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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去哪儿了之加班

2018-01-22孙卓越

当代工人 2018年20期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者常态

孙卓越

不管是初入職场的小菜鸟,还是工作多年的老司机,加班是永远都绕不开的话题。有时是突如其来的工作,有时是推不掉的应酬,职场人总是一边抱怨不想加班,一边又自愿或不自愿的把休息时间分给工作。

3-4次

加班的人到底有多少?根据脉脉数据研究院的相关调查,90.91%的职场人都表示加过班。其中25.53%天天要加班,38.3%每周加班3-4次,36.17%每周加班1-2次。如此高的比率,还真是印证了“加班常态化”的说法。

996模式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想在同行中崭露头角,不摆出个拼命三郎的姿态怎么能立足?其中金融、咨询、广告、技术、服务等行业无疑是加班的重灾区。来自高德地图一组交通数据显示,在平均下班时间最晚方面,深圳的华为高居榜首,之后是同在深圳的腾讯和位于杭州的阿里巴巴。每天朝9晚9、每周6个工作日的“996模式”也已成为诸多公司的工作常态,58同城还曾因为要求推行996工作制而引起员工不满。

69.64%

加班已经成为职场人的共性,而问到加班的理由时却是五花八门。除了领导要求、手头工作没做完的硬性原因外,还有老板同事加班,自己作陪的,或者害怕交通压力索性不走的。当然,绝大多数人还是因为工作未完成,其比例占到69.64%。还有23%的职场人是因为领导要求加班,21%的人只是因为习惯性晚走。

五成

除了花样百出的加班理由,人们加班的心态也不尽相同:有些选择被动接受,有些则选择迎难而上。尤其是长期加班的人群,除了因为外在压力外,内在驱动也是重要因素。在加班人群中,仅有10%的人表示加班没有价值,35%的人认为有价值,而剩下五成的人认为要视情况而定。

53%

其实,对于大多数职场人来说,事业的追求和现状的无奈往往是矛盾的,但大多数人还是通过加班有所收获。其中53%的人通过加班获得了技能成长,35%的人获得了领导的认可,23%的人得到了职称晋升,15%的人挣到了加班费,只有26%的人表示一无所获。

36小时

话说回来,甭管加班是否自愿、是否有收获,违反《劳动法》的加班是绝不可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即便有特殊情况要延长工作时间,也必须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将每日工作时间延长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尽管法律明文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却很难真正执行。一来是因为加班现象太过普遍,二来是因为企业借助技术不断要求提高效率,最终的结果却是劳动者的更多时间被工作占用。如今的职场,忙碌往往被当做“成功”的标志。但透支时间、精力、亲情、健康的加班,也透支了职场人的幸福。政府应加强执法力度,企业应减少无效加班、增加人文关怀,而劳动者也应明晰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热情工作、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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