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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工作的守护神
——吉安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侧记

2018-04-24文丨龙晓明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敖清根新干农业执法大队

江西农业 2018年6期
关键词:吉安市综合执法支队

文丨龙晓明(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敖清根(新干农业执法大队)

执法人员在种子市场检查

执法人员进行农药质量情况检查

为适应农业改革发展需要,更好地服务“三农”,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应运而生。作为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单位,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服务“三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走出一条上通“天线”,下接“地气”,具有吉安特色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新路子。

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自组建以来,积极探索农业综合执法的新途径,创新农业综合执法的新机制,寻找农业综合执法的新办法,把过去零星分散在市农业局内部各科、站、所以及外单位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的整合在一起,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执法主体、内容,避免了相互交叉、各自为政、重复执法的现象发生,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迈上了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农业行政执法涉及面广、分布分散、工作难度大、方法单一,一度成为制约农业行政执法的瓶颈。长期以来,农业行政执法不力,认识存在偏差,致使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程度不同地存在,因此,在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上,农业行政执法任重道远,责任重大。为此,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入手,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执法人员在种子经销店检查

为使农业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各县(市、区)农业执法大队每年定期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散发宣传资料、科技下乡等,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法》、《种子法》、《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10多个法律法规,涵盖粮油、种子、植保、土肥、畜牧、渔政等方面,使农业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学法守法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为依法打击查处涉农犯罪活动,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不辞劳苦,秉公执法,依法对农资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管,深入到农村、农户实地了解,明察暗访,及时收集群众的来信来访,结合农时季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违禁药品、电炸毒鱼为重点的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涉农案件,铲除了一批制假、贩假、售假窝点,维护了农民利益,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了农产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近两年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点3011个次;抽检农资样品800多个,立案600余件,共查处假劣不规范种子13200公斤,肥料260吨,农药10.4吨,饲料57.3吨,兽药1104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全市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狠抓了队伍建设,实行培训与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八个不准”,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重要性愈来愈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人们开始不理解、不支持转变为既理解又大力支持,互相配合。农业行政执法对做好“三农”工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排头兵,被誉为服务“三农”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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