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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管理创新

2018-06-09吴连才

东方教育 2018年13期
关键词:民办高校云南辅导员

摘要:经过18年努力,云南民办高等教育通过创新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为云南高校教育发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研究云南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以辅导员管理为视角,探讨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特色,进而深度解析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管理的发展趋势,对促进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创新

一、我国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肇始于国民革命时期,1933-1949年间的高校辅导员又叫政治指导员。1933年,党在瑞金创办中国工农红军大学,设有政治部,负责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大队配备政治委员;大队下属支队配备政治协理员;支队下属中队配备政治指导员。这就是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滥觞——政治指导员制度。建国以后,在继承根据地抗日军政大学政治指导员制度的优良传统基础上,借鉴前苏联经验,在高校创立政治辅导员制度。1951年10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指示;1952年10月,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要重点试行政治工作制度的指示》;1961年9月,教育部出台《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1964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政治工作和建设政治工作机构试点问题的报告》,1965年出台《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等文件,到1966年我国高校基本建立起规范的政治辅导员队伍,标致着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已有初步发展。

1978年教育部出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随后1980年4月和1981年7月教育部又相继出台《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意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健全高校辅导员队伍管理制度。1986年至1987年间,国家陆续下发《选派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充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通知》《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实施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化进程日趋完善。

1990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1993年《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199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关心思想政治工作。进入21世纪,中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在发生着积极的变化。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5年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2006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和《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2013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

以上文件是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材料,是我国辅导员制度80余年发展历程的见证。云南的高校辅导员制度,也随着国家形式的变化而变化,走过了一段风雨兼程的岁月,新世纪迎来崭新时代,掀开了新的发展篇章。新世纪之初,乘着国家教育改革的春风,云南民办高校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18余年以后的今天,已发展成为云南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推动云南边疆教育事业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为促进云南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极大贡献。这一过程中,为适应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在借鉴公办高校辅导员制度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云南创造性地建构辅导员管理制度,成为云南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

二、云南民辦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的特点

目前来看,云南公办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有三种形式比较典型。一是班主任制度,即每个学籍班配备一名班主任,班主任由专业课教师担任。这种方式可使学生更多地享受到来自班主任各方面的关怀,特别在低年级学生中受欢迎。但增加教师工作量,易造成专业教师资源浪费,又不利于大学生自理能力提高。二是专职辅导员制度,即按学生比例配备学生辅导员工作制。目前师生比过大,出现1:400甚至更多,不利于学生管理工作做细做实。三是专兼结合的辅导员制度。专职辅导员一般负责管理多个班级学生学籍、评奖等事宜;兼职辅导员大多为专业课教师,他们通常负责班级的一些具体工作,主要通过培养学生集体观念开展工作,工作较细化,学生也能更多地享受到来自辅导员的关爱。这能较好地把握学生各方面的思想动态,才有可能完成我国目前专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例失调状况下的辅导员工作职责。目前来看,云南公办高校的辅导员制度,以第三种较为普遍。而云南民办高校的辅导员制度却又与此不同,而是以专职辅导员制度为主,其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普遍施行专职辅导员制度。云南的民办高校绝大部分都施行专职辅导员制度,辅导员是云南民办高校学生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力量,其工作涉及到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课余活动、宿舍管理、家校沟通等,可谓是学生在校的“全职保姆”。辅导员全程参与学生一天的在校活动,所有的工作旨在于保障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客观上,早期云南民办高校的辅导员由于受办学条件、待遇、社会认同等方面的影响,辅导员的来源比较多元。就以云南第一所民办高校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为例,该校创办于2001年,于当年9月开始招生,其辅导员队伍的构成就比较复杂。有公办高校退休下来的教师,有军队退伍复原的军官,有工厂退休或退职过来的工人,当然还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的本专科大学生。早期的辅导员队伍构成,确实有不拘一格、唯才是用的风格,各种来源的人共同聚在一起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科研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一段时间内确实起到了稳定教师队伍、促进学校发展的作用。

专职辅导员制度的施行,极大地强化了云南民办高校的学生管理能力,为民办高校的稳定发展夯实了基础。此制度的施行适应了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成为众多民办高校竞相采用的学生管理制度。一方面,由于招生制度的客观设计,云南民办高校所能招到的学生,文化水平普遍低于同级别公办高校的学生,学生的自律性普遍较差,学生管理的任务较之公办高校更重,因此专职辅导员制度,能够极大加强学生管理力度,降低管理风险,能够保证辅导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生管理当中,强化约束性,确保学生将时间用在学习上,通过学校的教育培养能够成人成才。另一方面,专职辅导员制度的施行,可以将专业课老师从繁重的学生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教学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对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这种通过分工细化的方式,做到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对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发展和教学进步都有积极作用。

第二,辅导员队伍变动大。专职辅导员制度在民办学校虽是一项固定的制度,但是对民办高校的教师个人来说,却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制度,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学校而言也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制度。专职辅导员流动性大。上文已述及,云南民办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在早期来源比较多元,老中青年龄段的教师都有,尤其老年人居多。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上也考虑将民办高校作为一种选择。因此,近年来民办高校的师资结构,遇到了一个较好的发展和调整机遇,一大批刚刚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甚至个别博士生进到了民办高校,成为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生力军,这个过程推动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年轻化、高学历化。

同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云南民办高校里的辅导员队伍,不可避免地面临一次新老交替的变革,这个变革的过程造成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流动性一直很大。首先,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受到招生情况的影响很大,老师的工资待遇与工作量成正比,招生情况直接决定教师的生活水平。招生又受诸多因素影响,作为教师个人在这一环节并不起到决定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个人的教师来说,追求一种更好的生活是无可厚非的选择,在此形势下,教师在民办高校内部不同院校中间流通就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其次,民办高校创业初期招聘了大量返聘过来的退休人员,担任辅导员工作,随着年龄的持续增长,大部分辅导员会因为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离开学校,这也增加了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流动性,在新老交替当中出现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流动也是显而易见的。最后,客观地讲,目前民办高校辅导员教师的待遇,与公办院校教师待遇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很多新进到民办高校的年轻辅导员,只不过把到校工作当做一种权宜之计和过渡手段,工作期间都在积极地准备参与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研究生考试等,一旦考上以后立马就辞职走人,这同样造成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流动增大,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不利。调查当中发现,某民办高校曾经出现过,一年进了三百多教师,同时也辞职或辞退了三百余人,如此大的流动性当然是极个别学校的特殊年份的事情,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民办高校辅导员流动性大是一个不做声的事实。

调查发现,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归宿感在性别分布上没有明显相关性,在年龄分布上呈现u字形,即35歲以下及55岁以上年龄的教师有职业归宿感,而35—55这个阶段的民办高校教师没有职业归宿感。在职称和本校工作年限上呈正相关,职称和在校时间越长,职业归宿感就越强。在职务分布上,一般教师职业归宿感最低,其次是一般行政人员,然后是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职业归宿感最强的是管理干部。由此可见,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归宿感和他对学校的认可是相关度很高的。教师对职业的归宿感不但对教师的工作会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对民办高校的发展也会有很大的影响。教师职业是一个良心活,再完善的考核制度也无法将教师的工作完全量化,所以,教师工作需要有很强的责任感和对教育事业的奉献精神,而这些的基础就是教师要有职业归宿感。所以,职业归宿感对教师工作有重要的影响。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教师愿意主动从学校大局出发,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保障,也是学校赖以发展的动力平台。①

分析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变化情况发现,待遇问题是造成辅导员队伍流动性大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云南民办高校办学条件的持续改善,教师待遇也在逐年提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地方法规的规定,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保护日渐得到重视。从2008年开始,所有符合条件的民办高校,单位都得按规定给职工购买“三险一金”或“五险一金”,这极大的改善了民办教师的心里失衡感。以前总觉得在民办高校工作就是个打工的,有点居无定所、朝不保夕惊悸感,现在随着社保体系的逐渐完善,民办学校的教师的安全感也在不断提高。另外,个别发展较好的学校,还借新校区建设的机会,为职工建设安置房,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比如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工商商学院等都在新校区为教师建设住房,这对促进学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和民办高校发展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云南民办高校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开始把资金用到改善教师待遇上来,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在逐年提高,与公办高校教师工资待遇的差距在不断缩小,这使得民办高校教师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教师愿意留在民办高校工作。再加上,职称待遇、评奖进修等与公办高校一视同仁,云南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日趋稳定,学校的办学效益也益加彰显,辅导员对更趋稳定。

三、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毋庸讳言,云南民办高校在发展如火如荼、成就斐然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来自制度、规则、竞争等方面的压力。毫无疑问,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机遇与挑战并存,可以说在昂首阔步的同时,仍将要走一路筚路蓝缕,不断前行。就以云南民办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未来为例,简单探讨一下云南民办高校发展的趋势。走过十七年的峥嵘岁月之后,云南辅导员制度迈入新时代的征程,要走好今后的路,继续保持昂扬斗志,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才是不二之选。

首先,从当下生源发展的情况来看,上大学的适龄青年在逐渐减少,同档次的公办帮下高校却在不断扩招,生源争夺日趋激烈也是不争的事实,所有民办高校对招生的压力已是感同身受。民办高校的教师、尤其是辅导员,其生存受学校生源状况影响巨大,因此下一步来说民办高校辅导员的发展即将面临一个巨大的变革。从今年开始,云南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取得了同等的招生权限,这是对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成绩的肯定,也是云南民办高等教育二次变革的开始,这对云南民办高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增强教育竞争力,才能在新一轮的教育改革中某得一席之地,同样那些理念落后、条件不好、固步自封的学校即将面临一次新的洗牌,在未来他们可能会被兼并,可能会因为招不到生而停办,依附这些学校的辅导员面临着再次择业的机会,这个趋势或迟或早都将来临,所有民办高校高校的辅导员都要有迎接变革的准备。云南民办高校里的辅导员面临着在新的教育改革中重新定位自己的问题,这需要每个人都为将来的变化做好准备。

其次,在新时代,教育改革的变化需要民办高校的辅导员掌握更多的谋生技能,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辅导员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未来前路的不确定性,如果自身能力已不适应未来学校的发展需要,就有可能被扫地出门。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和学习自身能力的提升,尤其是近年云南人事厅的相关文件,已将辅导员纳入职称评审体系里后,民办高校辅导员的待遇与公办高校差距正在缩小,现实收入差距也不是两种体制内最大区别,职业安全感才是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别。公办学校的辅导员有职业安全保障,民办高校的辅导员有的更多是职业危机感,不论是从个人进步还是从学校发展的角度看,民办高校的辅导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努力,唯有如此在将来教育改革的急剧变化中才能谋得自己的一份立足之地。这需要两个方面的人都努力才行,一方面从学校发展的角度来看,民办学校应该创造条件帮助辅导员通过培训、培养、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职业能力,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持久竞争力的形成夯实基础,老师依附于学校获得发展,学校需要依赖老师的工作成就自己的事业,教师的能力越强学校就会发展得越好,因此學校理应为教师职业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从教师个人角度来说,谋生压力、个人成长、职业责任感都需要民办高校辅导员想尽一切办法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唯此才能在未来的职业竞争中保住自己的一席之地。

最后,就当下云南民办高校的发展情况来看,二十所民办高校在数量上来看应该已经是云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顶峰了,下一步再审批新的民办高校的可能性已经不大。现有的民办高校内部即将有一次新的洗牌,重整云南民办高等教育格局已是势所必然的事情。这一次重整涉及所有学校,优胜劣汰在所难免,辅导员在这样的背景下也会迎来一次机遇,或融入更强大的学校走上更好的岗位平台,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或就此离开教职另谋高就也有可能,这个时候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有适当的准备预案,为可能出现的各类民办高等教育动荡做好准备。各民办高校的辅导员们都需要在心里上未雨绸缪,在能力上有所储备,从而保障自己在调整中能够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许邦华.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历程[EB/OL]. http://www.xzbu.com/9/view-5935151.htm.

[2]马崇坤.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发展EB/OL].http://blog.sin11a.com.cn/machongkun1976.

注释:

①郑庆芳:《云南民办高校教师职业归属感的调查研究》,《价值工程》,2011年第3期。

作者简介:吴连才(1980.5——)男,汉族,历史学博士,助理研究员,玉溪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

基金项目:云省教育厅教育规划项目《云南民办高校运行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6ZDX126)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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