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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法的困境与出路

2018-01-22盛秋生

法制博览 2018年33期
关键词:普法法治法律

盛秋生

永修县委党校,江西 永修 330300

正值“七五”普法如火如荼开展之际,笔者在暑假期间,先后走访了某县司法局和该县辖区内的四个乡镇(垦殖场)20余名干部群众,就基层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一些调研。

一、现实状况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全国各地掀起了普法教育的热潮,某县也不例外。通过调研发现,干部群众一致认为“六五”普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基层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此,笔者选取了几个调研片段,以真实反映基层普法的现实状况。

片段一:某县垦殖场厂长李某说:“普法应该说没有过多时间放在这个上面去,工作算是比较被动,上面有什么要求我们就怎么贯彻落实,主动性比较差一点,有些工作基本上混在一起,比如普法和政法,有时候让我仔细分我都分不大清楚,也有可能是政法这块,也有可能是司法这块,反正搞在一起,说心里话,普法实际的工作没有开展,今年换届比较晚,很多中心工作基本上都没做,普法实实在在的东西确实做得不多,普法工作年终考核也是让办公室临时搞个材料上报上去。”

片段二:某县某镇领导邹某说:“领导干部法律考试每年都有,但有时候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去学习法律,单位有些老领导不懂电脑操作,法律考试通常都让单位的年轻人去代考一下。”

片段三:某县司法局杨某说:“普法工作领导重视还不够,经费保障不足,每年财政经费拨付只有几万元,普法监督考核没有常态化,普法检查还停留在书面材料上;普法内容没有区分对象需求,针对性不强,在创新普法形式和渠道上还要花大力气,农村普法效果比较差,农村和外出民工成为普法难点。”

片段四:某县某镇调解员蔡某说:“现在农村实现了路路通,一到过年,农村人多了,车也多了,过年热闹喝点酒,一起车祸,对一个家庭的影响非常大,去年我镇就发生了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毁了两个家庭。普及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十分必要,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农村目前普法的效果还比较差。”

片段五:某县某镇农民刘某说:“镇广场每年都会开展普法活动,大多数是搭搭台子,发发传单、拉拉横幅,有工作人员宣传法律知识也听不进去,平时等真遇到法律问题时,身边一下又找不到懂法律的人咨询。”

片段六:某镇农民周某,因农田灌溉过水问题与村民王某发生争执,王某儿子对60岁的周某动了手,所幸没有受伤,只是花了1000元的身体检查费用。矛盾发生后,双方互不相让。周某觉得自己丢了面子,要求对方赔偿4000元才肯罢休,当地派出所派人进行了调解,王某才赔偿了周某1500元。但王某在与笔者交流时透露,他认为派出所民警收了周某的好处,调解存在偏袒,只是自己不愿再纠缠才勉强接受赔偿条件。

二、困境剖析

这几个真实的调研片段从不同的角度立体展现了基层普法面临的困境。

(一)普法教育“走过场”

首先,不少基层领导干部对普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存在认识误区。借用某县司法局领导的话说:“普法与GDP是穿衣服与饿肚子”的关系,认为经济发展更重要,普法工作可抓可不抓。这种认识误区直接影响了基层普法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甚至导致基层普法工作被“边缘化”。其次,基层普法工作贯彻落实不严,多数基层领导认为普法不是硬性指标,对普法普遍存在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普法工作务虚不务实,工作开展被动,活动流于形式。再次,普法考核方式简单,检查力度不足,责任落实不严。一些地方的普法工作考核方式依然是看拍了多少普法照片,开了多少会,办了多少培训班,发了多少宣传资料。最后,基层普法经费投入不足,保障不力。财政每年只安排几万元的专项普法经费,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普法工作的开展。此外,部分乡镇甚至没有安排普法专项经费或者标准经费拨付不到位,而是被迫从乡镇行政运转经费中摊一点,直接挫伤了乡镇普法工作开展的积极性。

(二)内容对象“一刀切”

普法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以及面对不同群体时,需要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普法才能受到更好的效果。在调研中发现,一方面基层共性普法多,个性普法少。长期以来,普法自上而下由政府主导,灌输式使得普法对象在普法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普法不区分普法对象需求,存在“一刀切”的现象,使得普法对象对普法失去兴趣。另一方面农村普法方式简单枯燥,普法形式上也存在“一刀切”。宣传栏、发传单、搭台咨询、横幅标语依旧是农村普法的首选。面对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沟通困难的农村80岁老太太,利用这些方式无疑是徒劳。除条件限制外,农村普法对象层次复杂也是农村普法的难题。

(三)形式效果“两张皮”

在翻阅某镇普法书面材料时发现,基层年终普法材料装订有厚厚一本,有文字、有图片,普法工作似乎开展的十分扎实。但调研发现,这些工作多数乡镇并没有实际开展,基层普法工作只是来去一阵风,上面有文件有精神就紧锣密鼓热闹一阵子,之后就偃旗息鼓,运动式普法、间歇性普法是常态。日常普法也多数是消极等待上级布置任务,难有创新普法形式意愿。尽管每年都开展普法活动,但普法效果依然不尽人意,正如某县司法局杨某说:“部分群众对自己有利的就跟政府讲法律,不利的就去上访,甚至有个别群众医闹明着来。”这从某种意义上说明了通过普法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效果并不明显。

三、路径思考

面对基层普法存在的困境,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分层分类,精准普法

一方面,基层普法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牛鼻子”。领导干部既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又是普法工作开展的领导者。因此,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基层普法工作“火车头”作用,引导基层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另一方面,普法要结合普法对象具体从事的行业,立足实际,区分需求,分层分类,精准普法。针对领导干部的普法,要重点区分好村干部、乡干部和县级领导干部的不同法律需求;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就要与时俱进,在普法内容和方式实行个性定制;针对农村的普法,就应该突出农民的切身利益,从不同人群的利益关切上找到切入口。例如对农民及外出农民工来说,挣钱是他们最关心的,那么普法内容就应该是劳动权益保障法。年关农村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安全法就应该成为农村普法的重点内容。总之,基层普法要找准需求,分层分类,推动普法对象的精准化,变“不分群体”为“因人施教”,大力实施差异化普法策略。

(二)以执带普,执普一体

普法最好的方式就是用法。无论是从公民用法的角度还是行政执法的角度,普法最好的效果就是在用法、执法中普法,从执法、用法与普法的关系上看,普法是为了更好的用法,更好的依法执法,而执法、用法又是普法的延续。实践证明,只有通过用法、普治并举才能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才能真正提高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因此通过践行法律来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是普法最好的方式。此外,“七五”普法规划中指出要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把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执法活动让“纸面”上的法律条文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让公众接近法律、认识法律、感受法律。基层实行执法普法一体化工作机制首先要改善基层执法环境,正如调研片段六王某说的“他觉得派出所调解存在偏袒,”这说明派出所民警执法不能让村民从心底里感受到执法公平,可见说明民警在执法行为上还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执法普法一体需要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要求坚持做到执法过程公正、公开、透明,不断通过文明办案来促进深度普法。其次要建立基于执法依据与过程的以案说法制度。利用发生在民众身边的真实案例来诠释法律、开展警示教育,非常具有生动性和实效性,民众在心理上也乐意接受,会大大增强普法的效果,同时,以案说法制度既能监督执法行为,又能促进执法部门阳光执法,实现执法普法工作的良性循环。

(三)创新形式,强化考核

基层普法面临形式单一枯燥,考核机制不健全的困境。为此,需要根据区分对象,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喜欢才能学的快,要运用好案例宣传,案例普法效果最直观、形象、鲜活。例如在农村普法,就要运用简单明了,贴近生活,群众喜爱的方式进行普法,可以运用“法律集市、“以案释法”、“调声普法”等。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可以运用“宣传漫画”、“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普法,让学生扮演角色参与模拟法庭活动,调动学生参与普法的热情。同时,普法形式更要与时俱进,现代科学技术能够实现普法教育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全覆盖。要善于依托“融媒体”平台,通过移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进行普法,推动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多种传播形式结合、多个普法对象统一、多项宣传内容并重的法治宣传教育立体模式。善于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手机、客户端、手机报、广播栏目、移动数字屏等多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横向扩宽、纵向延伸。同时,要重视普法工作开展评估监督考核,切实把部门普法责任落到实处。把普法作为一项硬指标,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晋升挂钩,提高普法认识,增加普法投入,进一步健全普法考评机制,制定量化考评标准,增强考评的可操作性。实现普法不定期考评制度,改变普法不重平时,只重年终的现象,加大普法检查力度,对普法工作不落实,不重视的负面典型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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