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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初孙中山与西沙岛务开发关系之考量

2018-06-22

社会科学 2018年5期
关键词:西沙群岛孙中山

摘要:在南海疆域史上,如何认识孙中山和南方政府与西沙岛务开发的关系,是个颇为复杂的问题。据英国外交部档案记载,孙中山和南方政府不仅与西沙岛务开发有关联,且涉嫌出卖西沙和海南岛的权益,当时国内《申报》《晨报》《民国日报》等报刊亦盛传此事,还曾引起琼崖各界人士的强烈抗议,并向孙中山和南方政府提出质问。孙中山等虽一再辩白,但舆论汹汹,一时之间真假难辨,直至近些年仍有人出于某种目的继续炒作此事。其实,以中外文献比较及对南海局势的分析来看,指责孙中山和南方政府的证据皆似是而实非。谣言流传,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外某些政治势力企图制造舆论混乱、挑拨民族情绪以从中渔利,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国内某些报刊、组织团体不究事故而盲从的结果。

关键词:孙中山;南方政府;西沙群岛

中图分类号:K2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8)05-0135-13

作者简介:郭渊,暨南大学中外关系研究所教授,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广东广州510632)

孙中山先生在革命活动中对西沙岛务开发及权益维护采取何种立场的问题,在20世纪20年代初成为国内一些报刊及英国外交部档案关注的焦点。尽管两者的立足点不同,对问题记述的侧重点不同,且互不关联,但能从侧面反映出一些问题,其主要内容之一是指责孙中山和南方政府与日本某公司签署秘密协议,出卖包括西沙在内的中国南部沿海民族利益。长期以来,国内出版的孙中山年谱、孙中山与日本关系等研究著述,以及多数学者的文章基本上不提及此事,少数著述虽涉及该问题的某些方面,但大多语焉不详。与此同时,某些学者出于某种目的,以之作为攻击孙中山和南方政府的由头。为此我们有必要查考文献,结合具体史实进行分析,以还历史本来面目。

一、辨析国内报刊文献和英国外交档案的记载

自1910年代始,日本人持续探险西沙群岛,为掠夺海域资源,避开中国地方政府对岛务开发公司的查核,采取隐蔽方式向西沙渗透,即假借中国商人之手,蒙骗政府,获得岛务开采权。这不仅使中国的边疆权益受到侵害,而且也使社会上出现对政府不利的各种言论,并纷纷将矛头指向孙中山的南方政府。1921年4月,《申报》、《晨报》、《民国日报》等即刊登消息,内容大同小异,指责孙中山出卖西沙群岛权益于日本。4月20日《晨报》刊文说:

孙文此次运动选举,曾将西沙群岛抵借日款一百万以供将来之支配。近日政府已接港探关于此事之报告,以西沙群岛在清季时代已一度沦于日人之手,视为重要港口,多方经营。关于码头,嗣经数次交涉,始获得收回。今孙甘冒不韪放弃利权,万难承认(。)惟调查日本方面(,)该款尚未交付。因此拟于日内由外部正是照会日使声明否认。同时并通知英法葡三国公使一律无予承认 《孙文又以西沙岛抵借日款 中央将向各公使声明否认》,《晨报》(北京)1921年4月20日,第2版。。

此类消息未有确切出处,类似传闻,各报未详加考实。首先,民国时期报刊刊载消息,多署明出自何处及时间,如電通社、合众社或中央社等,以便核实,此消息未载明,使人无从查核。其次,对晚清南海之事,张冠李戴,实未了解东沙、西沙之区别,其所述之事乃晚清时期两广总督张人骏派人收复东沙岛之事,却误认为是西沙群岛。最后,该信息说调查日本方面,究为何人所行,如何进行,未得其详实;还说北京政府外交部将照会日本,并通知他国,此事更无从说起。此消息应为孙中山政治对手所为,为排挤孙,捏造事实,以激起民愤,报刊似为人所操纵。

而在此之前,琼崖地区就有孙中山与某国接洽,以抵押海南岛借款的谣传,孙中山不得不出面辟谣。1921年1月8日,报刊盛传孙文政府以租借海南岛为条件向外国借款,旅省琼崖人派代表谒见孙中山,孙予以接见,否认有此事。1月17日,孙文通电否认有租借海南岛事。略谓:“琼崖租法,奸人造谣,并无其事。”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编:《孙中山全集》(第5卷·1919.1-1921.11),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456页。各报刊自始至终均未拿出确凿证据,如孙与何人签署协议或条约,具体的时间、地点、内容均未得其详,但报刊所载对社会造成的困惑则持续存在。1922年2月5日,旅京琼崖同乡会致电陈炯明与军政府,质问说:“报载孙总裁借款情形,欲以琼岛抵押某国,法使已来干涉。警讯传来,群情愤激。请公自问护法之区,有此违法,以救国名干卖国事,将何辞以对国人。”此时孙陈关系处于决裂状态,陈本可以借此攻击孙,然而他陈述事实,以省长名义覆电说:“琼岛抵押借款,此谣何来,不值一哂。使龙也吠,必有其人。炯明不屑介意,公等亦不必轻信。”段云章、沈晓敏编著:《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增订本),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32页。据学者研究,该事件的源头始于1921年琼崖督办李根源以兴办实业为名,与日本商人借款数百万元之事,沪报传言有军政府卖琼州之说,引起海外人士强烈反对苏云峰:《海南历史论文集》,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140-141页。。各报刊不究真伪,以至于谬言流传。

报刊谣传之事,因无确凿证据,易为人识破。然而此事在中国纷攘之际,却引起了其他相关国家的关注,其中就包括英国。《英国外交事务文件:外交部绝密报告与文件》(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中有一文件,记载着1922年2月5日南方政府与一家日本公司签署协议,为获取武器和弹药,同意日方开发包括西沙群岛在内的南部沿海资源,并享有某些特许经营权。如果该文件内容成立,那么孙中山和南方政府所从事的革命事业就会蒙上一层阴影。某些学者和媒体,以此为由头,从另一角度解析事件,攻击孙中山和南方政府。尽管很多正刊和研究者或回避其事或不以为然,然而此立场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更使该事件扑朔迷离。

为澄清历史事实,我们有必要对该档案进行深入研究。据该文件记载,1922年8月7日,英驻广州总领事杰弥逊(James Jamieson)向英驻华公使艾斯敦(B.Alston)提交了一份机密报告,主要内容是同年2月5日孙中山与“日华林矿工业公司”(Japan-China Forestry,Mining and Industrial Society)代表签订的密约,并说该公司“向南方政府提供武器,作为回报获取某些特许经营权。这个文件(内容不完全——原注)由香港海陆军联合情报局(the Joint Naval and Military Intelligence Bureau)秘书处传递给我的。当孙中山上月16日被驱逐出城的时候,这份不完全的中文原件在总统府的书桌上发现,现在为广州武装力量总司令叶举将军(Yip Kui,Yeh Chu)所掌握”Doc.229,F 2916/110/10,Sir B. Alston to the Maquess Curzon of Kedleston,Peking,August 7, 1922,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这个密约共19条:

1.该公司同意向南方政府提供2万条最新款式步枪,500万发子弹,72尊野战炮,还有1.5万发炮弹,120挺机枪和弹药。

2.该公司同意资助南方政府500万(金)日元。

3.该公司准备与南方政府再签订另一援助资金和武器的协议。

4.南方政府同意将海南岛以及所有广东沿海岛屿的开发权,从厦门以南至海南岛的渔权,全让给该公司专利包办。

5.南方政府同意该公司开发广西之森林、矿业具有优先权。

6.该公司有权利开发海南岛和广东的所有岛屿,但是不能进行陆军或海军的设施建设。南方政府有权停止此类工作,并将其拆毁。

7.为发展工业,南方政府拥有该公司1/5的资本。如南方政府不能找到必要的资金,那么该公司有权弥补财政赤字。

8.如果中国统一,或者如果南北方举行和平会议,那么南方政府一定要履行该协议,并取得北方的同意。

9.该公司有全权开发本合约所提及的岛屿,并可改变某些地方的名称。雇用之劳工须为中国人,但若中国人不能胜任某种工作时,可雇用台湾或日本劳工。

10.该公司有权利组织武装警察,以保卫它们的工业,并服从该公司的命令。

11.地税等将以中国的一般法律为基础。

12.如果该公司为发展需要人们的房屋以及财产,那么南方地方当局必须予以帮助,该公司将给以公平的平均赔偿金额。

13.该公司如有必要,有权利建设铁路或非铁路运输以发展某项事业。

14.公司将由各种委员会所控制,南方政府有权指派1/3的委员名额。该委员会的最高职位须为日本人。

15.该公司同意在本合约签字后四个月,先交付南方政府100万(金)日元,和1/3的军械弹药。南方政府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动员起来。剩余的须等到南方政府为显示其权力,而控制一个省(江西,湖南,或福建)之后。该公司将决定何时交付全部金额,譬如,将攻陷其中一省的省都作为交付证据。

16.所有的细节和其他条款将载于本协议的附件中。

17.当第一次交付款项与军械弹药时,南方政府总统必须签订另一附属协议,并交出充足的抵押。

18.在条约签订后,或者是该公司,或者是南方政府不能履行条款时,双方有权删除之。

19.条约在签署之日即生效Doc.231,Inclosure in Doc.229,Agreement between Southern Government and Japan-China Forestry,Mining and Industrial Society,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

该文件为英国外交部档案所载,似乎证据确凿,故成为某些学者质疑孙中山出卖民族权益的证据之一。如果该协议内容属实,那么日方则以支持南方政府革命的名义,从资本运作、分期付给再到中国南部沿海资源开发、行为保障等方面,获得一系列特权。尤其是该协议第15、17款的规定,近似于要挟革命政权,似乎政权的存在和发展与该公司有莫大关系。然而有如下问题英国外交部文件不能解决:(1)无论是条约还是协议的签署,必有各方反复协商的经过,且会涉及到具体人员、协商次数,以及某些条款的變化过程,即双方讨价还价过程。在关乎民族权益问题上,各种条约或协议的签署,很难有一锤定音之事,即使一方处于迫不得已的处境,也未有完全屈从接受而不折冲之事。而由上述文件之内容,可概见中方权益受损甚巨,却未见彼此讨论过程。(2)这份“不完全的中文原件”,自始至终未见全貌,英国情报部门对此事的跟踪调查未见任何进展。既然是英方内部文件,那么各方就没有必要隐晦,然而此后却未见对该事的电文或信函,这只有一种可能,即此事为虚无之事。不仅如此,该事相关方的日本公司(如果存在的话)及中国档案文献,亦未见对于此事的记载或相关人员的回忆。由此可见,英方仅得一不完全文件,未深究其之所以然,就断言为南方政府与日本公司签署之协议,进而推测全貌,于理于情都不合。

对于此“协议”是否存在,英国驻广州总领事杰弥逊后来谈及此事,不得不承认“支持上述之论的实际证据很难到”。他勉强解释为,只要列强对南方政府的武器禁运仍然有效,日本公司就不可能进口“协议”所规定的武器。为了证明此事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他又寻找了间接证据,一是在5月底发生的一起案件中,江门税务在一艘香港中国公司经营的英国船只上,发现30只自动手枪,21只毛瑟手枪和2000发子弹,并判断这些武器必定是因走私而进入和流出香港。一是当美国和英国副领事去拜访叶举时,了解到以前孙中山的卫队有50只自动步枪或机关枪,在上个月15日兵变时17人被抓获,并判断“这些武器可能全部是从马尼拉走私进入广东省,大概是从美国出口的”Doc.230,Inclosure in Doc.229, Consul-General Jamieson to Sir B.Alston,Canton,July 11,1922,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然而上述“证据”显示,这些武器的走私与美国和英国方面有关,而与日方没有任何关系,这也可间接证明日本公司没有进行这方面的走私活动,那么南方政府出卖民族利益就无从说起了。

自该报告出现之后的半年多时间里,英国驻广州领事馆未有相关文件或报告出现,英国外交部亦未咨询此事,似乎对此事并不十分关心。一直到1923年3月26日,杰弥逊在致英国驻华公使、北京的外交使团团长麦克利(Macleay)信函中,承认他曾向公使馆提供了“传言(purported)孙中山和某日本公司签订秘密协议,运用日本资本开发南海之事”Doc.22, Inclosure in Doc,21, Consul-General Jamieson to R.Macleay,Canton,March 26,1923,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8, China, June 1923-December 1924,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然而他没有对此事进一步解说。自此之后,英国外交事务文件未再提及此事。

这与英国和南方政府的矛盾有关,当时双方矛盾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英国政府只承认北京政府是合法政府,对南方政府采取敌视态度,多次拒绝南方政府改善双边关系的请求,这自然引起南方政府的不满;二是双方之间的“关余”矛盾关余是指海关税收在扣除了以关税作抵押的外债和赔款之后所剩的余额部分。作为国家税收的一部分理应由中国政府保管,但是由于中国的海关管理权长期在外籍税务司的掌控下,辛亥革命后解送关余的权力便落到了在华列强组成的公使团的手中,成为操控中国内政的一个工具。参见栾景河、张俊义主编《近代中国:思想与外交》(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49页。,英国因其利益受损,反对南方政府收回“关余”的政策。正是因为英国与南方政府有纠葛乃至于敌意的存在,从这一角度出发解读孙中山与日本某公司的协议一事,似乎就是他们攻击孙中山的由头。

研究此问题,需区别“日华林矿工业公司”与日本商人平田末治所组织的“南兴实业公司”。如果按照上述协议内容来看,假使确有“日华林矿工业公司”,那么该公司的规模、组织机构和能量应是十分巨大的。而“南兴实业公司”主要是平田末治等几个日本商人组织的,规模较小,资本总量十分有限,属于日本民间性质,不可与上述公司同日而语。它渗入西沙岛务,盗采西沙资源有一过程。据日本学者的研究,广东香山县商人何瑞年曾支持孙中山革命活动,这给孙中山留下深刻印象;正是由于孙中山的支持,何瑞年才得以承办西沙岛务[日]浦野起央:『南海諸島国際紛争史――研究·資料·年表』,刀水書房1997年印行,第170頁。。中文文献中亦有类似记载,不过未若日文资料那样详实。何瑞年承办初期,实为中国人自主经营,一直到1921年底至次年初,日本因素始得渗入西沙开办事务。日本商人利用日本驻广州领事、台湾总督的支持,假借何瑞年之手不断增强在西沙的存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英国外交部档案对日本掠夺西沙资源的描写,实际上是平田末治所组织的公司,而未提及“日华林矿工业公司”。

二、英国对日本在西沙存在的关注及考量

英国之所以反对南方政府发展与日本的关系,主要是担心日本在中国南部沿海地带或离岸岛屿的存在,进而获得立足点,这将使其获得某种战略优势,向北可获取中国南部地缘利益,向南可控扼中国沿海、南海航运的发展,这极有可能改变英国在中国和东南亚地区的地缘优势地位。这不仅会威胁英国的航海利益,而且会对其东南亚殖民地形成某种威慑,英国在远东最大的海军基地——新加坡基地将受到直接影响。1922年9月15日,英国海军部在致外交部的一封信函中对此有一分析,所阐述的观点很具有代表性。它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解释英国反对日本人在西沙群岛活动的原因所在。

1.当局要求关注远东地区的外交政策和海军战略之间存在的密切关系。他们以忧虑的态度看待日本企图在中国沿海地区,或在任何离岸岛屿,特别是那些在香港南部某处获得一个立足点。几乎没有必要强调,在远东地区的海军战略形势可能会受到此类任何尝试的影响。

2.我们会记得1921年10月14日举行的第10次帝国防御委员会的常设防御小组委员会会议,委员会接受当局的观点,即关于日本在台湾以南建设一个海军基地是不受欢迎的。这将威胁与香港的联系,致使日本更接近我们在远东地区最先进的海军基地。

3.因此当局会建议,正如寇松侯爵所考虑的,就像孙中山之事那样,大英帝国应继续反对中国任何一方,显示出割让或出卖中华民国的沿海财产和岛屿主权的倾向Doc.234,F 2979/1292/23, Admiralty to Foreign Office,Admiralty,September 15,1922,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

就西沙群島来说,在20世纪上半叶英国始终认为它的军事战略价值不大,这样的论述很多,但又认为日本如果兼并了处于香港和新加坡航线上的这组群岛是不可取的,担心它会假借商业幌子,向南延伸势力。这也是日本兼并他国领土的一贯做法,经济力量先行,进而军事力量跟进。英军驻中国总司令在此问题上与英驻华公使馆参赞克莱武(R.H.Clive)有一段对话:“西沙群岛不是一个良好的锚地,但是它能为小船提供某种庇护,它们的地理位置恰处于新加坡至香港的贸易航线上,必须证明尝试使用它们作为潜艇或突击者的基地。”Doc.229,F 2916/110/10,Sir B. Alston to the Maquess Curzon of Kedleston,Peking,August 7, 1922,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这说明英国已经意识到西沙群岛的某些地缘作用,认为它如果被某些列强所控制,那么可能会对英国航运造成威胁。为此关注进而设法阻止日本在该地区的存在,或者某种倾向性的发展,就成为英国政府考虑的问题之一。在此背景下,对于日本与孙中山接近,并藉此增强在中国南部的存在,英国必然持反对立场。

英国政府对日本人在南海地区的活动保持密切关注态势,即使在双方关系发展处于良好之时依然如此。1911年12月,英国驻淡水、台湾领事报告说,日本船只为到西沙捕鱼,现正在台湾做准备。台湾岛内报纸还报道说,西沙群岛尚未有明确的所有者,将被日本兼并。这自然引起英国的警觉,因此时日本人在南海的活动范围还不大,对西沙处于探险时期。迨至一战后,日本利用列强无暇东顾之机,在远东地区乘隙扩张势力。在华盛顿会议召开之前,英国的海外自治领认为,日本的扩张行为对它在太平洋地区的利益构成了威胁,为此呼吁英国政府必须加以保障。此时英国内阁逐渐意识到,英国需要明确远东地区最大的现实情况,就是日本希望将其过剩的人口转移到中国,缓解岛国压力;它在占据台湾与朝鲜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对中国的环形包围圈,英国需要看清日本力量和野心,它与中国签订的一系列协议,目的是形成排他性的势力范围参见石瑜珩、戴宇《20世纪20年代英国的远东均势政策及其对英日关系的影响》,《史学月刊》2017年第4期。。

为监视日本向南海地区活动动向,香港海陆军联合情报局跟踪调查日本在中国南部沿海和西沙群岛的活动情况。1922年6月,情报局接到海军情报官员(Naval Intelligence Officer)的报告说,1920年联络官(Liaison officer)指示调查海南海峡和香港之间的中国沿海,是否日本正将其作为可能的舰队锚地进行勘查活动。同时,也要调查日本是否正在寻找一处可能的舰队基地Doc.242,Inclosure in Doc.240, Japanese Activities in South China, Naval Intelligence Officers Reports,June 1922,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海军情报官员调查过程中,注意到有的日本人以各种身份为掩护,如行医、摄影、旅游等,涌入海南岛,并伺机开展活动1921年8月,两名日本人从广州至江门(Kongmoon)。他们的参观恰逢日本意图将铁路从江门延伸至海光(Kwong Hoi)。铁路经理接见了他们,他们说想开发圣约翰岛(St.Johns Island),作为回报将投资于铁路。广东省政府听说此事后予以拒绝。。而恰在此时,日本人在西沙群岛的活动逐渐扩大。1921年12月,一艘日本船只到达海南岛南部保平港(Pau Ping Harbour),“西沙群岛(帕拉塞尔群岛)工业公司”(West Island(Paracels)Archipelago Industrial Company)雇佣的中国人和日本人在此下船,以兴建西沙群岛一港口。平田组织人员来西沙掠夺资源,是在日本人逐渐向扩大在东南亚、南海的背景下进行的,他们以实际动作推行日本的经济扩张为军事服务的计划。英国外交部档案记述了如下内容:

第一,西沙富有磷矿,日本人不断将资源运走。当时中国地方政府对西沙群岛的调查,是逐岛进行的,内容虽详实,但主要描述的是事件发生之后的群岛境况,如各岛资源分布、资源被盗采情况等,呈现出一种静态特征。与之相比,英国外交部和军事部门掌握的情况,有对日本人在西沙活动的动态描写,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中方文献记载的缺失。1923年11月,英国驻香港陆军中尉比彻姆(Beauchamp)致函英军驻中国总司令说,他那里经常有日本向西沙群岛渗透的大量信件,日本人在群岛之事无疑是事实,“然而由于对这些岛屿没有可靠的报告,许多人怀疑他们,我认为大部分都是毫无道理的。”为了证明上述说法,他提到如下事实,1922年1月英驻淡水领事致驻横滨商务参赞的一封信中,对西沙磷矿及日本人的采矿活动进行描写:“似乎表明,这个岛屿(永兴岛——笔者注)存储大量磷矿,以至于附近海水都红通通的。在群岛中的邻近岛屿上,也有磷矿存储。我推测到目前为止,大约有1600吨是由爆破产生的,其中‘卡辛纳丸号(Kashina Maru)在去年的某段时间从岛上运走300吨,另300吨运至打狗(Takow)然后再至日本,还有1000吨尚未运出。”Doc.78, Inclosure in Doc.77, Lieutenant Beauchamp to the Commander-in-chief,China, November 2,1923,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8, China, June 1923-December 1924,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

日本人是管理者和组织者,从事具体劳务工作的是本地人和台湾人,其中后者占绝大多数。1921年12月,日本工程师15人对西沙群岛进行了“矿业和沿海”的勘测工作,认为应有300名台湾劳工从事磷矿开采工作。次年5月15日,300名退役军人就到达西沙群岛。香港税务机关的稽查活动,也证实日本人不断往返西沙。1923年11月1日,一艘日本电动帆船“南洋丸”号(Nanko Maru)坏在香港,船上发现炸药等爆炸物,后被税务机关拖走并搜查。该船长承认,他们前往西沙群岛,为那里的矿工们运送装备和物品。另外,船长还说,在西沙有14名日本人从事磷矿挖掘工作。日本人运送磷矿、增加补给有一定规律性,一艘蒸汽船每隔两或三个月来西沙群岛一次;工人的工资较低,每百斤磷矿得到1-2元。

第二,日本人掠夺活动已历多年,分布在永兴岛、甘泉岛和珊瑚岛、东岛,且进行规模性开采。1922年6月,英驻香港海军情报官员,主要根据2月8日崖县政府派委员陈明华调查后的报告,对西沙群岛的磷矿亩数、储藏情况,以及日本人活动,向香港海陆军联合情报局进行了报告。该报告记载西沙10个岛屿,其中9个岛屿与陈明华调查相同,不同者为石岛,陈的调查报告则为晋卿岛。这应以中文文献为准,因陈明华为调查后即撰写的报告《崖县县长呈文》,载陈天锡编著《西沙岛东沙岛成案汇编·西沙岛成案汇编》,第50-51页。。不过,英方情报中的相关情况介绍,为中方文献所无,从中可看出日本人掠夺西沙资源的情况:

岛屿英文名称矿场(华亩)磷矿储藏其 他北岛North Island(Po Tao)20 262丰富中岛Middle Island(Chung Tao)14 956南岛South Island(Nam Tao)9 426赵述岛Tree Island(Shu Tao)6 466较少永兴岛Woody Island(Tor Shu Tao)136 832有大量磷矿,新旧相互堆积。这是最好的岛屿。很多磷矿已被收集起来等待运输。当地人说,最近两年人们一直在这里工作,一艘大轮船将其运走。那个来的人,让所有的本地人都去干活。他们不能说出这个人是哪个国家的。石岛Cave Island or Rochy Island(Ngan Tao)不好东岛Lincoln Island(Ling Ching Tao)195 611公司将用最大力量开发这个岛屿,一座冶炼厂可能要兴建。本地人说,矿场已被加工。很大且繁荣;适合耕耘。可能有港口。考察队在此岛花费了很大注意力,并勘测了海洋。甘泉岛和珊瑚岛Liu Tao and Pi Tao矿场被开发大约有220华亩。富有磷矿,多是通过原始的方法获得的。这里有很多已被加工的磷矿。本地人说,一年半之前一个人雇佣了20名本地人,然而产量很小。这个人说,他被政府派来采矿,以制造“军需品”。深航岛Tao Tao Island9 703很贫瘠

由上表可见:(1)甘泉岛和珊瑚岛富有磷矿,日本人在此活动已有18个月,雇佣本地人20名,磷矿“多是日本人通過原始的方法获得”Doc.242,Inclosure in Doc.240, Japanese Activities in South China, Naval Intelligence Officers Reports, June 1922,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而陈明华的报告主要记述了岛上磷矿堆积情况,对日本人盗采过程谈论较少陈明华在报告中说,甘泉岛尚有未及运出的麻包装载、堆积300余包,磷矿大小共12堆,夹杂石灰质者共9堆;珊瑚岛有麻包装载、堆积400余包,磷矿大小共8堆,夹杂石灰质者共6堆,以待起运。《崖县县长呈文》,载陈天锡编著《西沙岛东沙岛成案汇编·西沙岛成案汇编》,第50-51页。。日本人的活动背后有该国政府的支持或默认,至于说如何支持,囿于文献尚不能还原历史面貌。至于说西沙磷矿的作用,众所周知经过加工后可用于农业生产,至于说用于“军需品”,该文献未述其详。(2)日本人掠夺资源的活动,主要集中于磷矿储存丰富的永兴岛,并进行了相当规模的开发。据当地人说,在最近的两年里,他们一直在永兴岛工作,轮船多次往返台湾至西沙之间,将磷矿运走。在20年代末广东省政府委员邝嵩龄间接从日本方面了解到,日本人每年由永兴岛运走的鸟粪有1-1.5万吨丁颖:《西沙群岛磷矿调查实录》,《广东建设公报》1929年第4卷第5期,第103页。,几年间运走的数量是很可观的。与此同时,东岛是日本人计划“用最大力量开发”的岛屿,并计划兴建一座冶炼厂,这可以看作盗采活动的扩大。然而由于琼崖各界的反对,广东省政府吊销了何瑞年的营业执照,日本人被迫终止了盗采活动。

第三,日本人的组织活动基地在台湾。1921年初,平田在广东寻找“开发”西沙“合伙人”的时候,曾得到台湾总督府专卖局长贺来佐贺太郎、庶务长池田、总务长下村宏的帮助;后来他在台湾组织了“南兴实业公司”,主要业务是掠夺西沙资源。据英国海军部报告,1922年2月13日,英国人科尔内斯先生(Messrs.Cornes)和一家英国公司,询问横滨商务参赞克罗威先生(Crowe),希望弄清是否有一个叫平田的日本人,占有靠近中国海岸且蕴藏着磷矿的一个小岛的有关情况。他们也对日本政府进行询问,然而“日本化学工业公司(the Japanese Chemical Industrial Company)没有提供任何信息”。英方对平田的调查活动目的何在,文献未予说明。不过调查结果显示,平田所为是私人行为,未经日本政府的授权和登记许可。为弄清此事,克罗威又询问英国驻淡水领事布特(Butler),布特回复说:可以确定的是,在1921年11月平田在打狗(Takow)有一间办公室,他曾携带一封Baron Den 写的推荐信,在广州拜访了孙中山,并从南方政府那里获得开发西沙群岛的特许权Doc.242,Inclosure in Doc.240, Japanese Activities in South China, Naval Intelligence Officers Reports,June 1922,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然而地方政府调查后发现,何瑞年公司的资方为日本人,因此进行了激烈的反对。

日本对西沙群岛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英方估算其资本已达到100万美元。英国海军部官员担心,日方资本现正作用于西沙群岛及其领水,海南将在日本的影响之下。“公司的计划是开发西沙群岛的矿场,并将适合于耕作的岛屿,开垦为农场和盐地,并垄断附近水域捕鱼权。如果矿场业务利润可观,他们将建立一座冶炼厂,一个海产品罐头厂,一个港口和防波堤,也可能建一个火柴厂和一座肥料厂。”Doc.242,Inclosure in Doc.240, Japanese Activities in South China, Naval Intelligence Officers Reports,June 1922,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在这里,英国海军部官员虽然没有再提及南方政府与日本签订协议将广东沿海的所有岛屿、从厦门之南至海南岛的渔业权利授予该公司之事,但日本在西沙的存在是其所担心的,认为日本有在该群岛建筑潜艇基地的野心。正如英国海军部给外交部的信函中所说:“几乎没有必要强调,在远东地区的海军战略形势可能会受到任何此类尝试的影响。”Doc.234,F 2979/1292/23, Admiralty to Foreign Office,Admiralty,September 15,1922,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

在追述島屿历史过程中,英国政府有对中国拥有西沙主权的肯定,而这一立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变化。英国海军情报部认为:西沙群岛可能在16世纪被葡萄牙人首次发现,在19世纪被反复勘测,但直到1909年6月6日没有人正式占领之,而此时中国国旗被一名中国海军军官升起。尽管英国情报部对中国拥有西沙的历史追述并不正确,但它肯定了1909年中国地方政府对西沙群岛宣示主权的国际法意义。英国外交部文件在记述日本人掠夺西沙资源的活动之时,也指出他们并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而是假借中国商人之手,说是中国资本,并在中国人控制下。该事之所以泄露,情报部认为由于日本人的国内宣传,使中国人知晓此事,于是抗议之声迭起1922年2月,公司一个委员会成员去了日本,在日本媒体上为日本资本做宣传。该新闻传到广州,引起了极大反对。Doc.242,Inclosure in Doc.240, Japanese Activities in South China, Naval Intelligence Officers Reports,June 1922,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7, China, March 1922-May 1923,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实际上,崖县政府调查后,发现公司的资方全是日本人,因此进行了激烈的反对,而在此之前,“三亚港全埠早已知之”《琼崖公民对西沙群岛危亡宣言书》(一九二二年),载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琼崖大革命史料选编》,1994年4月,第15页。。

三、琼崖人士请愿与孙中山的解说

1923年孙中山回粤重组大元帅府不到一个月,又即传出他出卖海南岛权益之事。文献中对此记载较早且有内容者,为英国人所为。1923年3月26日,英国驻广州领事杰弥逊致函驻华公使,告知日本和孙中山之间正在磋商开发海南岛的协议。在备忘录中,他提到获得该信息的渠道:根据专门而又非常机密的情报,从X先生处获得,据悉关于海南岛贷款的谈判正在两个日本代表之间进行,即X先生和孙中山的代表廖仲恺(Liu Chung Kai)先生,这些条款一旦确定,就会被转发到台湾,然后再从那里传到广州,在那里他们将被提交给孙,以获得他的意见。日本代表草拟的条款和保证如下:

1.日本公司同意贷款给孙中山2000万(金)日元。

2.孙将用这笔钱雇佣他的遣散士兵,建设海南岛的铁路和公路。

3.这些工作的一定比例,一定由日本劳工和资本来实施。

4.开发海南岛的组建公司的资本,至少八分之五是日本人的。

5.日本公司贷款给中国公司具有优先权,该公司为开发海南岛而组建。

6.日本公司对(海南岛)的森林、矿业和渔业享有一定比例的专有权,并且中国在实施开发任何权益之前须首先与其商量。

7.一旦协议签订,实施贷款,依照低款开发海南岛,日本公司配合中国组建公司。

8.如中国要建设无线电报、电话、电气装置,或者铁路,他们需首先与日本公司协商,并尽可能从日本获得材料。

9.为了安装通讯设备,日本有权在岛开辟港口和口岸。

10.第九款所授予的权利,不包括海军或陆军的行动。

11.如中国需要进一步财政支持,日本应有优先供应权。

12.在开发海岛过程中,如果与本地人(the “Mui-tze”and”Lai-tae”)发生矛盾,地方当局应尽力保护日本人及其权益Doc.23,Inclosure in Doc.21,Memorandum,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8, China, June 1923-December 1924,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

杰弥逊认为,双方对于此协议的协商依然在进行,一些小的改变应该是有的。不过他认为此事没有实践的可能性,“我不太重视那件事,因为我认为这是海南发展计划的一个混乱版本”Doc.22, Inclosure in Doc,21, Consul-General Jamieson to R.Macleay,Canton,March 26,1923,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reports and papers from the Foreign Office confidential print, P.Ⅱ,Series E Asia,Vol 28, China, June 1923-December 1924,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1994.。这时海南岛的客观形势,无法使日本在岛上立足。当时盘踞海南岛的军阀邓本殷,实行独裁统治,他与美国关系走得很近,日本几乎无插足之地,当然南方政府也不可能执行开发海南岛的计划。杰弥逊还指出,日本人近来不寻常地穿梭于香港和海南之间,他试图获得有关此事的详情,然而由于上述原因,此事没有下文。其实,更主要是由于该信息是谣传,英国外交部对于此事的调查和记载也就不了了之了。

孙中山向日本出借海南岛、西沙群岛之权益,当时为国内报刊所盛传。对此,旅港琼州同乡会发出挽救琼州的通电。广东省议员林超南,致函省署质问该事,省长徐绍桢据函后,即函复否认《粤人关心海南岛》,《申报》(上海版)1923年4月8日,第7版。。为廓清事实,1923年4月9日,孙中山再次否认以海南岛作抵押向日本借款事。据粤海关情报称,大元帅府对琼州的学校和公众团体发表声明,否认目前流行的要把海南岛抵押给日本以谋取一笔贷款的谣传。声明让公众放心,并指出,这是陈炯明党羽散布的恶毒谣言,其目的在于搞垮现政府广东省档案馆编译:《孙中山与广东——广东省档案馆库藏海关档案选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71页。。粤海关搜集的情报,为海关外籍税务司签阅,不是出于宣传、公布的目的,因而记录整理者力求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大元帅府公开对琼州社会各界辟谣,由此可见当时谣言之盛。

在孙中山、大元帅府辟谣之后,日本租借海南岛之事渐息,然而琼崖社会各界反对日本人假借何瑞年承办西沙岛务之事又起。1923年4月1日,琼崖留省各界人士在琼崖会馆召集全体大会,黄耀武组织会议,报告省长陈席儒根据省会议决,及琼崖人士请求,曾下令将该日本人创办之“西沙群岛实业公司”注销,勒令停业。然而该公司置若罔闻,经营如故。近来何瑞年运动省政府,推翻前案,继续经营,“闻政府中人,将有徇情俯准之议”《粤人关心海南岛》,《申报》(上海版)1923年4月8日,第7版。。会众闻讯激愤,公举代表10人及琼籍省会议员,联赴元帅府及省长公署请愿,要求维持前案,以实力驱逐日本人出境,并以书面呈请帅府及公署。同时,又通电琼崖各界,力争坚持到底。4月10日,孙中山在广州与海南岛代表黄耀武等人谈话时,孙、黄有一段对话,原文如下:

(黄)诘其是否准日人西沙实业公司恢复。孙承(认)此事,并谓西沙不过枝叶,琼人何不从根本将琼改省,然后自撤销该公司。黄谓何必俟改省,请顾琼民意。孙谓昔四万万人均谓清朝深仁厚泽,余独反对,可知民意未尽得当(十日下午六钟)《国内专电》,《申报》1923年4月11日,第4版。郝盛潮编的《孙中山集外集补编》将《申报》刊载内容收录,但略有不同,如《申报》原文有“黄诘其……”,郝改为“黄谓……”另,原文有(十日下午六钟),郝编写中未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1页)。。

此文刊载于《申报》,后被收入郝盛潮编的《孙中山集外集补编》,但均未有释义。这段对话颇有令人费解之处,其关键点之一是琼建省与西沙事件之关系。从字面理解,孙对该公司恢复西沙岛务是知道的,这能否说明他对何有偏向?之二,他认为琼要改变目前状况的关键点是建省,然后自可撤销该公司,这似乎又暗示他着眼于“根本问题”的解决。因上述对话未提供相应的背景材料以及其他解释性文字,因此需要寻找其他佐证,或许有利于解释上述之言的要义。

对上述之事记载颇多的是4月20日、21日的《晨报》,其连续刊文,内中说何瑞年公司在孙中山回粤后以30万元报效军饷,运动恢复承包西沙岛务,琼崖人士闻之,于4月1日召开旅省琼人全体大会,选举代表黄耀武、吴乾煦、林鸿茂、王耀南等,于几日后向元帅府请愿。双方的对话内容梗概如下:

首由黄代表陈述该公司确系日股,屡经琼崖琼崖人民集会反对,请愿撤销,并由省议会议决,咨请省署执行,省署始于去年下令撤销。近闻该日人野心未死,运动恢复,政府且有府准之议,未审确否。

孙氏答谓,该公司系余手批准,借用日资则有之,谓为日股恐未必是。省议会余早认为无存在之价值,违法政府之撤销,更不足道。况该岛离琼颇远,更论如何,绝无妨碍。譬之,琼崖犹根也,西沙犹叶也,余早数年已倡议琼崖改省,以图自立之论,琼人何不从根本上做功夫,而斤斤于一叶。即该公司为日人股,应该注销,亦可俟诸改省之后,由琼人为之耳。

吴代表略谓,该公司职员工人,完全系日本人,且驻有日本兵,琼之渔船往彼者,日以千万计,故知之极稔,前陈炯明之撤销该公司,非系不满于何瑞年,亦非出于自动,纯系琼人奋斗力争之结果,吾瓊人以为违法政府,尚知服从民意,推倒该琼崖公司。今大元帅素抱民治主义,必不因保护日人权利,竟置全琼民意于不顾而恢复之。况政府如认为有撤消之理由,应即撤消,何必俟诸改省之后。

孙氏答谓,当满清时,四万万人民皆谓满清深仁厚泽,余一人独反对之,民意未尽可服从也。

次由林代表请示最后断语。孙氏曰,余手予之,当由予手复之。

各代表愤恨而出,现闻省署已准该日人恢复公司。

由该报导可看出双方意见相左,结局不欢而散。姑且不论《晨报》对南方政府持有的一贯反对立场徐铸成后来回忆说,当时《晨报》攻击矛头指向南方政府,“不仅反苏、反共,连坚决创导联俄、联共的孙中山先生也成为他们疯狂攻击的目标”。《报海旧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53页。,由上述记载,并结合当时琼崖各界反对何瑞年勾结日本人盗采西沙资源的历史来看,孙中山支持何瑞年承办西沙岛务,似乎确有其事。不过亦不能排除该报借其事而攻击孙中山和南方政府这种可能性,即由该报的标题“孙文之买产与割地”(4月20日、21日连续刊发)就可见其端倪。我们再结合如下史料进行分析。

曾为《新琼崖评论》创办人、“建国海陆军大元帅府铁甲车队”队长徐成章,在孙中山逝世后于1925年4月15日撰文纪念,亦回忆请愿之事:1923年春,革命联军驱逐陈炯明出广州,“中山先生回粤组织帅府,我因西沙岛问题,与琼崖各界人士十二人当请愿代表,往帅府见中山先生,中山先生除解释西沙岛问题外,特别叫我们发起改省,并说:‘诸位是琼崖人,要图救琼崖,须先将琼崖改为行省,直隶于革命政府,中山先生看见改省为救琼崖的良方,句句说出,多是责备我们应负责任等语。”徐成章:《中山先生逝世后与琼崖》(1925年4月15日),载陈永阶编《琼崖革命先驱者文集 海南党史资料》,海南新华印刷厂印刷,1985年9月,第119页。

根据上述文献对此事的报道或记忆,可以对如下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第一,未明确孙中山如何解释西沙问题。由《晨报》所载内容看,孙中山认为该公司之经营西沙,为其亲手批准,中国商人吸引了日资开发岛务,但未必是由日本人控制该公司。在该公司成立时,实际情况确实如此,迨至后来日本逐渐控制了该公司股本,代表请愿时已经属于这种情况了。这是孙中山未了解事实真相,而琼崖民众不满意政府的主要原因。

第二,双方对“民意”的理解不同,意见相左。黄曾说要孙注意“民意”——琼崖人民要求驱赶日人出西沙;吴乾煦也多次提及“民意”,并责备孙罔顾民意。孙未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而是从反清历史看“民意”并不一定真实反映历史发展需求。此记载似乎表明孙之答非所問,未能明确地将他的意见表达出来。这或是记载的缺漏,或者是孙感觉在此点上双方没有共同语言,顾左右而言他。

第三,孙中山认为问题的根本解决,是琼崖建省,“琼崖犹根也,西沙犹叶也”。这是孙长久以来的主张,并在多种场合下阐释过。他认为如果琼崖建省,为革命力量所掌控,如此西沙等问题必定会顺利解决。后来徐因请愿讨邓本殷事第二次往见中山,孙责其发起组织琼崖行省大会,以促琼崖改省的进行。徐说:“由这两次训话中,我们才认识中山先生对琼崖的注意,才认识中山先生指示我们救琼崖的方法。”他后来又深有愧疚地说,孙中山对琼崖的设计,“非一般人所能及的”徐成章:《中山先生逝世后与琼崖》(1925年4月15日),载陈永阶编《琼崖革命先驱者文集 海南党史资料》,第119页。。

第四,从当时的琼崖局势来看,邓本殷率部盘踞琼崖,依靠琼州海峡屏障,自立门户,阻碍革命向南发展。在此形势下,对于西沙的管控,邓更具有地缘优势,革命势力想绕过海南岛进入西沙几乎不可能,更何况当时南方政府海军力量薄弱,亦未有这方面的筹划。结合上一点可以说,如琼崖建省自立,隶属于南方政府,可自行解决西沙问题。这是孙中山所强调的,可以说这一点很重要,是解决西沙问题的前提。

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即孙中山与列强之关系,学者们对之研究已经很深入。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孙中山在政权等根本问题上,对列强从不妥协,不会为一时之利而姑息对方,其突出表现为“关余”之争参见戴鞍钢《孙中山与“关余”之争》,载丁日初主编,陈绛、沈祖炜副主编《近代中国》(第二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73页。 。由此可证明,孙中山在民族根本利益上,尤其是领土主权问题上,是不会妥协的。在与琼崖代表谈话过程中,尽管孙中山称西沙问题为“枝叶”问题,似显示出他未重视西沙作用,但由“琼人何不从根本将琼改省,然后自撤销该公司”之句,似倒出他对琼崖此时形势颇为无奈之意,其原因如上所述。

从英国外交部文件和中方文献记载,来看此时孙中山与西沙群岛的关系以及日本对西沙资源的掠夺,就可以看出英国关注的焦点不同于中方。对于日本南下扩张的倾向,英国保持警惕和反对态度。1920年3月,英国外交部在给帝国国防委员会的备忘录中指出,日本期望并试图在中国和太平洋地区扩张,这威胁到英国在香港、马六甲海峡地区和太平洋岛屿的地位,英国采取反对立场。在英美不断施加压力的情况下,日本不得不采取协调外交立场,在巴黎和会上采取让步政策,暂缓对太平洋地区的扩张,但它不会真正放弃既定目标,只是暂时以经济侵略代替武力扩张。日本人对西沙资源掠夺的行为,得到了日本外务省、台湾总督府的支持。英国情报部门对此是有所觉察的,对于日本人的行为动向,主要是与南方政府的联系,其采取警惕和反对立场,并未公开表明态度,而是搜集相关情报,研判形势的发展。因为当时日本政府尚处于试探阶段,立场尚不明朗,故英国未采取相应动作,尚未有针对性的政策出台。英国主要担心日本藉此扩大在中国南部沿海和离岸岛屿的存在,并获得立足点。

而从中方文献来看,围绕此问题更多关注的是民族权益的维护,琼崖社会各界主要在报刊和各种传闻的影响下,举行集会活动,向南方政府进行请愿,他们维护民族权益的目的和动机是真诚的,希望在协商和规劝乃至于压力的基础上,迫使当局者考虑民族利益的维护。但由于对此事件缺乏深入调查,未对相关人和事进行深究,故琼崖社会各界看似正义的行为,多少有些盲动的因子。同时,南方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主要渠道是对话协商,未有其他渠道作为补充,如此单一的渠道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彼此意见的交流。正因缺乏有效平台和意见沟通机制,从而使双方对问题的解决路径、孰轻孰重等磋商内容,存在一定的认知差异或意见矛盾,在沟通失败或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双方的矛盾分歧依然存在。这种境况很容易为某一方的政治对手或其他政治力量所利用,并成为某些报刊媒体放大宣传的载体。在当时的情况下,无论南方政府还是琼崖社会各界,都缺少报刊和媒体作为其发声的得力工具。这种情况自然使他们都处于舆论的不利风向上。

目前还没有证据材料说明,孙中山的国内外政治对手是如何策划报刊、舆论界攻击污蔑孙中山和南方政府的。不过在广东政治局势发展过程中,孙中山的政治对手还是控制了一些报刊媒体资源,这也是他们盘踞广东期间有意经营的。在孙陈政争中,便有陈炯明一方利用报刊造谣污蔑孙中山和南方政府的现象。也有对革命政权长期持反对立场的报刊,如《晨报》等的多次宣传。至于其他报刊所载消息,则很多为以讹传讹之语。孙中山曾对辛亥革命前中国报刊良萎不齐、鱼龙混杂的状况十分忧虑,曾撰文予以抨击。迨至大革命前夕,孙中山指出某些报刊,对于国民党和他本人一向持反对意见,“难保非中伤挑拨之故智,望舆论界注意了解”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编:《孙中山全集》(第7卷·1923.1-1923.6),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9页。。

通过对英国外交部档案和国内有关报道的分析,可知他们的孙中山和南方政府出卖民族利益之说是严重失实的,除了某些政治势力别有用心制造谣言外,他们对此事并没有进行深入调查。英国驻广州总领事对南方政府采取敌视态度,这不能不影响他对当时有关情况的客观分析,在其影响下,与之相关的部门对情报的分析和选择,难免带有主观色彩。而这一切在英国政府防范日本的前提下,很容易找到思维导向的契合点,这又不能不影响英国对南海局势的研判。然而英日之间在东南亚和南海地区的矛盾,居于双方矛盾的次要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英国政府对该事件关注的有限性。更由于西沙群岛在两国的军事战略上定位均不甚高,故这种矛盾只是具有一种潜在性,在此背景下,这种失实性的情报和对南海局势的分析,并未对英国的对日政策和南海局势产生什么影响。

从国内报刊界来说,民国时期很多报刊为自主经营,相互之间竞争激烈,一些报刊往往利用未经证实但能吸引眼球的消息来刺激发行量,导致虚假新闻泛滥。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批评某些报刊媚世媚俗、无针砭时弊之论时说:“近时杂志之作者亦夥矣。姱词以为美,嚣听而无所终,摘埴索涂不获,则反覆其词而自惑。求其斟时弊以立言,如古人所谓对症发药者,已不可见,而况夫孤怀宏识。远瞩将来者乎?”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等编:《孙中山全集》(第1卷·1890-1911),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88页。20世纪20年代中国报刊界的状况虽有所进步,但上述缺点依然存在。

英国外交部文件和国内某些报刊虽一时间盛传孙中山和南方政府出卖民族利益,但在同时代的日本文献档案、中国文献档案中均未查到相关协议或和约案文,就是与孙中山有关系的人物在其回忆过程中,亦均未提及此事。这本已使当时的社会谣传冰释,但近年来某些人士却再次旧事重提,其本质恐怕是企图否认孙中山革命事业的正义性。历史证明,事出有因的虚假新闻危害性虽有,但只要真相暴露,其消极后果也就冰释了。真正可怕的是相关各方出于政治目的,蓄意利用乃至于杜撰假新闻,实施政治良知的破坏。

(责任编辑:陈炜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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