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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现状分析

2018-03-29袁梦

商情 2018年8期
关键词:行政法治监督

袁梦

【摘要】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它必将伴随着我国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全过程,必将伴随着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法治中国”的全过程,也必将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

【关键词】行政;法治;监督

一、行政法制监督的现行规定

规定中表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各机构监督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地方的人民群众选举出来的,受法律监督和保护,是代表各地方人民需要实现的具体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矛盾向国家提出问题和矛盾的代表人。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最好体现,也是对行政监督这一实施实现的一个重要部分。

行政监督中在有公民的检举、控告时,不能對公民实施报复行为和实施行政性压制行为,且对于检举之人要如实查实,一旦查实就要严肃处理,在触及国家法律时更是要加重其处罚,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好的社会秩序,公民才能放心大胆的去监督。

二、行政法制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建设滞后

我国完整的法律监督体系至今尚未形成,缺乏一些必不可少的监督法规,使监督活动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例如,早在十几年前就提出制定《监督法》,但迟迟未能出台,以至于使监督活动缺少法律支撑,很难有效开展工作。

在社会和舆论监督方面,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同时有言论、出版自由,但目前尚无专门法律对这些权利加以具体规定,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作用难以发挥。这样既降低了行政法制监督的权威、效率和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破坏了整个监督体系应有的规范力和协调力。

(二)监督实施乏力

第一,由于国家需要处理的事物很多,要分散到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和任务也很多,而且各部门之间上下级相隔有时很远,比如召开一次会议,所要涉及的面就很广,讨论的事也很多,会议时间又短,导致很多事后和事前需要监督的工作得不到较大的监督,虽然有常设的监督部门,但是范围太广的情况下,也发挥不到很大作用。

第二,广大人民对于真正参与监督存在困难,因为大部分人还不知道自己可以对行政部门有监督的权利,且法律法规和一些规章中也很少有关于人民监督的问题和保障检举揭发者自身安全的问题,所以大部分公民很难参与到其中来实施。

(三)监督着力点定位不当

第一,事前没有预防到可能发生的,没有相应的处理手段,导致事中和事后都对监督方式没有了应对的办法,且监督单位按部就班,没有创新的办法,所以在社会中,在经济中都遭受到了重创。因此必须要有一套方案才可以形成全新的监督体系。

第二,在社会中,所谓的监督,其实就是一种检查,即应付那一次检查,然后就不再监督,也就钻了空子,没有一点监督的意义,也没有对人民群众负责。

(四)监督人员素质须提高

在监督过程中,很多监督需要专门的人才,也有很多监督需要相应的法律知识,所以在这一过程中,监督人员的本身素质和知识起到关键性作用,一旦不结合需要的知识,就会导致监督人员乱用权利的现象。只有提升监督人员素质才能更好的改正和拒绝这样的现象发生。

三、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机制的对策

(一)加强立法建设

1.建立健全规范监督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

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多且分散,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规范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监督主体的规定分散在诸如《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行政监察法》中,今后要注重健全和完善有关监督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和界定监督主体的权力和职责,使其严格在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同时还要规定监督主体权益保障的内容,以便于工作的开展和权利的正常行使。

2.抓紧行政法制监督程序立法

在行政法制监督活动中,程序尤显得重要。抓紧行政法制监督程序立法,一方面要完善已有的监督程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程序细则,细化监督活动的流程,保障监督活动的依法进行:另一方面要制定新的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大家期盼已久的《新闻法》等,在制定新法时,要着重规定程序方面的内容,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切实保障监督活动的依法进行。

3.尽快出台《行政法制监督法》

制定统一的《行政法制监督法》,作为调整和规范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的基本法律非常必要。行政法制监督体制是我国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愈显得重要,因此,待条件成熟时,制定《行政法制监督法》是社会各界人民的强烈愿望,是解决行政法制监督乏力的有力措施。有了《行政法制监督法》的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与《行政法制监督法》配套的各项单行法规,有利于形成完备的监督法律体系,将行政法制监督活动纳入统一的法制化轨道,保障行政法制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改革行政内部监督机构

我国现阶段,对于人才的急需是很大的,在过往的实践过程中,也常常反应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需要专门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来处理的,所以只有在监督中分门各类的进行划分,让每一个监督人员利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来分别处理发生的情况,这样会更有利于监督部门在处理不同的事物时产生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更加有效的控制,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也利用了监督员的所学知识,起到了重大最用,让监督部门正真起到监督作用,也让监督部门本身不懂得如何处理的人员,不乱用公权力。

(三)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监督机构的领导应该接受法律教导,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监督人员素质更是关系监督实施的一个重要部分,统一培训监督人员,让监督人员懂法、守法、尊礼、善教,这样才能有一个好的监督集体,就更好的对国家赋予的责任负责。让国家的经济减少损失,让社会和谐和让人民得到平等对待。

只有对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制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反思,有针对性的进行改革,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从而更好的实现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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