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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鼎山二三事

2018-05-05王海龙

读书 2018年5期
关键词:老爷子书房女孩子

王海龙

时光真快,《读书》创刊快四十年了。在中国当代读书人里,它曾经是一座灯塔,开风气之先,引领新知识潮流。感谢几代《读书》编者和作者,他们的努力把这本温馨的读物办成了一个经久不息的传说。

在国内教欧美文学时,我受惠于《读书》不少;到了纽约,巧遇董鼎山先生并与之情感较笃。特别是晚年鼎山先生时常满怀深情地回忆《读书》,把为《读书》写作时期当成激发他写作甚或人生第二个“复活”时期的契机。他曾把《读书》比作他最心仪的杂志《纽约客》,也曾把它跟《纽约时报》书评栏目比较,对这本读书人喜欢的杂志爱之弥深。我撰此小文,冀以此遥祝《读书》华诞并忆念董鼎山与《读书》的情愫。

董鼎山与写作

众所周知,董鼎山是个读书人,一生以读书、谈书为志业。当然,读了书就要有动作,他也喜欢评书、介绍书。要介绍自然就要写作,因此而成就了董鼎山在国内的文名。其实,董鼎山终生心仪的职业是新闻人。在赴美前,他曾是上海滩的记者,但并不是第一线的大记者——他那时做的应该是软性新闻和编译报道之类,因之他有闲情去写言情小说和大学生花絮等文字。董鼎山来美读的是新闻系,可他本业曾是英美文学,又加上出国前客串和享获的文名,所以他一生未能忘情于文学。

董鼎山新闻系硕士毕业后并没能真正在美国做记者,而是在美国高校做了图书资料研究工作。这样,歪打正着,他成了职业读书和评书的人。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董鼎山成了最早一批访问大陆的海外学人,正巧赶上了改革开放新风。他经国内亲朋举荐在媒体上介绍欧美文化和文学,率先打开西风窗;特别是在《读书》上发表的大量文章,使他成了当时读书界的一段传奇。每当谈及这段历史,董鼎山都是精神抖擞,非常自得。那时董鼎山文名如日中天,凡读书人几乎人手一册《读书》。可是他也遇到了学界的非议。据董鼎山回忆,有一天他弟弟董乐山告诉他,他的文章在国内发表后影响很大,但钱锺书读了就不以为然:“这根本不是学术嘛,这是报道。”董鼎山听后认真回答,自己的确不搞学术,博而不深,意在介绍,并不想以“学问家”面目示人。

由这个话题,董鼎山引到了他自己关于“第三种写作”的观点上。他认为世上写作应该有三种:第一种是创造性的写作,如小说、戏剧、诗歌、散文创作,其作者即作家或诗人;第二种是学术写作,这种写作要研究思想、學问和作品;而第三种则是一种富实践性的写作,包括新闻报道、评论和各种有感而发的应用类或富指导性意义的书写。

很显然,他是把自己归类到第三种写作者范畴的。

他说过:“你问我为什么要写作?我没有什么伟大的目的——比如说,像中国古人或圣贤们写作是‘文以载道,要立言和匡正时弊,要改造社会。西方的作家写作要表现自我或传播思想,等等。我初始写作的动力是因为早期阅读多了就自然而然地想写下来,灵感一来你非写不可。写作,那时候就像是小便和大便积累多了就要排出去一样。不发表不舒服。”——这是我迄今听到的对写作动因描述最为“不恭”、最为自然主义表述的一个回答。

考索董鼎山的写作实践,他的作品的确都是有感而发。他一生最恨无病呻吟、盲目抒情的文章。他选择写书评或介绍社会政治经济趋势、文坛和文化信息,并以这种内容和主题作为他写作的一种主要方式,应该是有其目的性且自觉而为的。这种目的性也正是他写作主张的体现。如果浏览一下董鼎山的全部文章,会发现他的社会文化评论的内容与书评、文学评论的内容基本相当。因为董鼎山写书评的名声太大,几乎盖过了他写社会评论和文化评论方面的文名。

晚年董鼎山时常说:现在有人会问我,你这么大年纪的人,何苦那么匆忙,给自己找事添堵,每天忙着写,这么累干什么啊?我说写作会给我带来乐趣,我写了一篇东西之后能够看到它变成铅字,读者喜欢读,他们读了以后跟我有同感,我的文章能够影响社会人生,就很知足了。“You have something to look forward to.”(你应该有些期待的事)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发表欲吧……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创作家,因为我没有创造力。我写的大都是评论,都是看到别的东西后有感而发,这两者有本质性的不同。……搞创作是你有天才,你凭空创造,你天马行空,用想象力创造出东西来。有的人常常问我,为什么诺贝尔文学奖只有小说家和诗人得奖?我说,这个很简单,它需要的是创作,是创造性的工作,是无中生有,需要原创性,不能是写理论的。

上述朴实的文字道出了董鼎山的写作观。他认为正派的写作者要关心社会和时政,要有信息量和指导意义,涓滴入心,实实在在,用水滴石穿般的努力传播知识和新信息。而董鼎山,就是用他七十年的写作在实践自己的理想,努力来建造一座文化与心灵的桥梁。凡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读过《读书》杂志的人都不会否认这一点。

董鼎山与女性

董鼎山是个幽默的人,譬如说,他喜欢谈论女性的话题。

老爷子早年在上海滩做娱乐版和软新闻记者,认识不少电影明星和当红歌舞女星。他的女性观发蒙甚早,年纪大了亦会提起当年勇,聊聊女性的话题。

我小时候不太关心性格和气质好不好,主要喜欢形象的漂亮。我在十几岁的时候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我讨厌胖胖的。我最喜欢瘦长的女人。我认为k-C,-的腿部是最重要的。一个女人如果长了两条胖胖的腿,我看了就会倒胃口。换句话说,两条腿一定要纤细、有力、坚韧而秀丽。这个是关键的。至于才能方面呢,小时候根本就不去想。我十几岁就开始找女朋友,关心的是高高瘦瘦的、美丽的。

到了美国以后,发现既然跟中国女孩子不成嘛,就喜欢外国女孩子,那种金发的或者是红头发的——我的女儿是红发的,外国人嘛,他们很讲究blond(金发)女郎。

其实我也不是刻意追求,如果脸相关丽的话,blond不blond其实没有关系;但倒也都是巧合,因为我的两个最爱的女人——害我失恋的女孩子和另一个跟我结婚的女人——都是blond。

有一次很好笑。我觉得老爷子年龄朝一百走了,想问一下这个年龄段的老人喜欢什么样的女性,并先入为主地以为耄耋老人可能会更喜欢中老年女性。没想到,董先生嗔怪地瞪了我一眼,给我一个惊奇的回答:

我的看法终生不变的。直到今天,到了我这种年纪,如果我留心到女人,仍然是喜欢看瘦的、脸部可爱的年轻女性。

谈到女性观,老爷子自然引到了自己的恋爱史。董鼎山有一个北欧的妻子,是个贤妻良母,他一生引以为傲。

我在年轻的时候,女孩子老是追求我。我那时候还不太懂事。我从小个子高,大概长得还不错。因为中国的南方人像我这样高高大大的算是少有的了,所以在小学和中学的时候女孩子主动追求和向我示好的一直很多,所以我的女朋友一直都很多。

到了当记者和写作小说的时候,接触歌星影星,还有女大学生寄信寄照片来,一时风光无两。但旋即到了美国。在美国读的是中西部的大学,比较闭塞,中国学生不多。交的女友当然多是美国女孩。而后来到纽约,本来中国人多了,可是我更不敢问津中国女孩了。

那时中国女留学生不是富商的女儿就是高级官僚的女儿,都是神气活现眼睛望天的人。美国女孩子只要喜欢你就跟你交往甚至立刻把身体献给你,并不非得谈婚论嫁。而中国女孩子则目标明确,主要是要找个合适的人结婚,钓个金龟婿。她们往往一听我是学新闻的,就即刻没了兴趣。她们要找的是学工程学的和学化学的,或者学医的。她们要看的是你今后有没有“钱途”,能不能挣钱。

比如说那时候我有一次稍微看上了一个女的,她跟我一搭话,就告诉我,你应该换个专业呵,你应该去读博士呵,等等。这一下子就让我感到很不高兴了:你爱我就应该是爱我本人而不是我的职业。我说:“去你的。”从此以后我就不跟这些势利的中国女孩交往了。

也许,就是因为这些跟“中国公主”不愉快的经历,董鼎山产生了“偏见”。他目光开始专注于那些不太势利眼的欧美女孩。后来,他的目标更具体,转向了北欧来的女孩子。因为他发现北欧的女孩子大多金发碧眼、身材窈窕,而最重要的是她们本性朴实、善良、开朗、大方。譬如吃饭时选简单、省钱的馆子,因为那时候的社会风气是男人付账的;而他先前遇到的中国女孩都要选最贵的馆子以显示身份尊贵;哪怕只有百十米,中国“公主”们也要招非常昂贵的出租车——而后来成为董太太的蓓琪,即使董鼎山堅持要坐出租车时,她总是说喜欢走路,做事也得体大方,从不让自己和别人尴尬。

七十年代末蓓琪跟随董鼎山回国探亲,每一个亲戚都说她是真正的贤妻良母——对长辈恭敬,关心别人,做人周全。那时候“文革”刚过,传统习惯和规矩全部都被砸碎,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媳妇居然这样谦恭有礼,董家全族人都感到亲切和惊奇。

董鼎山曾经断言,若是那时跟中国“公主”结婚,他不是早早就离了婚就是要为了钱吵架,被老婆抛弃掉。

当然,我不能全部同意董先生的论断,但可惜的是,董鼎山后来就没有机会接触到好的中国姑娘,以至于他持“偏见”终身。

董鼎山的书房

鼎山公在纽约住了六十年,去过他家的朋友当然不少,但敢于吹牛进过老爷子书房的却不一定多。

这却奇怪。因为,一般美国人家规矩是只有密友方延请入家。被邀到家的友人大多在主人居停处所如书房、客厅或者起居间谈玩恋栈。到别人家,即使是关系过硬者也不能东张西望自行阅书看画或者评议主人家装潢摆设及古董,等等。董先生是老美国,习俗上当然不例外。但他家有一处不同就是他宁可让客人入客厅、起居间甚或厨房(可以用餐),但鲜少让来客去似乎更具公共性的书房。

为什么呢?这里面有个小小的秘密。朋友间都知道董鼎山太太是个优雅而有洁癖的人。每有朋友来,她必着力清洁房间、美化环境,即使在她即将辞世的高龄时也不例外。而且按照欧洲习惯,家里一定要准备好下午茶、点心和咖啡待客,几十年如一日。

董太太的教养让她自尊且模范持家,家是她的领地,她必须把一切打理完美才愿意示人。但是,这个家庭有一个死角成了她的心病,那就是董鼎山的书房。

董鼎山平时搜罗材料铺天盖地,书房里自然是杂乱无章。书摞书、纸缠纸,桌上、地上见缝插针,有时候老爷子几篇文章同时写,资料自然混乱夹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实,外人看到这样混乱如废品收购站的情形难免挠头,但对于董先生来讲却井井有条。要找的东西手到擒来,如鱼得水。一旦有人替他整理归类甚或稍微挪动了地方,老爷子就会一筹莫展、沮丧发火。就这样,长年以来董鼎山养成了自己的书房不许打扫和整理的习惯。董太太当然理解酷爱写作的丈夫的这个怪癖,但同样酷爱优雅主妇名声的她也有自己的坚持。他们约法三章,她可以容忍老爷子的执拗,老爷子也必须回护她的脸面,不准任何人去他的书房。所以,在回忆董鼎山的文章中,我们总会读到提及他家书房禁地的神秘规矩云云。

其实,他的书房并没有秘密。我去过,而且不止一次。那是我跟董先生合作写书的时候。我当然知道他书房的忌讳,凡他需要取书和材料时我都在客厅等他。可有一天蓓琪出去有事,董先生在书房里大声叫我。我正在踌躇,董先生却打开书房门冲我调皮挤眼让我进去,神情中有一种顽皮的喜悦。

董先生的书房不大也不算最凌乱。当然桌上、架子上、地上摆满了书报,较狭窄的空间中有电话、电传、打字机、电脑,还有剪刀、胶水等物拥塞。这里没有顶天立地的书架,因为书都放在客厅书橱里了。他的书房更像是一个工作坊。

有了这一次,我得到了特许,也就有了其后的一而再再而三。我去他家而太太不在时,他经常邀我去书房帮他修电脑、看文件,甚至请我跟他去卧室查电传等。这就是在他过世前的傍晚,他在电话上嘱咐我去他书房桌上取他最后一篇作品的缘由,是他为我们给他编的书撰写的序言。女儿不认识汉字,他怕女儿把这篇最后心血结晶的文字给扔掉。

董鼎山一生读书、写书,九十多岁仍然坚持每周一篇给报纸写专栏,直到他去世前一两个星期。这个书房就是他一生的净土和乐园。他离世后,我应他的女儿碧雅邀请去取他最后的文字和遗稿,也见证了这个书房最后的谢幕。也许,这就是董先生第一次邀我去他书房时成就的冥冥中的缘分——让我最终踏入书房,替他完成这一生最后的写作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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