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共享单车的押金问题研究

2018-06-08麻丁少缪瑾曾海飞

商情 2018年16期
关键词:资金监管法律责任共享单车

麻丁少 缪瑾 曾海飞

【摘要】自从共享单车面世以来,各类押金问题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關注,对于押金问题的研究可以寻找出目前共享经济中问题的所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文根据对与共享单车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在进行理论分析和实际分析后对共享单车这类共享经济的押金提出规范化管理建议。

【关键词】用户押金;资金监管;共享单车;法律责任

一、引言

2018年2月9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说,截至目前,已经有77家共享单车企业已经投入了2300万辆共享单车,累计运送了170亿人次,最高日达到7000万人次。77家中有20余家倒闭或者停止运营。共享单车企业中,曾经产生过退押金难的问题。

近年来,共享单车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受到民众青睐,成为出行选择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交通情况,其快速的发展势头吸引了众多商家关注与参与。于此同时,有关于贡献单车的新闻层出不穷。2017年6月13日,悟空共享单车在其微博上发布声明称,公司将正式终止对悟空单车提供支持服务,并退出共享单车市场,悟空单车成为了首家倒闭的共享单车。6月21日,3Vbike发布公告称:由于大量单车被盗,3Vbike共享单车从2017年6月21日起停运,没有退押金的用户,尽快申请退款。7月,小鸣单车被曝出大量“退押金难”问题,8月,町町单车企业“失联”,濒临破产,仍有一万多用户的押金未退。10月,小蓝单车表示“用户于2017年10月30日申请退款的款项将于11月10日前退还完毕”,然而如今,约定的退款日已过,很多用户却仍未收到退款。

自从共享单车面世以来,各类押金问题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押金问题的研究可以寻找出目前共享经济中问题的所在,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本文根据对与共享单车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在进行理论分析和实际分析后对共享单车这类共享经济的押金提出规范化管理建议。

二、共享单车企业现状

根据单车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现存问题,本文选择了20家典型共享单车企业,采集了企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金、经营时出现的问题、媒体搜索等信息,并对这些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一)用户层面

在20家共享单车企业中,仅有1家企业承诺无押金,部分企业对符合要求的用户免押金,其余企业收取几卜元至几百元不等的押金。对于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而言,共享单车的押金问题主要是押金无法及时退还或退押金周期长.当用户选择的共享单车面临经营苦难或者战略调整时就无法收回押金。例如,小鸣单车从一二线城市下沉三四五线城市后,一二线城市大量用户找不到车,申请退返押金形成的“挤兑”。同时,因为部分企业的押金退款难问题,出现了不少虚假客服骗取金钱、有偿退还押金、用户占用单车要求赔偿等行为。

(二)企业层面

由于共享单车行业的飞速发展,短时间内诞生了数十家经营共享单车的企业,ofo共享单车和摩拜单车等规模较大的企业抢得大量企业的资金注入,在市场中占据较大的份额,而中小型企业得不到融资面临资金困难。另一方面,企业投放于市场的单车具有不同程度的丢失,损失严重,融资困境、经营管理不善等的因素导致资金链断裂,平台挪用押金。按照公司法,如果公司宣布破产,资金会优先用于清偿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其次是清偿所欠税款、清偿债权人,最后再清欠用户的押金,而这时用户处于不利的地位,很难取回本金。根据20家共享单车行业的企业信息,所有的共享单车企业均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企业的经营范围仅为共享单车的相关业务,注册资本少,所能够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也小。

(三)其他方面

各大共享单车的押金支付通常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声称在银行等第三方机构设立了专门账户,不会挪用押金,但事实上在专款专户的机制下,银行等第三方机构设立专门账户,只提供托管服务,未充分履行监管职责,押金问题的产生,有监管缺失的因素存在。同时,因为共享单车的押金问题频出,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约束.2017年9月,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白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但效果一般。除此之外,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白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原因分析

近段时间,共享单车规模的不断扩大,融资量也在不断增加,但是共享单车“押金去向”的问题,是共享单车质疑声最多的点。据国内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享单车用户数量已达到1886万,预计2017年将飙升至5000万。今年1月,作为共享单车的两大领头平台,摩拜和ofo双双宣布用户量超过1000万。按1000万的用户数量来计算,010每个用户需要交99元押金,那么累计可以获得高达9.9亿元押金:摩拜单车每个用户的押金高达299元,平台可以获得29.9亿元的押金。这么庞大的资金流向,令人不得不关注。归总起来,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原因有以下两种。

(一)弥补成本,在共享单车盛行的时代下,创始团队向投资人回报经营数据,单车丢失率、失踪率和损坏率却远超当初的预估,成本费和修理费大大增加,押金的存在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成本和维修费,这么说来,收取押金也无可厚非。

(二)投资盈利,在不透明的情况下,不论押金用来干什么,其单单是存放在银行活期存款账户里的收益都不容小觑。假设当前活期存款利率0.35%,29.9亿元押金一年利息就达一下零四十六万五千元。而如果放在余额宝里,按3%的收益计算,则一年可以获得的收益高达8 T.九百七十万。单单只是这种风险较低的理财方式,收入就如此巨大,如果把这些押金拿出一部分用于投资,其盈利不敢想象,共享单车的押金确实可以利用时间差合理地获取押金的衍生利息收益,毫无疑问,巨额押金的理财收益,才是共享单车的盈利的基础。

四、共享单车押金问题解决对策

共享单车的运营,有点像前几年的P2P。一开始是互联网金融,然后是高息揽蓄,旁氏骗局,最后进来的公司完全就是为了诈骗成立的,一成立就是八个,骗尽所有人群。共享单车目前是共享出行的,但是其经营模式很容易发展出非法集资和卷款跑路。如果,共享单车的运营不规范,那么未来大大小小的共享单车公司跑路事件就会出现,甚至未来会有专门为了跑路成立的公司。对于共享单车,社会和政府应加强监管,保护用户的资金安全。从外部监督和内部制度控制来解决押金问题。

(一)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从法律层面讲,首先共享单车涉嫌侵害了消费者权益。缴纳或收取押金,目的在于对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当使用白行车,也可以确保发生不当损害时,出租人或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作为“租赁单车”服务的企业,为了确保用户正当使用其单车,面向用户收取“押金”并不违法。传统租赁服务中当主合同结束时,押金规则自动失效且自动退还。但在名为“共享”实为“租赁”的单车平台服务中,如果用户不提交申请“押金”退还,押金就一直处于平台的控制之下。更重要的是,这些单车租赁,都需要预充值才能开锁使用,相当于预付费服务。那么,在预付费前提下,收取押金且不自动退还的规则,则有明显不当占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的嫌疑。而当租赁完成,通过网络平台消费的押金不能及时退还,甚至更长时间没有拿到押金的情况,就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从契约角度看,取消服务后,何时能退回押金,牵扯到一个契约的问题,大多数租车时协议中明确“押金一到七个工作日退还”,因此如果退还不了,可以认定为一个违约的行为。而当客户要求退出时,就应该是双方合约的终止,应该按照当时的合约约定退还押金,如果没有办法如期归还,那就涉及到违约的问题了。

所以立法、司法等主体应当从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合同契约精神等角度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出臺相关大司法解释,做大有法可依,切实做到用法律维护利益。

(二)完善相关部分的管理制度

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违法违规的成本过低,导致共享单车跑路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一方面暴露了政府相关部门不能及时应对社会问题做出调整,一方面也说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所以,政府必须加强管理,应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从政策上完善配套措施,正视白行车在公共交通出行中的地位。尽快出台共享单车监管细则,健全共享单车的投诉渠道,明确相关部门对共享单车的监管职责,出台相关监管细则对用户、运营商、破坏单车者进行指导及约束,实行押金管理的透明化,防止企业把经营失败后的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三)加强社会的监督管理

在共享单车押金池问题上,若单车公司将押金挪为他用,多会引发法律风险,一旦有共享单车公司出局,消费者支付的押金就面临风险,公开资料显示,全国范围内已有北京、天津、深圳、成都、上海、南京、济南、海口8个城市的交通委等部门出台了规范发展共享白行车的管理办法。各地管理措施都普遍要求,对平台沉淀的押金要交由第三方管理,同时,不断加强社会的监督管理,时刻提醒相关企业牢记“这是别人的钱”,只有全社会的人共同投入到共享单车押金的监管,才能实现押金透明化与规范化的最终目标。

(四)加强企业多方位管控

企业诚信体系建立滞后,共享单车的使用除了押金的约束之外还存在信用的约束,因此,诚信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它不仅可以解决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的诸多问题,还能为未来类似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以促进国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共享单车企业应加强与政府的合作,积极地参与到共享单车押金问题的治理中去。政府可以和企业联合,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押金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诚信体系,不断向信用免押金的方式、“即租即押、即退即还”、设立专用账户等方向努力,争取从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彻底解决诚信问题。

五、结论

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下的产物,共享单车押金问题的出现,既是一种新经济运营模式,也是一种新的发展机遇,还是对社会整天经济发展的推进,但更是对企业、政府、社会法律制度的考验。面对多种模式经济的发展,如何抓住机会,迎接挑战,更重要的是,多方主体共同确保共享经济的安全性。

因此,要多管齐下、齐头并进。各方面共同推进建立完善共享经济押金、现金流管理机制,建立企业押金流管理标准,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证共享经济得以长久发展:从政府执法层面,应出台相关监管细则、尽快完善共享经济企业内部金融系统建设、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更好地进行管理:同时要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参考文献:

[1]宋佳儒.共享单车押金资金沉淀的监管问题探析[J].金融视界,2017(04)

[2]邓大鸣,李子建.共享单车押金的性质及其监管问题探究[J].网络文化.2017(04)

[3]廖子瑜.我国共享单车押金资金池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以OFO共享单车为例[J].法律经纬,2017(08)

[4]张启燕.共享单车乱象及其法律规制探析[J].法治社会研究,2017(07)

猜你喜欢

资金监管法律责任共享单车
惠农补贴资金监管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从“成路15轮”看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和义务
“共享单车”是一门好生意吗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下建设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及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