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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美学中自然美的体现

2018-05-04李宜杰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自然美自然

李宜杰

摘要:从古至今人们对美的定义有很多,在历史上,不但有美学家提出的美学思想,而且在哲学家、音乐家、画家、诗人等留下的理论观点中都蕴含着美学观点,因为美是创造一切的根本,美并不是一种符号,而是自然本身,所以“自然美”便成了审美自然本身的代名词。自然美是一切自然的事物本身呈现出的美。自古以来先人就有崇尚自然美的传统,老子的美学思想中提到的“道法自然”、谓谢诗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等。中国传统美学是由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的深刻影响下产生的,无论儒道提出的审美范畴中“虚”与“实”、“气”与“韵”还是“真”、“善”、“美”观点都围绕着宇宙万物,天地之间最本源的自然而谈,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地道,道法自然”自然是最高的审美境界,很显然,自然美是最直观,能直接的感受到自然世界风韵的一种美。

关键词:自然;自然美;體现

中图分类号:B83-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03-0054-02

一、中国古典美学中自然美的历史研究

在中国古代美学家的心目中对山水的理解与西方艺术家有所不同,与西方的本体论、认识论相比中国古代的美学家对美的追求更注重内心的情感和品性的抒发,与自然所带来的气韵相糅合,二者之间可以相互转化。正如孔子对自然美的欣赏“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论语·雍也》)当中孔子所云“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孔子这段话所表达的意思就是不同的人内心的想法和人格气质有所不同,因此,对自然的欣赏也各持己见。其中知者乐水中的水代表动,仁者乐山中的山代表静,从知者乐水,仁者乐山中看出自己的人格和道德精神。有关孔子对自然美的看法还有“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自然物本身并没有属性,但人们在欣赏自然美的同时可以把情感和它们联系到一起,达到天人合一的相互贯通。

中国古典美学中的自然美最突出的三个观点特征,就是“虚”与“实”、“气”与“韵”、和“真”“善”“美”。“虚”与“实”就是“无”和“有”,宇宙万物之间都是“虚”与“实”的统一,有了这种统一,宇宙万物才能运化。这也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相当重要的准则,没有虚实就不能体现出艺术本身的意境。“气”与“韵”是指世间万物都存在着气韵。“真”“善”“美”是指大自然中最本质、最真实的体现,没有任何外在的雕琢与装饰。

二、中国古典美学中自然美的体现

(一)自然美中的“虚”与“实”

“虚”与“实”的观点,不仅体现在哲学思想宇宙本体的问题上,更是对美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老子认为宇宙是“虚”和“实”的结合。老子说:“天地之间,其犹橐筲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老子认为万物之间充满了虚无,就像橐筲一样,但这种虚空并不是绝对的空,而是虚中有实,虚实相结合才能使世间万物运化。老子说:“三十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第十一章)这也体珊“虚”和“实”并不矛盾,任何事物必须“虚”和“实”相结合,否则就会失去事物的本质意义。就艺术而言,这种宇宙观也表现在其中。老子的虚实相生的观念也是中国古典艺术的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这种思想概括了中国古代艺术的美学特点。这种“虚”“实”的自然美体现在中国园林的空间设计处理上,园林设计中“虚”和“实”表现在植物、山、水、亭的空间构成上。这种虚实相生的技法也体现在中国书法上,字的结构有讲究,但空白处也不能忽视,空白处的字的重要组成部分,空白布局适当,正如邓石如所说的书法要“计白当黑”,凭借一明一暗,一虚一实的艺术创作才称得上佳作。中国画也用同样的意境构图,注重“留白”的技法。同样,中国诗词也着重突出此技法,渲染唯道集虚的语境特点。

(二)自然美中的“气”与“韵”

宇宙万物都存在着气韵,山水之灵气、精神之气、画魂之气、笔韵之气……一切气韵都来自于自然之气。谢赫说:“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动模写是也。”(《古画品录》)谢赫的“六法”重点突出气韵和骨法,用骨法来体现出气韵美。这说明,气韵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重要特征,“气”不仅是宇宙万物的生命本源,也是艺术家与作品之间的灵魂纽带。“韵”也是中国艺术生命的重要范畴,有了“韵”必然使艺术作品协调、更有韵味。因此,“韵”和一切美好事物相连,中国古代美学家对“韵”的论述很多,例如黄庭坚说:“凡书画当观韵。往时李伯时为余作李广夺胡儿马,挟儿南驰,取胡儿弓引满,以拟追骑。观箭锋所直,发之,人马皆应弦也。伯时笑曰:‘使俗子为之,当作中箭追骑矣。余因此深悟画格。此与文章同一关纽,但难得人入神会耳。(《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七《题摹燕郭尚父图》)观魏晋间人论事,皆语少而意密,大都犹有古人风泽,略可想见。论人物要是韵胜,为尤难得。蓄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仿佛。(《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二十八《题绛本法帖》)”

由此可见,黄庭坚把“韵”作为艺术最高的审美准则。气韵不仅在书法上有所呈现,还体现在绘画、诗词、音乐等方方面面。比如“风韵”、“雅韵”、“韵律”,所以它又和诗、词、音乐、书画等艺术表达形式相关联。同时,“气”和“韵”二者密不可分,“气”是“韵”的内在表现形式,“韵”是“气”的内在表现形式,二者缺一不可。有了“气韵”才能赋予艺术作品生命美感。

(三)自然美中的“真”、“善”、“美”

“真”、“善”、“美”三者的关系是相互关联的。“真”就是反应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遵从宇宙万物自然生长的规律,保留对大自然的敬畏。真就是自然,自然就是真,要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就要顺其自然,无论是做人或在审美艺术情趣上都要顺从这一准则。王充在《论衡》中提到:“疾虚妄,求实诚”。讲求的是作品的真实性,要反应客观事实。艺术亦是如此,正如梁启超所说“艺术和科学有一共同的因素,那就是自然。

艺术的关键是观察自然,科学的关键也是观察自然。”那种对自然山水的向往体现了追求自然的情怀,正如这种情怀因此才出现了自然的美。自然美中“善”是指人的品性,是一种艺术的倾向,是诚实和道德的体现。同时“善”要习之“真”,“真”是“善”的具体表现形式,在“真”和“善”的基础上,“美”自然而然的表现出来,“美”是指艺术的美感,体现在内容和形式上的统一与协调。由此看来“真”是基础,“善”是条件,“美”是表现,“真”、“善”、“美”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在美学思想中有着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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