴士拉城的学者艾卜.艾斯瓦德受伊拉克总督之托,创制了点式音符,为《古兰经》全部经文标了音。在标音过程中,艾卜.爱斯瓦德对尾变现象可能有所研究,也可能找出了一些基本规律。因此可以说,从语法角度研究阿语语言现象是从研究《古兰经》开始的。此外,西伯威以前的和西伯威同时代的许多语法学家,都是《古兰经》的背诵者或是《古兰经》学的研究者,这也可以说明,阿拉伯语语法研究同对《古兰经》的研究是紧密相连的。

二、巴士拉学派和库法学派简述

巴格达和库法是阿拉伯历史文化名城。巴格达曾是阿拔斯王朝的首都,也是智慧官的所在地,文化底蕴深厚;而库法历史悠久,知识氛围浓厚。二者在文化传统上的差异,自然地造成其在語法观念上的分歧。在语法领域,两个城市形成了阿拉伯语法历史上的独特景观。

1、巴士拉派

巴士拉派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早出现的一个语法派别。在它的带动下出现了一批有影响的学者和学派。在阿拉伯语法史上,巴士拉派无疑具有先驱性地位,也一直为后来的语法研究者所推崇。

巴士拉派在语法的制定上,坚持理性的、科学的原则。他们千方百计把外来语表达拒之门外,以把错误缩小到最小化。他们这种严谨的治学精神令人敬佩。巴士拉学派强调语言的普遍性和阿拉伯语的基本规律,以《古兰经》、阿拉伯古诗歌、谚语以及阿拉伯半岛腹地和红海沿岸若干游牧部族比较规范的语言为标准,采用亚里士多德逻辑学原理,运用分析、推理、类比法,探索阿拉伯语的一般规律,为阿拉伯语法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该派虽然曾受到后来出现的库法学派百年的挑战,但其基本论点却一直未被动摇。事实上,更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前辈语法学家严格、认真的态度,正是因为这样,纯正的阿拉伯语原貌才得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到今天。

巴士拉派的语法研究最为活跃,涌现出了很多著名语法大家。其中,艾布·阿慕尔·阿俩依、尤努斯·本·哈比布、赫里利、西伯威、艾合法什、穆拜里德、伊本· 塞扎吉、伊本·宰雅吉等都是阿拉伯语法的开创者、奠基者。而且赫里利和西伯威不但是巴士拉派的领袖人物,还是整个阿拉伯语真正意义上的奠基者。

2、库法学派

库法语言学派也是阿拉伯语法学主要流派之一。8世纪末叶产于生于伊拉克的库法城。库法派的语言学家们先求教于巴士拉学派,再发展自己的语法学体系,形成与巴士拉学派长期争论、对峙的局面。库法派早期的语法学家包括其奠基者都是巴士拉派的学生,都曾到巴士拉求教。库法派最早的两位大师是艾布· 杰阿发· 鲁瓦斯和穆阿兹· 本· 海扎。而库法派真正意义上的奠基者是波斯人凯撒伊和其学生艾里 · 凡扎。师徒两人都曾到巴士拉求学,受教于尔撒·本·欧麦尔、赫里利等门下,之后返回库法另创新派。

两派自产生起就因语法细节问题争执不断,分歧迭起。尽管双方在基本原则上没有区别,但在枝节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几乎每个细节,库法派都有不同于巴士拉派的看法。自库法派出现之后,便有学者收集两派之间的分歧,编著成书。其中,著名的有巴格达派语法学生艾布·拜尔卡提·安巴勒撰写的《巴士拉与库法派分歧的评述》。

库法学派强调语言的特殊性和阿拉伯语中的特异现象。为此,他们扩大语言的研究范围,承认凡阿拉伯人使用的语言,包括部族的语言、史话、诗歌,《古兰经》中的特异词句,都作为研究的对象,力图从中发现新的语法规则,提出新的语法理论,以动摇巴士拉学派的理论基础。在词的格位理论、词的分类及其派生关系等许多根本问题上提出了与巴士拉学派不同的观点。

三、结语

巴士拉派尽管和库法派存在很多分歧,但这些分歧只是细节方面的。在整体原则上,二者是一致的。尽管阿拉伯语法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派别,但真正具有独立特点的只有巴士拉派和库法,其他派别尽管也有自己独立的见解,但基本上没有脱离巴士拉派和库法派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巴士拉派和库法派语法述评 ” 赵新霞(西北民族大学 外国语学院,甘肃兰州 73003)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第36卷 第2期 201 6年 2月 20日

[2]“浅谈阿拉伯语法的产生与发展” 赵新霞(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兰州 730030)

[3]“阿拉伯语语法的产生和语法学派的出现” 刘麟瑞 《阿拉伯世界研究》 1981年03期

[4]“传统阿拉伯语语法学派研究” 廖静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4年博士论文

注释

西伯威,阿拉伯阿拔斯朝早期语法学家。写出了历史上第1 部系统完整的阿拉伯语法,《 ???? ?????? 》(“西伯威息的书”),或简称为《??????》,它是一千多年来历代语法著作的主要依据。

他是第一个为字母加点的语法学家,同时也是巴士拉学派七代著名语法学家的第一代奠基人,他为阿拉伯语制定了第一套尾符,并带领学生为《古兰经》的全部经文标上点式读音节。

(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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