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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问题

2018-01-22张铮岩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4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制度

张铮岩

(255400 山东省淄博市第七中学 山东 淄博)

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关注到未成年人在成长阶段法律保护的重要性。运用法治的理念与方式来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已经成为法学界乃至各行各业人士的共识。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如何将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的种种难题,成为当下的热门话题。

一、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内涵

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给予未成年人充分的保障;二是培养未成年人自身的法律意识,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利。

(一)现有的立法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比较典型的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制度,在该部法律制度中重点就未成年人权益、发展、生存等做出规定,是审判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除了专门性立法之外,在我国的《民法》《刑法》等法律中,也涉及了许多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针对目前的立法现状,虽然已经有许多学者认为我国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其理由在于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是以《宪法》为执行基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要参考,以其他法律为辅助,相对比较健全。但笔者认为从法治层面来说,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仍然处于起步状态,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上也还存在一些漏洞,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二)培养自我保护能力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仅包括专业文化课的教育,还包括法治意识的教育,帮助他们培养明辨是非的能力,提升运用法律保护自我的意识,自觉抵制住生活中各种不良诱惑。在法律的规定中,被父母遗弃或者遭受过虐待的未成年人,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等组织寻求帮助,这即是他们自我保护的体现。

二、从法律层面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思考

(一)理论层面的创新

绝大多数人都了解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重要性,但是在改革发展的背景之下,各方主体利益之间产生冲突,如何界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具体主体,如何界定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义务,如何调整法律制度的规范,都成为了难题,而这些难题的解决有待于法治理论的创新。比如如何建立全方位、科学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如何将保护原则与保护程序两者结合;如何细化家、校之间的责任分配,以求给予未成年人全面的保护;如何分配保护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的追责制度等,这些都是从思想层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的重新思考,也只有在这样的思想框架之下,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立法工作。

(二)设定专门的立法

为充分发挥法律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引导作用,应尽量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健全目前的法律制度,将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针对目前的保护现状来看,虽然覆盖面比较广,但是仍然未覆盖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当下应紧抓法治建设的契机,加快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进程,具体来说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以创造性的思维重新思考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出台全新的法律规定。随着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如福利政策、就医和读书、网络安全、学习义务与责任、对娱乐场所的监管等,都需要通过全新的法律来加以规定,力求能够从更多的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支撑。在确定新立法项目的时候,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也可以结合本国国情自己创造,但整体的立法思路可以归纳为:以实际国情为基础,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制定法律。

二是重新审视现有法律的漏洞,完善现有法律规定,使法律做到与时俱进。从目前的法律内容来看,随着现实生活发生的变化,法律中许多条文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对于过程性的规定比较少,不利于实践活动。因而立法者需要重新审视现有立法中的问题,丰富法律的内容,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诚然,将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纳入到立法中是很多学者都赞同的观点,但是迟迟未能进入到立法程序中,其重要原因在于立法责任部门不明确,草案还未出台,可以说立法工作仍处于初步准备阶段。比如目前许多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在生活学习中的见义勇为举动,法律并不鼓励,也不提倡。但是对已经见义勇为的学生,法律是否应予以奖励,这点并未得到明确。因而在生活中会发生有些同学确实见义勇为了,但是在申请表彰的时候却遭受了否决。

(三)重视法制宣传

学生法治理念高低取决于教育环境,因而不仅要加强学生在家庭、社会中的法制教育,更应当加强学校环境中的法制教育。学校作为学生生活学习时间最久的场所,对学生法治理念的影响不容置疑。近几年,国家针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出台了《大纲》,在《大纲》中规定了法治教育的标准和规范,并将其纳入教育体系之中。法治宣传的方式有很多:一是打造良好氛围,可以利用普法周、黑板报等方式营造氛围;二是通过举办征文活动、演讲比赛、课外活动等方式,培养学生法律学习兴趣;三是借助模拟法庭来帮助学生学以致用,提升自己的法治观念。

三、结束语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发展的核心力量,法律是未成年人权益的最重要保障。只有健全我国的法制体系,才能为他们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权利保障提供重要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生活也会产生很多变化,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此时立法者需对法律做出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以充实现有法律的内容,使法律体系更加健全与完善。

[1]杨晓慧.基于“全人”社会化视角探究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构建[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6).

[2]田相夏,朱坚,张大飞.上海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30年述略[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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