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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保险业SCP范式的简要博弈分析

2018-03-15杨阳周梁悦赵晓晶

时代金融 2017年33期
关键词:博弈分析

杨阳 周梁悦 赵晓晶

[摘要]我国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其发展状况对我国国民经济有很大的影响。现如今,我国国民对保险的需求剧增,如何提升保险行业的经营效率是保险业发展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保险业的市场集中度,建立保险市场价格竞争行为和产品创新竞争行为的博弈分析,并简要说明反映市場绩效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指标,探究我国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前景。

[关键词]市场集中度 博弈分析 保险深度 保险密度

一、前言

我国的保险业发展起步较晚,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开始现代保险产业的发展进程。在发展初期只有一家保险公司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后来经过几十年的停滞状态,到改革开放后政府才恢复保险业的发展,使我国保险业发展成为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再保险在内的门类齐全的行业。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保险机构比2014年新增9家,达到189家。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1.4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2.51%。随着国内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以及外资保险公司的不断涌进,我国保险市场集中度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完全垄断局面已被打破,竞争程度不断增加,再加上近两年我国领导机构对保险发展的重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二、保险市场集中度

目前,在国内保险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和外资保险公司逐步进入的环境下,“有效竞争”和“可竞争理论”对于中国目前保险业的现实意义在于,保险业要保持适度的集中度。

衡量市场集中度(cR)的高低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绝对法,二是相对法。由于相对法的测算结果受样本数量影响较大,而我国的保险企业大多成立时间不长,数据极不健全,因此,主要采用绝对法来测量市场集中度。

贝恩根据产业内前四位和前八位企业的绝对集中度指标和市场份额,对不同垄断竞争程度产业的市场结构进行了分类。

由以上结果可知,总体上,我国保险市场CR4和CR8基本呈现出相同的下降趋势,这表明保险市场处于竞争程度不断增强的调整过程中。但是,虽然行业集中率逐年下降,市场垄断程度在稳步降低,但是按照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标准,我国保险业仍属于寡占Ⅲ型市场结构。

三、保险公司价格竞争行为

(一)价格竞争“囚徒困境”

价格竞争是市场运作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经济规律,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机制。但是,由于保险产品的定价依据是损失概率或死亡率,把价格看成决定交易成败的唯一因素,难免会造成恶性的价格竞争,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近期了解过博弈论之后,认为博弈在保险市场的价格竞争中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在这里用保险市场的在位者——已经在保险市场具有绝对优势的保险公司或集团,以及保险市场的进入者——新进入的保险公司来进行保险产品价格之间的博弈。

保险公司的最终行为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而新进入的保险公司为了迅速在市场站稳脚跟,往往会在前期先放弃对利润的追求,以增加市场占有率和保费收入为前期目标。面对新进入保险公司的竞争,在位者可能采取的价格策略有两种:降价和不降价。假设现在保险市场上只有两家保险公司:新进入者和在位者。面对新进入者的威胁,在位者降价的目的是为了占有和扩大市场份额,并乘机即走小公司;而新进入者在资本实力、消费者偏好等方面都具有劣势,降价是一种被动选择。考虑在位者具有先动优势先采取行动,进入者在观察到在位者的行动后再选择自己的策略,两家公司在不同策略下的动态博弈:

在图中,参数Q1,Q2分别表示在位者和进入者的保险销售量,且Q1>Q2,参数P1,P2分别表示在位者和新进入者最初不采取降价措施的价格,而P1,P2是在位者和新进入者采取价格下调措施之后的保险产品价格,即P11。

根据序贯博弈的逆向归纳法,如果在位者选择不降价,则新进入者同样不降价时所获得的收益为Q2P2,而如果在位者选择降价时所获得的收益为(Q2+M)P2,因为保险产品的需求是富有弹性的,所以,(Q2+M)P2>Q2P2,所以新进入者应该选择降价。如果在位者选择降价,则新进入者同样选择降价时的收益是Q2P,而新进入者选择不降价的收益是(Q2-N)P2,由于e>1,所以新进入者选择降价的收益要大于不降价时的收益,所以进入者应该仍然选择降价。因此,降价是新进入者的占优策略。当在位者认识到新进入者的占优策略是降价时,在位者的最优策略也是降价,因为Q1P1>(Q1-M)P1.因此,在位者和新进入者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是(降价,降价)。显然,双方不降价时带来的收益更高,说明双方因个人理性带来的竞争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陷入了“囚徒困境”,最终导致保险行业的亏损。这就需要有关保险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出面进行干预或协调,通过制定价格协议或者缔结和约的形式抑制住保险市场的不断降价行为,使保险产品的价格步入合理的轨道。

(二)合作博弈的帕累托改进

如图二所示,在图中,保险公司双方在缔结和约或联盟之前,双方的收益水平可用无差异曲线U1表示,无差异曲线上的点代表总体收益在在位者和新进人者之间的分配,其中A点代表两个公司在价格竞争中的实际分配。此时,新进入者的收益为a,在位者的收益为b。在经过第三方出面调解并签订合同之后,两个保险公司的总体收益水平明显提高,用无差异曲线U2表示总体收益在两公司之间的分配。

在签订价格协议之后,使在位者的收益水平不下降的行动策略是必须在无差异曲线U2的B点之后,而使新进人者的收益水平不下降的行动策略是必须在无差异曲线的c点之前,所以,无差异曲线U2的BC段即为帕累托改进区域,处在这个区域内的任何一点都有利于改进保险公司双方的收益状况。

但是,实际上,在实际保险市场的经营运行中,引入第三方的干预并不一定会避免“囚徒困境”的发生。其主要障碍是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在保证合同的惩罚机制或者奖励机制不充分的情况下或者单次博弈的情况下,双方可能为了各自的利益违背合约,最终导致囚徒困境的再次发生。

因此,从长远来看,价格竞争并不是完美战略,保险公司应该从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服务优化和品牌差异化等方面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如我国的平安保险的集团化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产品创新,培养企业文化和品牌,通过广告宣传提升品牌价值,借助第三方信用评级增强品牌信誉,建立产业链的一体化和多元化发展,在广大群众中形成了不错的口碑。

四、互联网金融影响下保险产品创新的博弈分析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走向潮流,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逐渐走向全国,风靡大众。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也经历着产品的变革与创新,互联网与保险业的融合一方面拓宽了保险营销的渠道,另一方面也由此产生了保险行业的新险种,即互联网专属保险产品。在现在愈演愈烈的竞争形势下,保险企业是否应该进行互联网产品创新呢?现在假定市场上只有两个参与者:互联网企业A和保险企业B,他们都是理性经济人。互联网企业有两种策略:创新与不创新,设互联网企业A进入金融业的概率为P,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保险业也有两种策略,设B进行创新的概率为q。从而得到支付矩阵:

根据反应函数,画出两个企业的最优反应曲线:

五、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

我国保险业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在需求的推动下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体现在保险资产规模、保费收入等方面的宏观绩效有了很大增长,在这里,我主要通过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指标来进行简要说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成果。

由近年来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变化值可以看出,我国的保险发展水平在不断增长,并且可以预测其增长将会持续下去。这反映了我国保险业的壮大与发展以及我国消费者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与2015年世界平均保险密度水平662美元/人以及2015年世界平均保险深度水平6.2%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六、对我国保险业的思考

从我国保险业的整体水平来看,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无论从国内还是国际看,这场改革远还没有结束。从国内的发展状况看,保险业垄断程度仍然较高,市场管制较严格,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从国际上看,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仍比较幼稚,国际竞争能力不足。中国做为一个人口大国,保险业的发展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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