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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笔记

2018-05-14李铁映

中华魂 2018年9期
关键词:劳动者马克思劳动

李铁映

五、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

15.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社会主义社会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社会。保护和解放劳动者,就表现为保护和解放劳动本身。劳动所得的财产不可侵犯,是社会主义社会对劳动者的根本保障,体现了劳动的目的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实现了劳动和劳动结果的统一。应提出“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这个口号,以充分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从这一基本点出发,对下述三条,要在法律上予以充分保障:

①充分保护劳动权;

②充分保护劳动所得权;

③充分保护劳动者对劳动所得的支配权。

劳动权、劳动所得权以及对劳动所得的支配权,是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是劳动解放的最基本的含义,是劳动者解放、保护的最基本内容。

改变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的状态,消除无产者的“无产”状态,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追求和历史使命,是劳动解放的标志与象征。

劳动者只有在政治解放的基础上,才能通过劳动满足自身的需要和实现发展。劳动和劳动结果相统一,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劳动解放的标志。

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口号,不问财产的来源和财产占有的性质,实质上是资产阶级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无偿占有别人劳动的口号,是“资本”的口号!

在社会主义社会,要使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从事劳动,并获得劳动成果;要制约(而不是立即消灭)不劳而获和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当然,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要消灭剥削,但那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将来的事情。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6.在生产力中,劳动者是首要的、起主导作用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过程,在本质上就是劳动的创造性和劳动者的创造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

人类的历史,是劳动解放和劳动发展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劳动的解放和发展,是一个有着内在的一般规律的历史过程。“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通过人的劳动诞生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就是揭示这一历史过程中的客观规律的科学。

人类社会,告别剥削社会,走向无剥削社会;告别阶级社会,走向无阶级社会,实质上是一个不断解放劳动、解放劳动者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中的雇佣劳动,是资本对劳动的统治,是劳动的一种异化。社会主义从本质上讲,就是为了克服资本对劳动的奴役,以实现劳动的解放和发展。

资本主义是奴役劳动者、占有劳动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则是不断解放劳动、解放劳动者的历史过程。解放劳动、解放劳动者,也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劳动者的解放,最主要体现为保障其劳动所得神圣不可侵犯。劳动者只有通过劳动,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才能实现不断解放自己,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就是劳动和劳动者的不断解放的社会制度。

解放劳动,也就是解放劳动者、解放人本身。

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劳动和商品。

17.当代市场竞争,突出表现为科学技术的竞争。科技劳动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管理职能独立化、职业化,尤其是劳动分工的细化,使得劳动过程成为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于是管理劳动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产业升级导致大量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从而使服务劳动逐渐占据主体地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的规模化、社会化,促进了分工和协作在更高的层次上发展,因而产生了大量新的劳动形态。科技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等,成为当代突出的劳动形态。

生产力越发展,具体劳动的形式越发达,就必然不断产生新的具体的劳动形式。

六、商品生产劳动

18.讨论商品经济和劳动价值问题,必然要涉及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这对范畴的理解。这是理论界长期讨论的问题。由于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进行界定,所以至今仍存在不同的看法。

馬克思主要是从生产劳动一般、商品生产劳动和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这三个层次来界定“生产劳动”范畴的。

从有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角度看,人类的社会劳动,即社会化的劳动,都属于生产劳动一般。生产劳动(一般)创造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创造人类自身和人类社会。一切有益于社会、满足社会需要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一般;劳动结果是商品并进行交换的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

商品生产劳动,是商品经济阶段的基本劳动形式,而且也只存在于商品经济阶段。在马克思的劳动和劳动价值论体系内的多数场合下,马克思所说的“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不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在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生产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

在商品经济中,要注意区别,是商品生产劳动,还是非商品生产劳动。在我们的讨论中,创造商品价值的“生产劳动”一词可用“商品生产劳动”代替;“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这对范畴,可用“商品生产劳动与非商品生产劳动”代替。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歧义。

商品生产劳动是商品经济的基本劳动形式。如前所述,凡劳动产品采取商品形式并进行交换的劳动,都是商品生产劳动,其他为非商品生产劳动。

资本主义生产劳动,即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劳动,按马克思所说,是指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没有这种生产劳动,就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性质的区别,不在于是不是商品生产劳动,而在于是不是雇佣劳动,在于劳动成果的占有形式。

19.流通领域的劳动与价值创造问题。按照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第6章的说法,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继续的那些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而纯粹流通领域的劳动,虽然是促使价值实现的必要劳动,但不是(商品)生产劳动,不直接创造(商品的)价值。

在这个问题上,有以下几点应予注意:

①据前述第“18”点,马克思关于价值源泉的要点是:商品生产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

②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分工不断细化、专业化;随着市场化、商品化的不断拓展和深化,纯粹流通领域里的某些劳动环节所提供的服务,如商业经营、金融服务等日益商品化,成为无形商品,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完成这种服务的劳动,或者是生产这种无形商品的劳动,成为商品生产劳动。根据马克思的商品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的原理,这些劳动也创造商品的价值。

③商业服务这种商品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其使用价值就是实现商品价值形态的转形,即对生产者来说,通过商业买卖,价值形态实现了由商品形态向货币形态的转化;对于消费者来说,实现了由货币形态向消费品的转化。商业服务所耗费的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创造商业服务这种无形商品的价值。这种服务商品的价值,不是附加进原商品中,而是独立存在于服务商品中。商业领域中服务商品的价值,也正是这种商品经济关系的体现。

服务产业,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领域,其中有些问题还十分复杂,还须继续深入研究。

20.在现代社会,随着社会分工与协作的不断深化,生产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劳动领域不断扩展,劳动的具体形态更加丰富多样,商品生产劳动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大大拓展了,复杂了。

从人类整体的需要看,可把劳动归纳为三种具体形态:一是物质生产劳动,创造新的物质产品;二是精神生产劳动,创造精神文化产品;三是社会服务性劳动,既为生产服务,又为生活服务,这类劳动在现代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相对独立的地位(科学技术劳动渗透在上述三种劳动形态中,而且也存在从这三种劳动形态中独立出来的趋势)。

从产业的角度看,可将劳动划分为三个或四个层次。继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之后,第三产业得到了巨大发展。产业升级导致大量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从而使服务劳动逐渐占据主体地位。现在包括在第三产业中的以科學研究、精神文化产品、教育培训和信息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产业,也有从第三产业分离出来、形成第四产业的趋势。

从劳动职能的角度来看,劳动的具体形态可分为直接生产劳动、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而且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的作用日益突出。

信息产业、信息化带来生产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的变化,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具有更加复杂的情况和特点。它们对当代经济理论和劳动价值论产生了什么影响,必须深入研究。这些产业的劳动是具体形态的劳动,是商品生产劳动,是一般商品生产劳动的具体形态。

一切创造商品并进行交换的劳动,都是商品生产劳动,不同的是商品生产劳动的分工和具体形态。分配给不同劳动者的劳动职能,构成商品生产的总体劳动。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公益事业等,如果它们的劳动不生产商品,劳动结果不进入商品交换,就不是商品,尽管这种劳动非常重要、非常复杂,但也不是商品生产劳动,而是非商品生产劳动。这种劳动不是没有意义,没有贡献,而是不创造商品的价值。这种劳动有着巨大的社会意义和价值,但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价值。

七、商品价值

21.作为有形的商品,表面看来是一种物,但在物的背后,却蕴含和体现着丰富的经济关系。商品,是具有多种经济和社会属性、具有多种形式和作用的“魔幻物”,马克思说它具有拜物教性质。商品不仅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产品,而且是劳动交换的中介和社会经济关系的载体。商品是人类劳动的创造品。离开了人,离开了人的劳动,就无所谓商品、价值问题。

透过商品的物的表象,揭示其中所蕴含的经济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伟大之处。西方经济学理论大多是见物不见人的。在那里,谈论的一般是物,是商品、货币、资本,基本不谈商品、货币、资本背后隐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商品具有独立于人、独立于社会的虚幻形式,因而具有拜物教性质。

列宁曾经说过,“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商品是人类社会的创造物。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既见物又见人,在物与物的关系背后揭示人与人的关系的科学理论,它揭开了商品拜物教的面纱。

22.商品的二重性和劳动的二重性。所谓商品的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所谓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的成果,它可以用来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在商品生产条件下,财富的物质内容总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使用价值同时是交换价值和经济关系的载体,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自然形态。

使用价值,在性质上,可以是商品,也可以不是。

使用价值,一般指具体劳动的结果,既指产品、商品本身,同时又指产品、商品的有用性。

商品的具体形态,有实物形态的、有形的,还有非实物形态的、无形的。

所谓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一切现实的、个别的、具体的商品生产劳动,都是具体劳动;而抽象劳动则是一般社会性的劳动,是人类劳动一般。劳动的二重性,创造商品的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体现为财富,价值体现商品中凝结的劳动、体现着劳动交换关系。劳动的二重性是理解整个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23.商品生产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是商品经济理论的基本范畴,是认识和把握商品经济的核心问题。

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有一个完整的关于价值的概念体系。价值的实体是劳动的凝结(即抽象劳动的凝结)。价值量是指商品中凝结的劳动量。作为无差别的抽象劳动,无论生产方式怎样变化,它作为人的体力与脑力的耗费这一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只有劳动才赋予已发现的自然产物以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当劳动产品进入交换成为商品时,生产这种商品的劳动才能表现为价值,即表现为一种社会关系。这里主要指的是生产关系的性质。价值本身不是物,不是使用价值。价值的本质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这里所谈的“价值”,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它仅仅是指经济学意义上的商品的价值。离开商品,就不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论述的价值概念。正如恩格斯所说:“经济学所知道的唯一的价值就是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交换,实质是劳动的交换。这个劳动交换体现为价值,其实质指的是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即商品的社会属性。没有交换,商品卖不出去,就实现不了其价值,也就不具有社会性质。这正是交换价值作为价值形式的意义。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等范畴,是马克思用来说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概念,深刻地揭示了商品的本质。正确理解商品价值这个概念,是理解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关键。

八、活劳动与物化劳动

24.讨论商品生产劳动,还有一对范畴: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这是马克思用来分析价值和剩余价值的一对经济学范畴。马克思用“活劳动”指商品生产劳动过程中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用“物化劳动”指凝结在生产资料中的、体现为过去劳动创造的产品中的人的劳动。物化劳动,在今天就是指一切劳动创造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如机器、厂房、原材料等实物形态的资本。马克思用活劳动、物化劳动这两个概念,解释它们在商品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不同作用。

生产要素就是商品生产劳动的必要条件、必要因素。从一般的意义上看,劳动力与生产资料都是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要素。人的劳动所创造的一切非劳动生产要素,马克思称之为物化劳动;作为生产要素,称之为非劳动生产要素。

在生产过程中,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劳动,或者说劳动力,不是一般的生产要素,而是主导的、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要素。没有活劳动,即人的劳动,就没有生产劳动,没有商品生产劳动,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理论前提上的根本区别之一。把劳动或劳动力看作一般的生产要素,把人的作用等同于一般非劳动条件,否定其在生产中的主导的、决定性作用,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特点。

当然,没有非劳动生产要素(包括物化劳动和自然资源),绝不可能进行生产,也不可能创造财富。随着经济的发展,非劳动生产要素在量上不断增加,在种类、形式上不斷拓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非劳动生产要素,它们成为生产力的重要因素。非劳动生产要素的扩展,正是人的劳动的创造能力不断提高的体现和直接结果。一切忽视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观点、做法都是错误的。在这方面,我们有不少的深刻的教训。

25.劳动创造价值,活劳动是商品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虽然物化劳动在价值的形成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商品的新价值是活劳动创造的,物化劳动只是借助活劳动保存、转移原有的商品价值,即保存、转移原有的劳动量。

马克思所说的活劳动——即人的劳动本身,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创造商品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在当代,无论是劳动领域的拓展、劳动形态的变化,还是脑力劳动比重的增加,都没有改变这一实质。从本质上看,商品的价值体现社会生产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商品经济的生产关系,是在商品生产、交换的过程中形成的。商品的价值,正是商品经济中这种关系的体现。因此,价值实体中除了活劳动的凝结以外,仍然不包含其他任何物质的因素。这种意义上的“价值”,不是商品,不能买卖。正如马克思所说,价值不包含任何一个物质原子。商品价值,反映的仅仅是商品交换关系,商品、货币交换的社会关系。

物化劳动,不管它是物质形态,还是非物质形态;不管它是采取资本形式,还是其他形式,都是劳动创造物。物化劳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缺少了它们,任何生产劳动都无法进行。它们是劳动、劳动过程的必要条件,是创造使用价值和财富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生产力的组成因素。可以说,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过去的劳动和现在的劳动,构成了整个商品生产劳动的过程,是商品生产劳动的历史链条。

物化劳动相对于活劳动而言,是过去的劳动,是死劳动;它不是活的主体,不是主动、能动的因素,不能创造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能表现这种关系。物化劳动只把自身被消耗的价值保存、转移到新产品中,不创造商品的新价值。物化劳动是人的创造物。当它是商品时,当然也反映人与人的关系,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

物化劳动是过去的活劳动的创造物,是活劳动的凝结,是活劳动的物化,是已经完成了的活劳动,是“活劳动的过去形态”。从交换价值角度看,商品的价值是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与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之和,即过去劳动和现在劳动凝结之和。

物化劳动是非劳动生产要素,是生产资料。它只有靠活劳动的推动,借助活劳动,并与活劳动结合在一起,才能“复活”,发挥作用。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商品价值的创造者;物化劳动是商品价值创造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商品价值的创造者。

26.如果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而不是仅仅保存、转移价值,其结果就是人类劳动的创造物反过来决定人与人的关系,死劳动统治活劳动,“机器统治人”,物统治人。

如果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就意味着资本创造价值,也就意味着物质财富统治人、资本统治人是合理的(这正是资产阶级经济学所蕴含的一介内在逻辑),也就没有什么劳动解放、人的解放了。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创造价值,是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基本观点,这是生产要素价值论的核心。

之所以会有人误认为物化劳动也是价值的源泉,是因为他们混淆了使用价值、财富的源泉与价值的源泉;混淆了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混淆了同一劳动过程中旧价值(原有价值)的转移与新价值的创造;混淆了价值创造理论和分配理论。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确实是有意掩盖和混淆这两个概念,而决不是无意识的。

注释: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8页。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8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下),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76页。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7页。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12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4页。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57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31页。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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