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实践性法学教育的实施有效策略分析

2018-01-26孙丽华

山西青年 2018年6期
关键词:普法法律意识实践性

孙丽华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我国在战国时期便提出了最早的法学概念,我国也是世界上最长推行依法治国的国家之一。虽然我国针对法律条文的制定时间,不如两河流域的汉谟拉比法典,但是我国在战国中后期就有商鞅变法,在秦国所实行的依法治国,对国力和统一所造成的巨大影响也是后世有目共睹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概念深入人心,进入19大以后,如何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成为了地方政府官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普通人民群众都密切关注和探讨的话题。

一、法学教育的现况

我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要在全国范围内完成普法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人力、时间,但是为了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针,以上所有的资源投入都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程度不均匀。东部沿海城市以及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教育资源丰厚,在普通学生进行常规教育的过程中就不间断地进行了法学教育,并且一些发达城市,还在法学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提出了更有效的教育模式。但是在我国中西部,传统贫困地区由于教育资源贫乏,以及相应的普法人员数量较少,无法有效的形成大范围的普法推广活动,其普法活动还停留在传统的手册宣传,或者对于底层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再由干部向人民群众转述相关的思想和内涵。这种教育手段落后,难以形成有效的教育成果,并且受众面较小,受普法教育的人民群众处于被动学习,所表现出的学习动力不高,而且这种教育手段一般持续的时间较短,难以在短时间内帮助人民群众形成牢固的法律意识及法律纠纷,所以这种教育方式虽然沿用已久,但是在未来的普法教育中一定会被淘汰掉,从而使用更具操作性的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以替代老旧教育模式。

二、实践性法学教育的特点

我国的法学教育起步较晚,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经历了左倾和十年文革的破坏,对我国法制建设和法制教育都造成了极大的时间延后,导致我国从改革开放开始才进行法学教育。由于起步较晚,目前众多学者对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成果持以下态度,他们认为我国目前进行的法学教育,思想观念落后、目标不够明确、教育手段传统、缺乏实际操作、受教育者难以从传统法学教育中,真正得到法律意识的建立,仅仅能在脑海中建立一个法律意识的概念,但是怎么去使用?该在什么时候使用?这种实质性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法学教育的目的,一是为了提高公民素质,帮助公民建立法律意识。二是帮助公民,在实际生活中能够通过实际使用的过程来了解法律对于公民利益和权利的保护。法学教育不应该只停留在纸面和理论性的阐述上,而应该给受众群体以更多的接触机会,帮助其操作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某项权益使其有更深刻的体会,只有这样才能让受众群体脑海中对法律意识的印象深刻,并且在遇到实际问题时才能将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安全这一概念付之于实践。实践性法学教育可以解决以上的问题。

三、反思

目前西方国家对于法学教育所采取的教育模式主要是实践型教育,其可以帮助受教育人群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感受法律知识对日常生活所带来的影响和作用。但是不同于西方国家人口居住较为密集的这一特点,我国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地区之间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难以集中的对固定人群进行一对一的法律教育和法律帮助,如何在现阶段现实条件未得到改善的前提下,先于现实情况一步,帮助偏远山区的落后群众培养法律意识,并帮助其实际解决某些法律问题,才是我国法学教育者工作的重心。而在东部沿海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地区,可以试着吸收西方法学教育的精髓,通过更加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实践性法学教育帮助上述地区人民提高实质性的法律素养,但是随着未来我国经济发展,西部偏远地区经济发展有所成果,补齐了之前的教育资源短板,届时在我国全域范围内进行实践性法学教育就会成为必然趋势,传统法学教育手段就可以走出历史的舞台。

四、结束语

法学教育是一个将在未来影响深远的教育举措,其所面对的教育受众是中国960万平方公里上全体14亿公民,如何保证每一个公民都能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如何能够整体程度的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素养,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欲速则不达,我们必须深入了解,教育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最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解决方案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态度。

[1]邵艳刚.实践性法律教学与法学教育改革[J].中国西部,2017(12):49-50.

[2]蒋国宏.法学教育中的法学实践教学原则探究[J].法制博览,2017(30):215.

猜你喜欢

普法法律意识实践性
实践性是劳动教育课程的第一性
“学导行”实践性德育路径探幽
中职学校现代农艺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探究
加强高中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对策
探究性教与学在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中的实践性研究
探讨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意义及途径
普法
普法
普法
提高法律意识的实践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