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离岸税收立法:上海自贸港建设之始

2018-03-02张磊

WTO经济导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自由港自贸港港区

张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推動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一文中对自由港给出了定义,“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在此之前的2017年3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方案》)。它是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国家出台的第三个改革方案,因此也被称为“上海自贸区改革的3.0版”。与之前的改革方案(2013年、2015年)相比,3.0版本的最大亮点包括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将“投资贸易便利化”更新为“投资贸易自由化”。

《方案》中提出,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其目标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在2020年要率先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建设成为投资贸易自由、监管公平高效、营商环境便利的国际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笔者认为,我国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最终方向应该是发展离岸贸易,而发展离岸贸易首先需要解决支付结算问题和税收问题。因此,明确离岸金融税收政策是当下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的迫切要求。

香港经历了转口贸易、加工贸易、综合型与跨区域综合型自由港的转型,致力于打造国际物流、金融、贸易和旅游中心,其贸易、国际中转、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极高。香港也常期奉行自由贸易经济政策,不设置任何贸易壁垒,大大简化了进出口程序。一般而言,除汽车首次登记、进口、在本地制造四类应课税品——酒类、烟草、碳氢油类、甲醇之外,货品进出口香港无需缴税。另外,根据香港的《税务条例》(第112章),香港只设三种直接税,包括利得税、薪俸税、物业税,并设有免税额制度。对于非离岸贸易的企业,2017-2018年度,香港利得税的税率对于法团业务(有限公司)是16.5%,对于非法团业务(以非公司形式经营业务)是15%。对比离岸贸易,香港免征企业利得税,同时免征资本利得税、利息预扣税、股息预扣税、印花税等间接税。

因此,上海自贸港建设应首先参考香港开放型的经济管理政策以及关税减免的成套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上海港口措施、便利清关条件,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可以由地方试行统一规制离岸贸易税收优惠政策的立法,为企业进入自由贸易港提供最直接的激励。

编辑|王秋蓉 qiurong.wang@wtoguide.netendprint

猜你喜欢

自由港自贸港港区
术业专攻,奋力耕耘 努力做好自贸港皮肤科学科建设
新加坡殖民地自由港政策的形成(1819—1867)
自由港的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