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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关系问题研究

2018-05-14赵杰刘尧唐青生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24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关系对策

赵杰 刘尧 唐青生

[摘 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因此,对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重点分析了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关系,对当前精准扶贫中扶志扶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扶志扶智;关系;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与文献回顾

随着近年来我国“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与实施,显示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新时代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决心信心,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3年至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2017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仍然较为严峻,尤其是精神贫困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否则精准扶贫难以真正深入推进、取得实效。研究中我们发现,一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等靠要”惰性思想严重,如在四川大凉山、云南怒江、贵州荔枝等深度贫困地区,不少贫困户把“发的米和化肥转手就换酒喝了,发的进口种羊转手就杀了当下酒菜”,“拿到钱就花,分到养的鸡鸭猪就吃”,“贫困户要求直接给钱,给了钱都懒得下山去邮局领汇款,还得叫支教老师下山帮他们领钱”,这些现象不胜枚举。这说明了我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贫困”“经济贫困”,而且“精神贫困”“智力贫困”问题十分严重。针对新时期精准扶贫中出现的“精神贫困”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扶贫必扶智”,并在山西考察期间强调“要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以激发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这一精准扶贫的科学论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我国精准扶贫的症结与重点。这就要求我们在精准扶贫中深入研究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关系,扶志扶智的具体内涵与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充分发挥扶志扶智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达到理论来自实践并指导实践的目的。

一些专家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胡光辉(2017)认为,扶志是旨在唤醒贫困群众的斗志和信心,激发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内因”的主观能动性;扶智主要是通过教育、技能培训、创业知识培训等手段,防止贫困的代际转移,并增强贫困群众的知识和技术水平,提高发展能力。扶志是先决,扶智是关键,智随志走,志以智强。“志”如航帆,“智”如劲风,无劲风则帆不扬。只有从精神上做出改变,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才能够有效地开展扶智工作,充分发挥扶智的效果;扶智作为扶志的有力支撑,通过教育和技术培训等举措,有助于消除愚昧、保守、不思进取等思想,开启民智,从而推动“志”的发展。扶志与扶智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扶志是扶智的条件,扶智是扶志的保障。将两者有机结合,可以实现“1+1>2”的效果,推动精准扶贫目标的顺利实现。

2013年以来,习近平先后提出“精准扶贫”“六个精准”等扶贫重要思想。庄天慧等(2015)对我国精准扶贫的演进过程和理论依据进行了梳理。李毅(2016)指出我国精准扶贫研究仍需深入,应加强对精准扶贫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李裕瑞等(2016)提出了我国精准扶贫具有区域性特征。任超等(2017)指出精准扶贫面临诸多的困境,应进行分类治理。雷望红(2017)指出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仍存在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不够精准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精准扶贫,将扶貧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起来。从中可以看出将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统一的重要性,以及扶志扶智对于推动精准扶贫具有重要的作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缪尔达尔(1991)认为:“贫困与民众宿命论观念、对改变观念与制度、维护现代技术、改善卫生条件等的麻木和冷漠相关。”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2013)认为导致贫困的根本原因在于能力的不足,当个人的基本可行能力被剥夺后,必然导致贫困的发生。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2014)认为,贫困者对贫困的接纳即贫困者对命运的无可奈何、觉得抗争无效的听天由命的态度是致贫的重要原因。王嘉毅等(2016)强调了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应加大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李金祥(2016)提出农业科技扶贫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对农业科技与精准扶贫的关系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张蓓(2017)对以扶志扶智推进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示范模式及实践路径进行了研究。王佳音、李辉、蔡静(2018)指出辽宁省精准扶贫应注重发挥扶志作用。刘合光(2018)对我国贫困人口数量、主要分布进行分析,并提出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如何深度结合的建议。张艳娥(2018)指出精准扶贫离不开扶志扶智,农民自主发展能力的提升是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并实现永久脱贫的关键。胡丽美(2018)指出贫困者对生活失去信心、动力以及缺乏改变生活的智识是起决定作用的致贫内因,扶志扶智是“精准扶贫”视域下培育乡村文明风尚的实质,并提出精神扶贫的对策建议。沈菊(2018)指出精准扶贫中应调动扶贫对象主动性,加强主体地位、能力、价值意识培育。博学军、孙远辉(2018)提出“志智双扶”,激发脱贫内生动力,打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火炬模式”。

此外,对于如何充分发挥扶志、扶智的作用以及如何处理扶志和扶智之间的关系,对于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至关重要。但是目前我国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扶志、扶智问题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未能够充分地贯彻到具体的扶贫工作和扶贫对象中去,甚至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裴娇丽(2017)针对当前扶志、扶智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相应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吴丹(2017)指出思想贫困是造成贫困的深层次原因,并对隆安县扶志扶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梁金成(2018)指出我国精准扶贫中存在扶贫与扶志扶智相脱节问题,并从思想认识、贫困户内生动力与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陈心颖(2018)指出目前我国精准扶贫中存在扶志不足,扶智片面化现象,且扶志扶智存在不匹配不同步问题,强调在精准扶贫中要从实际出发,以推进扶志扶智富有成效。

总的来看,关于精准扶贫和扶志扶智关系,现有研究对精准扶贫方面研究较多,对扶志扶智系统性研究较少,将扶志扶智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研究,对扶志和扶智的关系,以及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关系更是研究不足。本文在分析现阶段扶志与扶智关系的基础上,全面而系统地来把握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之间的关系,并针对当前扶志扶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从根本上提高精准扶贫功效。

2 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关系

2.1 精准扶贫是全方位多方面的扶贫

精准扶贫归根结底还是扶贫,我们应当透过外在形式看到其本质部分。所谓精准,即改变以往扶贫中出现的大水漫灌粗放式的形式,将扶贫工作切实落实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具体通过对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对接,从而实现脱真贫、真脱贫的目标。虽然精准扶贫强调的是“精准”,但是它与传统意义上的扶贫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是它是在当前我国新经济新常态形势下符合我国扶贫需要的具体的扶贫政策、手段与方法,赋予了新时代发展的重要内涵、任务与目标。目前,精准扶贫主要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四个方面。将精准这一特征贯彻到以上四个方面及其以上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实现了扶贫工作中的对象精准化、措施具体化、管理规范化、考核合理化,是新时代我国精准扶贫政策所做出的重大的、正确的战略选择。近年来,我国精准扶贫攻坚战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就是按照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严格要求实施的,“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隊”“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其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上经济上的内容,还包括精神上教育上的内涵等,只有全面达到实现,脱贫才能算基本完成,所以这场扶贫攻坚战对于“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最终实现有着决定性意义。

精准扶贫虽然继承了一般意义上扶贫的基本内容,但也有新时代的发展与任务,即在当今时代中我国的精准扶贫有着更为丰富和全面的内容和要求,它不仅要求要解决物质上的贫困问题,更要解决精神上的贫困问题,只有将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有机结合起来,并且更加注重精神扶贫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才能切实实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从而顺利实现我国提出的在2020年全部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2.2 扶志扶智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扶志扶智作为“造血式”扶贫的有力支撑,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着重大作用。本文主要从志气、知识、技能、文化艺术及社会风气等方面进行分析。

2.2.1 扶志扶智是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能够增强生存的本领和能力,这是其他的扶贫措施所不能比拟和取代的。而且做好扶志扶智工作,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贫困问题。扶志扶智是个系统复杂工程,包含社会学、心理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和文化艺术等多个方面,在扶贫工作中缺少了哪一个方面都会对精准扶贫效果造成不利影响。

2.2.2 增强自信和主观能动性是实现脱贫的前提和内因,作为扶志的主要方面在精准扶贫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唯物辩证法指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如果说经济贫困国家可以给予补助,没有知识和技能可以进行培训,以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的话,那么一个人如果丧失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甘于贫困现状,不愿努力奋斗,更不愿乐于助人,那将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而且再多的扶贫举措也将收效甚微。志,志气也。扶志,是让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首先从思想上解除贫困的束缚,唤醒积极向上、追求幸福生活的斗志,不再依赖国家补贴过日子,一味地“靠输血”,而是充分发挥自我的主观能动性,靠自己的“骨气”和双手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扶志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实现脱贫致富的先决条件和源动力所在。

2.2.3 知识和技能培训是实现脱贫的有效抓手,作为扶智的主要内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具有关键作用。有了志,还要有智。智,智慧、知识、技能也。“知识改变命运”和“艺不压身”的传统观念告诫我们拥有知识和掌握技术的重要性。一般来看,当掌握了某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那么解决个人或家庭的生计不再是问题。但是当前我国精准扶贫的难点也正在于此,有的家庭个人的贫困是因为先天的疾病,而有的家庭个人的贫困却是因为没有谋求生计的知识和技能,但无论是先天因素,还是后天因素导致的贫困,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通过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来改变家庭个人贫困的状况。因此,扶智对于贫困人群脱贫致富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2.4 文化艺术作为意识形态部分,是志与智的有机统一,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具有催化剂的作用。文化部出台的《“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文化“扶志”“扶智”作用。马克思说:“人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人,那么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离不开社会网络的联系,都有交流和分享的需要,都有感受生活融入集体的需要。而文化艺术对于满足人们精神需求和增进社会交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文化艺术的开展既可以是政策宣传的工具,也可以增进人们的交流、强化荣誉感和增强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因此,通过文化艺术扶贫,真正地从文化上、思想上消除贫困的桎梏,才能使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焕发生机和良好精神风貌,那么实现精准脱贫的目标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2.3 扶志扶智是精准扶贫的出发点与根本

扶志扶智是精准扶贫的出发点,也是根本所在。国内外实践已经证明,在反贫困与扶贫工作中发挥扶志扶智的作用,就好比是抓住了“牛鼻子”。扶志扶智并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具体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人民群众作为扶志扶智的主体,对于扶志扶智的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习近平反复强调,干部群众是脱贫的重要力量,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马克思哲学指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在实践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作用。精准扶贫作为全方位多方面的扶贫战略,其各个方面构成了有机统一体,一方面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其他方面,以致对整体造成影响。因此,扶志扶智贯穿于扶贫工作的始终,对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具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始终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精准扶贫,不光是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进行物质扶贫,还应该进行精神扶贫,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是正着。另外,必须注重长期目标的达成,而不仅是短期效果的实现。扶志扶智做好了,一方面能够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斗志和信心,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心理上和生活上切实改变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精神面貌;另一方面能够使其主动学习文化掌握实用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脱贫致富的能力,从而发挥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2.4 扶志扶智是实现精准扶贫目标的保障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外因是变化的外在条件,内因是变化的内在根据,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习近平2017年6月23日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智和志就是内力、内因,没有内在动力,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你不愿意‘飞,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简洁形象的比喻一针见血,是对唯物辩证法的娴熟运用。一些学者也明确指出,扶志是搭建扶贫内生动力的基石,扶智是培育扶贫内生动力的路径。扶志扶智是精准脱贫的长效机制。因此,在精准扶贫中,做到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脱贫的内生动力才会奔涌而出,才会在根本上起到保障作用。在当前我国精准扶贫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以争当贫困户为荣”的不良风气,这显然有违当前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初衷。这主要还是归因于扶志扶智上的问题。在精准扶贫中,尤其要高度重视和强调扶志扶智,方可避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道德风险,真正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3 当前扶志扶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扶志扶智在扶贫中的作用日益得到肯定重视,但是当前我国精准扶贫中扶志扶智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主要从贫困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志气树立、制度规范、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作为、教育、技能培训、文化支撑配套等方面,深入分析当前扶志扶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脱贫致富的志向和信心还没有真正樹立起来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贫困群众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必要的工作技能,以及不良生活作风习气、甘于贫困落后不思进取的精神状况等影响,使得贫困群众仍缺乏靠自己的劳动来实现脱贫致富的志气和信心,“等靠要”思想根深蒂固,一些贫困地区甚至出现了“争当贫困户”“以当贫困户为荣”的不良风气。一些本该自己干的农活也甩手不管不干,交给驻村扶贫干部,对外来的帮扶显得心安理得,这些现象与问题的出现明显违背了我国精准扶贫的初衷,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3.2 地方政府及其领导干部未能承担起相应职责

地方政府在精准扶贫中,大多侧重于物质和经济上的扶贫,而对扶志扶智等精神文化层面扶贫的考虑不够、重视不足,故而在扶贫中留下一些空洞与缺憾,使得扶贫工作具有片面性,而缺乏持久性和长效性。作为地方领导干部来讲,扶贫工作重数据、重政绩、重短期,对贫困农村和农户实际需求了解不够,没有从根本上设身处地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为其制定符合自身需要的扶志扶智计划和具体引导。另外,一些农村基层干部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不够专业的情况,基层党组织比较溃散,干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这些都极大地影响了扶志扶智的有力推进。

3.3 能力建设保障缺乏

能力建设作为扶志扶智的首要目标,是一项系统性长远性工程。从系统性来看,它需要国家、政府、社会和个人各个主体的有机参与,任何一方的缺失,尤其贫困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性的缺失,将从根本上阻碍能力建设的效果。从长远性来看,它需要精力和资源源源不断地注入,不是一朝一夕猝然而成的,需要长期贯彻执行才能取得好的结果。然而,当前我国精准扶贫中能力建设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政府和扶贫干部干得热火朝天,部分扶贫对象不思进取、原地踏步,缺乏脱贫致富的积极性;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社会资源未能合理有效地引入和利用;社会和个人有效参与的缺乏,培育资源供给不足,必然诱发长期性不良效果的出现,这将对扶志扶智推动贫困地区村民能力建设造成致命打击。

3.4 制度规范还不健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和政府针对我国精准扶贫提出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方针政策,但是对于扶志扶智方面尚未具体化系统化。推进完善制度规范建设符合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需要,是扶志扶智在贫困地区的具体化制度化,对于扶贫工作开展具有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制度规范是把扶志扶智的具体方面,通过法律法规或约定俗成的方式保留下来,以规范贫困地区地方政府、扶贫干部及贫困群众的行为规范。然而,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中,针对扶志扶智缺乏系统配套的制度规范引领。这就会导致扶志扶智缺少制度保障、缺乏效率,帮扶者和被帮扶者都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的监督、制约和引导。比如,当前精准扶贫成效的统计未将扶志扶智纳入考核的一部分;地方政府政策制定、项目选择常常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文化效益;未能形成具有普遍适用、广泛遵循和富有权威的村规村约,以引导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及践行正确的行为规范;部分贫困群众思想固化,尚未形成“扶志扶智”的广泛共识和自我主动践行的意识。

3.5 缺乏必要的文化支撑配套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当前我国精准中,由于缺乏文化基础的支撑,使得扶贫的深入开展如无源之水、无土之木,难以从根本上保证和巩固现有扶贫成果不变质。农村地区由于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传统文化正在丢失,精神文化空虚,宗教迷信宿命论盛行,追求吃喝玩乐消费攀比,“好面子”“讲排场”根深蒂固,赌博与黑社会等不良现象抬头,定期政策宣讲教育缺失,缺乏积极向上的文化学习和氛围,很容易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对此,各方面都应充分思考,及时应对。

3.6 教育扶贫的力度仍然薄弱

在扶志扶智中,教育扶贫至关重要。一般而言,经济贫困与教育贫困是一对孪生兄弟,二者紧密相联,互相影响、互相强化。一些乡村中小学校,教育基础设施极为缺乏,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师资水平普遍偏低,学生数量也很少,加上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出现,很容易在农村地区产生“读书无用论”的思想。而且大多数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落后、水平低、不健全、不完善,不能适应当前农村扶贫和发展的需要。虽然近些年国家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但是教育扶贫力度依然严重不足。因此,对于农村地区而言,教育是一个需要长期大力扶持的事业。

3.7 各种技能培训还不充分适用

在精准扶贫和扶志扶智工作中,强化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经营管理技能,各种实用技能的培训十分重要。但是,由于全国各地农村差异较大,有些贫困地区贫困村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和农户的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不够,缺乏必要的针对性、适用性和系统性。比如,有的农户需要的是获得谋生的一般技术,有的是种养殖方面的专业技能,有的则是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一些培训也还存在着注重形式、注重短期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不适应新时期农村农业和贫困农户的内在发展需要。

3.8 政策措施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够

扶志扶智作为精准扶贫的有机组成部分,理应具有“精准性”特征。我国贫困地区自然社会文化条件差异大,贫困问题多样,扶志扶智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运用,尤其是运用,天生就应具备针对性和灵活性的特点,这对于扶志扶智的有效开展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当前我国精准扶贫中扶志扶智并未实现精准性,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不能因时、因地、因人根据变化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一些政策措施还是停留在规划中和想象中,与实际情况与具体需求结合还不够到位,还没有充分调动和发挥最基层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形成扶贫攻坚的合力,以提高扶志扶智的水平和效果。例如,虽然有些贫困户都是由于疾病、残疾等身体原因引起的,但是扶贫干部在具体扶贫中未进行实地调研和分析,通过与扶贫对象的沟通和交流,了解扶贫对象的精神状态和生活态度,根据不同的问题和需求,有针对性和灵活性地贯彻扶志扶智政策措施。

4 提高扶志扶智水平的几点建议

4.1 思想认识上明确扶志扶智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明确精准扶贫包括并体现着扶志扶智的内在要求,扶志扶智是精准扶贫的一个必要和核心构件,二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具有相互依赖、相互补充和相互推动的作用。要明确精准扶贫包括两个重要方面,即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将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够充分发挥精准扶贫政策实现脱贫致富的愿望初衷。精神扶贫主要体现在扶志扶智上,反过来说,扶志扶智也是精神扶贫的重要体现,只有在思想上、智力上、道德素养上得到扶持与提升,才能够从根本上确保精准扶贫不变形、不走样,在实际中精准扶贫全面有力扎实有效推进。

4.2 扶志扶智互为补充,必须协调推进

扶志扶智是个有机整体、互为补充,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迸发源源不断的活力。故在精准扶贫中,扶贫各方要不断地学习、探究和总结扶志扶智的内在关系,尤其是处理好扶志扶智各具体举措间的关系,不可只注重其中一方,应系统分析、减少盲目性,协调推进。比如,一般而言,贫困地区教育水平较为落后,且对于年纪较大的贫困群众,知识的接受能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要想掌握一门技艺或知识一般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因此,针对这类现象的存在,地方政府、领导及扶贫干部要深入到贫困群众中去,加强沟通交流,多多鼓励引导,以增强克服困难的决心和信心,牢牢把握扶志扶智两个方面不动摇,并将二者在实践中有机统一起来,必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3 增强扶贫对象的内在动力,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一,地方政府和组织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以及加强与贫困群众的沟通和联系等方式,引导鼓励贫困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充分发挥扶贫对象的内在动力。如将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编排成节目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组织有关扶志的书法比赛;扶贫干部挨家挨户常上门常走访常交流,开展积极向上精神教育等活动。从思想上、精神上来唤醒贫困群众的自尊心自信心,引导他们自立自强,杜绝“等靠要”的不良思想的滋生。

第二,党的基层组织具有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基层党员要勇于承担责任,积极发挥党员的先进作用,给有需要的贫困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荣辱观,从而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实现物质上和精神上双脱贫。此外,要提高干部的思想和专业素质,以确保能够为贫困群众提供符合实际的帮扶计划。并建立干部与贫困户挂钩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具体扶贫任务,积极为贫困群众出谋划策,确保贫困群众最关系的问题,能够一一突破和解决,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从而激发脱贫的斗志和信心。

4.4 多方合力,推进能力建设

在当前我国精准扶贫中必须有效引导政府、社会和个人有机参与到扶志扶智中来,形成多方合力,推进贫困地区村民的能力建设。首先,政府和扶贫干部在精准扶贫中,要从自我做起,严于律己,要有帮扶贫困群众能力建设的意识,并认真贯彻到每一个扶贫项目、每一个扶贫细节、每一个扶贫对象。其次,鼓励引导社会资源合理进入,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扩展渠道,增加能力建设的经费来源。同时,公益组织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调,根据当地贫困群众的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再次,完善社会主义价值观荣辱观教育,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意识:贫困群众要努力克服自身弱点,不断学习思考、追求进步,增强自身能力建设。最后,政府作为多方合力的中枢,要勇于承担职责,不断提高完善自身能力,协调有关各方,推进贫困群众的能力建设。

4.5 推进完善制度规范建设

在精准扶贫中,要坚定不移推进并完善扶志扶智制度规范建设,通过法律法规、村规村约等形式,将扶志扶智具体化精细化,规范贫困地区地方政府、扶贫干部及贫困群众的行为,引导形成良好的扶志扶智制度意识、规范意识、思想意识,切实从自身实际出发,自强不息,勇于为扶志扶智贡献个人智慧和力量。制度规范也应引入合理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将扶志扶智纳入精准扶贫成果考核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扶贫项目选择中应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文化效益相统一;贫困地区应根据地方实际建立完善扶志扶智制度规范监督机制建设,贫困群众要积极加入到监督机制建设中来,通过定期召开交流会的方式,进行总结和自我批评,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匿名检举,让每个群众都参与到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的作用,确保扶志扶智制度规范建设不变形不走样不走形式,脚踏实地,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推进系统配套的制度规范引领。

4.6 树典型、学模范,完善必要的文化支撐配套

在精准扶贫中,要注意总结和表彰先进脱贫贫困户,对脱贫的优秀贫困户要树为典型,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增强典型的影响力和发挥示范效应。用身边人的事迹来增强贫困群众实现脱贫的信念,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推动美好乡风的建设。推进贫困地区乡村图书馆建设,开展读书周、阅读交流会、电影月等活动,通过励志电影的观看,知识的学习和分享,充实贫困地区的精神生活。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和“红白理事会”劝诫教育,移除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陋习。严厉打击赌博和黑社会等非法活动,净化农村地区文化环境,在贫困地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杜绝不劳而获等行为的发生。此外,还要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断思考和创新,推进完善必要的文化支撑配套建设,将优秀文化融入到精准扶贫中,充分发挥文化的力量,实现精准扶贫在贫困地区的良性循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4.7 加大农村地区教育资金投入,提高贫困地区普通教育水平,更加重视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和发展

第一,要在农村地区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教育公平;要特别关注农村地区的九年义务教育,因为存在贫困和留守儿童问题,所以学校提供住宿保障和生活关怀是极为必要的;更加注重高中和高等教育的公平,贫困地区的客观条件决定了不能够享有较好的教育服务,这就需要国家宏观上提出政策指导,地方政府和教育局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适当对贫困学子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使他们也能够有更多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第二,贫困家庭学子通过接受职业教育,能够较快地掌握一技之长,这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贫困家庭实现脱贫。贫困地区要加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能力,寻求与企业的合作,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培育适应当前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技术人才,增强贫困家庭学子的自立和发展能力。

4.8 推进技术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第一,推进对贫困户的技术培训工作。针对贫困群众面临的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手工业等方面的问题,地方政府根据每家每户的具体帮扶需要,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的技术水平,增强生活和生产的能力。

第二,提高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管理和经营知识水平。部分贫困地区虽然存在物质上的贫困问题,但当地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优势开发旅游产业,提高贫困群众的管理和经营知识水平,把当地的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的贫困问题。

4.9 不断提高扶志扶智的精准性和灵活性

在精准扶贫中,要不断提高扶志扶智的精准性和灵活性。首先,要保证扶志扶智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灵活性,地方政府和相关组织应对当地贫困地区深入走访调研,根据调研的数据和情况认真分析总结,针对贫困群众扶志扶智多样化需求有针对地提出相应的扶志扶智政策内容。其次,要确保扶志扶智措施运用的精准性和灵活性,地方领导及扶贫干部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扶志扶智,根据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具体生活条件和状况,进行结对子帮扶,有针对性地灵活地运用扶志扶智的手段,切实从实际需要出发把握扶志扶智的关键点,从根本上把扶志扶智落实到实处。最后,贫困群众作为扶志扶智的主体,要调动贫困家庭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到扶志扶智中来,广开言路、善于倾听、多方协作,建立良好的扶志扶智精准性和灵活性习气,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互帮互助,开辟扶志扶智新局面。比如,针对“好吃懒做”所致的贫困,应该在调研和分析这种行为的发生是外部因素所致,还是内部因素所致。如果是外部因素所致,应该施以帮助,并引导贫困群众寻找克服困难的方法;如果是内部因素所致,应该在培育和唤醒其斗志上下功夫,善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并加强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真正让贫困群众具备脱贫致富的能力。总之,在精准扶贫中,一定要把握和突出扶志扶智的精准性和灵活性,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方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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