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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责任的预防

2018-04-12于来福

大众用电 2018年10期
关键词:电力设施产权供电

● 于来福

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供电企业要避免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的发生,其实质就是要做好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法律责任的预防工作,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注意明晰电力设施产权,分清管理与安全责任

前些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对高压触电案件的归责,与以往判例中更多适用民法中的无过错归责不同,采取了按资产归责的原则,电力设施的产权是谁的,谁就必须负责赔偿。因此,明晰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双方的产权非常重要。明晰产权应有法律依据,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供电企业在用户报装后,在用户工程验收合格后,必须签订好供用电合同,约定条款,明晰双方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点。以前的老用户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必须补签。尤其对于专变用户,必须特别注意。用户的电力设施往往不像供电企业那样严格管理,成为许多触电事故的罪魁祸首。

农电体制改革后接管农村电网,也必须签署、保管好移交协议,尤其是农村电网比较陈旧,安全隐患多,必须签订移交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电网的投资主体比较复杂,必须确认移交的协议是产权所有人亲自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在电力设施产权明晰但产权方委托供电企业进行维护管理的,也必须签订好管理维护协议,注明双方所应承担的安全责任,供电企业只应承担属于维护管理方面的安全责任,不属于维护管理权限范围引发的安全责任,不予承担;发现安全隐患,不属于自己权限范围的,要尽快报告产权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避免承担无谓的责任。

遇到产权不明晰的,尽快想办法明晰产权,必须预见其危险性,做好有关处理,比如加强维护管理,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做好汇报。

2 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整治安全隐患

2.1 电力建设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以及取得政府的规划管理审批手续

电力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不符合技术规范,不但容易产生安全隐患,一旦发生触电事故,会成为事故取证的重点并直接作为索赔依据。政府的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作为依法建设的法律证据。目前正大力进行城农网改造,工程量大,外包工程也较多,施工队伍资质参差不齐,在工程设计中和工程验收中尤其要注意符合技术规范,符合安全要求,不合格的坚决要求返工。

2.2 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注意技改和消缺,防止因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造成触电事故

城市和农村的10千伏线路以及低压台区,接近居民区,人流量大,必须经常巡视。要及时清理砍伐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树、竹等植物,及时制止在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等危害线路安全的行为。农村电网残旧,接管后未来得及改造的台区,要加强安全检查。暴雨、台风等灾害过后,应该及时巡视电力设施,防止断线、漏电,引发触电案件。

2.3 加强电力设施警示标志管理

电力设施和电力设施保护区域要按照标准制作,悬挂警示牌,尽到告知义务;电力设施投产前,要安排通电通告。电力建设施工场地特别是接近交通、公共场所的,要划定施工范围,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2.4 注意其他外力对电力设施的影响

许多时候,触电事故并非由于电力设施的本身安全问题造成,而是由于电力设施以外的多项原因引发的。供电企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或承担多少责任,视其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而定,但在诉讼中供电企业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为被告和被判赔偿。因此,对市区一些非法广告牌、广告横幅,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对有线电视线、通讯线路建设在电力线路上的 “三线合一”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加强与政府管理部门、广播电视、电信企业的配合与协商,加紧专项整治。还要注意大力打击窃电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并注意及时消除此类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造成人身触电伤害事故。

2.5 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与维护

要加强供电企业员工业务水平的培训,提高电力设施维护与安全管理水平。农村电工要加强管理,必须有上岗证和电工资格证,才允许上岗。

3 对发生的社会触电案件,必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发生社会触电案件后,必须从事故责任和法律诉讼两方面出发,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与政府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在案件处理中把握主动。

3.1 注意事故责任的认定与证据保存

发生触电案件要尽快取证。现实中事故发生时受害一方大多并没有立即追究供电企业责任或提起索赔,而是一段时间后因某种原因提起诉讼希望得到赔偿,如果不做好现场及时取证并保存,取证难度就会加大。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及时通知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弄清事故过程和事故责任,取得有利的法律证据。并且要求政府部门出具有效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供电企业的事故责任,作为有效的法定证据,以免除赔偿责任或避免承担更多的责任。

3.2 积极与政府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

供电企业应在责任认定上积极主动,与政府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取得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触电事故处理程序。供电企业要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在处理触电事故的思路,如果受害人一方作出过激行为,必须把握好尺度,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力促管理部门依法办事。

3.3 从索赔诉讼的角度出发搜集保存法律证据

如果发生诉讼,法院的判决就是最有力的事故责任处理决定,因此除了认定事故责任,证明事实,必须更加注意从法律诉讼的角度出发,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事故现场要注意证明事故的前因后果,拍照、录像取证,如证明受害人的主观过错行为,证明触电事故是由于外力引起等。

要做到这一点,供电企业的安全人员需加强法律学习,更好地把电力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相结合,与公司法律人员或参与事故调查的其他司法部门人员更好地配合,确保自己收集的证据既有法律效力,又更有利于诉讼,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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