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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8-02-07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铁雄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5期
关键词:除险隐患预警

□ 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陈铁雄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国 2018 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全省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2017 年全省“除险安居”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 2018 年工作。刚才,省农办和温州等 6 个市、县(市、区)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除险安居”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明显

2017 年是“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第一年,省委、省政府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全面推进“除险安居”工作。全省上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作为一项与时间赛跑的“生命”工程,以“坐不住”的紧迫感、“等不起”的责任感,尽最大努力组织可用资源、动员一切力量,勇于担当、直面矛盾,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大幅度减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明显好转,实现了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除险安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层层压实了工作责任

省委、省政府把消除 1000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时任省长车俊亲自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政府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支持政策,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省政府建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16个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成立了省“除险安居”办公室。去年 5 月,省政府在遂昌县召开了全省现场推进会。全省各地把“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民生实事,各设区市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政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其中丽水市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衢州市由市长担任组长。各地制定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挂图作战,挂牌督办,确保任务“定点、定位、定方案、定责任人”,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2.消除了一批重大隐患

各地坚持应搬尽搬、搬治结合,从根子上消除隐患,现在“应搬尽搬”已经成为了各级政府的普遍共识。对危险区内的群众,坚决实施避让搬迁,对搬迁后的房屋坚决拆除,彻底消除隐患。对治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风险可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危害程度和工程规模,分类实施治理消除隐患。省“除险安居”办公室全年先后组织开展 4次集中督导,温州市、丽水市等地人大、政协开展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专项督导,杭州市召开了两次现场推进会,温州市召开四次工作推进会,对各县(市、区)任务推进情况开展阶段性督查。去年,全省完成综合治理项目 1864 个,其中完成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 430 个,减少受威胁群众 8.64万人,全省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019 处,建成地质灾害避灾场所1500 个,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3.基层防灾基础得到加强

2017 年完成 15 个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全省已累计完成 64 个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50 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全部完成调查评价。创建高标准“十有县”21 个,建成全国高标准“十有县”10 个。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 201 个,专业监测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加强应急机构建设,丽水市所辖 9 个县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全省 10 个市、68 个县(市、区)通过向地勘单位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了应急技术机

构,有效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需求。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温州市出台《地质灾害排查预警四项制度》等,地质灾害防治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面加强“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政策宣传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全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259次,45954 人参加,中国国土资源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新闻媒体报道 20 余次;开展培训活动 132 次,14841 人参加,基层干部群众和群测群防员的防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4.预警预报及时有效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完成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省共开展演练 1585 次,参与人数 7.22 万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设置了警示牌和告示牌,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各地都向社会公布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信息。去年全省共发布预警预报 1083 次,短信51 万余条,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相关人员。全省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灾险情 526 起,转移受威胁群众近 10万人次,成功避险 16 起,避免 136人伤亡,实现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去年 7 月 15 日,车俊书记在丽水市遂昌县提前撤离人员,成功避险一起地质灾害的简报上批示:“这样提前排查,发现隐患、成功避险的案例应总结宣传,对有责任、能担当的基层干部应肯定。”7 月18 日又在省国土资源厅上报的《关于我省“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以来首个梅汛期大考实现地质灾害人员“零伤亡”》的专报上批示:“应继续抓好台风期间的避让减灾工作,持续抓好除险安居工作,对有功之臣应予以表彰。”今年也发生了这样的避让案例,4 月 6 日,受暴雨影响,淳安县屏门乡小陵村发生一起崩塌,由于预警及时并提前撤离,避免了 4 人因灾伤亡;4 月30 日磐安县成功避让了一起 30 万方的崩塌。这些成功避让的案例都说明了我们干部做得非常到位。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所以我们的责任非常重大。

5.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省级层面上,按人均 80 平方米标准单列下达 2017 年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2153亩,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96 处、1423 亩;将淳安等 26 个县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等地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提高至 1.5 万元/人,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1.95 亿元。各地纷纷结合实际,整合宅基地复垦、新农村建设、农民异地搬迁等政策,出台相应的搬迁补助政策,温州市对永嘉等 5 个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对象按人均5500元标准补助,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796.2万元;丽水市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对象按人均 3000 元标准补助,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3765.6 万元。各地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和安置办法,积极推行公寓式安置,鼓励群众进城、进镇、进中心村,鼓励推行货币化补助安置、公租房安置等多种形式,协调金融部门开展贴息贷款业务支持避让搬迁,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让避让搬迁群众得到最大实惠。泰顺县拿出最好地块为集聚群众建设最安全放心的住房,在安置点附近建设泰顺中学、泰顺体育馆、中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同时,就近布局占地800 多亩的小微企业创业园、竹木产业加工园和来料加工点,真正实现“下得来、稳得住、富得起”。

2017 年“除险安居”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袁家军省长批示:“持续抓好。”冯飞常务副省长批示:“成效明显。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这一民心工程。”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关心支持、大力配合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 40周年,是建设“两个高水平”、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除险安居”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省人代会明确要求扎实抓好除险安居工作,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重大隐患。我们要清醒认识、准确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这一民心工程。

1.高质量发展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省委、省政府提出,围绕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全面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共建共享“诗画浙江、美好家园”。大家都知道,浙江的民营经济是一块金子招牌,但今后我们的美丽乡村更应该是一块金子招牌。高质量发展需要有稳定的发展环境,需要有可靠的地质安全保障,如果连安全都无法保障,就谈不上高质量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去年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年绝不能松劲。我们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除险安居工作,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地质安全保障。

2.今年气象灾害偏重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更多挑战

经省气象局分析预计,2018 年浙江省气候年景偏差,气象灾害偏重,台风影响重于去年。今年将有 3-5个台风影响全省,其中可能有 1-2 个登陆或严重影响全省,梅汛期强降雨维持时间和覆盖范围大于去年,局地强对流灾害和强降雨引发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目前全省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3500 多处,台风和强降雨还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不是说今年治好了就没了。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比较偏远,人员监测有时也跟不上。还有在植被保持选择上,要选择深根植物,毛竹等植物水土的保持能力差,降水量一大,就容易冲塌。因此,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针对今年的气候条件,未雨绸缪,及早对全省地质灾害趋势作出预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部署,争取工作上的主动。

3.“除险安居”行动进入攻坚阶段面临更大压力

一方面,从全省来看,部分地方隐患点基数比较大,尽管 2017 年任务完成较好,但目前库存隐患点总量还是很大,而且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除险”任务艰巨。另一方面,各地工作进度不平衡,特别是少数地区安置点建设和工程治理项目推进比较慢,造成目前尚有 3 万多人住在过渡房,“安居”压力较大。如果安居工作拖的久了,又会变成新的问题。同时,有的地方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在避让搬迁项目上,重搬迁、轻安置,重拆房、轻整治;在工程治理项目上,重建设、轻管理,重项目进度、轻安全和质量管控。这些都对“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带来了较大影响。

4.机构改革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新的考验

机构改革涉及地质灾害防治职能的调整,一些同志认为,工作职责将划转应急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会出现机构队伍不稳定、工作“放一放”“拖一拖”的情况,对“除险安居”工作的深入推进产生较大影响。但大家要认识到,省市县的机构改革时间是到明年,所以2018年的这项工作考核仍然是在国土资源部门的,干不好倒查责任还是在我们自己。哪怕是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也只是应急处置、组织施救等职能的划转,前期的监测、防范,后期的环境修复等职能仍然在我们部门。这里要特别强调,机构改革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的最好标准,大家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性原则放在首位,识大局、顾大体,敢担当、敢负责,严守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切实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绝不能有“靠站换乘”的思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绝不能有任何松劲。

三、乘势而上,坚决打好“除险安居”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攻坚战

“除险安居”三年行动这场硬仗能否取得最终胜利,关键就看今年工作怎么样。当前即将进入主汛期,从全国情况来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出现增多趋势,防治工作已到了关键时期,各地务必要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早防范。会前,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经印发了《2018 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各市和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达了任务书,请大家认真对照任务,全面抓好落实。要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坚持应搬必搬、搬治结合,全面完成“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攻坚任务

一是全面完成年度重点任务。2018 年的目标是,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 1000 处,完成直接威胁 3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项目 420 个,当年减少受威胁群众 3 万人。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做好政策、用地、资金等各项保障,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早完成早安心。二是加快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要加快集中安置小区建设,确保今年全省避让搬迁安置率达到70%以上。不能上面拼命动员、下面搞“计划生育”。要尽量把安置工作做好。讲“三个动”,其中一个就是移民要主动,只要房子看得到、钱算得到,老百姓就肯搬。龙游这些地方也是这么抓的,下山移民、生态搬迁、地质灾害防治都是一方面,这些工作都是可以统筹的,要提高集聚性、提高共享性。 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示范点建设。加快制定《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制度,推行“审图”“双随机抽查”和在线监管等制度,积极创建优质治理工程,努力提高治理工程质量。三是认真做好隐患点核销工作。强化核销申报、调查、审查、批准、公告、销号管理,对危险区内房屋已全部拆除的,已完成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隐患体已稳定或已无直接威胁对象的隐患点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同时,要加强对已核销隐患点的监管,及时调整管控范围、设立警示标识牌、明确监测要求,加强土地整治监管,落实并做好治理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护。

2.坚持以防为主,全力建设高水平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一是落实防灾责任体系。全面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防灾共同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敲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精细化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实施《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立在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线监测,加强精细化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技水平。三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市、县、乡、村重要隐患点四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管理,修编操作手册和应急响应方案,建立完善的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四是健全应急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三查”制度,按照“一点一所一人”的要求,建立临灾避险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全面提高灾情隐情的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夯实防灾基础体系。按照应建必建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国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开展以“源头防范制度化、灾害调查精细化、隐患治理清单化、监测预警多样化、临灾避险网格化”的基层“五化”模式建设,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中心)标准化建设,以“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礼堂”为载体,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下基层,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和受威胁群众保护自身安全能力。

3.坚持风险管控,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强化危险性评估。落实各类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易发区科学划定与管控、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地灾防范管理等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地质灾害发生。二是强化风险调查。启动 1∶2000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完成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东阳市马宅镇、泰顺县仕阳镇 3 个镇的省级试点工作,探索基于高分辨率航空遥感、无人机航摄、高精度野外在线地面调查和数据快速采集、评价、更新等为一体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的工作方法和成果应用,用科技手段提高风险评价水平。三是强化隐患管理。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地负责、专业调查、统一入库、动态监管”制度,对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及时科学划定危险区范围,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开展“即查即治”,决不欠新账。四是强化风险标识管理。开展地质灾害标识系统建设试点,加强风险标识规范化建设,制定《浙江省地质灾害标识系统建设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地质灾害标识系统。

4.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全面做好汛期防灾工作

4 月 16 日,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分别召开了全省防汛工作会议和2018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对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务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要求,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隐患。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人口集聚区、低丘缓坡开发区,以及在建工程尤其是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让搬迁项目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实时发现隐患,及时划定、公告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醒目、固定的警示标示牌,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二是加强监测预警。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要逐一检查,确保汛期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运行正常。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合会商,实时共享气象、水文监测预报信息和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群专结合,充分利用各种预警信息发布手段,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切实解决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三是强化应急防范。认真组织开展隐患点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受威胁群众的应急避险能力。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后,要协助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管理和安置。要及时组织应急专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处置,坚决杜绝因防范不足、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省厅将进行随机抽查。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各类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及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要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灾情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突发灾情、险情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决不允许瞒报、漏报行为的发生。

最后,就如何贯彻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大调研活动再强调一下,厅党组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改革推进年”“质量提升年”活动,来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希望各地认真落实。今年的“两年”活动方案内容丰富、详细,省市县三级要共同联动。各地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省委一系列部署是立足于当前浙江发展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学懂弄通,在思想上形成共识。今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纪念改革开放 40 周年并不是要搞什么展览,而是总结过去的改革经验,以实际的行动、举措来激发我们新一轮的改革浪潮。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应该怎么办?我觉得有几个命题值得大家深入思考、实践,比如“最多跑一次”改革、“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五未”土地处置等,希望大家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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