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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的成都实践

2018-05-16郭祎

现代交际 2018年5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郭祎

摘要:“治理有效”是新时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成都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总结和借鉴。概括起来,成都实践的基本经验包括:坚持党的领导,管住微权腐败,村民主体地位,解决实际问题,专业工作队伍以及乡村治理体系等方面。

关键词:乡村振兴 治理有效 成都实践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識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5-0234-02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要“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治理有效”的具体要求是该战略实施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成都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无论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功能作用,还是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都不失为乡村治理走向现代化的标志性探索。

一、 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制中,“党委领导”既是核心所在,又是根本保证,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就无法保证乡村治理的正确方向,就不能真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中,新增第34条“党支部”条款,明确了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该定位明确指向了党员和群众两个方面,即在管好党员自己的同时,更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新定位,这无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部署。

对于乡村而言,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的战斗堡垒地位;二是村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党的十九大代表、成都蒲江县西来镇两河村姚庆英书记说,两河村的发展,核心是强化党的领导。每年初,村两委班子成员公开作出履职承诺,年底向村党支部全体党员交“成绩单”,向全体村民报“工作账”,接受党员和群众测评。姚庆英还提出锻造公心、真心、爱心、良心、责任心“五心”党员队伍,要求党员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刻顶得上。实践证明,“五心”党员队伍在推动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乡村稳定和谐方面的作用是明显的、不可或缺的。从全域成都实践来看,乡村治理效果呈现的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是否加强,契合乡村发展实际的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是否完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是否得到了充分展现和明确体现。

二、关键环节:管住微权腐败

从很大程度上而言,乡村振兴是一种动力觉醒、潜力激发、活力振兴和权力归位,管不住基层微权力,管不好乡村微腐败,就难以最大限度上激发乡村活力,保持振兴动力。习近平同志强调,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从现实情况看,“塔西佗陷阱”仍是党群关系中亟待治愈的伤痛,而最佳药方在于健全机制,管住微权腐败,密切党群关系,以信任重建推动乡村重建。

微权腐败治理不可忽视宏观层面的制度设计,2016年9月19日,成都市纪委制发《关于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编制了“微权力”清单、深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行基层“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等六大类治理任务。比如在成都彭州市天彭街道石门村大弯小区天然气管沟施工现场,监事会成员会认真记录管沟的长、宽和高。通过组建“纪委+项目办+村工程质量监督小组”监督体系,全程对“民意收集+项目比选+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审计结算+项目评议”等六个重点环节密切高效监督。近年来,成都市在治理基层微腐败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在规范微权力上创新了机制,夯实了举措,实际上大大促进和加快了成都乡村振兴的步伐。

三、重要动力:村民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逐步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伟业,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观点,也是中国特色发展实践的最重要启示。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和保障增进村民福祉。按照党的十九大总体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可以看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升级,而“治理有效”也是对“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的概括提升,“升级”或“提升”的更多的是治理理念、治理手段、治理工具以及治理机制等。

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并非空话套话,而是要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始终坚持这一基本原则,为乡村治理的可持续提供强大动力,因为只有村民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以及正当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才能落到实处,治理效果才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展现。比如成都市青白江区芦稿村以“村民议事会”为创新点的基层协商民主自治制度,通过定权和束权、“民主议政日”“三级授权”和“村民议事六步法”,打造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平台,有效解决了村级问题。应当说,“村民议事会”是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自2008年成都市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构建议事会机制以来,城乡社区居民议事会在问题聚焦、民主参与、基层协商以及矛盾化解等方面作用明显,并日益显示出该机制的生机活力。但必须注意的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中,一方面仍要进一步创新以“村民议事会”为代表的基层治理实践形式,扩大村民权利保障范围和增强保障力度;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分析和预判村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状况,完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围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做好文章,多维度多方面满足村民各项民主诉求。

四、治理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积极面对和化解前进中遇到的矛盾。现代治理的推进过程就是问题得到不断解决的过程,也是我们对治理问题认识不断深化和对现代治理规律不断探索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治理有效”,说到底就是乡村问题得到逐步解决,治理手段和方式不断迈向现代化,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说到底,乡村治理中的问题导向实质上是发展导向,即通过发展来解决实际难题或困境问题,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近年来,成都市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牢牢坚持问题导向,在基层治理中补齐短板,走出了一条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治理有效的新路子。比如温江区瞄准破解三大“痛点”,即:加快转变社区发展治理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发展治理体系和建设别样精彩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解决实际问题的治理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指导治理实践,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不盲目跟风,不迷失自我,不得过且过,不搞形式主义,最终将乡村治理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村民。

五、人才支撑:专业工作队伍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专业的人才工作队伍也是推动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应当说,这支队伍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也是“治理有效”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从实践经验看,无论是“三社互动”机制的确立或是深化,无论是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的完善或强化,专业的工作队伍都是基本条件和主要要素。近年来,成都市在加快培育城乡社区治理专业化人才方面可圈可点,有力地推动了乡村治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比如特别成立社会组织学院,对社会组织人才进行专业化、专门化培训教育;比如成都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19个部门联合出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扶贫领域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独特作用等。但是从长远来看,当前的专业人才队伍是远远不够的,难以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求,也难以在“治理有效”过程中形成足够的有力支撑,这无疑是亟待高度重视和尽快解决的短板问题。

六、制度保障:乡村治理体系

从系统论视角看,乡村治理在对象、内容、形式以及机制等方面均与城市社区治理有着显著區别,构建有效管用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应有之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是基础和条件,法治是规范和保障,德治是内化和助力,乡村治理正在由单一而传统的德治逐步向“三治”协同发力的现代复合型治理体系转变,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和乡风文明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动力促进。

近年来,在推进实现“治理有效”的道路上,成都市推动了一系列机制创新。比如2015年,成都市出台社区“减负十条”,施行清单管理,健全村级事项准入制度,依法自治和协助政府事项由537项减少为69项,降幅达87%。2016年成都市委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深化“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实现路径。实践中逐步形成“社区发现需求、社会组织开发项目、社工提供专业服务、政府予以财力保障”的“三社联动”良好工作局面。成都市基层党建“18条”出台后,市级财政将投入资金3400万元,用于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公益创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毫无疑问,基层政府转变职能,不断实现基层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以及领导—决策—执行—监督—参与等权力的规范行使、协调发力是乡村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从已有的经验来看,“三社联动”离不开政府“负责”和社区“减负”,以此方能激发乡村治理活力。比如为激励议事会成员更加充分发挥作用,成都彭州市还出台了《村(居)民议事会成员考评制度》,明确对议事会成员的考核细节,规范考核标准;奖优罚劣,对议事会成员实行激励与淘汰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可见,“治理有效”的实现必须建立在乡村治理机制和体系完善的基础之上,必须最大限度上激发村级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而“治理有效”既是重要要求之一,也是整个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成都在振兴乡村中推动的一系列治理机制创新举措表明,乡村振兴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找准经济产业振兴的增长点,又要摸清基层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既要充分认识和学会用好“现代治理”的一般规律,又要密切结合中国乡村的复杂实际;既要最大限度上尊重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又要尽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最后,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确保“治理有效”的牛鼻子是“党员干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具有决定性意义。

责任编辑:景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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