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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社会对中国乡村振兴的当代价值

2018-04-01张甜甜林美卿

社科纵横 2018年5期
关键词:绿色生态农村

张甜甜 林美卿

(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东 泰安 271018)

生态社会主义作为西方的一种社会思潮,是西方绿色运动和社会主义理论相结合而产生的一个思想流派,它力图建构一种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绿色社会构想不仅揭示了人类全面而自由发展的需求,而且在理论和实践上与我国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有许多共通之处。其关于建立实现经济理性增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注重精神生活、构建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生态现代化的生态社会的主张,与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的总目标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这一既致力于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又把发展社会主义作为落脚点的思想,对于我国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绿色社会的主要内容

(一)绿色社会的提出背景

20世纪7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操控着世界的主要资源,而且对全球资源的掠夺性开发,造成了全球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西方资本主义矛盾的不断发展引发了日趋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才能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但是苏东社会主义模式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忽视生态问题,也同样未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而其封闭的发展模式,无法超越当代资本主义体系,更无法担任起解决生态危机的重任。这是生态社会主义诞生的又一重要背景。此外,西方“绿色运动”的兴起是促进生态社会主义的产生的直接原因。生态社会主义是在绿色生态运动中逐步成长起来的,其发展大致经历了“绿色”“红绿交融”“红色独立”三个历史阶段。因此,绿色社会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生态社会主义者致力于生态原则与社会主义结合,要求超越当代资本主义与现存的社会主义模式,构建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模式,这种模式就是“绿色社会”。这一模式的提出,将会更好地解决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使人们的思想意识随之发生根本性变革,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绿色社会的基本内涵

生态社会主义者普遍认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应该是绿色社会。从理论上看,绿色社会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正确把握。它将促使未来社会形成一种全新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共生关系,尽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从现实来看,绿色社会是未来社会主义的构想,它既不主张近代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主张生态中心主义。对此,佩珀指出“它强调人类精神以及人类与其他自然物的非物质性交往的重要性。”[2](P232)总之,“人与自然应是一种平等、和睦、共存、协调发展的关系。”[3](P57)

绿色社会是生态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模式的构想,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主张经济理性增长,建立“稳态经济”模式,反对生产过度,要求经济的发展不是以获得利润为目的,而是以人的需要为目的。第二,提出建立生态现代化的发展模式。新的生态社会主义模式将是对传统工业主义的超越,实现社会主义的生态现代化,即“生态重建”,它的理论内核是利润最大化的经济标准要服从于社会生态标准,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维度的有效统一。第三,主张公平正义,生态社会主义既强调各国家、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公平正义,也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公平正义。第四,注重精神生活的提升,反对消费过度,反对人们把消费同满足或幸福等同起来的观念,注重提高生活品质和精神文化文明。第五,构建每个人自由、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构建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一)乡村振兴的现实基础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1]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旨在对当前“三农”问题的进一步解决,是新时代条件下,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农民进一步改革发展的新策略、新使命、新目标,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已迈入新的时代。在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缩小差距和解决矛盾的必然选择。在“三农”问题备受重视的情况下,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深厚的现实基础。

在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解决和处理好“三农”问题,是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最根本、最重要的历史任务。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并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4],并强调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始终保持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再到建设美丽乡村,一系列切实可行政策的提出,不仅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而且有力推动了我国农业农村的不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现实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一步。

(二)乡村振兴面临的困境

1.农业、农村以及来自外部环境污染的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在农业生产中,大量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环境污染。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大量不合理使用是普遍现象。由于我国农民生态环境意识以及科学用药的知识极为缺乏,导致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以获取高产。这种错误的增产增效的思想观念以及粗犷的农业发展方式,不仅引发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更重要的是威胁人们的生存发展。这不仅是单方面的环境污染问题,更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值得人们警醒和反思。

第二,“生态问题转移”造成了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我国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后迅速崛起,逐渐兴起的乡镇企业在给我们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环境问题。这些企业的“三废”污染物,经常是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就进行排放,久而久之,给附近的农村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尤其是水污染问题最为严重,大量工业废水的不达标排放污染水源,引发了大量“癌症村”的出现,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这显然与“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宜居”的总要求相违背。

第三,农村自身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不合理处置造成环境污染。农民物质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改善,然而这必然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虽然自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在加快“村容整洁”的建设中农村环境已有较大改进,但是由于农村建设缺乏有效规划,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却得不到有效处理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据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农村垃圾处理率为65%,虽然与2014年相比已经提高了20%,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有35%的生活垃圾得不到合理处置或有效利用。这些被随意丢弃在村庄河流以及村头屋旁的垃圾,既使村容村貌遭到破坏,同时也污染了河流、池塘等地表水的水环境;此外,垃圾中渗出的有毒有害重金属进入农田和水体后,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了更深层污染。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生活污水的处理情况与城市相比,相差甚远。截至2016年,全国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了93.44%,而农村却仅为20%。绝大多数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至农田、河流中,对农村居住环境、人们的身体健康及生存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2.在城镇化进程中,“老龄化”“空心村”“空心屋”等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不断推进城镇化建设并取得巨大成效。截至2016年,我国的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8%上升为现在的57.4%。然而,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日渐凸显。第一,我国村落数量正在不断减少。据统计,2001年我国拥有的自然村数量总计345.9万个,但是近十五年来每年以5.6万个的速度锐减,直至当前的261.7万个。其中,包含了大量的具有文化底蕴的传统村落。第二,农村人口数量也明显下降。仅在2016年,我国约有1.7亿农村人口离开家乡去往城市,迁移的人群大多以青壮年为主。他们放弃农业生产进入城市,主要是为了寻找收入更高的就业机会,甚至有一部分成为城镇常住人口,导致只剩下大量儿童、妇女和老人留守农村,进而引发“空心村”、“老龄化”、“空心屋”等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意味着农村的高质量人口的流失,这必将造成一些地方农村活力不足,难以支撑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导致城乡差距呈扩大趋势。

3.农业生产与供给的不充分、不合理问题突出

当前,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不平衡发展,不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一方面,由于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普遍提升,人们开始追求高质量高品质的物质产品。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其不再满足于基本的吃饱穿暖,而更需要一个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生活环境,无论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同时,城市居民对农村生产更多生态产品的需要也已经上升到一个更高水平,他们已经不能满足于当前农村所提供的基本的农产品,需要的是更多的生态产品,以及更优良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也潜移默化地受到西方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人们的需求和消费水平提高,并不意味着全部转向了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反而出现了奢侈消费、过度消费的消费误区,这种“异化消费”的普遍出现是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扭曲。

此外,随着城镇一体化的推进,“刘易斯拐点”于2016年前后开始出现在我国。所谓“刘易斯拐点”,即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产业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减少,最终达到瓶颈状态,甚至劳动力回流的转折点”。[5]当前我国劳动力也逐渐显露出由东向西,由城市向农村回流的迹象。劳动力回流必然将先进的发展理念、新的发展视角及精湛的专业能力带回农村,为农村的各方面发展注入内生动力。由此可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正当其时,顺势而为。

三、绿色社会的设计对中国乡村振兴的价值意蕴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原则,实现生态宜居

生态马克思主义一直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它强调要坚持以“人的尺度”考察当代生态环境问题。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二者是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界,受自然界的影响和制约;同时,人们也可以利用自然发展规律,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和发展自然。在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辩证理解的基础上,生态马克马克思主义克服了“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这两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并强调“在将来的生态社会主义社会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应该是占有与被占有、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应该是一种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非常融洽的关系,一种有着内在平等交流的生命关系”[6],体现了生态马克思主义所坚持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原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1]推进乡村振兴,首先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搞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尽快改变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的脏乱差状况,强化对大气、水和土壤等污染的管控和修复,努力为农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生态化生产,实现农村经济与生态双向互动

生态现代化,即“生态重建”,是生态社会主义者提出的一条以发挥生态优势为基础的绿色发展道路,旨在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向互动。生态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大卫·佩珀认为,“生态社会主义也主张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单纯地保护环境使经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因为如果经济不发展,工人和资本家可能会因为得不到丰厚利润而地质环境保护,所以只有经济得到增长才是理性和人性的,生态危机才会得到缓解甚至遏制。”[7]因此,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推动我经济的理性增长,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稳态经济”。

当前,解决“三农”问题,发展我国乡村经济,就必须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到乡村振兴战略当中去。一方面,依靠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转变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发展现代农业。以当地生态环境为根本,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和优势绿色产业,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针对传统污染严重的乡镇企业在加强治理的同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8],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从新的生产目的出发,正确处理好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在生态合理性的基础上保证经济合理性。实施乡村镇振兴战略,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我国乡村振兴的指引,推进农业、乡镇企业的绿色发展,将传统的生产方式转变为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化生产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双向互动。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注重精神生活提升,实现乡风文明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者为了追求更大的价值,不断扩大生产,最终造成了虚假需求,诱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局限在了盲目追求消费的境地之中,从而使人们落入了“过度消费”的误区,进而整个社会也出现了精神匮乏的困顿现象。其表现为:消费能力的大小成为了人们衡量自己幸福程度的指标,同时人们也相信大量消费可以拉动经济的无限增长。生态社会主义批判这种“异化消费”和资本主义的“价值观”,这种观点不仅使人们在占有、享受和无止境的消费欲望中失去了自我,成为“单向度的人”,而且资本主义的扩张性生产,致使物质资源大量减少,人类生存环境也不断遭受严重污染,自然界逐渐超出其所能承担的程度。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应当转变这种错误的消费理念,摒弃虚假的消费满足感,走出无限追求高消费的误区。主张人们建立“生态理性”,在提高物质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注重精神生活质量的提升,使人们不仅满足于对物质生活的享受,更要在对身心自由发展和大自然和谐统一的追求中获得满足感和幸福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然而,人们的消费观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开始出现异化,盲目消费、盲目攀比的现象屡见不鲜,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消费价值观充斥这人们的思想。为了满足人们这种日益增长的“虚假需求”,更为了使自己获取更多利润,生产者便无暇顾及环境的破坏,大肆攫取自然资源导致人们欲望的无限性与环境承载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为了克服这种矛盾,一方面,我们必须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实行绿色消费,不要以消费多少作为我们衡量幸福的标准。另一方面,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提高产品质量,是改变人们错误消费观的重要途径。加大优质的生态产品的生产既能够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又能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治理农业产能中不健康、不可持续的产能。把“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统一起来,不仅能够使人们形成绿色的消费观念,又能够改变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走绿色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之路,农民生活水平也将得到极大地改善。此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升农民的精神素质,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同样也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公平正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生态社会主义者认为,生态问的根源其实是社会问题,“资本主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逻辑造成社会不公和生态失衡,只有消除资本主义,解决社会公正问题,才能解决全球生态危机问题”[2](P232)。公平正义作为生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强调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强调后代人的利益和人类的长远利益。“现在,工业环境污染的负担不成比例地落在了贫困的农村人口身上,在‘世界工厂’的旗号下, 污染的成本不由得利者承担,而由地方百姓承担,而地方增加的那点财政收入也许远不及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损失。这实际上相当于少数人向多数人征税,也是发达国家向不发达国家征税。”[9]目前,我国快速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对农业农村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看到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出现的工农失衡和城乡失衡的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问题视为一个社会制度问题。因此,解决好这些问题就必须首先以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作引导,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制度。新时代领导人也看到了这个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机制障碍。这就要求我们在现代化过程中,不仅要着力建设城市,更要注重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以牺牲乡村来推动城市发展,只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导致农村出现“空心村”“老龄化”“空心屋”等各种问题,甚至出现农民消失、农村衰落的局面。因此,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观和价值观,不仅要借助乡村力量解决好城市问题,也要借助城市力量解决乡村问题,实现双向互动,融合发展。

结语

生态社会主义是站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立场上来描绘未来社会的,其目的在于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建立一个绿色的、公平的社会,无论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还是生态发展的维度,都对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也为我们今后创造性地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现实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能。我们应该很好地汲取其合理且有益的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促使我国现代化发展更平衡、更充分,为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19.

[2][英]大卫·佩珀.刘颖译.生态社会主义:从纵深生态学到社会主义[M].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

[3][美]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绿色政治——全球的希望[M].石音,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57.

[4]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2013-12-23.

[5]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8%98%E6%98%93%E6%96%AF%E6%8B%90%E7%82%B9/5361931?fr=Aladdin[EB].

[6]洪莹,郝一峰.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涵及其启示[J].山东社会科学,2011(1).

[7]张季平,李笑春.大卫·佩珀的生态社会主义思想解读[J].内蒙古大学学报,2010(1).

[8]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12.

[9]童大焕.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的当务之急[N].贵阳日报,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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