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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哈维城市空间正义思想及对中国的现实启示

2018-08-11赵津津

关键词:哈维大卫城市

赵津津

摘要:在大卫·哈维看来,城市空间生产和分配的非正义都根源于资本逻辑,要实现对它的超越,必须以空间需求为导向,鼓励当代无产阶级争夺城市权利的斗争,打破资本主义主导下的空间非正义,寻求空间乌托邦的解放策略。这对于当下进行大规模城市空间生产实践的中国有重要启示,使我们既认识到资本对城市空间建设的巨大推动力量,又致力于对中国城市空间过度商品化的自觉内省,强化空间分配的需求化导向,缩小城乡空间差距,完善市民权的保障机制,进而探索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策略。

关键词:大卫·哈维;城市;空间生产;空间分配;空间正义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8)02-0073-05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福特主义危机的出现,以及跨国公司主导下的国际化劳动分工的建立,发达国家掀起了新兴工业城市化浪潮,其深刻影响着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城市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大卫·哈维开创了历史地理唯物主义的方法,从空间视角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当代重构,指明城市空间生产和分配的非正义都根源于资本逻辑,要实现对它的超越,必须以空间需求为导向,鼓励当代无产阶级争夺城市权利的斗争,打破资本主义主导下的空间非正义,寻求空间乌托邦的解放策略。这对于当下进行大规模城市空间生产实践的中国有重要启示,有助于我们客观看待城市化进程中的资本与空间的关系,致力于减少城市空间不公现象,追求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价值取向。 一、资本积累与城市空间的非正义批判 哈维探讨的空间正义是包括城市空间、全球空问、身体空间和自然空间在内的广义空间,其中,城市空间是身体空间的物质载体,是全球空间生产的战略据点,是资本积累的时空逻辑的聚焦点,因此,空间正义的建构要从批判城市空间非正义着手。由于资本积累是塑造城市空间形式、推动城市空间生产和主导城市空间分配的动力因素,空间正义问题必然溯及对资本积累的批判。

(一)城市空间生产的非正义

马克思认为,现代化工业城市由资本关系主导而迅速壮大,资本的强势推动使生产要素实现了在城市空间的聚集,加快了资本主义乡村城市化的进程,并通过工业化城市的发展快速积聚资本。到后工业时代,过度积累的资本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桎梏时,就通过时间延迟和空间扩展进行消化,城市在资本主义时空修复策略中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

就时间修复而言,固定资本流向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設,使资本和人工建筑环境更灵活地结合在一起,以探索城市空间发展的未来用途,资本由投资工业生产的初级循环,进入投资城市建设的第二级循环和投资科技与社会发展的第三级循环。在这一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城市在空间上不断向外扩展,当国内城市空间生产出现饱和、跟不上资本积累的速度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弹性生产方式的变革,使资本跨越地理界限,向国外开拓资本积累的新空间。在哈维对资本主义空间修复策略的分析中,城市空间扩展是征服全球空间的前奏。

在资本积累逻辑的支配下,城市空间以加速资本循环和实现资本积累为目的,被有意识地创造出来,背离了空间正义的应然价值。地面、地上和地下空间都作为生产资料投入运营,便捷的交通设施、繁华的商业中心、令人心动的休闲地带等,所有城市空间样态的型构并不以满足使用价值为依据,而是以资本生产与再生产为目的,受到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和商品交易的市场规律的支配,城市空间从而变成了“创造、榨取和集中剩余产品的装置”。在城市空间资本化过程中,城市地理景观被反复改造和重建,以吸收更多过剩资本,以及缓解资本未能顺利实现价值增值的危机,在金融资本、商业资本、工业制造业资本等激烈竞争下,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的生产充满紧张、对抗和冲突,“城市化过程创造出来的空间结构的物质嵌入性,与社会过程的流动性——如资本积累和社会再生产——处在永久的对立之中”。可见,城市空间的配置以获得剩余价值为目的,其使用价值完全依附于交换价值,这与空间实践主体的客观需求和空间生产正义的价值诉求相背离。

(二)城市空间分配的非正义

哈维认为,我们所感知到的城市空间远不止是自然空间,更是特定社会关系的物质载体,资本积累的不平衡机制使城市成为矛盾集结的中心地带,由城市空间消费差异以及分配不平衡导致的阶级对立更加尖锐。后工业时代资本主义对劳动者的统治范围由生产领域扩大到消费领域,由经济政治领域扩大到日常生活领域,尤其是作为空间经济最终实现环节的空间消费阶段。在资本逻辑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下,城市空间扩大化与空间的有效需求不足并存,财富的两极分化使资本家与无产阶级的空间消费能力悬殊,富人比穷人分配到更多的空间利益,穷人比富人承担更多的外在成本,绝大多数优质空间被资产阶级垄断,城市空间格局向着有利于强化统治阶级利益的方向发展,造成城市中心与边缘的对立,劳动者的生存空间伴随资本运作方式而被挤压和重塑,形成了富人居住区和贫民窟、棚户区的分异隔离以及相应的生活方式和身份等级的内部区分,这种“由不平衡地理所引致的空间等级性与阶级性,已给无数‘空间人造成了生活与精神上的困窘”。

空间区隔的表征反映的是指向分配的不正义,体现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强有力控制方式。要消除空间分配的异化现象,卡斯特提出依靠国家的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组织集体消费,这是弥补空间需求不足的必要手段,哈维则鼓励社会边缘群体通过抵制空间支配,倒逼“领地再分配式正义”,即领地资源分配应当以满足社会人群的基本需求和服务于社会的共同福祉为目的,使空间资源得以公正的配置,消除边缘人的空间剥夺感与压迫感,恢复平等的身份和文化认同,这不仅要诉诸国家减少福利分配的不平等,还要增强权力的民主分配。 二、城市空间正义的建构 争夺城市权利的斗争,应当成为当代西方城市阶级斗争的重要部分,这是哈维建构城市空间正义的落脚点。列斐伏尔较早提出“城市权利”的命题,“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个人有接近一个空间的权利以及拥有作为社会生活与所谓的文化活动等等之中心的城市生活的权利”,每个个体及其所代表的群体有获得在城市居住、就业、接受教育,享受社会福利,参与管理城市等权利。哈维则表现出比列斐伏尔更激进的政治态度,涉及对城市化进程的控制与反控制的博弈。他认为,首先,社会边缘群体要争夺的城市权利,包括防止空间隔离、免于社会排斥的权利,由于资本积累本身以及由资本积累所主导的城市空间的生产和分配,是产生空间不正义的根源,空间正义的价值追求应当体现社会各阶层公正地参与空间生产、消费与分配的意愿。但从根本上说,城市权利是控制空间生产的权利,使城市空间的建设和改造摆脱国家和资本力量的支配,消除空间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性质,以日常管理方式“控制与生产空间的能力是一种权力,通过这种权力,即便是社会地位最低的人也能颠覆空间模式与道德秩序”。

其次,争夺城市权利的斗争,应当与主张异质和多元的阶级运动相联系,才会释放出空间革命的潜在力量。让哈维感到担忧的是,后工业时代的资产阶级也意识到了资本同质化造成的空间矛盾和阶级对立,并进行了适当的策略调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无产阶级进行空间斗争的组织性和坚定性,“一方面,空间障碍和地区差异必须被打破。然而,完成这个最终目标的手段却是必须生产出新的地理差异,这些地理差异成为将要被克服的新型空间障碍”。为提高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的社会认同感,统治集团着力创造一个差异性社会,比如,投入部分资本用于改善无产阶级的工作和居住环境,通过提高无产阶级工资水平,降低其生活成本和引导空间消费的方式,保证了中上层被雇佣人员的住房所有权,这就在地理上分化了无产阶级的反抗力量,社会向着有利于统治集团的阶级管控趋势发展。

在这一历史情境下,无产阶级新的历史使命就是通过激进革命,与更加灵活的、更具适应性的资本主义空间策略做斗争,以无产阶级主导的空间差异打破资本主义的多元空间。哈维建构空间正义是基于对普遍主义正义论和特殊主义正义论的辩证思考,“任何普遍的社会正义原则,它的应用必然伴随着某种不公正”,这种本质主义的正义一元论强调正义价值的绝对性和标准化,由于忽视了正义原则的多元表现而陷入独断主义,而特殊主义正义论强调正义的相对性,鼓励竞争和差异,却因负隅各种局部化的空间抵抗而失去与普遍正义相抗衡的有效武器。哈维则为空间正义增添了后现代主义的建构主义色彩,提出当代空间正义应当建立在包容差异的共同话语基础上,将分散的城市底层和边缘人组织成一个集体行动的联盟,为争取更多的城市权利而斗争,共同对抗资本逻辑支配下的空间秩序,实现城市空间的相对正义。

三、对中国城市空间发展的启示

以哈维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城市空间发展的批判,为我们认识中国城市化现象提供了清晰的视角,有助于我们客观分析资本与城市空间的关系,总结社会主义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征,使我们致力于对中国城市空间过度商品化的自觉内省,强化空间分配的需求化导向,缩小城乡空间差距,完善市民权的保障机制,进而探索社会主义空间正义的策略。

(一)作为城市空间建设的巨大推动力量的资本

对经济效率的追求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提。客观上讲,资金的大量注入在推动中国空间生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迫切需求,使我们从改革开放以前那個人人平等但普遍低效的社会中脱离出来,忽视效率原则的空间正义是流于形式的、抽象的正义,以效率为前提的空间非正义却可以通过调整而得到纠正。城市空间经济的不活跃以致停滞衰退,将使城市中的个体及社会失去生存发展的沃土,不仅使市民难以享受便利的生活设施、科技文化、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也拉低了社会整体的发展质量,可以说,城市空间资本的匮乏会造成更大范围的不公平现象,加深社会的矛盾冲突,哈维所说的社会边缘群体的城市权利更无从谈起。对城市美好生活品质的追求,构成了民众空间权益的重要内容,只有首先将它内嵌于城市空间的生产,才能为空间正义的建构提供动力之源。

在全球化空间生产浪潮的裹挟中,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改革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主动吸纳资本主义因素建设经济开发区,其时恰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弹性生产方式变革进入全球空间生产的阶段,劳动分工的地理扩散和再生产活动的逐步分化,使资本积累跨越地理界限、向外开拓新空间提供了可能,在哈维看来,这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以新的生产能力、社会劳动和空间资源来为资本主义体系内部无法消化的过剩资本买单,这的确造成了全球空间的不平衡发展。但不可否认,中国今天城市化大发展,尤其在城市经济上取得的成就,部分得益于对这一时机的利用,并通过长期加深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得到巩固。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持续发展,城市空间开发释放了资本积累的潜能,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活力,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因素,这意味着资本逻辑支配下的空间生产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依然占主导,中国现有的历史阶段仍然无法超越资本空间化的逻辑,因此,我们要理性看待和利用资本与空间建设的关系,使其成为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经济效率、实现社会财富积累的有效方式。

(二)城市化进程中空间正义的缺失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城市发展由工业生产驱动阶段迅速向空间生产阶段转变,在资本由初级循环转向第二级循环过程中,我们也面临资本主义后工业时期遭遇的空间非正义问题,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化以追求资本积累为特征,随之引起空间生产与资源配置不合理、城市阶层分化等问题在现阶段的中国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中国城市空间正义缺失问题日趋凸显,具体而言:

第一,城市空间生产忽视了空间需求的价值导向,以价值增值为主要目的,导致城市空间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冲突加剧。由于商业化浪潮的推进和国家政策支持,土地商品化、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成片的商品房和商业活动区迅速崛起,大中城市逐渐向商务型和消费型功能发展。在资本同质化逻辑主导下,社会各利益集团拉开空间资源的争夺赛,城市空间生产的投机性需求大大超过了消费性需求,固定资产投资过热引发了两大矛盾:一是空间产能过剩与真实的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矛盾。一方面,全国大大小小的城市开发项目推陈出新,其中不乏脱离经济发展实际而造成盲目的空间扩张;另一方面,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使大量人口陷于一房难求的状态,结果产生大量闲置建筑物,造成大规模的空城现象,城市化危机显现出来。二是为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和空间经济效益,城市商住空间迅速扩大,压制了公共空间的发展需求,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使公共服务产品严重短缺,这两大矛盾反映了城市空问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冲突对抗。

第二,城市空间资源的占有与配置不正义,由空间区隔引起的社会排斥现象严重。在商品化社会,甚至出现城市公共资源私域化现象,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容易向富裕阶层集中,从而剥夺了其他公民享有公共空间的权利。此外,由于城市空间开发,构成对不同购买力的社会成员吸纳和排斥的过程,出现了居住空间上的贫富分异现象,社会底层群体由于就业机会受限,经济收入不稳定,一般聚居在价格低廉的城中村、城郊简屋区、贫困街区等,其生存境况受到严重压抑,社会阶层在一定程度上被空间分割塑造出来,各层级之间的交流出现障碍,阶层之问的矛盾与对立不断显形化。尤其引发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是,城乡二元格局带来的空间非正义现象,它超越所有城市问题,成为空间正义缺失表现之最。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使社会资源逐步向城市集聚,城市日益繁荣,而农村由于发展动力不足,陷入了隔绝、落后的境地,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基础设施、医疗、教育、就业等公共资源和发展机会也有明显差异,这必然导致城乡的分离和断裂,农村屈从于城市,市民与农民发展的非均衡性越发显著。

(三)中国城市空间正义的建构

从当代中国语境来讲,我们需要从哈维批判的城市空间资本化及其非正义现状中吸取经验教训,通过空间正义的价值导向和相关制度安排来规范城市空间的发展秩序,化解城市化危机,其中,空间变革和重构的关键在于,实现从资本主导的空间化倾向向以空间需求为核心的理念转变。

列斐伏尔曾指出,以空间取用取代资本的空间支配,是社会主义空间生产超越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根本。哈维认为,土地和住房参与商品交换的过程,必然要遵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相统一的规律。社会主义空间发展的理想状态应当是,使交换价值服从于使用价值,以社会群体的空间需求推动城市空间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当今中国在推进社会主义空间建设的实践中,发展的天平倾斜向资本利润的生产,因而促使其回归空间使用价值这一目的,保持资本的牟利需求与空间的实际需求之问的平衡非常必要,使“不同社会主体能够相对平等、动态地享有空间权利,相对自由地进行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体现着空间城市化进程中的人之关照,它需要国家、市场、社会多个空间参与主体主导城市发展进程,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具体对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规范和引导资本的流向

应当规范和引导好资本流向,调节资本第二级循环,注重资本第三级循环。首先,防止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热钱流入,促成城市建成环境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减少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弱化政府与资本的联合程度,限制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减轻政府投资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使政府由资本驱使下的运行模式,逐渐向满足社会需求而转变,恢复政府的公共性职能;另一方面,优化公平竞争、高度法治的市场环境,加强政府对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防止各类资本的盲目性流入,合理引导社会性的空间投资行为,中央政府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房地产业、建筑产业的去库存、去产能,完善以空间需求为导向的供给体系,增强空间供给面向需求的适应能力,恢复城市空间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其次,转移过剩的城市商住资金,加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这既缓解了空间产能过剩危机,又满足了民众的公共需求,保障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质量。此外,随着人们对自然生态环境需求的提高,自然空间也应当作为公共空问资源的重要部分加以培育。

2.促进城乡空间统筹

只有将广大乡村纳入城市空间运行机制,才能促成城市良性的可持续的发展,“城乡融合是城市化发展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也是伸张城乡空间正义的原动力”,我们应当加快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在城乡地位平等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分配资源,保证要素问的自由流通和一体统筹,削减城乡空间正义实现的障碍,以乡村空间生产支持城市建设,以城市优质空间带动乡村发展进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空间权益保障机制;科学规划能促进城乡空间的合理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完善空间管理体系,减少因城市扩张造成对乡村地区的蚕食现象;城市与乡村的发展应当保留各自的空间聚落特色,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和文化基因的不同形成独特的建筑风格。

3.维护和保障民众的市民权

空间分配正义反映着广大民众城市空间权益的诉求,哈维把边缘群体发起的社会运动视为反抗空问霸权最可靠的力量,这种空间政治实践不仅在发达国家遇到障碍,在中国也行不通。中国城市化推进过程中,总有一部分群体为国家制度改革和行政决策承担了不利后果,他们会通过居委会、地方非政府组织,或是以集体上访的渠道,申诉因动迁、征地等引起的利益受损问题,这确实是疏通下层情绪、缓解社会紧张的有效途径,但要更高效地维护广大市民合法权益,最强有力的方式还是诉诸國家的力量。

首先,为打破城市空间分异隔离,反抗空间压迫与剥夺,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空间多元利益和空间协调性的矛盾,行政主体应当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合理规划公租房和经济保障房,启动对乡城迁移群体的反吸纳工程和补偿性配给,还要为社会各阶层的交往创造条件,培育阶层之问的空间纽带,通过协商、沟通与合作达到多元利益的平衡,让社会群体共享空间经济的发展成果。其次,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但人的城镇化不可能一步到位,国家应当逐步改变农业人口和乡城迁移者的户籍身份,为他们追加城市居民本来就享受的市民待遇,建立起区别弱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让边缘群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调动他们主动参与建设和管理城市的热情。 四、结语 哈维的空间正义理念是对资本积累主导下的城市空间生产和分配现状的批判,为抵制城市空间实践的非正义现象,整合边缘群体进行对空间的控制是“日常生活中一种根本的和普遍的社会力量资源”,它警醒我们不能沉迷于资本对城市发展的推动力量,而应当将城市空间的发展服务于满足使用价值的需求,将阻碍资本第二级循环中的过剩资金转移至公共服务领域,作为实现市民空间权益的基础保障,并以发展城乡统筹的空间秩序、建构空间利益补偿机制和改革户籍制度,促进人的城镇化,这些都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国家升级空间治理体系过程中的社会关怀。

编辑:邹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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