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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骃社会的伦理问题

2018-03-31叶婉华

北方文学 2018年6期

叶婉华

摘要:学界对于慧骃是否是人类效仿的榜样长期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伦理学角度入手,通过文本细读的方式,对文中末尾慧骃主人和栗色小马对待格列佛的两处异常伦理细节进行分析,认为斯威夫特通过刻意制造的叙述不一致性而对慧骃社会伦理秩序进行了置疑和否定,从而对文中的核心问题得出回答:慧骃的社会不是斯威夫特所认定的完美榜样。

关键词:慧骃;伦理社会;不一致性

《慧骃国游记》是《格列佛游记》的第四卷,是本书最为重要,也是学者们争议最大的一卷。在本卷中,具有非凡智慧的马——慧骃,建立了一个乌托邦式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慧骃们一切以理性为准绳,崇尚友谊和仁慈,整个国家平和安宁,慧骃们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格列佛对慧骃的极度推崇,导致其在回家后拒绝融入人类社会,成为一名“恨世者”。格列佛的态度引起了诸多评论家的探讨:慧骃是否是值得人类效仿的榜样?慧骃社会是否是斯威夫特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作为此书的中心问题,学术界的争论从本书刊发日起便从未停歇。

评论大致可分为三种,一种认为慧骃是理想社会的化身,人类应当在此完美模范冲击下,深刻反省自身的恶行和缺陷①;第二种则认为慧骃冷酷无情的理性不可能成为人类效仿的榜样,它们也是作者讽刺的对象②;最后一种则反对前两种观点的两极化倾向,认为作者在嘲讽人性的同时,认为慧骃社会虽然不算完美,但是也值得人们认真对待和反思③。

学界的激烈争论体现了学者们对于“什么才是理想社会?”这一哲学中经典命题的关切。从这些不同的答案来看,作者特有的隐喻讽刺式写作使作品的最终意义成为评论家们难以解码的难题。然而,虽然学者们的见解各有见地,切入问题的角度也各有不同,从伦理学角度对慧骃国进行分析的评论文章却寥寥无几。本文拟从伦理学角度入手,从评论界对慧骃社会的伦理争议出发,通过文本细读的方式,对文中末尾慧骃对待格列佛的两处异常细节进行分析,以透视慧骃的生活是否是斯威夫特所认定的“幸福生活”,以期对此卷的核心问题作出建设性回答。

一、慧骃社会的伦理问题

第四卷中对慧骃社会的描述并不多,仅在第八章一半篇幅有简略的描写,其余零散见于其他章节。从伦理学来看,学者们所关注的争议问题集中在慧骃情感上异于人类的“博爱”或“无私”上。这一伦理特点直接来源于慧骃的两大美德:“友谊和仁慈”,“这两种美德不限于个别的‘慧骃”(斯威夫特,2010:210),而是遍及整个种族的慧骃成员。从描述上看,这一情感特点表现在慧骃社会的各个方面。

在慧骃的婚姻方面,这种无私体现在夫妻私密情感的缺失上。当“母‘慧骃生下一对子女后就不再跟自己的配偶同居了,除非出什么意外其中的一个孩子夭折”(斯威夫特,2010:211),如果别的慧骃家的孩子夭折了而妻子又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其他某一对夫妇就会将自己的一个孩子送给它,然后它们再同居,一直到母的怀孕为止。”这里很明显,它们的结合是为了慧骃整个社会繁殖出优秀的、符合标准的后代,至于特别针对某个慧骃成员的情感,慧骃们是没有的。“夫妇俩像对待它们碰到的所有同类一样,互相友爱 互相关心着过一辈子,没有嫉妒,没有溺爱,不吵架,舒心满意。”(斯威夫特,2010:211)

在抚育孩子方面,慧骃们也表现出绝对的博爱和不偏不倚,甚至对于自己的子女也与其他孩子全无分别:“它们不溺爱小马,教育子女全以理性为准绳。我就曾经看到,我的主人爱抚邻居家的孩子跟爱抚它自己的孩子没有两样。”这种不偏爱还体现在慧骃社会对于男女教育的公平性上:“我的主人认为我们除了家务管理方面的一些功课外,对女子的教育和对男子的教育不一样,实在太荒唐了。”(斯威夫特,2010:211)这里可以看出,慧骃们对于男女几乎是一视同仁的。

在物资分配方面的绝对公正最能体现出慧骃这一“无私”的伦理特性。这种公正性通过每四年一次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得到充分体现:“会上它们要了解各地区的情况,它们的干草、燕麦、母牛‘野胡是富足有余还是短缺不足。无论哪里缺少什么,大家一致同意全体捐助,马上就供应那个地方所缺少的物资”(斯威夫特,2010:212)。令人惊异的是,大会要调整的不仅仅是一般应用类物资,还包括慧骃的后代:“比方说,一个‘慧骃有两个男孩子,就可以同有两个女孩子的‘慧骃交换一个;如果有孩子出事故死亡了,而母亲又已过了生育的年龄,大家就来决定哪家再生一个来补偿这一缺损”(斯威夫特,2010:212)。

这些与人类社会大不相同的慧骃伦理结构是由与人类相异的道德伦理基础和思想认知所构成,那就是对理性的完全遵从:“它们的伟大准则就是培养理性,一切都受理性支配。”(斯威夫特,2010:210)据第四卷所言,理性是制定,维系慧骃社会伦理秩序的绝对标准,确保慧骃世代能在有限的土地(慧骃岛)和资源中繁衍出固定数目的优秀后代。在理性的绝对主导下,人类的“家庭”概念中所包含的排他性情感和自我血脉的延续性繁衍在慧骃家庭中是没有的。

在批评慧骃的学者看来,这是与机器人毫无二致,如奥威尔便认为“它们没有爱情、友谊、好奇、害怕、悲痛”,甚至认为“它们的目标是在保持肉体存活的同时,尽可能像一具尸体那样生活”,因为“支配它们的‘理性实际上是对死亡的渴望”(Orwell,1946)。然而,另一派著名学者舍伯恩则针锋相对认为慧骃并非毫无情感,它们生活在“(由理性主导的)自控宁静”中,它们之间不存在的是“钟爱(fondness)”,而是博爱:“(对全族的)关爱与喜爱都是情感特征”(Sherburn,94)。实际上,慧骃的情感的确像控制在某个特定范围内才得到表现。然而,事实是这样吗?

二、被压抑的情感

之前两派学者在对慧骃的理性和情感进行解读时,均未充分注意到第十章中的两个与慧骃理性主导特质相异的细节。当慧骃主人通知格列佛他将被驱逐时,主人明显觉得为难:“它面有难色,不知道怎么开口对我说它要说的话。”(斯威夫特,2010:219)而且“附近的‘慧骃每天都来催促它遵照执行代表大会的劝告,它也不能往下拖了。”(斯威夫特,2010:220)这里,慧骃主人表现的并不像其他慧骃那样认为格列佛有害:“我(格列佛)可能除了那些动物天生的邪恶品性外,还有几分理性,这就要担心,我可能会引诱‘野胡们跑到这个国家的森林或者山区,到了夜里再带着它们成群结队来残害慧骃的家畜,因为我们不爱劳动,生性贪婪。”(斯威夫特,2010:220)相反,它竟然说:“就它自己来讲,是很愿意留下我来一辈子给它做事的。”(斯威夫特,2010:220)格列佛的警卫栗色小马的表现,更是表现出与理性截然不同的一面。它不仅表现出对格列佛这一野胡的亲近:“我(格列佛)知道它对我是很亲切的。”(斯威夫特,2010:221),而且當格列佛离开时,“我还不时听到那匹栗色小马在喊(它一直是爱我的):……‘多保重,温顺的野胡”(斯威夫特,2010:223)。注意,作者在这里使用了“爱(love)”这一词,这是极其异乎寻常的。

对于慧骃主人表现出与其他慧骃不同的意见,奥威尔认为这是典型的极权主义倾向——慧骃主人意见明显是被代表大会所压制:“他被迫与其他慧骃保持一致意见”(Orwell,1946)。然而奥威尔却未解释为何他认为全然理性无情的慧骃主人会想让格列佛留下来。而舍伯恩所指的只有慧骃种族之间才存有的情感在这里也破了例——它们的表现清楚表明了慧骃在理性自控之外也存有对别的生物的同情与好感。

这种在《格列佛游记》中叙述的不一致性已引起学界的注意,有学者认为《格列佛游记》属于梅尼普讽刺类文体(Menippean satire)而非小说的范畴,因而“慧骃是为艺术目的服务的灵活中介或者抽象概念”(Yeomans,451),因而它的不一致性是达成最佳讽刺效果必然结果。Sullivan认为这种不一致表现了作者矛盾多面的内心世界,更重要的是“艺术家或者讽刺家用他们本性中的 ‘无法无天来最大地加强作品的有效性、范围、厚度。在写作的过程中,对立的趋势被糅合在一起,最终形成清晰、多样、复杂的文本”(Sullivan,504)。总而言之,众观多种评论,学者们大多认为慧骃的前后不一致是斯威夫特复杂内心的外化,或者是作者使其讽刺更为深刻的手段。

然而,从写作角度来看,作为一名文学大师,斯威夫特完全可以将慧骃描述得前后一致,从而避免创造出这样互相矛盾的、令人迷惑文本。例如,如果说慧骃主人之前善待格列佛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外,他在接到将格列佛驱逐出岛的通知时,可以冷静地通知格列佛离开,而不用提及自己愿意留下格列佛为他做事,这将与之前描绘的慧骃只针对本种族的“仁慈”保持一致。而栗色小马对格列佛情感的描写,似乎除了更加凸显了与慧骃性格特征自相矛盾外,并无其他用处,甚至于起到了画蛇添足的作用。

总而言之,斯威夫特的意图在这个互相解构的文本里令评论家们疑惑不已。在这里,之前的各类解读似乎都不能信服地解释作者的目的。本文认为,除了之前提及的各种推想外,作者的独特写作风格也应是此文本形成的主要原因。斯威夫特是公认的讽刺写作大师,他的作品辛辣嘲讽了英国的不良社会风气、党争、剥削乃至于人性的丑恶,然而,他的作品还有狡黠、戏谑的一面,这是许多学者并未注意到的。他曾说过“(在这四部分游记中)我主要的目的是……想要烦扰(vex)世人”(Swift,584),vex一词除了“烦扰”外,也有“令人迷惑”的意思,从这个意义来看,他的文本犹如一个游戏式的迷宫,文中多处情节设计像是作者为其作品涵义特意埋下的解题钥匙,需要读者去找到、标注并加以解锁。如第四卷提到格列佛用野胡的皮做船帆的细节,隐晦说明了作者对于格列佛模仿慧骃的理性反而失去人性的作为的不赞同。文中末尾,格列佛为不闻到人类的气味,“总是用芸香、薰衣草或者烟草将鼻子捂得好好的。“(斯威夫特,2010:234),一个鼻子里塞满烟草的格列佛栩栩如生般呈现在脑海中,让人忍不住发笑,作者对格列佛的嘲讽跃然纸上。另外如慧骃用蹄子穿针引线的描写,让读者想象马用蹄子使用针线的笨拙模样,让人忍俊不禁等。这些细微之处均需要读者加以细读从而解码出斯威夫特真正的意义所在。如果评论家们对这些细节视而不见,那只会错过了作者所精心设计的为自己作品解锁的种种提示,从而得出他的作品前后不一致的结论。

慧骃在文本近末尾处的这两处细节——慧骃对于非族内的格列佛所表现出来的同情和好感,却受制于全国代表大会而不能付诸于行动——充分表现了慧骃社会一大伦理特征:不自由。这种不自由并不是出于慧骃所声明的内心的自我理性控制,而是来自于外部。自然并不能指导它们该如何“正确”地去做,实际上,它们的自然反应被外部力量所消解和压制下去了。这彻底地颠覆了慧骃的整个伦理秩序的基础——自然理性主导。

应该看到,慧骃主人和栗色小马表现出的是一种非理性,这种非理性的力量一直蛰伏在理性的压制下,在特定的时候呈现端倪,让人一窥其活跃、不受束缚的本质。那么,慧骃理性自控下的“博爱”和“无私”在这里也被打上大大的问号:如果慧骃的情感是受到外部控制的,那么这种“博爱”和“无私”是否也是被控制的结果呢?

通过这些有意为之的细节描写,斯威夫特隐晦表明了对于此理性主导的乌托邦式完美伦理社会的尖锐质疑。从这个角度看,第四卷呈现出双层意义结构,即,文本表面对于慧骃伦理秩序的极致溢美,和通过作者特意露出的叙述不一致这一破绽,露出文中暗藏的作者对于慧骃伦理社会的批评。

三、结语

慧骃伦理秩序并不是作者的理想完美社会,它所表现的伦理特征如公正、无私、仁慈等都不是其理性自然内化而产生的,而是慧骃为保证整个社会的运行、持续下去的外部控制系统。从这个意义上看,这个社会的伦理秩序是强行固定下来的,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绝非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平静和谐。这表明了作者在鞭挞人性之恶的同时,并不赞成以简单粗暴的、非黑即白的乌托邦式的理性至上社会来解决人类的种种恶行所导致的伦理困境。斯威夫特的目的是引发读者们的深入思考,不能被表面的文字所迷惑,而变成如格列佛般狂热、神经质的精神错乱者,成为最终的嘲讽和悲剧对象。

注释:

①代表评论见Sherburn,G.1958.Errors concerning the Houyhnhnms [J].Modern Philosophy,(2): 92-97.

②代表评论见Williams,K.1951.Gullivers Voyage to the Houyhnhnms[J].ELH,(4): 275-286.

③此观点的代表学者John Traugott曾说“人可以在世上扮演傻瓜,只需把乌托邦谨记在心”。见Traugott,J.1961.A Voyage to Nowhere with Thomas More and Jonathan Swift: “Utopia”and “The Voyage to the Houyhnhnms”[J].The Sewanee Review,(4): 564.

参考文献:

[1]斯威夫特.楊昊成译.格列佛游记[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

[2]Orwell,G.1946.Politics VS.Literature: an Examination of Gullivers Travels[OL].https://www.orwellfoundation.com/the-orwell-foundation/orwell/essays-and-other-works/politics-vs-literature-an-examination-of-gullivers-travels/.accessed 11/10/2017.

[3]Sherburn,G.1958.Errors concerning the Houyhnhnms[J].Modern Philosophy,(2): 92-97.

[4]Sullivan,E.E.1984.Houyhnhnms and Yahoos: From Technique to Meaning.Studies in English Literature,1500-1900,(3): 497-511.

[5]Swift,J.Swift to Alexander Pope[A].In R.A.Greenberg and W.B.Piper (eds.).The writings of Jonathan Swift[C].New York: W.W.Norton & Company.

[6]Yeomans,W.E.1966.the Houyhnhnm as Menippean Horse.College English.(6): 449-454.

(作者单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